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麻烦阁下找找哪里有曹操看重张辽超过看重李典的资料?谁主张谁举证嘛”
此处是阁下认为张、李等人在曹操心目中无区别。谁的主张?谁举证?
““进、典、辽皆素不睦”,书上是记载不睦,而不是什么“辽素轻典””
有“不睦”就够了。关、潘也是“不睦”。
我举了李典被曹操赞赏的例子,可见相当被看重。且三人官阶的确是平级。压迫只是可能性,没有佐证
“刘备给他们做主,不就要得罪关羽么?如果他们真去找刘备做主,刘备如果不为了安抚关羽把他们杀了,已经不错了,更别提真给他们做主了”
“他们被关羽欺压,如果找刘备讨说法,关羽还能没脾气?平时就那么藐视他们了,这时肯定怒气冲天啦,可别跟我说关羽量大如海哈。刘备为了平复其情绪,杀了这三人十分正常,正常之至”
看来阁下的思考方式相当有局限性。同一问题,是可以有不同的处理的方法的。
关羽......必然会知道么?麋、士、潘等人会敲锣打鼓地去状告关羽么?还要求刘备在他们三和关羽之间做个选择么?
不然,他们三人的苦主是关羽,如果刘备有什么他们做主的做法,即使不太激烈,也会很容易被关羽知道,那么不用刘备杀他们,关羽自己找个借口就可以杀了
“哈哈,起码没有轻视。同样,关羽不轻视另三人的话,俺找不到他们投降东吴的理由。糜芳是刘备亲戚,潘浚从后来的作为看是忠臣,士仁不论,俺可还真找不到除了被关羽压迫以外,他们投降的理由哪!”
“至于充分与必要,是逻辑学的范畴,固定的两个条件A与B,如能由条件A推出条件B,则条件A为条件B的充分条件,但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如能由条件B推出条件A,则条件A为条件B的必要条件,但不一定是充分条件。”
可惜“关羽轻视此数人”的A,却不是必然“导致他们投降”的B。(这又首先得让阁下认同“同一问题,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这一观点。)投降,是他们三人放弃其他各种选择后的选择。
我承认同一问题,可以有不同处理方法。但此时糜、士的处境显然十分不妙,关羽说了要回来治他们的,现在又军败,以关羽的性子,迁怒于他们十分正常。当然,如果他们真的到了为国献身不顾身家的程度,也可以不头像,不过这样的人是很少的。起码他们投降有相当大的成分是关羽的压迫在内
“这“忠义之心”虽然不一定是重视换来的,但是起码是平等对待换来的。如果关羽如同轻视另三人一样轻视他们,还会有么,很可怀疑啊。”
如此说下,阁下竟认为关羽对麋、士二人的轻视之心是与生俱来的。
阁下的前提是,关羽不轻视一个人,则这个人一定是好的,或者有才能,或者有忠义之心;却忽视了关羽的眼光这一条;他不轻视的人, 也很可能是溜须拍马,人品极坏的
“潘浚也很有“忠义之心”,关羽却要轻视他,就把一个忠义之士逼反了”
“可是根据史籍记载,潘浚实在是个值得人敬重的人。”
潘浚对孙吴忠,却也不见得会对蜀汉忠。
在俺看来,他对自己官职的不满意,亦能成其投降的动力。
潘濬传:刘备领荆州,以濬为治中从事。备入蜀,留典州事。
仅为一治中从事。留典州事又咋样,一州有太多事,州的哪一事?一个只出力、没好处、没名份的活。
潘濬传:孙权杀关羽,并荆土,拜濬辅军中郎将,授以兵。迁奋威将军,封常迁亭侯。
在孙吴的待遇。
也是推测么。推测就可以斟酌。潘浚后来既然可以连身家性命都不顾,为什么要对官职这么在意呢。义者不以存亡易心,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我认为潘浚反还是被关羽逼的
“疏不间亲是前人总结出来的规律,可不是我想当然。”
俺指的,可是对阁下“刘备为了平复关羽的情绪砍了他们”的观点。
得罪了上司,不砍也不会有好果子吃
“如同上面猜测有差别即有压迫的可能性。并不是贬义,不用激动”
表转移视线,阁下举出此例时,所针对的可是俺以前所说的东东。因此,俺才说“俺可不是以一句简单的话来推测。”
当然,“一切皆有可能”是思辨的特征,既然阁下认同此一观点,又为何只着眼于“自己想要的可能”之中?
好,我会尽量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