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子与姐夫私奔 姐姐嫁给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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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09: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女子与姐夫私奔 姐姐嫁给妹夫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因为姐姐和姐夫生活不和谐,姐夫便让妻妹做起了说客,每逢吵架,妻妹就会从中劝说。可是,一来二去,劝架的妻妹竟然爱上了姐夫,而对小姨子垂涎已久的姐夫也顺势带着妻妹私奔。事发后,妹夫与姐姐同病相怜,也产生了感情。最终两对夫妻离婚,姐妹俩互换丈夫再婚,这种小说里才会出现的离奇剧情,就发生在宿迁市沭阳县。6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这个奇葩恋情的主人公之一——妹妹小芳,她向记者讲述了两个家庭重组的全过程。

“热心小姨子”与姐夫私奔

“我先是和姐姐大芳认识的,我俩由恋爱到结婚,整整10年,可是,面对婚后的家庭琐事,我们俩经常吵架。”强子说,每次吵架后,他总是会请妻妹小芳帮其和解。妻妹也是个热心肠,每次都很爽快地答应了。可是,时间长了,小芳觉得很多事情并不是姐夫的错,不仅对姐夫多一份敬仰,还帮着姐夫来劝大姐。

直至2013年2月3日那天早晨,大芳又因小事和强子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强子又打电话给小芳来灭火,小芳气姐姐简直不可理喻,姐夫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不能忍让一下,大芳看到妹妹不但不帮她,反而还向着气自己的丈夫说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于是生气地说:“你觉得他好,你就跟他过好了,我要跟他离婚”。

本是一句气话,可是对姐夫含有芳心的她竟然真得当真了。晚上回到家后,小芳仔细回想自己的婚后生活,想到丈夫对自己不但不体贴,还不懂浪漫,可是,再比较眼前的姐夫,小芳觉得还是姐夫好。于是,小芳开始主动找姐夫诉苦,一直对小姨子垂诞已久的强子也有些心动,看着眼前这个娇艳的妻妹,强子顾不了那么多了,当即对小芳表示:“既然现在大家日子都过够了,不如我们私奔吧。”

于是,在2013年2月5日,上演了姐夫带小姨子私奔的精彩佳话,“我带着小芳一起南下到深圳打工去了,走时把所有通讯和联络都对亲人切断了。”强子说,他们这一走就是两年多。

苦命妹夫诉苦却恋上姐姐

强子带走了小芳,两家原本并不算平静的生活这下更是乱成了一锅粥。长期独居的生活,让两段婚姻关系在难以维持下去的同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同病相怜的经历使得妹夫大军和姐姐大芳越走越近,他没事就会找到大芳诉诉苦,可能是日久生情,两人最终还是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不久后,他们将这件事告诉了各自的家人。

由于小芳和强子一直和亲人没有电话联络,再加上两家都还有孩子,需要互相照顾,于是,亲戚朋友也就逐渐开始认可大军和大芳这样的生活。由于两人都没有与自己的前一任离婚,因此,大军和大芳只是搬到了一起生活,一直没有领证,不过,恩爱的两人还于去年11月份生了一个女儿。本该相安无事的家庭,而女儿要办的出生证明报户口,需要父母双方身份证,急煞了大军和大芳。

“我们想联系强子和小芳,可是他们两年来一直没跟家里联系过,根本找不到他们的联系方式,如果一直联系不上,孩子的户口则成了大问题。”大军说,孩子出生后,给家里带来了更多的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忧愁,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大军和大芳是想尽了法子,可是最终都无疾而终。

眼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了,大军和大芳却迎来了一个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消息——强子和小芳回家了。

妹妹后悔欲回头却无路可走

妹妹小芳说,其实和姐夫强子在一起两年时间里,过得也并不幸福。“当时觉得是姐姐太挑剔,才导致姐姐和姐夫天天吵架,没想到,自己跟姐夫生活后,每天也是吵架。”小芳说,不仅仅是过得不幸福,主要也是因为太想念孩子,再加上受到社会道德伦理的遣责,心理煎熬,她也是很后悔当初的冲动选择。同小芳生活了两年后,强子也是有这样的想法,他认为时间长了,还是觉得还是原配好,也有回归的念头。

可是,回到家后的强子和小芳却傻了眼,家还是曾经的那个家,人也是曾经的那个人,可是身份却不是曾经的那个身份了。面对各自前一任的回归,大军和大芳异口同声地表示,不愿意接受他们。“我们已经有了属于我们俩的孩子,不想再让刚出生的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大军说,他和大芳已经决定了,他们不会分开的。并且,他们在进行了婚姻重组后发现,现在的另一半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当时选择离开,或许已经深深伤害了她的心,现在她不愿意回头,我也会理解的。”强子看到大芳现在生活得幸福,也表示愿意放手。可是,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强子和小芳都无从选择,是否该继续这样的生活呢?如果不能生活,又该怎么办呢?

