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母亲女友落水先救谁入司考 考生吐槽考题可编成长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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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22: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母亲女友落水先救谁入司考 考生吐槽考题可编成长电影

考生吐槽考题可编成长电影

“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昨日,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公布,试卷二中就出现了这道令广大男生困惑许久的难题,不过在考题中,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非常非常精彩丰富的长电影!”不少考生在网上发表感叹,称考题奇葩雷人。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结束,网友对于考题的讨论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尤其对试卷二中出现的多道试题,网友称之为“神题”,直呼“奇葩”“雷人”,就连“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这道千古难题也被搬上了试卷二的考题中,只不过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记者查阅发现,这道题出现在今年司法考试卷二的多项选择题中,“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其中C选项为:“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除了母亲、女友同时落难该救谁这道千古难题外,试卷二中还出现一大票让考生大喊“奇葩”的“神题”。例如单选题中,“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其中C选项为:“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每年司法考试结束后,总有考生会觉得题目奇葩雷人。此前,还有网友特地开帖总结了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各种雷人试题。今年司法考试也不例外,有考生笑称:“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非常精彩丰富的长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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凳子叔叔来说说,“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这句话对不对?

“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这算不算使用假币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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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8: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1:不对。
2:对,因为他就是把假币当真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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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9: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论防火意识的重要性, 下省五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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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2:0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iorihelt 的帖子

第二个肯定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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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2: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说构成的那俩律师不知道怎么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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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老妈跟老婆咋那爱到水边玩去呢?在家里看韩剧或者看抗日神剧不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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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22:4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去水边玩哪来芥末多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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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7:1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首先构成不作为的犯罪,一般要有救助义务和救助能力以及没有违法阻却事由(一般违法阻却事由就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本题关键是如无排除犯罪事由,如果没有这句话。一般来说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因为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他们的法益相同,从这个角度来说不构成,可以看成类似紧急避险(为了一个法益而无法保护另一个等价的法益构成紧急避险)。这里如果是排除了以上是由,那么儿子对于母亲来说,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而女友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除非是妻子),男子nenggou救助未救助可能构成不作为de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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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22:3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生命都是无价的,为嘛不救路人甲就不算不作为犯罪,不救老婆就是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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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07:3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对于路人甲你没有法律上救助的义务,对于老婆你有法律上救助的义务。此外,还要有救助能力,如果没有救助能力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举两个简单例子给你解释。就像前一段日子新闻,老人跌倒没人扶,结果倒在地上死了,很多过路人路过,没有救助,是不是那些人都构成故意杀人zui?但是如果是你的妻子,你发现了,而且有能力救助,却不救助。那么就是不作为的guyi犯罪。因为你对于你的妻子存在法律上规定的救助义务。所以不救路人只是道德,不救妻子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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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07:3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关键看有没有救助义务及救助能力和违法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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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10: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为何妻子有法律上救助义务,路人只有道德上救助义务?生命不都是无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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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10: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题不是“救”与“不救”,是“先救”与“后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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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Jeremy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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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20:0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路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有法律上救助义务。比如,先行行为造成法益侵害几率上升,特定私人领域等。但一般情况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如果路人是法定的救助义务,那么岂不是路人只要不能救人,就他妈的就是故意杀人?如果法律这么规定的话,那请问人权在哪里?恐怕一群喷子又要喷了。又会有人问十万个为什么了。     如果哪天有人想死,死在你家门口,你bu救你就是故意杀人?那如果有人想自杀,跳楼,围观的不去救,都他妈的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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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feiyu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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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6 05:0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都能拿来做考题。。。。 简直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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