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论民主精神和创造性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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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04:5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论民主精神和创造性的渊源

论民主精神和创造性的渊源



创造性的前提是思想的自由,很难想象,一个思想肤浅、视野狭隘的人能有多少创造性。然而思想的自由却建立在人的有欲有求上——个人首先必须生存,然后才能谈到发展。领土和主权是一个国家存在、独立和自由的标志,私有财产及对其的支配则是一个人独立和自由的基础。在人类战胜兽类走出森林后,在生存资料产生不足之后,人类之间便产生了战争——争夺生存资料(主要是土地、物质财富)由此成了人类历史上永恒的主题。有时候,人们为了整个民族的生存,会设法(立法)将个人的财产和私欲限制到最小限度,使全民都为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一崇高目标而奋斗——斯巴达国家的建立就基于如此。斯巴达人之所以能全力投入到战争中去,其根本原因在于有希洛人为其提供生存的保障。斯巴达社会是民主的,但个人的创造精神却被限制了——只限于战争方面,而人的其他方面的潜能被压制了。与之相对的是雅典,在保障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的前提下,随着国家和个人财产的增加,雅典人的创造才华如火山般喷涌而出,,其光芒照亮了整个希腊世界。是难想象,当大部分国民还在为生存而努力奋斗,为裹腹而苦苦挣扎——也就是所有的生存和生活资料仅能勉强维持其生存时,还能有什么自由和精神生活,更何谈创造性(原始社会的民主制不包括在内)!民富才能国强,民富才能开启自己的智力空间,才能保障自己的自由,才能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实际上,私有财产的保护只保证了个人作为公民最起码得的尊严和自由——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而一种自由开放的的社会文化与制度环境,才能真正起到保证个人精神自由的的作用。无论古代,还是现在,在每个社会里都有许多财产富足、生活优裕的“精神奴隶”——在中国,我们称之为奴才。这类人是不自由的,它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大空间思维能力,也缺乏神圣而高尚的信念和理念,除了不择手段的生存;由于不能将自己的才智精力和财富用于造福于社会,按黑格尔的观点,他们是在已经沦为了自己欲望的奴隶。这类人就是社会的寄生虫。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和随心所欲,个人自由的前提是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与自由,因为个人不能脱离二者而孤立的存在。因此,个人财产的拥有限度社会虽然没有给与明确规定,但在个人的心目中,却不能不清楚的表明:超出个人生存和生活的部分应该奉献给国家和民族——不用事实上的捐献,只要用在增加国民财富而不是仅供个人挥霍就是真正的奉献。个人的财产,从广义角度上说,不仅是为了保证个人及其后代的自由和生存,更是为了保障国家和民族的自由和生存——这才是最高的理性和自由精神。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当初雅典人将发现的银矿瓜分掉而不是用以建造一支舰队,萨拉米斯海战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希腊人是否能赢得希波战争将是一个疑问。我们由此想到了春秋时期郑国的弦高,中古时期不私天下的尧舜,以天下为公的大空间思维(超越个人的私欲空间)应该成为每一个富人——也就是拥有过量财产的社会中的个人的生存和行为法则,为富不仁不应再出现在新时代的社会中。西方理性的新教徒给我们做出了可供效法的榜样(这里不能不提到韦伯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韦伯对资本主义的分析简直是入木三分,恰如其分),卡耐基、洛克菲勒、摩根、盖茨、巴菲特等人均向世人展现了个人最崇高的一面,其所作所为实在值得我们有些国人好好参考。

