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闲看水浒》(十年砍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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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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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1 19:1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结语 天道无常 谁人可替?

  宋江一统梁山后,一百单八将排定了座次。梁山水泊虽是落草之地,可俨然是小朝廷的建制。世上大多做强盗的人不会明明白白说自己是强盗。一旦强盗做大了,总想办法来漂白自己。

  宋公明在忠义堂外面,设有飞龙飞虎旗,飞熊飞豹旗,黄钺白旄,青幡皂盖,绯缨黑纛。——这可是大宋皇帝的仪仗。祭献了天地神明后,又立起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 宋江一方面僭越朝廷的制度和礼仪,另一方面又每次将”忠义”挂在口上。还自称是“替天行道”。这比寻常强盗”杀富济贫”的口号还要虚伪。”杀富济贫”虽然也大多胡说八道,强盗头子自己吃肉,小喽罗只能喝汤,普通的老百姓能不被骚扰就谢天谢地了。但这口号却不掩饰自己强盗的本色。而“替天行道”则是彻头彻尾政治上的骗人幌子。将自己造反的行为,蒙上一层合法性的外衣。他已不是简单的官逼民反,也不是简单的杀富济贫,而是代表着上天——这个谁也没有见过的神秘主人,来人世间主持公道,惩恶扬善。这种口号具有超验性,可以自己无限制地进行解释。宋江打出这样的政治口号也是必须的选择。他没有“拜上帝教”可选择,更没有先进的革命理论可以选择,公孙胜除了装神弄鬼,也提不出任何对梁山人有吸引力的理论。总不能梁山搞到这么大的规模,还对一帮老兄弟们说:“我们造大宋的反,是为了银子为了美女为了进东京城享受荣华富贵。”——其实许多兄弟们心里都是这样想的,“千里作官只为财”,而“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强盗,其目的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彼此的路径略有区别而已。因此做官和做贼在“公关形象”的塑造上,手法惊人相似。再贪墨的官员也说自己只是替皇帝守牧一方,是为老百姓作主的;再残暴的强盗也会说自己是要铲除人间的不平。而宋江没能像洪秀全那些更高明的强盗那样,从西方贩卖来一些基督教的玩艺,给老百姓许诺一个虚无飘渺的天堂,他只能从中国传统的旧货铺里翻出来一些老古董。而“天道”这张糊里糊涂朦朦胧胧但遮掩百羞的面具,被历史上争夺权力者使用无数次,我宋公明用它一次又何妨?

  “替天行道”的杏黄旗一旦树起来,对内宋江可以和大家一起回避“强盗”“反贼”这个听起来不爽的词,就像将性服务者说成“妓女”那样,买卖双方都难为情,一旦说成“小姐”。“三陪”,嫖客和妓女似乎去掉了心理上的一些负担,显得理直气壮一些;而对外则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能完全代替大宋,“夺了皇帝的鸟位”,则可以将“替天行道”的旗号延伸为“天命所归”,如果没这能耐,只能走“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老路,“替天行道”则为回归体制寻找合理的解释。

  “天命”“天道”可算是中国历史上说得最多但最说不明白的词。什么是“天道”“天命”?谁有资格“奉天承运”“天命所归”?谁又有资格“替天行道”?这种代理资格谁授权?这样的授权需不需要一定的程序?

  这些聚讼几千年的概念,不但宋江这个文面小吏说不清,就是历朝历代那么多的大儒也未必能说清。“天道”,“天命”最终总是成了“暴力最强者”夺取和巩固权力的自我标榜。翻开历史,我们看到“天道”“天命”总是归赢的那一方任意解释。输了的就是“贼道”,“乱命”。胜王败寇的历史规律很好地解释了所谓的“天道”“天命”的虚伪性。既然它是个假东西,那么谁都可以借用。夏商周三代,邈远幽古,许多史实只能散落在神话传说中,但从那时起,“天命”,“天道”的大旗就被一切兴兵造反的人打了出来。

