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战例分析前论
前面已经构建好了武评系统,本来就已经可以开始结合战例分析做武评结论了,但是鉴于以往战例分析方面的争议很大,为了减少争议,或者提高争议的层次,本人写下了这篇战例分析前论。
(一)武评目标与严密性
武评文章的目标通常是不一样的,有些是为了确定哪些武将能够入围超一流,有些是为了给全部武将分档次,有些是为了给武将之间排名次,我这篇武评文章的目标是:“确定《三国演义》中全部人物的武力值”。这应该算是一个终极目标,本次武评之所以叫做《三国终结武评》与此也有很大关系,完成了终极目标,也就算终结了。这个目标其实早就有人完成过,大家看看三国类游戏里的武力设定就知道了。
严密性是每个武评爱好者应有的追求,但武评目标与严密性是一对矛盾。例如:
甲、追求的武评目标是“无”(根本不想参与武评,算不上武评爱好者),甲根据“关羽温酒斩华雄”,判定“关羽的武力有可能强于华雄,但也有可能并不强于华雄,因为华雄可能轻敌,还有可能“方欲问之”时被斩……总之,一切皆有可能”;
乙、追求的武评目标是“排名”,乙先给出一个主观认定(凡是没有交代原因的被击败,默认是因为武力不及对方,而非其他原因),然后再根据“关羽温酒斩华雄”,判定“关羽的武力强于华雄”。
丙、追求的武评目标是“确定关羽、华雄的武力值”,丙给出2个主观认定(一个就是乙采用的主观认定,另一个是“温酒=10余合”)和一个人为设定(“10余合+击杀”差距14),然后再根据“关羽温酒斩华雄”,判定“关羽>华雄,差距14”(目前丙还未完成武评目标,那还需要更多的人为设定)。
不难发现:甲的结论毫无漏洞是最严密的;乙舍弃了其他可能性(即使那些可能性真的很小)不如甲严密;丙的严密性最差就不用说了。追求的武评目标层次越高,所附加的主观认定和人为设定也就越多,严密性也就越差。如果要求丙的严密性达到乙,乙的严密性达到甲,那么乙和丙都将无法完成自己的武评目标。弄清了这层关系,我们便可以知道武评爱好者追求的严密性,只能是一种相对的严密,是和武评目标捆绑在一起的,只有在完成了同样的武评目标的基础上,过程的严密性才有可比性。
看武评文章时,希望大家能够将自己的武评目标想象成与所看文章一致,然后再来讨论其是否相对而言最严密。说的再彻底一些吧,如果某武评文章中采用“主观打分法”给诸葛亮确定武力,请在批评其方法不严密之前先想一想,如果让你确定诸葛亮的武力值,除了“主观打分法”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如果没有,那么“主观打分法”这种根本谈不上严密的方法就是相对而言最严密的方法。
可能会有一些武评爱好者觉得丙的武评目标定的过于庞大、精确,他们可能会将武评目标降低一些,于是武评爱好者这个团体可能就会再细分为几个更小的团体,每个小团体的成员都围绕着共同的武评目标而讨论(从实际情形来看细分并不明显,主要是有不少武评爱好者可以做到“按照各种武评目标层次去思考”,他们自然也就可以参与到各个层次的讨论之中)。
(二)影响严密性的因素
主观认定是影响严密性的最大因素。但是前面已经说过了,由于完成武评目标的需要,明知一些主观认定不够严密,但也非认定不可,所以,接下来我们探讨的重点放在:什么样的主观认定能够更让人接受?
