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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西将军 |
功绩 | 47 |
帖子 | 4663 |
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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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9-3-21 14:46 发表
2.全社会多交保险避免少数人的悲剧本来就是善事。天下就没有一分力就必须得到一分回报的事情,付出多于回报是常态。用《圣经》的说法,“施比受更有福。”
你说屡犯三轮车撞豪车禁止上道我同意。不过现实中有这么极端的例子吗?你能不能举证一下。
如果这样的例子微乎其微,随便立法就是琐碎泛滥了,制造大量垃圾条文,如现在的美国那样,法律对社会风气的警醒自律作用就不存在了,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也消退了。
另外,依靠法律制裁本来就是存在司法成本的事情,你在无知之幕那个帖也强调降低司法成本。宗教教化的社会成本则低得多。 如果由政府出錢,全社會多交保險還不如拿交保險的錢直接理賠掉呢,我在說你這個細節說的不對
老哥您這數學怎麼想的?
按你說的,保險賠付都是精算過的,保險公司本身不虧錢的對吧
如果政府每年投資10億,找N家保險公司給全部人上"交通險",那說明交通險出險的金額肯定小於10億,比如9億
那政府還買甚麼保險,直接拿9億出來拍胸脯說從今天起全部公民撞車由我買單就好了,還能省1億去蓋希望小學呢
你說的由政府投保問題就跟撞了不賠,或者撞了都給公家賠,撞了都給富人賠的弊病都差不多
這樣會轉嫁全民成本,讓應該有敬畏的人失去了敬畏
換句話說,如果撞了車只是不痛不癢輕罰一點,那公民很難自律的
按現在的國情,絕大部分情況下我支持禁摩(少數重機/正規摩托車除外)禁電動,因為它本身也符合我的生活理念,我看法很簡單:
理賠能力和肇事能力不對應者,不應該上路
比如汽車,(對他人)撞擊傷害大(平均10萬+),但是有交強險(也是10萬+)理賠金額也大,可以上路
行人,自行車,(對他人)撞擊傷害小(平均>1萬),所以不怎麼需要上保險,靠公民本身收入可以理賠,也能上路
改裝過的快速電三輪和快速電動車,對他人撞擊傷害極大,但是不上保險
這種上路行為,我認為缺德
如果絕大部分人願意上牌,上小額交強險,保證守交規,不違停不闖燈,正常考電動車駕照的話
我支持解禁
但這麼一說其方便性就沒有了,說穿了摩電車的方便性就是違法性,由他人買單了
現在禁三輪,禁電動,禁摩的主要問題在於被禁止者本身的姿態比較難看,就是貼吧一通組織喊口號,只要權利不要義務
沒有一個正確的心態去面對這件事情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承諾自己願意接受培訓,願意遞交小額交強險或商業險,保證自己不做穿行,違章,撞燈行為,上牌
然後號召社會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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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犯撞豪車的三輪者禁止上路是打個比方
這點泛指社會對錯誤的一種正確心態
就是小錯可以容忍,賠不起情理上可以通融,但公民有責任規避犯錯
首先你窮不是問題,但你要履行規避,
如果踩三輪車每天可以收入100,但是有3%機會造成他人極大金額損傷,
有另一份工廠工作每天不會造成損傷,收入是80,你應該挑80元的
或者反過來說,你既然挑了100元的,那造成損失你應該積極理賠,不是賣慘
只有一種人撞了不賠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實在不可能找到其它工作者
那種好手好腳大小伙子撞了,我不同情
造成小錯,無心之失可以少賠,再不改,就不能少賠了,實在賠不起的,終身禁駕,抓到入刑
這也是一個法律的基本思路
你錯,你就必然要彌補,你不彌補,那就給你上刑
上刑彌補不了過錯,就像禁駕三輪車也修不好豪車(甚至說撞死了個人)
但給你一個教訓,也平了大家民憤,再者警剔了整個社會
過錯者受刑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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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化不通,已經反駁了很多次了
你說的宗教是甚麼形式的?是強制人人信教式的,還是自願式的?
如果是自願式的,那傾向違法者肯定是傾向不信教,拒絕被傳教的,那你怎麼去限制他們?
同理傾向守法者肯定傾向信教,
守法者愈益溫柔,違法者愈益不溫柔,這不就是讓好人自廢武功嘛,我反對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3-25 1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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