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3-16 09:43 发表
我哪里将嘉靖本强加于毛本了?我提嘉靖本,是要说明,无论写出闪还是略写,都无关宏旨;重要的是许褚弃刀挟枪这些动作。
甲兄推测许褚面对当胸刺来的大枪采取了双手抓的动作,不外源于两个因素:(1) 毛本没写许褚闪过;(2) 毛本写许褚弃刀在先。
在甲兄看来,既然存在这两件事实,那么就注定会导出你那个推测 -- 许褚双手抓枪。
很可惜,甲兄这个推测过程,既置常识于不过,逻辑推理也有问题。
常识性的东西,木木和英雄都给你指出了。但你对于他们的质问枉顾左右而言他。
逻辑推理方面,你认定许褚只有在双手去抓胸前枪时才需要弃刀,用胳膊挟就无须弃刀腾出双手。这个推理根本站不住脚。你也别拿神亭之战来支持你的这个推理,那一战与许褚马超这一节完全没有可比性。(为什么没有可比性?甲兄知否?)
甲兄最胸有成竹的东西就是 -- 作者没明写“许褚闪过”。所以甲兄一再追问木木、英雄和我,许褚究竟闪了没有。
对此,我认为更大的可能是许褚做出闪避动作了,但作者因故没写;也有可能是许褚没有有意闪避,但当时其身体的自然移动在客观上达到了闪开的效果,作者因为许褚没有有意闪避,就没写。
神亭之战,孙策刺出那一枪时,太史慈并非措手不及被迫挟枪,而是有意为此,这从其后续攻击手段即可看出,所以对太史慈而言,孙策那一枪并不如何突然。
许马之战,许褚奋威一刀之后不及回刀,对方大枪已劈胸刺来,所以对许褚而言,马超那一枪极其突然。
所以我才说,神亭孙策那一刺,比马超回刺要缓。
甲兄非追着我要什么原文速度相关的措辞,呵呵,我只能说,甲兄思维实在很机械,我说“缓”,就认定是速度慢。岂不知,“缓急”也有突然和不突然之意?
速度再快,只要有防备,躲开的概率仍然很大;速度一般,但出其不意,凶险系数明显比有防备情况下的高速攻击要大。这是常识。
最后再说两句:与甲兄在这里曾就许马战的相关细节有过长时间辩论,但我似乎没对甲兄表示过失望吧?在那个贴里,直到最后我们依然各持己见。虽然我现在仍倾向于我自己的看法,但并非认为甲兄观点一无是处。但在这个问题上,恕某直言,甲兄观点确是一无是处。
1、兄说过:作者对於这些单挑场景的设计、牵扯到单挑的措辞的使用,都不是胡乱随意的,而是含有深意的。
为何如此与众不同的挟枪描写,兄却视若无睹,不去深究其中的深意?
2、煮酒兄说我的辩风问题,我去看了一下,大概就是对于兄的有一句话,我使用了“幽默”一词,呵呵。现在我来一句与兄类似的话来反问兄,兄看看是否也觉得“幽默”?
既然兄也认为“许褚奋威一刀之后不及回刀,对方大枪已劈胸刺来,所以对许褚而言,马超那一枪极其突然”,那许褚来不及闪躲是正常的,且正与原文未写“许褚闪过”相符合,为什么兄还要坚持“许褚先闪过”了?
3、兄说双手抓枪难度大,不太可能,那么我现在就换个想象,仍然是在许褚不闪躲情况下的想象。
许褚可不可以在挟住枪的同时,将枪引向自己身侧?
兄是否发现,我可以不断提出新的可能,而兄必须不断的否定,由于缺少原文“许褚闪过”的支持,兄的结论要想成立,必须否定所有的可能,即使我提出的可能全部被兄否定,那也并不意味着,将来就没有人能够提出基于许褚不闪躲基础上的合理可能。
[ 本帖最后由 甲乙丙jyb 于 2010-3-16 12:1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