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随着鹰背苍茫而去, 转贴旧作,把战火引到文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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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伯爵
光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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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4: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随着鹰背苍茫而去

外面风正紧,酒店里除了一张桌子外都坐满了人。那张桌边坐着扎西萨,他面前是一碟卤牛肉,一坛青稞酒,一只碗。
   厚重的门帘一挑,随着将本已昏暗的灯火吹得摇摆不定的冷风,进来一人,酒店里的酒客都不约而同向他看去,那人的装束和店里的人都不同--他是汉人,汉人的棉布长袍,汉人的毡帽。大雪已经封了路,贩卖皮货和药材的汉族商人这时候早已经在这小镇上绝迹了,却不知这人来干什么?

   那人向四下一看,径自走到扎西萨桌前坐下,要了一坛酒,三斤牛肉,筛了一碗酒一饮而尽。 "我,是天葬师······"扎西萨端着酒碗说道。这里的习俗是该向远来的客人敬酒的,但他是天葬师,他不能够敬,因为他是使者,带领人从生进入死后空明的使者。这使者被生的人看作是死亡,是不祥,他的酒意味着引路酒,甚至是诅咒,他来酒店,有他的桌子,他的酒由他自己来喝没有人陪伴--除非那人也是天葬师,他旁边的座位不管其他桌子有多挤也没有人来坐,不是他不允许,是知道他身份的人就不会坐下来。而这人坐下来了,他是远客,他不知道,不能让他觉得自己失礼。

   "哦,喝酒!"那人举杯望着他:"我知道天葬师的职责,怪不得你有这样一双手,这样一双眼睛······"

   是的,看着对方的眼睛,和端着酒杯的手,扎西萨甚至感觉对方也是天葬师。那手上透着的是稳健和灵活,是力与机巧,是神秘与恐怖的融合,那双眼睛透出的光是超脱而冷漠,仿佛能够看透人的灵魂和血脉,仿佛能够攫住人的生命将之送入天堂。

   "我叫萧冥,萧瑟之萧,北冥有鱼之冥······" 他是汉人?汉人不可能是天葬师的,虽然扎西萨不知道什么是北冥之鱼,但他知道萧瑟的意思,萧瑟的意思是肃杀,是冷清,天葬师的职业是肃杀,天葬师自己的夜是冷清。也许他更象一个汉人的天葬师。

   "扎西萨,天葬师扎西萨。"扎西萨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萧冥也将碗中的酒喝了。"你不是来收皮子的。"扎西萨道。"不是。"萧冥用手抓起了一块牛肉,"来看看,看看藏域的山,经一经藏域的风,踏一踏藏域的雪。"

   "藏域的星星和月亮更好,这里离天更近。"

   "那我们为什么不出去对明月星斗饮酒?这里人都在看我们。"

   "好,便去。"扎西萨应道,自从在天葬台上送走他的父亲,再也没有和他一起喝酒,再也没有人和他一起登镇东的无名大山,今日有了,一个来自远方的汉人,一个象天葬师的汉人,他相信缘分。萧冥将酒店的两大坛酒抱了起来:"你拿上些牛肉,我一天未曾吃饭了。"

   两人来到大山之巅。山巅有一块平整的大石,就是用于天葬的祭坛。如水月光下的大石黑沉沉的,与其说透着一种神秘的气息,不如说弥漫着一种力,一种令弱者不由自主战栗,对强者产生强烈诱惑的一种力。"这里只有天葬师来,还有天葬师的助手,再有是天葬师要送走的人,还有就是载灵魂而去的神鹰。"扎西萨放下怀中的酒坛说道。"我为什么能够来?我是汉人,一个才和你相识的汉人。"萧冥拍开酒坛上的泥封,举起酒坛大喝一口,然后放下酒坛看着他眼前的天葬师。"你有天葬师的双手,你有天葬师的眼神,有藏人的胆量,还有天葬师的气力,抱一坛酒上来都没有什么疲累。我想你应该是汉人的天葬师,要么你的前世就是藏域的天葬师,超度了无数的灵魂得到托生中原的福报。"扎西萨也举起酒坛喝了一口,"你的酒量一定很好。" "不错。"萧冥说道,"你这个地方不错,风吹身心动,手可摘星辰。你是不是常来此喝酒?"扎西萨点了点头,继续喝酒。

