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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院判定方舟子崔永元均构成名誉侵权 互赔4.5万
永久发言的马甲
组别
百姓
级别
奋威校尉
功绩
1
帖子
113
编号
460954
注册
2012-4-10
#1
发表于 2015-6-25 20:0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法院判定方舟子崔永元均构成名誉侵权 互赔4.5万
来源:中国新闻网
崔永元(左一)和方舟子(资料图)
中新网6月25日电 备受关注的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侵权案今日宣判,法院作出整体判断,认为崔永元和方是民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具有人身攻击的系列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损害。
法院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相互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海淀法院今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
据媒体报道,因崔永元在网上发表了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类似内容的微博,方舟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故于2014年1月将崔永元诉至法院,索赔32万元。随后,崔永元提起反诉,并索赔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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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
组别
士兵
级别
护军
功绩
4
帖子
445
编号
510557
注册
2015-2-7
#2
发表于 2015-6-25 20:2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算算不创造了9万元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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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岳飞传完整版》火热发布
3_141592653589
(无尽圆周率)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258
编号
71200
注册
2006-6-3
来自
北京
#3
发表于 2015-6-26 00: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话说方舟子的腾讯、搜狐微博早就全部被和谐了……相关判决怎么执行?复活了再杀?
顺道,当初SOS各种阴谋论
QUOTE:
制造这种“被封杀”的悲情来获取同情,公知经常这么干。为什么崔永元就是“自相矛盾”、方舟子就是货真价实呢?
“网络封杀”,只不过是个伪命题,请问那位公知大V是因为这个原因消失的? 反正我从来是不忌惮用最阴暗的眼光去看人的,而且这种事以前又不是没有先例。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告诉你:
等事情过了肘子满血复活
,然后继续打他的假,而这次的事情,会使他收获更多的关注,或者还有粉丝。
封杀? 呵呵.........
8个月了,满血复活还没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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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岳飞传完整版》火热发布
天宫三板斧
组别
百姓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0
帖子
202
编号
512761
注册
2015-4-7
#4
发表于 2015-6-26 07:2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同问sos,方舟子满血复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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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岳飞传完整版》火热发布
三鬼夏树
(汉魂洋才)
组别
女官
级别
军师将军
功绩
10
帖子
985
编号
497939
注册
2014-2-8
#5
发表于 2015-6-26 12: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互赔四万五?这法官是个会玩儿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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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helt
(untay)
组别
校尉
级别
左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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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帖子
1275
编号
1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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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8-28
#6
发表于 2015-6-26 14: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各打五十大板,我上我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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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cn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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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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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5
#7
发表于 2015-6-26 17:3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如是我闻
于 2015-6-25 20:29 发表
这算算不创造了9万元的GDP?
还有双方的律师费。
另外,不考虑律师费的情况下,双方都以零成本(!)刷了存在感。这个恐怕才是双方真正的目的。
两个垃圾中的垃圾,垃圾中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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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cn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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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5
#8
发表于 2015-6-26 17: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而且这俩货还要各自在某媒体的首页上发道歉声明,注意必须是首页。
这个法院有点损,发不发首页,不仅代价不菲,而且必须人家媒体点头同意才行,媒体是否会借机敲这俩货的竹杠?
这个判决很有创意,就是要这么恶心这俩货,恶心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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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岳飞传完整版》火热发布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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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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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3
#9
发表于 2015-6-2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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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ptcn 的帖子
算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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