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什么在中国没有形成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呢?
人生天地之间, 天地万物,与人的生存紧密联系着。“人”有“人道”,“天”有“天道”。“人道” 就是人的生存之道。“天道”有两层含义,一是天地化生万物的自然之道;一是人出于生存需要而产生的对天地万物的认识所形成的思想体系。人类的幼年时代,对人所赖以生存的天地万物包括对人自身的认识是混沌的。随着人类的进化, 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进步, 人在认识自身的同时,也逐渐认识了人所赖以生存的天地万物。中华民族早在尧舜时代就对人所赖以生存的天地万物有了明确的认识,“天道”、“人道”已经产生,但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不得不受制于天地,“人道”与“天道”溶为一体。《尚书•虞书•尧典》载:古帝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之后,“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尚书•虞书•舜典》载:古帝舜“受终于文祖,在璿璣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群神”。这里已叙述了关于人对自身以及对人所赖以生存的天地万物的明确认识,只不过将“人的生存之道”溶于“天道”之中,“人道”与“天道”混然不可分。
人类幼年时代将“人道”与“天道”溶为一体,其标志就是巫觋的存在。“天道”的本质是“历象日月星辰”以及万物变化的自然规律, 幼年时代的人类,只知道它与人的生存紧密相关,由“恐惧”而生“敬畏”,以为是“天地神灵”或“鬼怪”,于是虔诚祭拜。巫、觋便是接事鬼神的人。《说文•巫部》:“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又《见部》:“觋, 能斋肃事神也。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巫、觋又统称“巫”,或曰“巫师”。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为了生存,只有靠“巫师”祓除不祥。
巫师主要是以歌舞事神,其具体活动有祈祷、卜筮、星占,并兼用药物为人求福、却灾、治病。巫师既晓人事又知天命。对“人”来说,他可以行“天道”,传达“皇天”、“上帝”的意志;对“神”来说,他可以行“人道”,娱“神”、驱“鬼”,表达人世间的美好愿望。夏、商、周三代,巫风盛行,不仅民间,朝廷也大兴巫风。《尚书•商书•伊训》云:“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巫师在朝廷不仅以歌舞事神,有些大巫师还辅佐国王治理天下。《尚书•周书•君奭》载:“公曰:君奭,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 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 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 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 时则有若甘盘。”这是周公挽留召公时所讲述的有关商代良相的故事,其中“巫咸乂王家”的“巫咸”,就是商代有名的大巫师,《韩非子•说林下》、《吕氏春秋•勿躬》、《楚辞•离骚》、《史记•殷本纪》均有记载。“巫咸治王家有成”,其子巫贤, 在祖乙时代,继续为王室服务,与其父以及伊尹等,同为商代的圣贤君子。
认为“天”主宰人世间的一切,称“天”为“皇天”、“上帝”,这是“人道”与“天道”溶为一体的又一标志。《尚书•虞书•大禹谟》载:“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 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帝尧为什么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除了“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之外,最关键的还是“皇天眷命”,也就是说帝尧“奄有四海,为天下君”是“天”的意志。夏、商、周三代的立国和更替,《尚书》以为完全是“皇天”、“上帝”的安排, 是“天”的意志的表现。
《尚书•夏书•甘誓》载:“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罚。”大禹的儿子启,夺取了大禹在部落联盟会议上推举的继承人伯益的王位,打败了有扈氏,《甘誓》认为这是顺从天的意志。因为有扈氏暴殄天物,轻忽不敬,废弃正朔,虐下背上,获罪于天,天用剿绝其命。启攻伐有扈氏,只不过是敬行天之罚而已!《尚书•商书•汤誓》载:“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汤誓》认为夏桀暴虐,逆天意而行,天命要杀死他,我畏上帝,不敢不往正其罪。汤灭夏是天意, 成汤取代有夏是顺从天意的义举。《尚书• 商书•说命下》载:“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佑我烈祖,格于皇天。”保衡,即成汤时的贤相伊尹。伊尹助成汤伐夏桀,佐卜丙、仲壬二王,放太甲而相之,其功感通皇天。伊尹的所作所为,体现了“天”的意志,所以能与“皇天”、“上帝”相感通,而成其伟业。《尚书•周书•泰誓上》载:“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泰誓上》认为周文王兴兵讨伐商纣王(受),是因为商纣王暴虐无道,使皇天震怒, 周文王受命将天威,以除邪虐。
“皇天”、“上帝”是人类社会的主宰。惩恶扬善,铲除暴虐,是“皇天”、“上帝”对黎民百姓的恩泽。“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 元后作民父母。”如果“作民父母”者,“弗敬上天,降灾下民”,必将受到惩罚。
认为自然灾害以及各种怪异现象是“皇天”、“上帝”不同情感的表达, 这是“人道”与“天道”溶为一体的第三标志。《尚书•夏书•胤征》载:“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沈乱于酒,畔官离次,俶扰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揍鼓,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 杀无赦。”羲和, 羲氏、和氏,主历象授时之官。天纪,指岁、月、日、星辰、历数。岁、月、日、星辰、历数属于天道,其变化有自身的规律性,《胤征》记述了一次因日蚀产生的混乱:“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天子恐惧于上, 啬夫、庶人奔走于下,以助救日之变。《胤征》认为日蚀的发生,不是大自然规律性的表现,而是的“皇天”、“上帝”对人世间“颠覆厥德,沈乱于酒”的情绪反映,是因为“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的结果。
《墨子•兼爱下》载:“(汤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当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据《帝王世纪》云,汤自伐桀后,大旱七年,曾以己身为牺牲,祷于桑林之社,以其词[5]说于“皇天”、“上帝”,愿以身赎罪。《汤诰》以为天大旱是“皇天”、“上帝”的情感表达,所以“以己身为牺牲,祷于桑林之社”,请求“无及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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