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老子的自然文艺观, 作者:玄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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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8 16:2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老子的自然文艺观  
作者:玄珠   


如果说先秦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艺观最突出的特点是“尚用”,那么先秦时代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文艺观最突出的特点则是“贵真”。“贵真”的观念由庄子提出,其前提是“法天”,“法天”的思想即是继承了老子“道法自然”的核心理念的。由“道法自然”出发,老子的文艺观可定论为自然文艺观。

老子的自然文艺观是以其“道”论为基础的。“道”是中国哲学的元范畴,也是中国古典文论的元范畴。“道”字在甲骨文中尚没出现,西周早期金文与文献中的“道”仅指道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道的内涵不断扩展并成为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理论原点。经过道儒两家的诠释及后世发展,道在中华文化中的含义有:道是世界的本原和本体;道是万物运行的规律、法则和必然;道是事物内在的规定性和本质;道是人类社会最合理的准则和规范;道是直理和最深邃的认识;道是公正、善、高尚;道是美,是艺术的真谛;道是人们生存和取胜的依据。(参考赖力行先生相关著述)

先秦的儒、道两家都讲“道”。在儒家的道德本体论框架中,道主要是指人道、仁道,它能给予伦理说以形而上的根据,可视为人伦道德之本;在道家的自然本体论框架中,道的特点则是“合乎自然”,是“无为”“无己”的自然之道,具有本体论意义。儒家之道在先秦是缺少本体论这一环节的,后经汉儒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发展,才将道德伦理及其规范与宇宙、天道相联系。

虽然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但他还是留下了珍贵的五千言,“道”这个核心概念在《老子》一书中出现73次。有的是关于道的本体论阐释,有的是对道的特征的描述,这些都能帮助后人了解其所谓“道”的思想。归纳起来,老子所谓的“道”,有三大特征:

其一、“道”是宇宙万物之本源。主要见于以下的表述:“道”“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老子》二十五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

其二、“道”无形、无声、无色、无味。“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无状之状,无象之象”(《老子》十四章);

其三、“道”以自己为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自然即道,道之所以为道,就在于它的自然而然。

老子的“自然之道”用于社会政治,就是“无为而治”。“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无为”有两层意思,一是完全顺应自然规律,不妄为,不强为,不做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二是凡合乎自然规律的事则必须去做,在做的过程中也要遵循自然规律。这样既可以成功的实现目标,也不过分的表现自己,这就是《老子》第二章所说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虽然老子反对言说,其主要的观点是“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但老子的“自然之道”的观念仍然可运用于对语言艺术的要求,主要是在言辞表达上要合乎自然。正如老子自己所说,“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老子》二十五章),语言的表述,也应该是以“淡”益的。老子与孔子一样痛恨巧言令色,但孔子主张以言传道,老子却主张“希言”,主张“善者不辩,辩者不善”(《老子》八十一章),主张“大辩若讷,大巧若拙”,这虽然有些偏激,也不妨视为对堆砌辞藻的语言表达方式的一种蔑视。

老子在论述大道玄奥莫测时,用“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来形容它。因为它们在事实上又触及到文艺的高超玄妙的境界,所以又可视为对老子自然文艺观的阐发。在老子看来,高超的艺术境界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顾易生、蒋凡先生在《先秦两汉文学批评史》中解释“大音之声”的含义大致为:“自然完美、蕴蓄宏深、变化多端之音,其声悠扬回荡,若断若续,混沌要妙,莫辨宫商,达到高度的和谐,闻者既不能听清,也不声听。”这种大音,就相当于是自然的音乐。而“大象无形”,应是指大道法象,它不是具体的事物形状,同样是天道自然之象。这些表述都可以成为老子自然文艺观的注脚。

从崇尚自然,反对声色修饰的角度出发,老子认为世俗的那些享乐会使人失去本心。因此他提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的观点,其目的是强调圣人应保持内心的纯朴平静。而夸饰失真的文艺,因为使人心动摇乱性,所以成为老子反对的对象。

老子的自然文艺观影响到庄子,被庄子发挥为“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发挥为“天乐”、“天籁”,发挥为“大美”,对中国后世文化艺术的影响也颇为深远的,陶渊明、司空图等等都是受其濡染了的。相关内容,本人在这个《古典文谭》的其它篇章中再给予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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