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投訴會員大將文欽冤賴本人,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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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5: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1 12:35 发表
好一个“男子漢敢作敢當”,前边刚承认是自己说错话了,这会又变成了我偷换你的话了,变得比翻书还快

你原話說的明明是又造謠,即多次造謠,我承認的是我免得跟你分辯,我勉為其難認你一次造謠又如何
你是不是偷換,你自己頭頂三尺神明自會知道

好比說你賣的蘋果是"10元錢幾個",你拿出第一個蘋果是假的,我也不追究了,我就認下這第一個蘋果,
那你第二個蘋果總得拿出來吧?

就一個也叫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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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6: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大將文欽,請你理順話來講,

1. 關於"造謠"

我引錯你的話錯了,好,我這刻拿不出來,這點我不跟你爭,就算我說錯了
好,我說錯了,你也用最惡毒的思維方式罵我造謠了

這你當下都反擊了,你還能拿出來說甚麼事?你是不是反擊過當還兩說呢,你還想提這事讓裁判罰我甚麼?
罰我被你罵完再被裁判禁言七天嗎?

2. 關於"又造謠"

這下你自己說出來的話,我沒反擊你甚麼吧?我客客氣氣地請你解釋了十幾天,你還在躲
今天我不鬧到登聞鼓,你還得不聞不問,接著躲下去

======

你也少跟我攪和1. 跟2.

你先反擊過當的事,拿來當你還追加攻擊的理由?天底下就沒有你這樣的人
簡直好像是人家踩了你一下,你非得還兩拳

第一拳讓你有理算了,第二拳你用甚麼理?還接著用第一拳的理是吧?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1 16: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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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7: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说了半天都是废话,胡搅蛮缠简直到了极点,论坛从来没有规定过“造谣”这个词属于人身攻击,你以一个没有被论坛认定为人身攻击的词来投诉,本来就是恶意投诉,纯属蓄意扰乱论坛秩序,一个普通的词被你恶意借题发挥,如果别人都像你这样随便拿个词就说是人身攻击,还要论坛版规干什么?


这个帖子是回复我的,别人也说过我造谣,我一没删帖,二没扣分,三没投诉,因为我认为这只是调侃。同样一个词到你这里就没完没了的纠缠,好像别人问候了你家人似的,这又算什么?


这个是不是可以认为是你在故意挑拨我和水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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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白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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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9: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論壇不可能把每一個詞都面面俱到列出來
是不是人身攻擊還得由當值裁判說了算

我甚至也不看好裁判會判你有人身攻擊,我只是抱著存疑的心態表達一下不滿

今天我隨你怎麼說,真的,你說不是就不是,來日方長,我一定會用你這樣的態度跟你耗下去
當然,我無意威迫裁判,我只是說,如果裁判真的允許這種詞彙的話,我為甚麼要對你友善?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1 1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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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9: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4-29 20:32 发表
1. 紅字部分意思是我造謠了,且次數多於一次,請裁判促請會員大將文欽出示我至少兩次造謠根據,以正視聽
2. 若其人無法出示,私以為其言論的確不涉髒話,但涉人身攻擊,並蓄意惡化討論,要是每次討論未開口就先聲奪人來一招"你又造謠了",任誰的心情也不會太好吧

引用本帖1樓的內容強調一次,我表達的態度算夠意思的了
請出示兩次根據,"涉人身攻擊"

如果涉都不讓涉的話,那我真不知道要怎麼投訴了,難道必須要先有判決,再有投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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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9: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以下个人意见,我自己都分不清我是不是来劝架的……

文将军貌似把炎阳看的太坏了吧……炎阳不跟一些人纠缠是因为对方来论坛基本没来说过几句好话,而且没有轩辕的管理身份,哪怕你很少用但也看成是有的

文大将貌似说过淘宝鼓励给好评这句话,貌似也说过货物没有问题就得给好评吧,我觉得“中货”的“中”意思就是“中等”,介于质量好的和质量差的之间,属于“符合工程要求”,我觉得这和“货物没有问题”是一个意思,我以我认为文大将说过“中货不许给中评”

