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ddzz 于 2009-12-8 09:30 发表
1、按甲兄前后所说的来看,在本帖#1的分类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甲兄自归的丙类,所采用的方法与甲兄所列的甲类如出一辙,严密性也相当,总的来说根本没有分别;而反过来说乙类甚至甲类也都能达成终极目标……从甲兄分类的依据看,分成不同类型的理由并不存在,由此看来所谓的甲类、乙类、丙类自然也就是伪类别了。
2、在甲兄的武评系统中,甲兄后面所说的这些设定都是在我们所讨论的这一条成立的基础上才有存在的意义。
甲兄的武评系统就像一个倒立的金字塔,最下方的塔尖就座落在我们所讨论的这条武评设定上。如果这个小小的基座稳如泰山,那甲兄的武评系统便是奇迹般蔚为壮观的存在;可一旦这条设定有争议甚至不成立,甲兄的武评系统自然也就成了镜花水月般的空中楼阁了。
1、我说都能,那是因为有人不用武评系统也能完成终极目标;有人写了武评系统,却违背自己的武评系统完成终极目标;……
所以,对于严格遵循自己的武评系统完成终极目标的与上述的区别,必然就在于过程与方法的严密性。
2、一部分武将武力值的确定可以达到一种较严密的程度;这一点我的武评系统同样可以,就算我放弃了这些不够严密的主观认定,不是一样还有“武评公理”;
一部分武将武力值的确定很难达到那种较严密的程度,我就增加了一些不够严密的主观认定较不严密的完成了,但在我看来这个较不严密在没有出现更严密的方法之前就是相对而言最严密的。
3、兄要么给出更严密的方法,要么在自己较小的武评目标下,嘲笑我的武评目标制定的过高、过大,在明知不能达到某种严密程度的情况下,偏偏还要较不严密的完成。
4、吕布姜维兄确定了500个武将的武力值(原来是级数,现在也改为了分数),原来我也不能理解,其中的大部分武将的武力值的确定根本不可能严密的起来。
现在,我明白了,我们追求的是一种相对的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