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3-12 20:19 发表
是否公家應該是一個自由去留的問題吧
公家的超生了也能回去種田,種田的沒超生也能去公家工作
按道理沒有一個人是一個固定的"公家的人"
這跟少數民族,或是性別不同,比如漢族的人不公,他也無法 ...
公家的人超生了可以去种田,别逗了,你要一个城市里人去种田,你说几个能分清楚小麦和水稻。
普通老百姓生产资本还存在,被剥夺的部分财产,公家人虽然财产损失相对损失较少,但生产资本基本就没了。
就计生事情来说,损失成本较大的明显公家的人。
当然了,自己的或者类别相同的人损失都记得很清楚,其他人肯定就直接选择性无视了。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3-12 20:3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