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不论政府抑或商家,都没有仅仅将“动漫”当作简单的休闲文化,而是扎扎实实将其当作一个产业来加以扶持和发展。”
“日本动漫在商业设计上面向全民,广泛的覆盖面成为产业成功的基础。从漫画分类来看,日本漫画按读者群可分为儿童漫画、少女漫画、少年漫画、女性漫画、青年漫画和成人漫画;从动画分类来看,日本动画又可分为电视动画、录像带动画、动画电影和非主流动画;而且面向不同人群的动画播出时间也各不相同。在日本,各种动漫杂志多达350种,其电视台每周播放动漫节目80多集,一年播放的动漫作品节目接近4000集。精细的分类使得多种动漫产品“总有一款适合你”,这种“狂轰滥炸”式的攻势使日本人处于动漫的包围之中,为动漫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受众群。据调查,日本有87%的人喜欢漫画、有84%的人拥有与动漫人物形象相关的商品。”
(资料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7-11/12/content_7053298.htm)
“普通在进行所谓的动画制作之前,常有一段为时不短(或有点痛苦)的「制前作业」(英文: Pre-Production 日文:准备段阶)。制前作业是指要开始制作的准备工作.但是制前的前面呢?
「策划」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每一年度的策划会议里,动画公司的老板(英文:boss, excutive producer, 日文:社长, 策划)或有点伟大有点发言权的制作人看到一本颇有趣又出名的漫画或小说,觉得拍成动画应该会蛮赚钱的,于是就打电话给代理那本被相中的漫画或小说的代理商问问看是否拍成动画的权利已卖出,如果没有那就开始进行「有时长有时短有时痛苦有时快乐」的权利交涉。如果您在动画的片头一开始看到「原作」这两个字大都是属于这类型。
另外一种是动画公司旗下的导演(英文: Director,日文:监督)或动画家们觉得自己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不画画不按时交稿作白日梦的结果拍成动画应该颇有趣的就自己开始写策划书然后交给老板过目。幸运的,策划通过的话,就由老板或制作人四处奔波找金主...啊,不是,赞助商来一起响应伟大的策划。如果您在动画的片头看到「原案」二字大都是属于这类型。”
“交涉成功或策划通过后
让我们先谈原案企划通过的状况下动画公司的下一步骤。
动画公司基本上都没有独立制作动画作品(不管是TV或OVA)的经费,因此动画公司想要作原案作品时最重要的是提出企划给赞助商看他们有没有兴趣投资。如果赞助商对动画公司提出的新作品企划没兴趣或认为此商品没有市场价值,那么那企划100%不会再见天日。
相较于原案,原作的动画企划通常会比较容易通过赞助商那一关。因为原作基本上已有固定的顾客群,赞助商们比较有心理上的保障而愿意投资将原作改编成动画而由贩卖相关产品来回收投资。”
(资料来源:日本动画制作流程揭秘
http://www.chinanim.com/dh/zt/00.htm)
“《死亡筆記》(Death Note,簡稱DN)是2003年12月開始於少年Jump週刊連載的心理懸疑漫畫作品,連載結束於2006年5月,總共連載108回。另有同名的小說、電影、動畫、遊戲。
另外在2003年8月於同刊內刊載了同名的單篇作品,又常被稱為前傳。和連載作品有些相似處。死亡筆記(DEATH NOTE)是作品內虛構的筆記本名稱。
扭曲了許多在少年Jump週刊中連載的作品最常使用的「Jump三原則」主題--「友情、努力、勝利」,以「就算犧牲友情,也要努力於搶先對方,以獲得勝利」作為故事主題。這樣和週刊少年Jump整體主題有著差異的作品,受到部分讀者的喜愛。”
“動畫版第一集在日本於2006年10月4日深夜起陸續在日本電視台等11個電視頻道播映。”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D%BB%E4%BA%A1%E7%AD%86%E8%A8%98 )
先强烈鄙视一下对维基的屏蔽,TMD这么点东西不用代理还看不了。
分析:从上面这三段论述我们可以知道
1。 在日本,大部分的商业动画和漫画在制作之前都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并且要通过投资商和制作公司的审核。
2。 我们也知道,在日本也是有“和谐”原则的(Jump三定律),不过其和谐的原因是市场。只要市场有好的反响,发售就绝对没问题。死亡笔记应该是属于少年漫画和青年漫画之间的定位。
3。 死亡笔记在日本也是深夜动画。深夜动画针对的对象是青少年的动画爱好者,一般的小孩是看不到这类动画的。
结论:
1。 市场经济时代,一切向钱看。做动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钱!要挣钱就要找市场,死亡笔记等动画的市场是青少年,的确和上面那个“副”局长脑子里面的动画定位不同。
2。 就算定位不同,日本人也用了相当聪明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深夜时段,一般小学生在这个时间都要上床睡觉了。初高中生也不一定有时间天天看,再大点的人如果还受到这种漫画的影响而去买什么死亡笔记来杀人那就不是政府的问题了,他/她应该检讨自己是不是太幼稚了。
3。 “和谐”是个好东西,每个政府都用。但是人家用的聪明,不像SB广电那样硬来。有句话叫做“压迫越大,反抗越大,民众就是这样的弹簧。——XX漫画中的军师,具体是谁忘了”相比那些广电的SB是没有听过的,因为他们喜欢“和谐”嘛。
4。 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是开放市场,让所有人都可以看到自己想看的动画,这才是真正应该市场化的东西。
下面再说说周边产品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火星王子 于 2007-11-14 09:2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