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煮酒正熟 于 2010-3-15 14:44 发表
觉得甲兄思维太过机械,总是执着于一个闪与不闪。
事实上,在这个环节上,闪避这个动作,比之后面的挟枪动作,并不那么重要,所以我前面说,嘉靖本写出“闪”,很好,毛本省略“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甲兄既然完全不愿考虑毛本在交锋细节上大大逊于嘉靖本这个因素,而执意要以毛本为据,也行。那么我有两答:
(1) 许褚做出了闪避动作 (可能大于50%)
如前所述,闪避动作与后面的挟枪动作相比,并不如何重要,所以作者略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略去并不代表没有发生。
(2) 许褚没闪避 (可能小于50%)
武将交锋过程是瞬息万变的,0.2秒之前马超刺出的一枪是正对许褚心窝的,但许褚的身体也在高速移动之中,马超这一枪是闪中回刺,间不容发之间无暇打出许褚身体移动的提前量,所以0.2秒之后那枪刺到时许褚身体移动了20公分,原本心窝的位置变成了腋窝 (两点间距只有20公分多点)
(对上面的猜测,甲兄肯定会质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这个猜测是实际发生的?呵呵,甲兄能有此一问,足见甲兄辩风大异常人。)
综上,许褚是否做出闪避动作,是一个相对次要、可以模糊处理的细节。
而用手还是用胳膊挟枪这个问题,却是无可辩驳的。面对当胸快速刺来的一枪,要避开枪尖是一难,要抓住枪杆同时又不让枪尖捅到自己身上是二难,抓住枪杆后不会因对方冲力过大而打滑更为困难。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在那种间不容发的情景下去伸手避开枪尖抓住枪杆。
大家就某个问题辩论,当然期待对方有一个正常的思维。如果对方思维大异常人,自然只有放弃。这是最后一贴,决不食言。
1、能得到“机械”这样的评价,即使是“太过机械”,我还是满意的。只是有点诧异,我引用一段印象深刻的文字作为回复。
作者对於这些单挑场景的设计、牵扯到单挑的措辞的使用,都不是胡乱随意的,而是含有深意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於我们这些醉心于武力讨论的人来说,凡是单挑场景的描写和措辞,我们都应该奉若神明。我们必须严格地、忠实地、近乎机械式地去理解原文单挑部分的描写和措辞,而不应无视原文中的描写和措辞
兄无视了毛本的许褚没有闪躲、以及先弃刀。
2、兄提出了两种可能性,第二种可能性至少说明兄的观点松动了一些,呵呵,要是兄再想想,许褚有没有可能来不及闪避,那就更好了。
3、我对于兄所谓“作者省略许褚闪过”的观点表示强烈质疑。
(1)作者在此处描写的细致程度达到了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的地步,因为同样是闪过,马超的闪过作者就明文交代了。
(2)在武力接近的武将之间,挟枪之前的“闪过”,作者从来没有省略过,例如:太史慈挟孙策枪、孙策挟太史慈枪、姜维挟邓忠枪,这里显然也不应该省略“许褚闪过”。
(3)闪过之后的挟枪,如果是用胳膊挟的,无一例外都是只用一只手,另一只手都还持有武器,许褚如果先闪过,那怎么也不需要在挟枪之前先“弃刀”。
如果以上3点兄不能很好的解释,那么兄基于许褚先闪过的想象,即使再合理,也不合原文;而我的想象即使有一些不合理,那也是更符合原文的。
如果认为这是毛本作者的写作水平低下,那么讨论到此结束。
4、对于可能性想象方面的问题,等第3点弄清楚了,我稍后再请教兄。我只是希望兄明白:我不是反对兄的想象本身,我是反对兄想象的原文基础不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