  成汤伐夏桀,作《汤誓》,王(汤)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翻译成现代白话就是:“告诉你们这些小老百姓,都来给老子仔细听着。不是俺这个人敢随便造反作乱,而是夏桀这人罪恶滔天,上天命令我来灭掉他。”于是,历数了那一段历史上很有名的夏桀罪状,老百姓都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那个毒日头啥时候能完蛋,我情愿和你一起灭!)!”“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夏王的德行如此的不堪,今天我必须不畏艰险带领大伙去讨伐他)。” 历史上的夏桀是否真的真的这样混蛋,今天也没有确切的记载,想必这小子也有点胡作非为,当时没有美国民选总统那样搞电视辩论,成汤单方面的控诉是否和事实吻合,几千年后不得而知,反正汤赢了,即使夏桀有什么为自己辩论的档案想必也被后来的胜利者毁灭或篡改掉了。只留下<尚书>中汤的一面之词。——因为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中国的话语霸权早已存在。

  成汤搞夏桀的这套把戏,到了他的子孙商纣王执政期间,又被商的敌人周武王完完全全学过去了,而且加以发扬光大。周武伐纣,洋洋洒洒作了《泰誓》和《牧誓》,为文的篇幅气势以及占据道德制高点的自信,比《汤誓》进步多了。不过虽文有简繁之分,却理由完全一样。武王姬发说:“今商王受(即纣)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 反正就是数落商纣种种劣迹,简直是头上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什么酒池肉林,什么炮烙之行,什么破开孕妇的肚皮呀,大约《封神演艺》中关于这位鹿台自焚的国王残暴的故事,源头就是这篇文章。“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纵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将商纣师说成恶贯满盈的暴君后,姬发同志就可以洋洋洒洒大谈特谈自己进攻商国的合法性。姬发的聪明在于他已经将天意和民意微妙地混为一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儒家思想在这篇檄文里已经可以窥见。因为纣王荒淫无度,残害百姓,已经得罪了上天,上天让我姬发来出头,给老百姓讨个公道。我既在维护天道,更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俺就是在为民做主,完全可以代表他们。老百姓支持的事情,上天一定同意的。仔细分析这是个自己预设前提的推理。前提是纣是坏蛋,得罪了上天,我是好人,代表上天。因为纣残害百姓,于是获罪于天,百姓不堪其苦,希望有救星出现。我是上天派来的,我了解到百姓的普遍要求,于是我上承天命,下应民心,代表广大人民讨伐纣王那小子,而且我会给老百姓带来幸福与安定,“永清四海”。自然我就是正义之师、仁义之师。

  当时自然没有现代的国际法,但周和商是不同的两个国家,这是没有问题的,伤因为强大,名义上是周等小国的共主,但彼此的关系很松散。武王讨伐商纣的理由似乎就是“人权高于主权”。人家商纣剖大臣的心也好,开孕妇的肚皮也好,宠幸自己的妃子也好,盖高高的形象工程鹿台也好,那是人家的家务事,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内政,你丫管得着吗?可周武王不但要干涉人家的内政,而且是大大的干涉,他纠集一支联合国部队,东渡孟津,进入商国的领土,而且理由冠冕堂皇,为了东方那些苦难的老百姓。就像布什和布莱尔组成联军进入伊拉克一样,有很多很多理由,其中一条理由好像是为了拯救伊拉克人民,要救民于水火。呵呵,照俺们的推测,还不是看上伊拉克的石油?就像武王东进一样,看上肥沃的中原大地。

  可中国的史书认为这种干涉是正确的。武王的部队是不是正义仁义之师?如果当年牧野之战要是纣王赢了怎么办?仁义和赢得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秦王扫六合,成吉思汗的铁蹄踏遍欧亚,难道他们是仁义之师吗?仁义之师不一定赢,但赢了的部队就可以说自己是仁义之师。谁敢反对?

  因此,当我看到宋江在忠义堂前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时,我总感觉有些滑稽。连李逵这样抡着斧头见人就砍的主,都敢说是在行天道。他在三十六天罡中称“天杀星”,用公孙胜师父罗真人的话来说,他是上天恨天下失德,派他来专门杀人的。呵呵,杀人的理由都这样充分,就如张献忠屠川一样。难怪匈奴人之王阿提拉蹂躏欧洲,后来欧洲人说那是“上帝的鞭子”。

  “天道”的解释权归暴力最强者所有。天道不仅仅是吴思先生所说的“元规则”,它超出了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则,超过了法律道德,而是整个社会存在的最原初的理由都是暴力最强者给予的,在天道的旗帜下,赢者任何的行为不仅是可以接受的,可以容忍的,而且是必须赞美的,必须找出一大堆理由给予理论支持的。

  德配于天,这里的“德”只能是一种自说自话。

  天道无常,谁人可替?

  我的回答是:天道无常,人尽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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