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南康公主不服判决,并投诉飞风划过,恨版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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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1:4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南康公主不服判决,并投诉飞风划过,恨版请进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horuid=0&page=2

此帖第2楼,投诉我的飞风划过将崇敬岳飞的岳家后裔与爱狗人士相提并论
意思明显把岳飞比成狗,把反对秦桧比成反对吃狗肉
又在4楼说崇敬岳飞的人(或曰鄙视秦桧的人,被他默认为不鄙视赵构)奴才都不如
这样的言论已经可算引起公愤的言论了,必然让人气愤,我很正常的出言反驳,然后此人在34楼率先有“你懂吗”之类的挑衅言论
到44楼,此人又为秦桧大抱不平,继续侮辱崇敬岳飞之人

因此,出于义愤以及怀疑,我在51楼说:

原来你姓秦啊,姓秦不一定是秦桧的后代啊,急啥?
或者你族谱正上溯到秦桧

是前者,我劝你没必要急眼
是后者,那就叫有其祖必有其孙


这段话虽然不太友好,但一是出于义愤,二来尚且颇有余地,似不能归于恶意攻击一类

然后此人在66楼说我家祖宗是秦桧养的奴婢
我在73楼才回“我家祖宗饲养了你家祖宗”


因此我言及其祖事出有因(此时虽出于义愤,但尚未辱之),而此人在言谈中寻衅在先,并且先辱及我祖宗,并且之前说出这等无下限的言论,本来就不该在论坛欢迎人士之列
所以我认为,如果因为我辱及他祖宗而封我,那么也应该因为他辱及我祖宗而封他
如果认为他辱及我祖宗是还击而可以不封,那么我辱及他祖宗也不过是对他无下限言论和先辱我祖宗的还击,那么我也不该封

还请恨版裁量。

[ 本帖最后由 恨地无环 于 2012-1-11 09: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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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1:4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在论坛上发表无争议的引起公愤言论的人(如岳飞是狗,汉族是垃圾,中国应该亡之类),在话语权上应当受到一定歧视
遭到攻击也应该视情节减轻攻击之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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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1:5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那么同时我也投诉飞风划过对我重度人身攻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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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风划过的言论是将两事类比,并不能认定为两事件中具体人物的等同。
二、南康公主在此帖的53楼妄言秦桧乃飞风划过祖宗,用语已经颇为不妥。
三、飞风划过在66楼针对53楼回应:【首先我不姓秦不姓赵。动不动就“你家祖宗”,你什么素质啊?我说你家祖宗是秦桧买来的奴婢,你会怎么看?】表达的是对南康公主妄度人祖这种行为的反感。最后一个问句是希望对方换位思考认识到自己言行的不妥,并非人身攻击。
四、与飞风划过希望停止这种妄度人祖的讨论方式的意思表达相反,南康公主在73楼又屡言人祖,构成重度人身攻击。

故,南康公主投诉飞风划过攻击其【祖宗是秦桧养的奴婢】,有断文取义之嫌,投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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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0:5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纵然飞风划过没有明言“岳飞是狗”,但其中轻蔑之意与说岳飞后裔连奴才都不如,言论相当过分
南康公主度其祖宗,虽曰不妥,为何不能看成“表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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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2:4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飞风划过先发表极为过火易引起公愤的言论(2楼、4楼)
在正常辩论中有最先挑事(34楼)
且在不友好的辩论中同样有攻击南康公主祖宗的言论(66楼)

因此,申请一罚俱罚,一免俱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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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3: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鉴于这个不是投诉帖,我进行讨论,个人认为此次飞风确有责任,一个月处罚过重。
当然,我认为南康对我的个人攻击应该处罚一个月以上。
不过一码归一码,需要分开处理,明确责任
同时我认为南康此次的攻击言论和版务人员放纵其在登闻鼓投诉帖中对我以“郭春海”进行攻击的行为是有因果关系的,相关版务人员应该自我反思自我惩戒

[ 本帖最后由 轮回 于 2012-1-11 13: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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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以下视作投诉帖,请无关人员勿跟帖讨论。既往不咎。

本人已经对此案作出判决。
本人对达到人身攻击言论的程度判定和投诉人有差异,投诉人如有意见,可请枢密副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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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3:4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1、发表无争议易引起公愤的言论的会员(如岳飞是狗,汉族是垃圾,中国应该亡之类),遭到其他会员基于义愤的不友好驳斥,驳斥的会员是否应当减免责任?
2、该发表引起公愤会员的帖子是否应予不欢迎的表示(最直接的表示就是减免驳斥者责任。若不,是否表示论坛的态度和品位是优容或欣赏此类言论)
3、挑事人在挑拨别人对其人身攻击,且自己也有人身攻击行为的同时,是否应当承担更多责任(或者即使恨版不同意此人承担更多责任,那么此人是否至少应承担责任?)

