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密林繁星兄,大將文欽兄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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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09: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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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密林繁星 于 2015-5-2 08:13 发表
插一句话。
在淘宝体系中,中评和差评是一类,好评是一类。
你收到中评了,淘宝会提醒你和客户沟通,做好售后服务。同时,淘宝会给你保留48小时,让你和买家沟通。如果沟通解决不了,48小时后,可以投诉可以解 ...

這現象我同意
淘寶源起當時在美國的馬雲,過程有沒有對EBAY或是OVERSTOCK,又或者是別的轉讓中古貨的網頁參考就不得而知了
但縱觀這個網購派系,只有淘寶.COM對評價搞得特別死
死到大家的好評率都是難以想像地高
死到有點中評淘寶也鄭重其事地得溝通了,都認為中評和差評變成一類了

我只能理解為淘寶網的賣家特別精,一個個都捧場捧得無上限了
捧到好評都變常態了,那中評當然就壞透了

這跟被外掛玩壞掉的網遊是一個道理,大家都一身超神聖天使裝了,誰還在穿金裝誰就是新手小白了嘛

要我形容我只能說這偽好評,跟刷單還是一樣,是一個互為因果的囚徒困境

因為別人刷了一單,那我不刷就吃虧了,所以我必須刷兩單,這下別人就吃虧了,所以別人就要刷上三單

=====

簡單來說就是後來者被自己之前(或是前來者)的惡行坑了,所以只好硬著頭皮繼續軟威迫買家偽好評
這也是我一開始的疑問

淘寶規則是白紙黑字寫著的:"買家有權評分"並未見任何"標準"
既然這麼不公平,為甚麼非要做單長期業務

當然有人會拿一些神聖不可侵犯的生存權利來作對比
比如那是不是可以說你嫌祖國不好,你可以游去外國嘛,太平洋又沒加蓋

在國家居住這種先生天權利其實是有點極端地尊重人類的生存權的

放在淘寶這塊是截然不一樣的
店家和馬雲作為平等的甲方乙方

店家無端端先天自帶一些神聖不可侵犯權
這種合同行為是違反商業倫理的

=======

好比一家公司,或者大家常說的軒轅刑法
你就是認為它再不合理,只要他不違法,你又想待下,你就必須承認其"合理"

=====

當然不講過去,展望當下的話來講
密林兄說的是對的,那我們退一步來說,作為買家覺得貨普通,甚至不合格吧,那果斷給出一個中評,這時候和買家溝通完之候,隨時保留更改的可能性
這樣總妥了吧?

不論怎麼說密林兄您能不能正面告訴我

如果淘寶網上有20種不同等級的西瓜,價格都一樣
在於消費者而言,或許在於公道而言

這20家賣西瓜的應該是好評率由40%-90%來得公平直觀呢?還是這20家好評率都在85%-90%之間來得公平直觀?

反之您作為店家,如果您家的西瓜其實中下的話,您希望這20家好評率是在40%-90%呢,還是85%-95%?
還有您作為店家,如果您家的西瓜很好很好,那您又希望這20家好評率是在40%-90%呢,還是85%-95%?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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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09: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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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是我闻 于 2015-5-2 00:19 发表

现实社会,很多行为有其虚伪性,甚至会影响到生存,难不成就真不活了?
PS.我承认,这样的人还真有。



我最恨的紅燈右轉車,遇到行人綠燈過斑馬線不讓基本就是這種邏輯
交規寫得清楚明白,紅燈右轉必須在沒有其他道路使用者路權的前提下才走,也就是"路權最小者"
這條交規基本必考,也就是不知道的人不可能拿到駕照

可是拿到駕照的人大多裝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

他們的想法正是這樣的:
我知道我要讓你,但我偏不減慢,你行人敢就走斑馬線吧,你敢來我就敢撞,我賠錢你賠命
我的行為就是村規,但你必須遵守,因為其虛偽性會影響你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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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09: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02 白炎陽 的帖子