   两人相对而坐,相视而饮,四目相投如伴他们的星光一般闪烁。 半晌,萧冥忽然问道:"天葬师是不是有很多忧愁?"扎西萨不语,继续喝他的酒,但是这一问却即起了他心中的波澜。"谁都有忧愁。"萧冥说道。 扎西萨终于开口:"但是天葬师的忧愁是没有选择的。"其实在每个象这样在天葬台边的静夜里,扎西萨都想过,如果他不是他父亲--一个老天葬师的儿子,他会是怎样的?他也许是很好的牧马人,因为他的手可以遏住惊马;他也许成为一个很好的猎手,他心情很坏的时候可以用手中没有任何骨骼的血肉,击下翱翔的神鹰。然而这些是他生下来就注定不可以做其它的,他生下来就注定要做天葬师,将死者的肉身还原成血肉和骨骼,然后抛给天空中的神鹰。天葬师的职业使人能够更容易深刻理解生命,理解佛经上说的色身无常,而这种理解所能够带来的并不是佛经上所说的大彻大悟后的欢喜,而是一种空明,一种不知道生之何意的空明,一种不知道死亡与生命界限的空明。他不知道这种空明是不是代表了超脱,他只知道这种空明给他带来的感觉是无依与失落,虽然他知道这空明是真实的,无论人是否直面这空明,那空明的本质都存在。他不知道有机会能够认识到这种空明对他是不是福报,他只知道一次又一次将不同死者的肉身还原,交给神鹰,让灵魂的寄宿体乘着神鹰的翅膀苍茫而去,消逝在天际。和他一样,周围的人都把这种方式看成一种超度,而执行这超度的就是他这种世袭的天葬师。天葬师是受人尊敬的,如同这天葬台,但是天葬师也是为人所远离的,如同这天葬台。

   "扎西萨,你有家么?" "没有,不过快了。"扎西萨答道,声音仿佛是在说为自己的天葬。天葬师都要有一个家,因为天葬师的衣钵要有人继承,而且是男人,天葬师的婚姻是由头人决定的。天葬师就象用利刀将死者的肉身划开一样,划开自己的肉身,分出一个天葬师来继承他的衣钵,来继续这种超度,继续这种轮回。扎西萨是这样想的。头人会选一个妻子给他的,选择一个划开他肉身、更划开他灵魂的人,因为选给他的肯定不是那个有神鹰羽毛编成团扇的姑娘。"你不如意,你不愿意你的命运,你为什么不走?去中原,带你心爱的人去中原。那里没有人要你做世袭的天葬师。你的双手和你的眼睛可以使你成为英雄,我这里有钱,你不想做英雄,也可以过平常人的生活。"萧冥说道,那双仿佛能够洞彻人灵魂和血脉的眼睛似乎已经完全看出了扎西萨的苦痛。 扎西萨望着眼前这个今日才相识的汉人,摇了摇头。是的,跟自己心爱的人去中原,可是自己心爱的人肯和自己去么?他扎西萨是天葬师,是族人中的异类,那个姑娘只知道他是天葬师,会把神鹰身上最美丽最轻软的羽毛织成举世无双团扇送给她的天葬师,她所会爱的是族中英俊威武的武士,虽然那些勇士的关节没有一个能够承受住扎西萨嶙峋的手指,但是他们是武士,是堂堂正正的有名号有注册书契的武士,而他是天葬师。天葬师注定了只可能有帮助他生养传承衣钵的下一个天葬师的妻子,甚至是不能拒绝责任的只能是。不会有一个人愿意陪他到海角天涯,因为他不是王子贵族也不是世俗的英雄,他做得再好也仅仅是天葬师,世俗以外的异类,将生命的寄宿体送入苍茫天空的使者,或者说是工具,有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神鹰,还是神鹰是自己。神鹰长着翅膀能够飞跃皑皑雪山,飞跃莽莽草原,但是神鹰还要回到天葬台来,不能够去传说中中原的锦绣江山。他也不能够走的。他能够做的就是喝酒,捱在这里,捱到生命的结束。