武评界有这样一条“武评公理”:没有交代原因的被击败,默认是因为武力不及对方,而非其他原因。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无法排除失败方醉酒、伤病、疲劳等其他可能性,哪怕那些可能性真的很小。由此可见,所谓“武评公理”也不过是个人的主观认定,所见略同的人多了,认可的人多了,也就成了“武评公理”。如何将主观认定的认可度尽量提高?经过思考我给出了如下答案:
1、人们一般都有一种“通常思维”的判断,而其他可能性一般达不到“通常”这种程度,我们的主观认定必须符合通常思维。
例如:“A和B下棋,A输了”我们通常认为这是因为“A的棋力不如B”。当然存在其他的可能,例如“A故意让B”,但如果说“A和B下棋,A输了”通常是因为“A故意让B”,那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了。当然还有更多的可能性,大家不妨自己用上述句式读读看,我就不再一一列举。
作者在写作时也正是因为人们的通常思维而可以有所省略,而不需要像严格的法律文书一样处处明确交代,而不必担心会被读者误解。回过头来看我们的武评公理,当B被A击败时,在没有任何其他提示的情况下,按通常思维我们自然会得出“A的武力强于B”的结论,而不去考虑其他可能。
必须承认“通常思维”都是个人认为的“通常思维”,只有得到了较多人(不是全部)的认可才能成为真正的“通常思维”。某一阶段赞同(或反对)的人多都不是最终结论,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接受更多人的检验。
2、可以通过“写作的前后一致性”来检验我们的主观认定,看有无矛盾。
例如:在某些战例中出现一方醉酒时,作品中是有过明文交代的,这种明文交代可以看做是:作者在防止由于未作交代而引起读者对作品的疑惑和误解。考虑到写作的“前后一致性”,如果作者真的是想表达失败方处于醉酒状态,一定会有明文交代,没有交代当然也就不会是醉酒,这与我们的主观认定是没有矛盾的,其他同理。
按照“通常思维”作出的主观认定,并经过“写作的前后一致性”检验无明显矛盾的主观认定才有可能拥有相对较高的认可度。我再举一例:让观战者恐有失到采取行动中断单挑的一方,默认是因为本方武将单挑处于不明显的下风,而非其他原因。
1、按照通常思维,出现这种情形通常是因为本方武将单挑处于下风。当然不排除其他可能性,但是如果没有相关提示我们便不考虑,因为其他可能性一般达不到通常这种程度,假如说出现了这种情形通常是因为观战者眼光差看错了;出现了这种情形通常是因为观战者担心本方武将年老;出现了这种情形通常是因为观战者对本方武将过度关心……都是一些相对而言较难让人接受的通常。
2、按照写作的前后一致性进行检验或修正:
(1)书中有过明显的下风描写“刀法散乱”、“气力不加”等,根据写作的前后一致性,这里即使下风也应该未达到此种程度,所以只能说是“不明显的下风”。
(2)书中有过“恐某某年老而急鸣金收兵”的情形,所以,如果这里是担心本方武将年老,必然也要有明文交代,没有交代则不是,这与我们的主观认定并无矛盾。
(3)……。
主观认定多少还是有一些理由可讲,有一些章法可循,就算是“温酒=10余合”的主观认定,也是考虑了类似的实际情形(将一杯热水放置尚温的时间)、考虑了袁绍对华雄的评价等等。如果是毫无理由的主观认定,还是叫“人为设定”较准确。既然是设定,想设定成什么都行,例如:我可以设定“10余合+击杀”的差距为14、也可以是100等等。如果用严密性来衡量人为设定,那是一点都不严密,所以,对于一些武评文章中出现的“为了完成武评目标而不得不进行的一些人为设定”,我们应该换个评价角度——合理性。假如“10余合+击杀”的差距设定为14,而“1合+击杀”的差距设定为5,显然就是不合理的。
先写到这里吧,很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和你们的讨论乃至争论是我进步的捷径。
注:
1、本文是个人《三国终结武评》中的第五章、第一节;
2、本文的产生离不开笑笑兄、马岱兄等诸兄的批驳,在此感谢;
3、对于影响严密性的两大因素“主观认定”和“人为设定”将在第二节阐述,目前修订中;包括《三国终结武评》全文也在修订中。
[ 本帖最后由 甲乙丙jyb 于 2009-12-2 18: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