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长乐未央于2004-05-20, 9:39:57发表
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不信宗教的自由和决定信什么宗教的自由,而不少信教的人往往忽略第一点,比如基督教不招即来挥之不去的传教。
至于原罪之说更是够混帐,就因为吃了他的什么果子,凡是人生下来就有罪,还要让女性受生产之痛苦(当然这种说法是无稽之谈,要是真的就更混帐)。
个人崇拜当然要不得,但是某些人推翻个人崇拜是为了方便传教,更值得BS。
再说,“伟大领袖”即使再不怎么样,把自己献给他也最多为害几十年;把自己献给某个神曾经为害了上千年。
问题是,在现阶段,哪一个危害更大?是伟大领袖,还是三大宗教?三大宗教历经千年,已经成为一种体系,一种规则。即使是神,也必须在这套规则下行为。
而伟大领袖,在现阶段,显然他的理论没有这么完备,而时代,也不会再给他这个自身完善的机会。何况,对于历史而言,几十年如白驹过隙,但是,对于一个人而言呢?人生,又有几个几十年?
要我说,默罕默德同志,也不过就是在历史的优胜劣汰中生存下来的伟大领袖罢了,但是,几千年来,成为宗教而延续下来的,也就是他罢了。是其他人没有野心吗?显然不是。大概是因为,其他的领袖缺少那套完备的理论以及信仰之者能否从此获取相应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