至于造谣这个词是不是骂人……至少这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定性吧,而且往差得方面定的,我不想看见“对行为的定性不是对人的定性”这种逻辑,在这里也不讨论了,不过规章里既然有“等”字就不能去像WORD一样搜索完全相同的词,而是以意思为准

其实如果这场文将军败诉的话,惩罚必然会影响管理状况,所以属于民告官也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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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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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0: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6 卫天龙 的帖子

我倒觉得是我以前把他看得太好了,我不知道你是否认真看帖了,他自己都承认是对人不对事了,而且也公开威胁说要和我耗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还认为他这种行为是正确的,我也无话可说。

至于“造谣”这个词算不算违规,首先,版规里没有写这个词算违规,其次,在版规里没有写明的情况下,一个词是否违规应由版主来认定,我上边的帖子已经证明了我不认为“造谣”这个词算违规,如果我认为这个词算违规的话,我不可能在别人说我造谣时不处理。水王也没有处理那个帖子,所以我觉得水王也是不认为这个词算违规。如果水王认为那个词违规,删帖扣分我都没意见。

另外,他有没有造谣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不是你和他喊一句“我认为”口号就可以当证据的,打个比方说,某人投诉你骂他家长辈了,他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而不是他说他认为你骂他家长辈就可以当证据。他自己前边都承认说错一句,你倒跑来帮他洗起地来了

PS:怎么看你都是来拉偏架的,直接学他那套拿口号当证据的逻辑。顺便说一句,你可真够阴险的啊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1 2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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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0: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67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好吧文将军,既然逼我我也不留手了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29 21:58 发表
"人在做,天在看",有人看那些弱势群体开个淘宝小店赚点生活费不爽,非要随着自己性子给中差评,觉得坑别人自己就很爽,这也没办法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29 22:17 发表
你所谓中等货有具体标准吗?合着你随意给中评的就是中等货?没有具体标准,全由你个人主观感觉来给评价,这不是随性子给吗?

从以上两句来说,文将军认为“根据个人主观感觉给评价是随性子给”和“随性子给的人是坑别人自己很爽”,用变向言语讽刺或挖苦“根据个人主观感觉给中差评的人”,而不管好中差三等货最终都是个人感觉来定性,所以文大将“中货不准给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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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1: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8 卫天龙 的帖子

笑了,我什么时候逼你了,是你自己上来拉偏架的,还说我逼你,合着许你拉偏架,不许别人反驳?

对于你这种人,我没必要多说,他投诉的帖子是18号的,你拿29号的帖子来主观推断能证明什么?

他自己前边都承认说错一句,你跑来帮他洗地,这个嘛。。。大家应该都看得明白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1 2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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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1: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与炎阳关系一直不错,这也是我一直没说话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觉得这点小事,不值得闹这么大。

但是文大将,上面举得你的两个回贴,我百分百不能认可你这种观点。

第一,在淘宝没有给出具体标准之前,任何人都有权力根据自己的好恶给从任何评价,即随意给出中评或恶评,同时不应该承担任何道德上的谴责。

第二,还是淘宝没有给出具体标准,我认为是不是中等货,自然由我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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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卫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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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1:2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69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欸嗨,怎么老让人说明话的嚒,有嘛好处……
文大将先睡一觉吧,反正炎阳也不急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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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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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1: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0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这个和观点无关,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一种行为不违法不代表不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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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2:0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2 大将文钦 的帖子

你这个观点有点奇怪。
如果我买到货觉得一般般给了中评,就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卖家在卖货前有提示和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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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2: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投诉越发变成调侃的嫌疑,建议转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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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2:3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商家在沟通过程中,告诉买家:
中评会给商家带来麻烦。
“好评”没有奖励。
产品事实上是“名实相符”,合格的。

在以上情况下还坚持要给中评的,个人将这种行为评价其为:不为他人考虑的“个性”。这句话有没有道德因素,关键是个人的道德水平线了。

如果以法律为道德水平线,那么对于这样的评价应该无视,这样“不为他人考虑的个性”无非就是客观事实。

[ 本帖最后由 如是我闻 于 2015-5-1 22: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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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23: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奉勸諸位一句,講淘寶的得移玉步往這帖,投訴帖子非關人士談話容易中招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page=4#pid3902126

