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
==========================================================================================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辩答。好,闲话少说。
==========================================================================================
原帖由 浪漫老骑兵 于 2007-11-7 23:34 发表
江阳居士说
1:“关于“乞丐”的经济基础。我想首先阐述一下我对经济基础的观点。经济基础应该是一种可以预期单位时间的平均获得量,且这个获得量可以保证在这个单位时间内可以维持,或者比维持更高标准的物质生活水平保障的一种生活资料来源。而这种“物质生活水平”起码应当达到平均水平。
这个平均水平,简单的用其所居住城市的人均物质生活水平来衡量,当然也可以。但是我认为更加科学的是,先纵向的同这个人自己过去曾今的平均水平,再横向的同和他有直接关系的周围的人的平均水平来比较。当然,这样的话要收集的数据相对更多,也更难以获得。
但是总之,一般意义上的“乞丐”,43楼所举例中的“乞丐”可以做上述的预期吗?他的“物质生活水平”可以达到平均水平吗?当然肯定有成功的乞丐和失败的商人,或许谁的“物质生活水平”更高还不一定。我这里又要重申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一个高收入的乞丐恐怕不应该在这里拿来举例,也不应该是43楼所想表达的“乞丐”的定义。
我的理解是,经济基础只要是可以预期的,所提供的“物质生活水平”达到平均水平的,那么就是经济基础,和来源无关。如果一定要讨论来源,讨论“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那就势必要讨论“其所得是非其该得”这个“该得”不“该得”的问题,恐怕并不是我们这次讨论的目的。
所以我认为,那些父母愿意供养,并且可以供养的不错的大学生,也是有“经济基础”的。尽管我还是认为,这是一些特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好父母”。很多父母也是有心无力的。
关于江阳居士说可能有人选择隐居山林樵耕为生来实现爱情……这样的可能性又多大我很好奇。难道在山林生活就会远比在城市生活更加容易吗?难道在山林生活就不需要“经济基础”了么?人还是要吃要穿的,而山林生活的“物质生活水平”起码对您例子中的“大学生”来说,是要艰苦的多的。我还是很好奇有谁这样对建设普通的,现代意味上的经济基础这样深恶痛绝,而宁可去选择山林生活。这样的人生观我不认为具有普遍意义。个人认为,这是在有点刻意的去回避点什么……呵呵,我不知道追求现代意味的经济基础究竟妨害了爱情什么,真的会有人真的这样刻意去回避。
大学生例子不清楚,那么中学生呢?小学生呢?如果是单亲家庭或者父母是下岗职工呢?
再者,那么那些在平均水平之下,但是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资料的人们呢?难道他们的爱情我们就可以否定了么?美国黑奴之间的爱情难道就是卑贱的,不值得我们讨论的么?
原帖由 浪漫老骑兵 于 2007-11-7 23:34 发表
这究竟是例子还是故事?是童话还是传奇?如果这样假设一个就可以算例子,那举例未免太简单了。如果我们不考虑普遍性,不考虑一种理性的前提,“我就是愿意”这样的理由,那的确是无敌的。
关于古代没有人身自由的包身工的爱情问题。我很好奇43楼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统计数据知道他们中,普遍的都恩爱一生?之前的辩论中,反方一再强调不要把爱情同婚姻等价起来。那么好,在这个例子中,何以见得那些终身没有经济基础保障的人都会“恩爱一辈子”?何以见得在那其中,男人虐待老婆,老婆不会怨恨男人?
关于极端例子的问题,我的态度前面已经表达了。如果反方坚持认为,只要举出“哪怕一万年才出一个的”例子,就可以证明反方立场是正确的。那我无话可说。我们毕竟是在讨论一个关于情感的问题,而并非进行科学试验。我们希望得到一个能够尽量接近符合普遍情况的理论,而并非证明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
所以我坚持认为,应该考虑普遍的,常规的情况。
何况反方的那两个例子,个人认为,还是缺乏说服力。
我方并不认同对方的观点,既然说是基础,那么就必须在所有情况下都成立。就像盖房子一样,你不能说前面99间都打过地基了,最后一间不打也无所谓。你不打地基,房子就会塌,这并不会因为你在前面99间房子打下了地基而改变。
原帖由 浪漫老骑兵 于 2007-11-7 23:34 发表
2:关于单相思的爱算不算爱情,这个问题我个人并不坚持一定要否定它。我的主张是,在本次讨论中,将这种情况排除,只考虑相爱的情况。否则的话,一种单相思的爱情,当然什么基础也不要,只要这个单相思者活着,并且他愿意继续单相思,那就可以继续“悲凉美好”下去。这样的我们讨论就没有价值了。总不能因为单相思者可以不需要经济基础长久的单相思,所以可以证明一切爱情的长久就不需要经济基础了吧?这个特例的确很多,但是我还是想请反方注意你们的立场。
评委已经在这个问题上作过裁断了。既然单相思也是爱情的一种,那么经济基础必须对单相思也是必要的,对方的命题才能成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从这次的辩论中剔除。
爱情不是儿戏,不是说爱就爱,说不爱就和没事人一样的。假设对方辩友处在单相思中,然后一夜之间失去了经济基础,对方辩友就可以立刻移情别恋么?