自由的前提是责任和义务,个人生存在社会中,必须依存于社会来索取各种生活和发展资料与信息,虽然不能抹煞个人的努力,但必须放在大背景上用大空间思维去评价:假如没有民族、国家和社会这个大环境,个人的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因此个人不能贪天之功,妄想个人所有的财富和成功都是自己一人奋斗的结果,那就大错而特错了——这种人心目中是没有上帝和国家民族观念的。个人必须依存于社会才能生存,所以就对社会负有终生的责任和义务——向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奉献和报答是每个自由公民神圣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从来作用都是双向的——一如作用力和反作用了。国家和社会的的责任与义务是:不仅保障公民享有支配自己的个人财产生存的自由,而且还保障公民享有支配自己的思想发展的自由。当然,二者的前提是不应危害到他人、社会、国家和民族。故而,法律、制度和道德伦理的创制与塑造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不可避免的责任。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底线,说得不错。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规则,在用以保证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自由同时,也起着防止因个人私欲泛滥而危害他人国家、民族与社会的作用,换言之,既要保护个人,又要约束个人,还要保障整个国家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而这正是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法律是否优良的的最好标准。历史已经证明,一项国家根本大法和制度的创立,往往能奠定一国发展的方向并进而决定他的命运。斯巴达莱库古的立法奠定了斯巴达八百年的军国体制,美利坚宪法的制定也奠定了美国作为世界上最自由的民主国的地位。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是孤立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因此,其法律制度的建立应符合:既要服务于内部的团结和治理,又要有利于整体的生存和发展。中国周代的建立是最为成功的楷模,秦代的商鞅变法也给我们做了一很好的榜样,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也是成功的例子。

然而,归根结底,法律制度只是一种外在手段,文化、宗教、道德、伦理才具有持续而深远的作用,后者更多的是一种内在的自律。没有一整套与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文化道德伦理规范的社会是不能长久的,秦国的寿命之所以短暂就在于此,周代之所能延续八百多年也是这个原因。人们是从被动的服从还是自觉地遵守,实在是一个国家与社会健康和稳定与否的度量器。谁也不能否认,基督教在西方国家中存在的合理性,而天主教作为一个庞大的全球性组织更是独立于任何国家实体之外,其存在说明了什么?在人们的精神上还有一个王国,这个王国也需要“法律和制度”!我们往往看到,在决定人们的行为的力量中,最强大的还是他“内心王国中的法律”。

如果把社会比作一座大厦,法律制度和道德文化(宗教)就如同这座大厦的两根支柱——没有它们,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转。人是神性和兽性的结合体,人的创造天赋足以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但人的无穷欲望也足以将这个社会给毁掉。自从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之后,人类社会就无时不在与个人膨胀的欲望作斗争,因此就导致了法律制度和道德宗教的产生。从作用和持久性来说,后者远胜前者,自律远较外律为优,这是公认的定理。显见,如果这两根支柱中的任何一根腐蚀甚至断裂的时候,这个国家或社会就危险了,我们称这个国家或社会是不健康或患病的。非常不幸的是,我们不无痛苦的看到,我们国家的两根支柱都产生了腐蚀断裂的危险!

在保障个人真正的生存自由——即财产和思想的自由的前提下,个人的创造力才能被释放出来;国家和社会中全部个体的创造力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创造力。国家和社会具有创造力,二者才能繁荣、进步和发展,否则,只是维持勉强而可怜的生存罢了。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二千年来,中国的社会犹如止水,因为缺乏创造力而停滞不前,我们引以自豪的文化与物质财富常常在一次次的动乱中化为灰烬。柏克曾所:一个没有更新之术的国家就是一个没有保国之方的国家。精神上的封闭与保守,宣告了创造力的衰竭;创造力的丧失,则预示着国家的衰落乃至破产——这种国家,不仅连最起码的生存都难保持,还往往会成为更具活力的国家的猎物。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以前我们的国家是,现在我们的国家似乎还是处于这种尴尬的地位上!

一个国家,即使不能保证每一个国民都拥有自由的思想——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但也应确保其精英阶层尤其是智力阶层精神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个国家自由的前提和标志。如果把国家比作一棵大树,那么国家的精英群体就好比树干,而人民大众即使枝叶和树根,二者互相依存,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精英又好比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子安泰,安泰只有不脱离大地,才能从大地母亲那里汲取无穷的力量,当安泰离开了大地,死亡的命运就注定了;人民大众就是大地之母,当精英们脱离人民大众时,其覆亡的命运也就形成了,中国历朝历代的精英最终都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中国的精英总是和人民大众相脱离,直到马列毛主义的产生……         

相比于永恒的真理与相对永恒的种族来说,国家和现实中的权力都是短暂的,只有将追求永恒的真理与正义并把献身于种族未来崇高的事业看成是个人与国家永远的责任和义务,二者才是真正自由的,才能在冥冥中得到上帝的护佑!

