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马岱 于 2010-12-21 11:38 发表
我认为拖刀计不应该算特殊技能,关羽会,夏侯渊会,庞德会,曹洪会,会的人已经不少了,而且并不能确定颜良、黄忠、魏延这样的使刀将就不会拖刀计。
武将会一项技能并不表示就一定会使用,吕布和赵云在战斗中 ...
1、即使人人都会箭术,我仍然会将箭术划入特殊技能,是否划入特殊技能与人数无关。可能是马岱兄觉得用词不好,这是我以前的文章,在我的最新武评文章中,我换了名称:“常规武力”和“附加武力”,箭术、拖刀计、暗器等算作附加武力。
结论是一方采取诈败这样的非常规手段时,只能证明他想取胜,并不能直接证明实力就是比对方强。
2、这句话我想改一改。结论是:一方采取诈败这样的非常规手段时,通常(不排除有反常)是因为他实力并不比对方强,偏偏又很想获胜。
[ 本帖最后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12-21 13: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