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ddzz 于 2010-1-19 13:33 发表
1、
说实话我倒觉得许褚这个问题跟恐有失的关系不大,那不妨暂时搁置争议,来从恐有失=不利、恐有失≠不利两个方面,看看分析过程有什么不同。
两个在马上夺枪。许诸力大,一声响,拗断枪杆,各拿半节在马上乱打。操恐褚有失,遂令夏侯渊、曹洪两将齐出夹攻。
——如果是恐有失=不利的角度,许褚已经不利,但是许褚是乱打不利而非正常单挑,应该按之前武力的定义,将乱打部分排除出武力分析。而甲兄的做法是:将乱打部分归入武力,并最终追溯到许褚脱甲的行为,为此还修订了武力定义——添加装备的选择能力属于武力。
——如果是恐有失≠不利的角度,许褚没有不利。不论许褚利还是不利,按之前武力的定义,乱打部分同样与武力无关。要分析武力,应该到断枪之前的内容去分析,我持的就是这个观点。
甲兄增加装备选择为武力的一部分,这是甲兄建立系统的自由,不过既然武力定义变化了增加了,那么其他武将是不是也一视同仁的按装备选择重新分析一下呢?
2、
甲兄为了证明恐有失=不利,举了一个例子。我却认为这个例子大大的不妥。
拳击教练中扔白毛巾那是什么含义?那是认输了!这一点在扔白毛巾之前所有参与者就都是明确的,教练扔白毛巾了那就不是恐了,不明显的下风会令该方认输吗?
演义中长时间单挑后先鸣金一方是认输吗?本质不同的两件事怎么可以类比。
兄完全没有看懂我的思路。
1、不管是许褚无甲不利,还是乱打下风不利,总之,乱打对许褚不利,兄可有疑问?
2、枪是许褚主动“拗断”的,兄可有疑问?
这两条有分歧,其余不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