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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店员提醒顾客小心包遭小偷暴打 围观者视而不见
大将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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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3
#1
发表于 2015-10-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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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员提醒顾客小心包遭小偷暴打 围观者视而不见
来源:新华网 作者:唐小晴
监控视频显示中年男子准备行窃。 监控视频截图 摄
行窃的中年男子殴打店员。 监控视频截图 摄
肖女士朋友圈截图。 当事人供图
因热心提醒顾客“小心包”,结果遭受小偷的一顿暴打,而目睹整个过程的围观者竟无一人挺身而出,甚至一言不发,此举让被打的鞋店店员欧晓羽十分委屈。
据了解,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善意提醒遭小偷暴打
9月29日晚,肖女士在湖南衡阳市中山南路的“依思Q”鞋店购鞋。试鞋时,她将随身携带的包包放在身边。此时,一位中年男子走进店内,意图对肖女士的包包“下手”。见此状,店员欧晓羽提醒肖女士“小心包”。
令人出乎始料的是,中年男子见行窃失败,随即上前对店员施暴,并凶吼:“不要多管闲事”。
“店长听到争吵就过来了。”欧晓羽回忆,小偷并未胆怯,反而对闻讯前来的另一名店员动粗。殴打完店员后,中年男子大摇大摆地走出鞋店。
“有些人在店外围观,但都没来帮忙,他们像看戏一样,很是心寒。以后遇到这种事情,我可能会犹豫要不要管。”欧晓羽表示。
旁观者担心报复未伸援手
当晚,在“依思Q”鞋店前摆摊的张军目睹了店员被打的经过。“那个男的经常在这条街偷东西,我们不敢去管,怕被报复。”
实际上,此类事件并不罕见。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2014年,云南一女孩因制止小偷被打晕诱发疾病,围观者无人帮忙。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武汉,黄石阳新县人孔先生好心提醒一名背包男子“钱包被偷”并指认小偷,结果遭到小偷及其同伙一顿暴打,失主和围观者目睹小偷施暴也一言不发。
此类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许多网友感概不已。有声音认为,社会需要正能量,需要有人站出来。也有舆论指出:“无奈,并非他人冷漠,而是法律对偷盗行为处罚太轻,才使得小偷猖獗,见义勇为也需要勇气。”
专家:旁观者应受道德谴责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系副教授杨成胜表示,从深层来看,现代社会是个风险社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心态较为普遍,并成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一种策略。围观者冷漠的现象反映了其麻木不仁、缺乏见义勇为之心,应受到道德谴责。
“要改变这种现象,一方面需要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另一方面需要采取保障措施。”杨成胜认为,当见义勇为者受到侵害时应获得有效救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志员认为,盗窃本身犯法,盗窃中为取得财物使用暴力可转化为抢劫罪。“市民最佳的处理方式是报警,但表现冷漠应在道德上受到批评。”
“这不仅缘于人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作崇,也有社会治安体系不完善的原因。”湖南省社科院副巡视员、二级研究员方向新说,民众的见义勇为与社会治安体系的完善颇有关联。
“我们慰问了员工,为她们见义勇为的正义行动点赞,后续遇到类似情况要采取明智的方式挺身而出并尽快报警,社会需要这种正能量。”依思有限公司总裁罗少强说。(记者 唐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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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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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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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敢于出手伤人的小偷,应该一律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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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10-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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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将不懂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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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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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10-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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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KYOKO 的帖子
记得以前某电视剧有个情节:师父教了几个徒弟武功,晚上几个徒弟出去遇到独自出门的行人就上去群殴,把行人打得爬不起来,然后离开,过一会,师父再过来从行人身上把财物拿走。如果师父和徒弟一起去把行人打趴下再拿走财物就应该算抢劫了吧?但他们分头行事,徒弟只打人不拿东西,不算抢劫,师父只拿东西,不打人,也不算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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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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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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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大将文钦 的帖子
现代法律上的话,只要他们事先有合谋,那打人+拿东西就是一个案子,属于抢劫罪的共犯。如果事先没有合谋,那徒弟是故意伤害,师傅的话,咱不太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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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l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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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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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湖南,又见打了白打,小偷是大爷,保安和警察都哄着供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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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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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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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KYOKO 的帖子
徒弟无故打人,应该是寻衅滋事罪吧?师父没有采用暴力方式从行人身上把财物拿走,当然是盗窃罪了
小偷打人也是为了拿走他人财物,所以视为抢劫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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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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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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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10-2 11:24 发表
对于敢于出手伤人的小偷,应该一律以抢劫罪论处
本来就是抢劫罪。
估计这个是有人罩,参见之前西安两个JC被停职的那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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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0-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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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做贼都这么吊,还有没有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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