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万壑松风于2004-09-24, 8:48:18发表
刘备怨刘封不过是“侵凌达,不救羽”,此二事到底有多大的罪过呢?
所谓“不救羽”:
自关羽围樊城、襄阳,连呼封、达,令发兵自助。封、达辞以山郡初附,未可动摇,不承羽命。会羽覆败,先主恨之。
关羽尚处于攻势之际即不断要求刘封、孟达出兵相助,于时襄樊形势一片大好,而上庸新定,人心初附,封、达所辞合情合理。羽死先主伤怀,移怨刘封。关羽之亡,岂因刘封不助,所以先主虽“恨”,后来只是“责”刘封而已,刘封何罪?
所谓“侵陵达”:
封与达忿争不和,封寻夺达鼓吹。达既惧罪,又忿恚封,遂表辞先主,率所领降魏。
导致封、达不和是否责任在于刘封尚不可知,刘封仅夺达鼓吹,并未加罪于他,孟达仅因此加之对刘封早有怨愤,遂即降魏。后达与魏将共袭刘封,作书劝降,刘封拒而不从。足见其对蜀汉忠心。这也成了罪过不成?
下面这个故事大家应该不陌生:
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
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
说不管刘封有无野心,仅其本身能力、身份就该杀者显然是认同“有其具故欲行淫”的逻辑。
《刘封传》末,陈寿评曰:“刘封处嫌疑之地,而思防不足以自卫。”如此是否即可使杀封之理由变得顺理成章?见仁见智。
若无视《刘封传》中之记载,妄加臆度,对刘封行欲加之罪之事反而“合理”,那我也只能是“理”屈词穷。此话题多说无益,就此打住。
欺负同僚对于刘封来说,不是什么大事,毕竟他是刘备儿子,比小孟重要的多。严重的是后者,关羽败亡之后,八匹马都拉不住举国发兵讨伐东吴的刘备,你说“不救羽”算不算小case?“恨”字很说明问题了吧?
再来,“责之以。。。”这里的责就是骂两句就算的意思吗?我想你的理解很有问题。多看看那时候的史料就可以知道,当人主或有司对罪臣加以“责难”的时候,如果被责者不能给出令对方满意的回复,下场往往很凄惨。就资料来看,没有具体记载刘封回答的文字,但显然刘备的怒气并没有因为“责”过就完全消失。
当此时,诸葛亮出于对日后蜀汉政局稳定的考虑,提醒了刘备。这样,终于小封子挂了。这是诸葛亮的职责所在,你看他日后怎么对待马谡的?为了大局,即便是有才之士,有时候也必须将其牺牲掉。如果谁认为这是诸葛亮出于妒忌畏惧,为了自己可以实施寡头政治而作出的下贱手段,那么很遗憾,我觉得你太狭隘了。
最后,刘备哭是因为他知道刘封对自己对蜀汉还是很忠心的,但,这并不代表在自己死后,刘封会象忠于自己一样忠于刘禅,作为一个枭雄,轻重方面刘备非常清楚。他哭,是因为自己也觉得很无奈,但这就是政治----封建时代的政治。
把这件事作为诸葛亮的罪过的人,很显然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作者在文章里夹杂了太多的个人感情,正应了那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