若管理层认为南康公主号因轮回和飞风两件事而判封禁一月,需要言明,且须给飞风一定程度的处罚
若非如此,继续上诉

[ 本帖最后由 我见犹怜 于 2012-1-11 13: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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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8: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请楼主找出我说过“岳飞是狗”的证据

这是我说的原话:那些“岳飞后裔”眼睛死死盯着秦桧像的姿势,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行动起来用老祖宗刷存在感和优越感,其所作所为已经接近那些高速路拦车的“爱狗人士”了。

这里有“岳飞是狗”的意思吗?“高速路拦车”几个字没看到吗?已经说得这么清楚了。爱狗人士高速路拦截运狗车,这才是与“岳飞后裔”所作所为的类比。

回帖的人很多,shicanhui、力量、颖颖、轮回、伤云、zhwenh_0421、暂时发言马甲、ptcn ......他们没有一个看出我所说有“岳飞是狗”的意思的,偏偏就她南康公主看出来了,呵呵呵。

[ 本帖最后由 飞风划过 于 2012-1-11 18: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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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9: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认为既然这里是纳谏的地方,为何不让大家讨论,只要不偏离主题,东拉西槎,都有发言的权利,希望版主修改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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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地无环 2012-1-12 14:19 -100 8楼已作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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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9: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即使我説岳飞是狗又如何,只要岳飞不跳起来投诉我,就没事.
这是我遇到过,上次有个人骂李敖,我投诉他,老顶説李敖非本论坛会员,我投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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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地无环 2012-1-13 14:4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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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0:1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村里我最帅 于 2012-1-11 19:26 发表
即使我説岳飞是狗又如何,只要岳飞不跳起来投诉我,就没事.
这是我遇到过,上次有个人骂李敖,我投诉他,老顶説李敖非本论坛会员,我投诉不成立.

李敖跟岳飞的分量不能相提并论
岳飞关系民族感情,骂岳飞是狗激起义愤而遭人鄙视是人之常情, 应得到一定优容

[ 本帖最后由 我见犹怜 于 2012-1-11 20: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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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4: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既然回帖不扣通宝我也发表下意见
1.说“岳飞是狗,汉族是垃圾,中国应该亡之类”的人应该受罚,但显然飞风划过没有这个意思,如果允许联想那论坛一半以上的帖子都有问题。当然这是我的感觉,南康公主非认为飞风划过是这个意思那没办法,听裁判的吧。
2.34#我也真的没看出挑事的意思,很正常的讨论回帖
3.66#我完全赞同恨地无环的判决,既然南康公主喜欢比喻我也比喻一下,就像某人说“我是个文明人,不会像你一样说出XXXX的话来”,结果你硬把“XXXX”单拉出来说某人骂人显然没有说服力。
4.我最关心的是轮回对饭富景昌的投诉有结果没?“民”告“官”向来我很关心,更何况我认为这次“民”很有道理,虽然态度太激进了。

[ 本帖最后由 shicanhui 于 2012-1-12 14: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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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6:34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shicanhui 于 2012-1-12 14:07 发表
既然回帖不扣通宝我也发表下意见
1.说“岳飞是狗,汉族是垃圾,中国应该亡之类”的人应该受罚,但显然飞风划过没有这个意思,如果允许联想那论坛一半以上的帖子都有问题。当然这是我的感觉,南康公主非认为飞风 ...

第三条不妥
另:请一视同仁扣分

[ 本帖最后由 桓大司马 于 2012-1-12 16: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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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6: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shicanhui 于 2012-1-12 14:07 发表
既然回帖不扣通宝我也发表下意见
1.说“岳飞是狗,汉族是垃圾,中国应该亡之类”的人应该受罚,但显然飞风划过没有这个意思,如果允许联想那论坛一半以上的帖子都有问题。当然这是我的感觉,南康公主非认为飞风 ...

