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关毛 于 2011-10-9 13:08 发表
周礼,其实就是一部等级森严的古典宪法。
把中国的“礼”和欧洲的“法”一对应,就大可了解了。
可惜好多砖家叫兽,尤其是研究国学的,仍然把礼跟道德扯到一起,仍然只是肤浅地教人要讲礼貌,有良心云云,那就是榆木脑袋了。
关于“礼”,其实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开头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讲的透彻极了。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
司马光说:神马是礼?那就是纲纪制度啊。神马是分?那就是君臣之间的关系啊。神马是名?就是公侯大夫这些天子给臣子的名号啊。天下那么大,老百姓那么多,凭神马要受天子一个人管?不管你多么牛B的人,都得乖乖的听话,这是为毛?那就是靠纲纪制度、君臣关系、官职名号的约束啊。——所以,天子的职权最牛B的地方,就是这个“礼”啊。
司马光确实是目光如炬,比现在的那些砖家叫兽们高明太多了。一下子就指出了“礼”的本质和作用。
可笑现在的砖家叫兽们还在把“礼”当作礼貌在吭哧吭哧的推广。
他们不知道的,礼貌的本质,是人格上的平等,而礼的本质,却恰恰是人格上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