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暴民 于 2009-8-8 01:22 发表
督荆州或督三郡并不等于诸葛亮是都督,三国时代的都督是指都督督军,只有军事上的专权,并不能控制地方上的行治,调其赋税并非都督督军所能负责的。诸葛亮的督荆州或三郡应是属于民政方面,因此这权限不能指挥部队的。
诸葛亮后来官大,记载上难免总会连带提及诸葛亮在干什么,诸葛亮当时应在处理新占南郡事务,因此得以称为据南郡。诸葛亮的署左将军府事不是现在所讲的署理左将军职务,只因诸葛亮的原职非负责府事,按理这是左将军长史许靖的职责,诸葛亮和董和只是替代了许靖负责左将军府的内部事务。
正因为“督”往往只是军事上的,原非负责内政之事,所以要额外指出“调其赋税,以充军实”。
不能因为督军没有调赋税的权力,就把“督”给抹了。用你后面解说署左将军府事的例子,自己分析一下督三郡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