   两人相视片刻,举起坛子,向口中倒去。两个人不需要为这些再说什么了,扎西萨的心能够感觉到他眼前的这个汉人知道他的心,知道他的苦痛,知道他的无奈,这就是男人之间的知己,不需要说理由,更不需要什么安慰,需要的只是一起喝酒。 午夜时分,山下的旷野中传来狼群的嚎叫,断断续续,但每一声都清晰而凄厉。"你知道肉身怎么能够让神鹰吃尽么?"扎西萨忽然问道,他的反应已经开始迟钝。萧冥摇了摇头。 "只要有狼的血,狼的唾液,神鹰就会把骨和肉都吃下去。因为神鹰不在天葬台的时候会从草原上狼的嘴下夺取猎物,猎物上有狼的唾液,也有狼撕扯争夺猎物时嘴角牙龈破裂流下的血。神鹰更多的时候是吃这些猎物,从开天辟地到现在都是这样。"这些话扎西萨对谁也没有说过,包括那个有他花了十年时间用神鹰羽毛编织成的团扇的姑娘,他不想动摇别人的幻想,甚至不想直面自己对于神鹰不过是和狼一样吃肉的猜想。神鹰与狼不同是,狼去猎杀生命,去摧毁生命;神鹰只吃尸体,只吃生命留下的躯壳,包括为病魔所猎杀,为野兽所猎杀,为岁月所猎杀的生命留下的躯壳。也许很多躯壳中本来的生命就已经消逝,或者根本不存在,但是只要躯壳还有气息,还能够走动,神鹰就不会吃它,神鹰所伴随的仅仅是躯壳本身的死亡。

   酒尽了,肉也尽了,扎西萨在天葬台上和衣而睡。萧冥还醒着,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感觉整个身体融入在周围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只有胸中气血起伏如周围的山风,夜空中星辰闪动,仿佛在鼓动人的灵魂和他们一起划破天地间黑暗的躯壳。他没有醉,他的理性不让他醉,他不是因为害怕沉醉,而是害怕沉醉之后的清醒,那清醒比没有喝醉的人还要强烈,种种苦痛比没有喝酒的时候还要清晰。这不是没有喝醉过酒的人所能够理解的,也不是从来就没有清醒过的人能够知道的。山下的狼在嚎叫,一声接着一声,萧冥的心里感到一种冲动,一种久违了的热血沸腾的感觉,一种能够让自己振作、能够让自己有激情的呼唤。 萧冥要下山去了,他从怀中掏出钱袋,放在了天葬师的旁边。你是一个会去想为什么的天葬师,你从这个帮助将生者的躯壳完成回归自然的职业中领悟到了生命的无奈,在你的眼里,天葬并不神圣,而是一种职业,一种让你成为异类的职业,一副将你绑缚在这天葬台上的枷锁,你就象这天葬台上有自己自由生命的神鹰一样,你应该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飞越皑皑雪山,茫茫草原,你的命运里不应该只有天葬,也不可以只有天葬,因为你有思想,所以你疼,你不可以一辈子绑缚在这天葬台上,去吧,到中原去吧,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去,到一个没有人逼你做天葬师的地方去,到一个没有人能够把你当异类的地方去······虽然也许只是你一个人,一个人就更不应该捱下去,你有思想,你妥协不了的,妥协的结果就是你更痛苦,更强烈地要改变周围的一切。

