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luke19821001 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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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2: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luke19821001 人身攻击



QUOTE:
原帖由 luke19821001 于 2011-12-9 21:23 发表
就算是我说错了,要打脸也是被税务局打脸,却不知道LS这种人有什么值得在这里上串下跳的。莫非你的精神分裂已经严重到认为自己是税务局的地步了?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2-10 00: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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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0:06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 consich 的帖子

投诉人请提供链接和楼层。

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投诉人已经不能提供这些证据了,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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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0:1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本人申述:
首先LZ最近到处划阵营,多次将本人划入“维稳派”“洗地党”,估计这几个词不会是赞美之词吧,本人无奈之下,只能按照金版的反讽原则进行反击

第二,LZ在他提供的帖子中行为实在是乖张得紧。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讨论,连一个回帖都没有,但是今天突然出现要打我们的脸,打脸一词应该算是侮辱和攻击了吧,鉴于LZ攻击在先,所以我当然不会对他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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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0:2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42914-1-1.html
第27帖

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我来帮LZ提供链接

-----------------
本帖,我认为属于对登闻鼓的协助,不做处罚。——TOP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2-10 0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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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0:32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3 luke19821001 的帖子

被投诉人,如果你知道投诉相关帖的链接和楼层,如果你愿意请你向登闻鼓提供。当然,这是投诉人的义务,由于投诉条件缺乏,本案还没有被接受,你完全可以不做任何回应。现在既然你回应了,说明你认可事实存在,我就只能受理了。

我仍然等待有人提供有关链接和楼层。不过既然投诉双方都已经陈述了,那我先做出一个回应。

被投诉人,本论坛任何一个版面,都没有“反讽”版规。而本论坛有明文的,效力规范全论坛的,人身攻击处罚规则。如果只是轻度人身攻击行为,没有达到扰乱论坛秩序的程度,只要不发生投诉,论坛一般不主动处罚ID。但是现在既然发生投诉,那么就要以全论坛效力的,成文版规为准进行判断,因此你的这个说法,我不予采信。

关于你说的第二点,首先由于投诉证据缺乏,我还不能做出有效判断。其次,别人对你的攻击,可以是你投诉的理由,不是你可以攻击别人的理由。

[ 本帖最后由 TOP 于 2011-12-10 0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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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0:40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鉴于相关证据贴已经由4楼围观群众提供。本人做出裁判。

人身攻击成立,对被投诉人“luke19821001”提出警告。如再有类似行为,将处罚ID。相关违规帖,将处以评分处罚。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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