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投诉comsich 、zhwenh_0421违反版规, 顺带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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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9:5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投诉comsich 、zhwenh_0421违反版规

传送门: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75871-1-1.html
投诉帖子14Lcomsich 、12Lzhwenh_0421 涉嫌违反茶座版规第三条“讨论时,与主题无关、版聊、涉及敏感话题、人身攻击或容易引起争吵的跟贴将被直接删除,挖苦、讽刺、贬低他人的跟帖也将被直接删除,不予记录,严重的版主还将跟贴警告,更严重的提请公开警告直至封禁ID。删除尺度由版面相关管理人员掌握,会员有疑义的在登闻鼓提出。大规模清理时由相关操作人员跟贴说明或在管理记录中注明。”,并带有中伤行为。
存在就是合理 在11L的叙述,本人实在想不起是否有过相关言论,经自行搜索并PM其求证无正面回应后,请问是否可以公开请其公布证据?如果没有,此投诉顺带投诉其无中生有,编造谣言。有的话本人将在回帖中对浪费其精力与时间进行道歉,是否可行?(并不意味着本人会更改或否定当初的想法)
请轩辕管理层裁断,谢谢。
PS:最讨厌某些人幸灾乐祸的丑恶嘴脸了,忘记自己被打脸的时候了?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1-12 21: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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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到相关的帖子,发现有人居然点名了……从积极的角度来说比南方周末强多了。

不过南方周末之所以缩卵是因为它对抗的是统治机器,某些人点名是因为他对抗的是网友~不在一个级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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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coms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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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22: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诚挚地向楼主道歉,我应该核实名单再发表评论,并且不应该把支持劳教的名单说成是轩辕耻辱柱,而应该改为“轩辕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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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johnny0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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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23:1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comsich 的帖子

光荣柱的顶端不要忘记刻上那几张幸灾乐祸的丑恶嘴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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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无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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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08: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主,关于是否支持劳教,咱们其实是一条战线上的,你怎么就不分青红皂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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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johnny0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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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08:2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zhwenh_0421 的帖子

您老有这卖萌的时间还不如去帮我翻翻老帖,说不定我还会给你发个红包。
PS:战线可能是,智商还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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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13:1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红字简直就是恶法
讽刺、挖苦都不许,小金不是说过针对性反讽至少在茶馆是允许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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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关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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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在茶座谈道德是错误,茶座现在发展的趋势是向黄易当年笔下的“边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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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21: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劳教本身处在两可之间,反对与支持的两种观点,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无论支持与否,都应理智讨论。

对于12楼评论,引用内容和编辑内容之间,没有实际意义,也无必然联系,可由金版自行决定。

对于14楼内容,有反对意见可以发表,但本论坛不欢迎把问题讨论输赢扣上轩辕的帽子,在此敬告comsich 会员,论辩有胜有负,理所当然,但不存在光荣与耻辱,也不是论坛的耻辱与光荣,无论是否支持劳教,表明观点的人都应得到尊重,请自重。

对于11楼的名单,也许是有人记错了,也许是误会,也许是其他原因,但不构成人身攻击,不属于恶意谣言,用《轩辕刑律》处理有些过重。对是否说过的话,这些话本身不存在原则问题,所以建议免于追究,请楼主理解。况且楼主已经在本帖说明,本人认为可以结案。

结案。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1-12 21: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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