专家:磕磕碰碰是夫妻,恩恩爱爱是情人

在这个故事中涉及的婚姻伦理问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情感专家赵金明用法、情、理对他们进行疏导,他首先单独对姐夫强子和妹妹小芳进行心理疏导,因为矛盾是他们先挑起来的,开弓没有回头箭,苦果由他们自己吃,他要求两人先自我反思,到底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如果把婚姻当作儿戏,心漂浮不定,将永远找不到真爱,况且世上没有卖后悔药。

然后赵金明又单独和妹夫大军和姐姐大芳交流,既然他们已想好了不想分开,那么就要解决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只有各自离婚后,再重新组合,到民政局拿结婚证,才算名正言顺。孩子的出生证、户口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考虑到妹夫和姐姐已经下定决心一起生活,赵金明又把小芳和强子找到一起单独交流说,让他们互相成全,主要考虑到刚生下的孩子,大家又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

通过三个多小时来来回回的艰苦调解,终于达成如下协议:1、回家后各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再履行结婚手续;2、姐妹俩重新换一个位置,大芳到妹夫家,小芳到姐夫家;3、双方孩子暂时回到母亲身边,但户口还放在父亲处,学费由各自父亲承担,将来孩子大了,让孩子选择继续跟父亲还是母亲。

调解终于结束了,各自的心结已打开了,赵金明最后给两对咨询者一个忠告:人总是认为不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东西是最好的,俗称贱性,实际上婚姻的真谛是,磕磕碰碰是夫妻,恩恩爱爱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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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09: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老虎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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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孩子称呼全乱了
既有同父异母,又有同母异父,表兄弟姐妹还是亲兄弟姐妹?

[ 本帖最后由 司徒苍月 于 2015-5-9 1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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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婚姻,所谓爱情,所谓家庭,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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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有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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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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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09:0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这事情有什么难办的。

从法律来说,两口子虽然法律上是夫妻,但一方确实已经不愿意维持婚姻,可以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因此,按照法律要求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似乎必须分居多久和起诉离婚?我不太懂),可以批准离婚。
离婚后就可以再结婚啦,结婚是成年公民的合法权利,他人不得干涉。

从传统来说,姐夫夺人妻,自己的妻子正被那人所夺,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认命呗。
妹妹夺姐姐的床,结果反让姐姐得了自己的床,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认命呗。

看看,不管从现代法律还是从传统来说,结果是一样的。

至于孩子,当然是谁家就是谁家的(为清晰起见,下列姓氏姑且这样叫)----
姐夫强和姐姐大方生的孩子姓强,叫强一;
妹夫军和妹妹小芳生的孩子姓军,叫军一;
妹夫军和姐姐大方生的孩子姓军,叫军二;
军一和军二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强一和军一是表兄弟;
强二和军二在家谱上是表兄妹,事实上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按照现代婚姻法,他们无论从何种血缘关系来说,都不许结婚。
按照传统,军一当然不能娶军二,但强一也不能娶军二,因为他们有血亲关系。

再是,按照启功先生的说法,从传统的礼俗来说,贾宝玉是不能娶林黛玉的,因为林黛玉的妈妈是贾宝玉的姑姑,这叫“血亲还家”,是最忌讳的,据说这属于近亲。
反倒是贾宝玉娶薛宝钗可以。
这样看来,姑表兄妹的关系是近于姨表兄妹的关系的。
这一段是复述启功先生的意思。不过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既然如此,为啥凤姐儿总用这个来打趣宝玉和黛玉呢?这个,启功先生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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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09: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7 天霜寒 的帖子

明明是拉动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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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09: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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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和阿娇怎么算,历史上还有没有第二个为了政治需要犯这种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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