我是一个文明人,不会像你一样说出这么SB的话来,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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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1: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我见犹怜 的帖子

我说的XXXX是指具体的词语,例如:你个猪、草泥马等,而且是在你说了类似的话后我表明我不会说这样的话。
至于你的这句话“我是一个文明人,不会像你一样说出这么SB的话来”有两种可能:1.你说我说的话是SB话,这显然是你的主观臆测,属于人身攻击;就像我说我不会像你一样说些没教养的话一样。当然我的这一句是在你的那一句之后的表态,不属于人身攻击。
如果我这样现身说法你还没看懂,那就不知道谁是SB了?同样我这句话是疑问,也不是人身攻击。

我见犹怜对我进行攻击,我回帖不应该扣通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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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地无环 2012-1-13 14:45 -100 人身攻击已处理,下次请另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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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4:2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shicanhui 于 2012-1-13 11:32 发表
我说的XXXX是指具体的词语,例如:你个猪、草泥马等,而且是在你说了类似的话后我表明我不会说这样的话。
至于你的这句话“我是一个文明人,不会像你一样说出这么SB的话来”有两种可能:1.你说我说的话是SB话, ...

看字的时候眼睛里不要夹东西
66楼飞风划过并非引用我认为他祖宗是秦桧的话语来表达不满,而是进一步攻击“你祖宗是秦桧的奴婢”
换言之,飞风划过嘴里的XXXX并非我说过的词语(你祖宗是秦桧),而是加了相当的恶意攻击成分(你祖宗是秦桧的奴婢
就好比有人骂我SB,我说“我是一个文明人,不会像你一样说出这种狗日的SB的话来”,因为增加了“狗日的”这个恶意攻击成分,就可以算人身攻击了

所以嘛,也不知道您是眼睛不行哪,还是理解能力不行哪,您似乎果然不知道谁是SB啊?
我这句话也是疑问,并非人身攻击。我上面那个帖子是根据你的观点进行的逻辑推理,也并非人身攻击。

[ 本帖最后由 我见犹怜 于 2012-1-13 14: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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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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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枢密副使做出复审裁判。

1:本人不认为在相关主题首楼(以下楼层均指改主题)中“飞风划过”的措辞可以引申为,指“岳飞”为狗。申诉人有关这方面的主张,不予支持。
2:本人不认为“飞风划过”的4楼措辞是针对侮辱崇敬岳飞的人。
3:本人认为,“飞风划过”34楼的言辞,是回应申诉人32楼。从32楼的意思表达来看,得到的34楼很不客气的回应,可以理解。相对32楼的发言来说,不认为属于主动挑衅。
4:本人认为,51楼、66楼、73楼的发言内容,属于逐步升级的互相争吵。有关言及对方“祖宗”的措辞表达方式,都是设问方式,但是意思还是很明显的,这一点双方都差不多。

据此,本人认为“飞风划过”会员对事件结果负有责任,并非是完全无辜的。从违规措辞表达方式判断,处罚封禁一个月,量刑过重。

枢密副使裁判覆盖经略使裁判。

撤销对“南康公主”封禁一个月的处罚。对“南康公主”、“飞风划过”均提出警告。

另,鉴于“南康公主”使用者的关联ID“我见犹怜”,在本投诉贴16楼的措辞。本人认为已经属于扰乱论坛秩序。因此
1:对ID“南康公主”封禁一个月。
2:对ID“我见犹怜”封禁一个月。

“shicanhui ”会员,在本投诉贴17楼的发言,虽然是被动应对。但是作为无关人参与投诉贴,并且引发同投诉无关的争议,仍然负有责任。

对“shicanhui ”会员提出警告,再有参与与己无关的投诉贴行为,将处罚ID.

本投诉结案。

如果要继续申诉,请寻找愿意在枢密院发起提案的经略使、枢密副使或者枢密使、诸侯王或者枢密直学士。任何有枢密院权限人员均可以发起枢密院讨论,针对该案做终审表决。如果没有这样的提案提起,那说明任何枢密院成员都不支持再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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