还有,我方需要证明的是“并非所有爱情都需要经济基础”,而不是对方辩友所说的“一切爱情的长久就不需要经济基础”。
原帖由 浪漫老骑兵 于 2007-11-7 23:34 发表
依旧是普遍性的问题。如果一个特例就可以推翻一个普适的理论,那么我们所知道的许多常识就都要被推翻。个人认为,在这些特例,和那些常识被归纳统一到一个更大的理论体系之前,他们的存在,都不应该去否定对方。我不否认有特例存在,同时我反复重申,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更具有普遍性的理论。
如果仅仅是为了驳倒正方的观点,所以就提出这样的“一例即证”的论证方式,那我个人对反方表示非常遗憾。
常识中很多事情本就是不正确,需要推翻的。科学中,在没有证伪情况下,我们才能勉强接受一个理论,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有新证据来证伪它。
正方若是在命题上,在加上许多前提,那么正方的命题就可以成立。可是荒缪的事情,只要加上足够多的前提都可以成立。更何况,这些前提正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如果在讨论之前就先认定这些前提为真,那么就没有辩论的必要了。
如果对方辩友执意这样认为,那么我方也只能表示遗憾,并请求评委来作出裁定。
原帖由 浪漫老骑兵 于 2007-11-7 23:34 发表
第一是,有一对男女彼此相爱,恋爱多年但因为男方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所以没有结婚。女方的家庭认为男方经济条件不好而反对。双方都受到了压力,也都很委屈,慢慢开始为此争吵。最终互相都无法继续坚持而分手。
第二是,男女双方因为相爱而结合,但是由于意外,经济状况发生了极大的恶化。一方终于因为无法接受这样的生活而发生争吵,继而分手。
第三是,男女双方彼此相爱,男方雄心勃勃的保证,现在虽然困难,但将来会美好。女方非常信任他。而随着事件的推移,男方始终没有成功,生活一直很困难。女方从信任变成了怀疑,从怀疑变成了埋怨。最终后悔和男方在一起,后悔当初信了男方的话,后悔自己放弃了更好的机会。双方成为一对怨偶。
第四是,男女双方彼此相爱,但是经济状况一直不好。男方认为很对不起女方,虽然女方表示并不在意,但是男方却总是觉得女方或许会怨恨,会后悔。逐渐男方由于不自信,开始对女方诸多猜疑,甚至过分干涉。于是女方慢慢也无法忍受……
第五是,男女双方彼此相爱,但是生活贫苦,终于有一方无法面对压力,悄悄离开。剩下了手足无措的另一方。
第六是,男女双方彼此相爱,但是巨大的生活压力慢慢把彼此的热情都耗尽,生活逐渐变成习惯,大家都只是按照习惯生活,不再有爱情……
这些例子,我都是笼统的说,没有什么特指。只要反方说一句“这些事情都是很少见的,不太会发生的”,那么我也就立刻举手投降。
同时,或许反方会说“既然这点苦难都不能忍受,不能克服,那就不能算真正的爱情”。是啊,反方一直宣扬的就是那“爱情”的伟大。所以不伟大的就不能算“爱情”。不能让再贫穷的人以变富裕的,不能让再痛苦的人变的无比幸福的,不能让再邪恶的人变的刚正不阿的,不能让再平凡的人变的无比多彩的,或许在反方的观念中,就不是爱情。
但是我想,爱情没那么伟大,反而爱情很脆弱。爱情很容易消失。要让爱情长久,不能指望爱情本身。当我们有了更好的经济基础,就可以克服许多会让爱情终结的困难。而让爱情有机会可以更长久。
谢谢大家。
如果这些事例存在,那么相反的事例也存在。
1。 男女双方同心,不顾父母阻挠,组建了幸福的家庭。
2。 3。 5。 男女双方同心,继续相爱并支撑起这个家庭。
4。 女方帮男方重振信心,男方最终成功
6。 男女双方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仍然保持浪漫和激情,并携手度过难关。
爱情可以是伟大的,也可以是脆弱的,并不可一概而论,因人而异。更好的经济基础的确是有利条件,但是拥有更多有利条件的爱情更有利这种话等于没说,而且这与辩论主体无关。对方辩友需要证明的不是经济基础是否对爱情有利,而是其对爱情是否必要。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