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爱一个女人,就非得包容一个女人的过去么?
“真正爱一个女人,会包容一个女人的过去。”
发现这话经常被引用。 尤其一个女人引用。 如果一个女人先明确告知自己的过去,然后对方决定你是否值得爱.这没问题.但是如果未加明确,等对方深陷其中再告知自己的历史,并且要求被人无限包容,那就是另一回事。
世界上万事都有其规则。股市有股市的规则,情场有情场的规则。学习把握这些规则,经营好自己的人生,是每个人自己的基本责任。冲撞规则,打破尺度,就要想到风险,和失败后的代价。
两性关系上,女性天然要承担更大的身体风险。有性爱,就有怀孕,有人流,这是个自然规则。作为女性,从小就受过教导,不可不把握,不可不慎重,这都是女孩自身的责任。如果要谈尊重,这也是对将来老公的尊重。否则你先不尊重了别人,再谈宽容,谈感情,谈尊重,就没什么意思了,最多不过是转嫁道德责任。每个成人都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错了事要付出代价,这几乎是常识。不要谈一辈子不一辈子,把代价量化并不是推脱负责的理由。没管好裤带又不付代价,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弥补错误是自己需要做的,而谅不谅解是别人的选择。记住,宽容是一种的好意,但绝对不是义务。而且,谅解不等于不用负责。如果只是为了免责,作为逃避责任的一种方式,那本身就不能被原谅。承担责任,不是同情不同情的问题,而是自己的人生功课,不能逃避的义务。这点不该混淆。出了问题再责怪别人,动辄摆弱者的姿态,推诿责任,是心态不堪,而且关系到人格问题。不是说弱者不该同情,只是不要把同情当免责的手段。
至于宽容,宽容是强者对于弱者的,是强者的主动行为,强势一方有权选择宽容与否,作为弱势,只有被选择的可能,而没有要求的权利.如果是违法,那法律还有个起诉期.在感情上,对方接受与否也是自由,你的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现在的你是否值得别人去爱.一个自尊自爱的女人,会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自己的价值.当她请求要求甚至哀求对方包容自己的时候,通常已经失去了价值.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沿街乞讨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你不给他钱,他就拦住你,说你缺乏爱心,这样的人是不太可能获得施舍的。
一个有基本善意的人,在交往之初,会坦陈自己的历史,尤其是对方可能介意的历史.事先假定对方爱自己就当爱自己的现在,爱自己的一切的,这样的人,通常是极度自私的。 毕竟对人生,对人性有深刻的理解和体验,并且心胸豁达的人,并非没有。 但是一上来就替对方决定是不是会包容自己的过去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 将心比心,作为男人,自问一句,自己能否接受自己现在的LP生了别人的儿子,而自己仍然需要将这孩子养大成人,且不能报复? 同样,作为女人, 问自己能不能接受自己的男人把私生子带回家,并且要你养育他成人?
宽容不宽容,应该由对方决定. 如果只是一句真心真爱,不可预知,那婚姻这种社会契约就失去了原来应有的价值.如果你们真心相爱,为什么不结婚呢? 婚姻意味着责任,如果说这个人无心或者无力负担这种责任,那这个人的爱深有几许? 难道只能停留在下半身的水平,而没有达到上半身? 尊重是相互的,没给对方以尊重,何以要求对方给以尊重?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被理解,没有什么人不可以被原谅.但是,可以被理解与原谅不等于可以被接受.任何人没有权利要求他人去理解与原谅自己,更没有权利要求他人去接受自己.他人也没有这个义务。
至于有人赞美这种不负责任的爱至真至纯。那真正好女人的孤守,岂不是SB加三级了? 我无意指责谁的过去,只是希望某些人不要把自己的历史描绘的那样纯洁无辜。 我们每个人都无时无刻不在选择自己的历史。 如果自己的历史都不是自己的选择的话,那又是谁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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