一个国家和社会之所以能稳定而一直前行,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家和社会保证了正义和公平——上帝憎恶邪恶与不公的社会,因此,就将各种灾祸和动乱加之于它,以使其中的人民觉醒,如果还是不能觉醒的话,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灭亡。中国古代的天兆说不无道理,天灾从来都是人祸的开始,也是上苍对不公和缺乏正义的国家的警告。天欲亡之也,必遗之奸佞之人,看看上层有无这种人,就知道这个国家的性质了。为此,具有创造力的真正精英,负有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不仅要提升全体大众的生存水平和福祉,还要担负起教育大众的重任,因为受教育的大众才是社会正义和公平的最根本的保证。真正的精英,都有一种广义的博爱精神——一如基督教的耶稣,爱这个国家,爱这个种族,爱这个种族的全体人民!只有如此,精英才能与大众彻底融为一体,才能引领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方向,才能充当人类的舵手!

保证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一个文明社会最基本的特征,而开启公民的智力则是个人走向文明的最基本手段——惟有受过教育、开启智力空间的个人才能算作真正的文明人(否则就是野蛮人)。然而,除非将高贵品格培植到一个人身上,否则,它还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文明人。因此,真正文明的公民,是品格和智力(德与才)兼备的个人——正因为有了绝大部分文明公民的有力支撑,社会才能走上文明发展的轨道,而不是不如歧途。教育是社会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因为塑造在身体、精神、品格、智力、机能方面全面发展的个人是文明社会最主要的任务。教育应成为第一国策!(然而,我们沉痛地看到,当今的特权阶层,是如何的卖国与浪费社会资源,以供个人的享乐,讲究人情面子,喜好吃喝,已经成为中国人的通病) 实际上,真正文明社会的存在,有赖于文明公民的数量和质量——假如这种社会把培养全体公民的精英化作为最终的目标,那么,这种社会将能最大限度的挖掘个人的的潜力和实现人类的价值。

珍视个体生命,尊重个人价值,是文明社会的主旋律。恢复先古的信仰,重建古老的传统,复兴中古的文化,建立一个文明而圣洁的社会是我们每一个国人神圣而庄严的使命,让我们为此奋斗吧!

重生吧,我们的民族;觉醒吧,我们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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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彼何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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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4 17:4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友情支持,为楼主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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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地无环 2008-1-4 17:47 -24 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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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7 16:4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再次支持楼主。


无环兄再扣24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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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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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19: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对自由的意义说的很中恳,而自由对中华文明的复兴也许致关重要。但洽没说现在的中国如何获得自由,也许话在不言中。但是自由的保障必须告诉人们是民主政治,因为只有民主政治才能提供人们相互尊重的法律制度。自由只能产生在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只能存在民主政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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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00:5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莫名其妙的文章,民主是个好东西,但绝非万能。某些人为了民主而民主,把所有好东西都和民主挂上钩,就比较让人恶心了。

民主只不过是一种政治体制,好处和坏处都很多。某些人看到西方国家的成功就把所有功劳都拉到民主上而不去考虑深层次的历史文化背景,这就比较好笑了。世界上最富的国家中,几乎都是民主国家,然而世界上最贫穷的那些国家,民主国家一点也不少。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几乎都是民主国家,可是最落后的那些国家里,同样有一大帮民主国。不说别的,至少从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印度身上,我从来没看出民主为这个国家带来什么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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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flyst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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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01:0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另外,楼主想要颂扬民主的话,最好不要捏造事实,或者说,不要在大家都了解的领域捏造事实。

为了替民主吹捧而硬要把军事独裁制度的斯巴达说成民主制度,那么朝鲜金太阳也能算得上是民主世界的灯塔了。此外,雅典城邦确实算得上是民主的雏形,但是和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天差地远,至少,我绝对不相信一个9成人口都没有公民权的奴隶制国家能算民主。如果这样也行的话,那么打夏商周那会咱中国就民主了,都民主5000年了。

最后说一下,好莱坞的好片很多,但是像《斯巴达300勇士》这样的垃圾片子的还是别看为好,免得冒出来一些自由民主的斯巴达这样可笑的话语来。中国的主旋律电影看多了智商会降低,美国的主旋律电影也一样,甚至在降低智商的效果上更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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