   风呜咽着,周围都是碧绿的眼睛,它们不再嚎叫了,因为它们发现了一个生命,一个可以给它们提供血肉果腹,使它们的生命熬过这高原上漫漫冬夜的生命。它们沉默下来,缓缓地迂回着围成一个圈子,然后慢慢地向人靠近。在觉得人逃不出它们设下的捕猎圈的时候,慢慢走向人面前的几只龇着牙、露出暗红的舌头、开始发出低低地"呜呜"声,人要是胆小回身逃走它们正可以咬他的脚踝,把他扑倒,或者由从人身后悄悄贴近的几只趁他转身的时候猛扑上来咬断他的喉咙;如果人进攻,它们就先回身跑开,再重新走近,一次次,耗费对手的体力,直到它们认为对手疲惫到已经能被轻易扑倒,对手的生命能够轻易地被它们所毁灭。 萧冥没有转身逃走,也没有拉开什么架势,他了解狼,就象他了解的一切摧毁人生命和尊严的东西一样。那些东西都和眼前的狼一样,多而且凶狠,一方面喜欢摆出凶狠的样子, 想让人畏惧,让人因为畏惧逐步丧失自己的尊严,逐步丧失抵抗的希望,直至任凭自己的生命让它们摆布;一方面用它们的多、它们的频繁逼迫人,使人因为它们乱,使人因为它们疯,使人疲惫,使人自己毁了自己。后者也许才更可怕。 在萧冥面前的几只狼开始觉得眼前对手的可怕,对方没有转身逃走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没有象其他没有逃走的人那样因为它们而站住,拉开架势,也没有盲目的冲上来,而是好象它们根本就不存在那样继续走自己的路。一步一步地走进近,它们仿佛已经能够感到他身上发出的力,一种对自我生命控制的力,而那种力好象还在扩散,通过和它们逐步缩短的距离开始控制它们的生命,它们这些生命的终结者本身也有生命,也有恐惧,也会慌乱。最前面的两只,做了一个向前扑的动作,而人的运动没有改变任何,只是距离离它们更加得短了,让它们不得不把挑逗的动作变成真正地进攻。 两只狼扑上来了,对着他的喉咙和脚踝,他没有退,也没有闪避,他知道狼的弱点,狼扑得越近,它们那柔软的鼻子就离它们要摧毁的生命越近,比它们用于毁灭生命的利齿距离还要近。他的脚一抬,准确地踢在扑向脚踝的那只狼的鼻子上,那只狼飞出去的同时,他借着上身轻微地后仰,使扑向他咽喉的狼的咽喉先落入了他的手指中,他的指骨能够感到狼喉骨的碎裂,随后一个转身,用手中这只狼的尸体将从后面扑上来的狼砸飞,一场搏杀开始了······

