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美人赠我金错刀 于 2008-4-9 10:59 发表
支持轻判的显然是受了舆论的引导,觉得女车主很高尚很无奈,其实还原最简单的事实就是这样:司机肇事逃逸——车主承担责任——车主负担过重超过预期——车主杀人。其中的思想活动不影响事实的定性,因为这些本来 ...
我也是这么觉得,承担责任是人的义务,虽然也是美德。
可能事实上很多官员和民众不喜欢承担责任和义务才导致把一种很男人的行为歌颂为美德吧。
美德在于坚持,偶尔施舍乞丐不是难事。年年倾其所有捐献才是高尚。
整个案件,政府么只有把人命价定低,医疗费用浮高的过失。
车主杀人,即使是个老人或者是植物人,我觉得还是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的。
关键现在的交通事故中很多公车所有者利用法律漏洞,规避了很多刑事责任和经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