我觉得要求本身就带有一点强迫的意味

双方可以协商,但不能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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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0: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12 如是我闻 的帖子

我觉得还是密林繁星爱说关键点……如果从一开始淘宝就会和被中评的卖家取得联系,那就是淘宝创始人是我说的那20%,嗯大概权当是这个比例吧

说实话也不至于逼他改,我刚才就是单纯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出来95%这个比率

至于最后的清退以消除差评……乌鸦也觉得不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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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0: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再没有恶意的前提下

货物与卖家描述相符,偶尔也有比描述更好的,好评
货物与卖家描述略有差距,但凑合下也能使用,好中评应该多些,不排除部分差评
货物与卖家描述差距大,那不用说,一般都是差评

东西不好还要求别人给好评,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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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0: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清退以消除差评,这个应该算是淘宝自保的手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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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1: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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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怎麼說密林兄您能不能正面告訴我

如果淘寶網上有20種不同等級的西瓜,價格都一樣
在於消費者而言,或許在於公道而言

這20家賣西瓜的應該是好評率由40%-90%來得公平直觀呢?還是這20家好評率都在85%-90%之間來得公平直觀?

反之您作為店家,如果您家的西瓜其實中下的話,您希望這20家好評率是在40%-90%呢,還是85%-95%?
還有您作為店家,如果您家的西瓜很好很好,那您又希望這20家好評率是在40%-90%呢,還是85%-95%?

是这样的,淘宝现在有两个评价体系,天猫只有一个。
淘宝分好中差评,以及评分系统;
天猫只有一个评分系统。

评分系统,就是你说的,20家西瓜,当然,不是85%-95%,而是4.50000到5.0000,
低于4.4的,除非是新店(难免一个1分,就拉低了),否则就清退。

评价体系,淘宝一开始就有,而48小时中评沟通期,也是如此。
评分体系,是中差评撕逼大战太多以后才推出的,评分之后,不能更改,甚至卖家都不知道哪个买家评分的,因为不是第一时间展示。
这样的评分体系,比你的百分制要完善多了吧,为什么所有分数,还基本扎堆在4.7以上?

假设一个卖家,卖的东西,都和描述相符,按照4个好评,1个中评的角度来讲,大家评价应该在3.80000-4.60000之间。(评价5分是物超所值,4分是物有所值,3分是和描述略有不同)。那为什么,所有店,分数都是4.7以上呢?

下图是我店铺的评分。

[ 本帖最后由 密林繁星 于 2015-5-2 11:09 编辑 ]


图片附件: dddddd.jpg (2015-5-2 11:07, 8.14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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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1:1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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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清退就没这些麻烦了,爱怎么评就怎么评,哪怕一家店全百分之百都是差评,有的消费者就乐意从这家店买东西,买卖双方自愿交易,关淘宝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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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2: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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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轩辕箭 于 2015-5-2 11:14 发表
不设清退就没这些麻烦了,爱怎么评就怎么评,哪怕一家店全百分之百都是差评,有的消费者就乐意从这家店买东西,买卖双方自愿交易,关淘宝什么事

淘寶自己希望打造成高端,或者說至少是中端的網站啊

這跟清華大學希望打造自己成名校的道理一樣,肯定只能挑學霸,最後待不下去又想待的學生只能....稍為用點強了嘛
仁兄也可以說清華大學為毛要挑學霸,教出渣學生只要有人愛聘也是自由嘛

私以為這點就牽涉到一個教學團體理念上的自由了
好比馬雲要辦淘寶,他很可能希望挑選出一些產品靠譜的店家

或者用各類規則去限制,去挖出他心目中的賣家駐站

=====

這種道理放到軒轅也是一樣的,軒轅為毛要專搞傳統文化類的,為甚麼不搞成低端BT種子,A片的?
那就明站長,諸王希望打造成他們心目中有的樣子

作為會員我們只能選擇玩和不玩

但我們不能選擇說我一定要玩軒轅,然後開始自我中心說軒轅這點不適合我,我就無視之
淘寶亦然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1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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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2: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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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只要是規則以內的我都支持
只要是規則明顯衝突的我都反對

介乎規則沒有明文理解的,我認為大家可以求同存異

密林兄解釋的意思是如果一個中貨,我們有權給好評?
這點我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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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3:2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没有明文规定商家不可以回访吧?