   又一只狼的生命之火在萧冥的手中熄灭,他的身上到处是斑驳的血迹,有狼的,也有他自己的。周围的狼并没有减少,不断有新的狼来参加战团。血腥气对高原上饥饿的狼群来说是一种足够的诱惑,无论这血腥来自异类还是同类,这血腥都意味着食物,意味着生存。生命就是这样的,也许生命的暂时拥有者本身不一定知道为什么要生存,生存的意义是什么,甚至大多数都不会去想为什么,但是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拥有者就会不由自主地去千方百计地延续生命,捍卫生命的存在与尊严。死去的狼已经成为了活着的狼的食物,成了延续它们生命的血肉,然而这些血肉还不足以使所有的狼摆脱饥饿,它们面前还有一个人,虽然这个人的肉身也同样不能够满足它们,但是它们还是要把他搏杀,和他战斗,只有战斗才能够给自己的生命以机会,只有战斗才能够捍卫生命的尊严。它们围成一个圈子,很小的一个圈子,圈子中间是人,它们环绕着人小跑着,在觉得恰当地时候出击。 萧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疲惫,自己的生命在消逝。此刻的他丝毫没有那种对死亡的恐惧,相反有一种为自己漂泊的生命找到归宿的快意。是的,他在把握自己的生命,包括把握自己生命的去向,在战斗中死去,在自己还能够选择战斗的时候死去,也许这就是他来藏域的目的。生命要有尊严,那尊严首先在于控制,对自己生命轨迹的把握。他不能够接受一种没有尊严的生存,虽然那也是生存,一种自己都不能够控制自己的生存。当他知道自己将面临的是这种生存的时候,他绝对不能够接受,他选择了藏域,选择了皑皑雪山和茫茫草原,无论是死在攀缘雪山的途中,还是死在与野兽的搏杀中,他都能够接受,他要在这里完成自己的生命。他不认为这是在自杀,他是在选择自己生命的轨迹,而不是让生命的轨迹轻易地终止;他是在捍卫自己生命的尊严,而不是随便的把自己的生命放到一个肮脏的角落。 狼是一种有尊严的生命,狼的野性意味着它们在生命上永远的自由,人们尽可以猎杀它们,绑缚它们,但是人不可以让狼成为狗,成为没有生命尊严依附于其他生命,听从于其他生命,让其他的生命安排它们生命轨迹的狗。所以狼可以成为他生命的终结者。他尊敬狼的生命,他不会毫无抵抗地让狼为他做生命最后的终结,相反他要尽力去搏斗。同样,他对狼也是终结者,哪怕是使用多余的动作也要让狼的生命终结而不是残缺。为了这些多余的动作他的身上多了好几道伤口,血在流。又一只狼向他的喉咙扑来,他的手来不及去抓住狼的喉咙,他选择了挡,把自己的手臂塞入狼的牙齿之间,他感到了痛,狼牙刺穿他的肌肉,抵到他尺骨上的痛,就在狼要咬碎他的尺骨之前,他的手臂猛地一送,嵌在手臂上的狼牙脱落,他的手有力地切在了狼的耳后。这只狼倒下了,但是周围还有很多这样的狼,很多饥肠辘辘要拿他果腹的狼。而他的手开始抽搐,因为失血过多和疼痛而痉挛。他用另外一只手握住这只受伤的手,遏制住了抽搐,同时发出一声大叫,周围的狼受惊地退了几步,它们从人的叫声中感到了一种最原始、最本性的东西,更感到了立于它们面前的不是什么猎物,而是对手。这对手让它们气馁。

   快天亮了,天格外得黑,星辰大多已经隐去,只余下启明星和一弯残月,"我不能倒下,至少天亮之前不能。我要看到早上的太阳。"萧冥想道,此刻的他因为失血的原因,身上越来越冷,周身都是钝疼的伤口,肉体上他很想睡下,很想放弃,但是他的心不让他这么做,他要战斗,在战斗中完成自己的生命,直到血流干。狼群开始散去,同类的尸体使它们大多数暂时摆脱了饥饿,眼前的对手太可怕了,可怕到使它们也感到恐惧,因为对手有着比它们还强大的生命力,比它们还坚忍,比它们更能够控制自己的生命,控制自己的肉体。有不甘心的几只,无力再围着人转圈子,而是趴在离人不远的地方,无聊地等着,人没有坐下,人站在那里等它们的进攻。