這壇子開口幫任何話都容易被視作拉偏架,再說炎陽自問體力,邏輯皆還不錯,請由我一個人繼續慢慢待到頂爺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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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00: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1 20:13 发表
另外,他有没有造谣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不是你和他喊一句“我认为”口号就可以当证据的,打个比方说,某人投诉你骂他家长辈了,他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而不是他说他认为你骂他家长辈就可以当证据。他自己前边都承认说错一句,你倒跑来帮他洗起地来了

正解,你說我又造謠是需要證據的,又過了一天了,請你拿出我第二次造謠的證據來

至於你一直在談第一次造謠的問題,我用之前的內容回答你:

大將文欽,請你理順話來講,

1. 關於"造謠"

我引錯你的話錯了,好,我這刻拿不出來,這點我不跟你爭,就算我說錯了
好,我說錯了,你也用最惡毒的思維方式罵我造謠了

這你當下都反擊了,你還能拿出來說甚麼事?你是不是反擊過當還兩說呢,你還想提這事讓裁判罰我甚麼?
罰我被你罵完再被裁判禁言七天嗎?

2. 關於"又造謠"

這下你自己說出來的話,我沒反擊你甚麼吧?我客客氣氣地請你解釋了十幾天,你還在躲
今天我不鬧到登聞鼓,你還得不聞不問,接著躲下去

======

你也少跟我攪和1. 跟2.

你先反擊過當的事,拿來當你還追加攻擊的理由?天底下就沒有你這樣的人
簡直好像是人家踩了你一下,你非得還兩拳

第一拳讓你有理算了,第二拳你用甚麼理?還接著用第一拳的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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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2: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1 20:13 发表
公开威胁说要和我耗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还认为他这种行为是正确的,我也无话可说。

你這話說得真有意思,你既然覺得這種話態度沒問題,那我自然想問問裁判,如果裁判也說沒問題
那我以後也用這種態度跟你耗怎麼就叫威脅你了?

用大家公認合法的態度討論算威脅你?那我何不自綁雙手站著讓你打好了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5-1 00:10 发表
看来你很喜欢抠字眼,你在前边的帖子里认为說錯了一句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那如果我说打错一个字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这没问题吧

邏輯要講清楚來
如果大家都不摳字眼,那我引用一句你的看法,就算我拿不出出處,你平白無故用造謠這種重話我當然不順耳
如果大家都摳字眼,那你說"造謠",我自然想問你怎麼就"又"了

大將文欽你現在要求的是甚麼情況,你自己想明白沒有?我告訴你吧

你希望是你有權能摳我字眼,我一說錯話你就能罵我又造謠
而且與此同時我還不能摳你字眼,你說又造謠我還不能問你怎麼就"又"了

諸君請看,這好一個如意算盤打得叭叭地響
敢問諸位仁兄,誰能忍下這口惡氣來?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1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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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4:0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了快几万字的论证了,无非就是:依据没有的,硬说有;事实是这样的,就不对。
“无中生有,歪曲事实”这不是妖言惑众造谣是什么???
来,谁来给朕把“造谣”再定义一下。

法无禁止则可行,你的不禁止就可行,别人不禁止的就是不可行?道德呢???人品呢??

[ 本帖最后由 线仙 于 2015-5-2 14: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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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6: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9 线仙 的帖子

沒有可行不可行一說吧
我也沒判這個人甚麼罪甚麼罪

我就是羅列一下我的看法等裁判

他非要在這裡談說甚麼他不知道我竟是這樣的人
我愛摳字眼云云
還整那些惡意投訴云云的
故此我分享一下他這些誤解的由來罷了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17: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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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7: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另我也附上一則我與別人爭議時的態度,我是不是見人善就要上前欺一腳的,任諸位評說了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4-29 23:06 发表

PS帝,還有樓主評假新聞大家就這麼憤慨




QUOTE:
原帖由 天宫开发商 于 2015-4-29 23:18 发表


我能问问这话啥意思吗?

我是不是也可以投诉你啊?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4-29 23:34 发表

SORRY我筆誤了

改正為"PS帝,樓主,評疑似假新聞"

不好意思誤會了,請不要投訴我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17: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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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7: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特別表揚一下樓上這位兄大事化小,大度,求真,不亢不卑的處事態度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17: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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