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6-1-30 21:17 发表
艳阳口中的壮汉,不会是来收租税的吧。你觉得此举属于被剥削,应该免租免税么
要说直接参与,资本家经营必须的水电等等,也只是缴个费而已。按你这里的逻辑,也属于没有直接参与喽
三种知识产权,第一种属于挣血酬式。血酬少利润全归资方马虎混得过去,挣暴利拿出来给公家与社会分层正常嘛
第二种要看属于贝尔式自主研发,还是谷歌,辉瑞早期那种贴牌代工。代工的挣代工费而已,品牌费不是资方该拿的
第三种整合者是没有品牌费的,本来就是借壳上市。所以别人拿你的红利魔改各种周边分享整合者的市场红利,完全合理,因为讲单标你也是如此。
稅務的主要功能是替公共服務付費,另一個次要但不可言的功能是均貧富,說白了就是保護費。這一點歷朝歷代皆如此。資本享受完科技紅利之後交稅,本質上就是為過去和未來享受的公共服務付費,這和群眾「什麼都沒做卻要分紅」完全不同。
按你的邏輯:科學家借助前人的成果發明了新東西,就應該無償讓你沾光或者把利潤分給你——————若這道理成立,所有人的勞動成果都不應歸自己,任何個體的勞動都可以被別人堂而皇之拿走。按你這個想法勞動這個概念甚至不存在,還談甚麼按勞分配?直接變成按編故事的功力來分配,大家隨意創造一個理由就可以上場參與分配了。你如果種田/砍樹,就會有一堆人在你旁邊說能量來自太陽能,不該你獨吞,如果你挖礦打魚,就會有一堆人在你旁邊說物資來自大自然,應該要你交出來平分。按這個邏輯世上不存在勞動一說,因為都是向環境借光,而也不會有人勞動,大家等著不勞而獲就完事了。
第一種情境的利潤若拿來和社會人士分享,等於是剝削。地主給了佃農土地鋤頭,很多人尚且覺得收田租地賦不公道;但對於那些早年冒險進取的企業家,你甚至連精神上的支持都沒有一句,很多人社會上根本不認識他們,卻要在他們成功後硬分一杯羹。這樣還有什麼資格談反剝削?
第二種情境的利潤,本質上財富是「發明家+資助方」合力創造的。至於是事後賣給資本家,還是事前部分入股,這都是發明家和資本家之間的事。他們之間或許有不公道,要打官司,那也是他們自己關起門來分配的事,怎麼說都和群眾無關。你可以支持其中一方按合同讓利給另一方,但不論這兩方怎麼分配,都分配不到你口袋裡。
第三種情境,你說的「單標」也站不住腳。人家是在公共知識的基礎上創造利潤,而你不去挖掘公共知識的價值,反而跑到人家的事業上吸血。這就像漁夫在大海打魚,而你跑到人家家裡拿魚,卻說大家都是「拿」,這能算同一標準嗎?你們的難度一樣嗎?你們對社會的貢獻一樣嗎?
橫山光輝改編《三國志》賺了錢,你去改編《水滸傳》賺錢,這才叫單標,因為你們做的是同樣的事。橫山光輝改編《三國志》賺了錢,而你去改編橫山光輝的作品來賺錢,這叫什麼單標?人家取材的是兩百多年前的古人作品,羅貫中都故去多少輩人了,也沒有直系,這種情況財富回歸公有在所難免,而你這裡取例取材的是就近幾十年大活人的知識產權,連一個作家有生之年或者惠及兒子輩的勞動所得你都要奪去。按你這種吃大戶邏輯,誰還敢創造新的財富和產品?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6-1-31 01: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