   太阳照耀在高原上,天蓝得仿佛要滴下水,云白得让人心动,扎西萨赶来的时候看到这样的景象:风卷长草,一个人雕像似的伫立在那里,他的身上都是血,周围趴着七、八只狼,本来只要有血就会疯狂进攻的狼,趴在那人十几步远的地方,无奈地伸着舌头。扎西萨从腰间解下鞭子,一石块打在狼群中间,狼们耸起身,飞快地跑了,它们有了一个跑的理由,对手来了的帮手,但是它们也知道,即便对手不来帮手,只要对手不自己倒下它们也不会再进攻了,因为它们失去了进攻的勇气。 萧冥缓缓地回过头看着扎西萨:"帮我天葬,我不能容忍我的肉身缓慢地腐烂,即便我死了,我也不喜欢平淡,包括我的肉身。人要能够把握自己的生命和肉体,希望我是最后一个被你天葬的人。"他的血已经流干,也说完了要说的话,那双因为深邃而冷漠的眼睛永远地阖上了。扎西萨走上前去,嶙峋的手指搭在这个才和他相识一夜的汉人的脖子上,颈动脉已经不再搏动,因为失血的缘故,甚至有些干瘪。扎西萨默默地抱起萧冥的尸身,转身走向有着天葬台的无名大山。 天葬台前扎西萨耳边还想着那句话:"我叫萧冥,萧瑟之萧,北冥有鱼之冥······",这个叫萧冥的汉人前世一定是个天葬师,超度了很多人的天葬师,托生到中原,如今回到藏域,让他帮助完成生命的轮回。他不知道这样想是不是在骗自己,他只是觉得这个只相处一晚,不,在相见的一刹那他就有一种感觉,那是另外一个真正的自己。此刻他在分割萧冥肉身的时候有了一种痛,一种来自心尖的钝疼,钝而清晰、而持久。是的,这个汉人希望自己不要再做天葬师,希望分割他的肉身是扎西萨最后一次进行天葬。扎西萨知道分割完他的肉身自己的确不可能再当天葬师了,因为分割这肉身使扎西萨感到痛苦,从来没有的痛苦,也感到从来没有的空明,他仿佛在分割自己的肉身,甚至是自己的灵魂。人要把握自己的生命和肉体,是的,他的生命不应该属于头人,也不应该属于天葬师这个职业,他要把自己的生命和肉体把握在自己的手中。他把手中骨肉混合的血团抛向空中,那里一群饥饿的神鹰已经等了很久了,他抛掷着,仿佛是抛掷着自己的过去,自己天葬师的生涯,自己作为天葬师的痛苦。 血肉尽了,神鹰们依旧盘旋在空中,扎西萨的手忽然触到挂在腰上的钱袋,那是萧冥昨天留给他的,让他去中原,他去追还给萧冥的时候目睹了萧冥生命的结束。他用沾满鲜血的手扯下钱袋,看了看,把它撕碎,掷向空中的神鹰。神鹰们散去,张着翅膀,消失在雪山和蓝天之间。"光荣随着鹰背苍茫而去",随着鹰背苍茫而去的不过是人的肉身,生命的寄宿体,真正的光荣则永远不可能消散,扎西萨送走了萧冥的肉身,也送走了一个天葬师的过去,他转身下山而去,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一定要离开藏域去中原,但是他知道从此他的生命将由他自己把握。

注:这是2000年在网易BBS写的一个小连载,当初正在BBS上讨论自杀的问题,将之化作了小说。后来在亦凡书库第五期征文大赛上混了个一等奖。某种寓言性质,自评为太文艺,缺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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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5:0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哇噻,轮回大湿笔下能码这么多字,仰望啊!

I 服了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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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5:0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好多字啊 看得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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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5: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先占楼,因为正好在看另一部游戏剧情,忙不过来……晚上再看大师的原创~

轮回大师貌似很喜欢鹰,保留着最野生的捕猎者本能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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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20:4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对生命的掌控”
这个命题让我感觉到一种热血沸腾的豪情

很喜欢这一段比喻
他了解狼,就象他了解的一切摧毁人生命和尊严的东西一样。那些东西都和眼前的狼一样,多而且凶狠,一方面喜欢摆出凶狠的样子, 想让人畏惧,让人因为畏惧逐步丧失自己的尊严,逐步丧失抵抗的希望,直至任凭自己的生命让它们摆布;一方面用它们的多、它们的频繁逼迫人,使人因为它们乱,使人因为它们疯,使人疲惫,使人自己毁了自己。

另外,大师要是能调节一下行间距就最好了,这密度,看起来挺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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