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是否搞错了, 我听说到目前为止, 国内承认的仅仅是公民对房屋的"使用权"而已, 据说过了多少十年之后, 一样要归还给政府.
也就是说, 中国人并不曾"拥有"自己的房产啊. 更不用说土地所有权归还农民了.
不对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不过这个所有权好像是有限的,大概50~70年。
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对土地长期租赁,比如99年期,这在会计上应视同为个人资产,这种情况下土地所有权是否还重要呢?
引用 (潘泽 @ 2004-04-13, 21:17:47)
土地的价格是根据土地良莠分级制定的,还是统一一刀切?如果是后者,势必造成对良田的哄抢,必然形成黑市,引发官员的寻租行为;如果是前者,如何判定土地良莠,比如有些土地适合种植水稻,有些适合种植甘蔗,这又如何公平作价?
对,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谢谢你的提醒,看来对于台湾土地改革的细节,还需要收集更详细的资料。你对此有研究吗?
昨天想了一下,可能是这样定价的。后者显然不太可能。如果根据前者定价,可能以可预期时间内(比如10年)的科技发展,衡量该土地的在这段时间内最适合种植什么作物,再预期正常情况下每年的作物收成,折成现值作价。不过成本高了点
昨天看了一段关于农业经济发展的分析,周末有空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