PS.即然一定要死拿着条款,你找个不允许商家回访的条款出来吧。否则,商家的行为也是被许可的。
对于一个被许可的行为,纠缠不休是什么情况?

[ 本帖最后由 如是我闻 于 2015-5-2 13: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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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3:4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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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12:42 发表
淘寶只要是規則以內的我都支持
只要是規則明顯衝突的我都反對

介乎規則沒有明文理解的,我認為大家可以求同存異

密林兄解釋的意思是如果一個中貨,我們有權給好評?
這點我完全同意

我的意思可不是你说的哦,
我的意思是,在你的条件下,大部分人还是觉得物有所值,就是好评。
你是觉得,物有所值,是中评。
这才是我们的分歧。

至于规则,我们理解也不一样,淘宝的规则类似法律,不能做的告诉你。
你的理解的规则是,能做的告诉你。

我已经说的那么清楚了,淘宝是支持物有所值就是好评,你一定觉得这是中评,淘宝当然没有明文反对,但是种种规则指向,货和描述相符,就是好评。

淘宝从来不是一个太考虑卖家,特别是小卖家的平台。在你不知道的历史中,淘宝至少有5次,数十万卖家规模以上的暴动,每次都是败家输,唯一成功的一次,淘宝还是老二,易趣EBAY是老大的上古年代。
所以,这些规则,都是卖家默默遵守淘宝的意思,而不是淘宝来顺着我们的意思。早年,卖家各种和淘宝斗,才有了现在恶意评价的入口。你永远不会去经历那种一个店辛辛苦苦,做到50个好评,一个买家随意的一个中评,你的店就完蛋的黑色岁月,哪怕那个中评是“很好”。那个店主,驱车从深圳到珠海,捅了买家20几刀,因为他的店就这么毁了。那件事情和之后的一些差评师事件,才使得淘宝增加了恶意评价的入口。再说一个例子,一个妹子给卖家两个中评,评价是“不错”,结果掌柜追到丽水,发现居然是表妹,之后两家关系断绝。这两个新闻,你搜索下,应该还有蛛丝马迹。

你以为淘宝掌柜都犯贱么,没事逼着买家非要给自己好评,淘宝也在慢慢淡化评价系统。但是又不敢完全放弃,因为一放弃,天猫又不是淘宝对手了。所以,讨论这个其实没意思,迟早是淘汰的。你去天猫转转,评价随便写,反正别人也不一定会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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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4:0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有钱必须任性啊,顾客就是上帝,上帝说的话还不是真理么???

淘宝这么一个早该淘汰的平台,早该取禘了!!!
卖家有权力吗?收了钱,你还想干嘛?还不乖乖的给朕好好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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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4:0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评价系统对于客户到底是有利还是不利?然后,纯理论据典派认为的“不合理”,真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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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6: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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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密林繁星 于 2015-5-2 13:45 发表
我的意思可不是你说的哦,
我的意思是,在你的条件下,大部分人还是觉得物有所值,就是好评。
你是觉得,物有所值,是中评。
这才是我们的分歧。

密林兄,我不認為有標準啊
甚至我自己也是個偽好評派,與人為善嘛

我只是認為
1. 淘寶並不存在"不合理中評",因為淘寶沒給出"中評標準"
2. 一切得按規則來

就這兩點吧,別的都當我意見不成立,我全輸,我就強調這兩點可以成立嗎?

這樣吧,咱退一步,怎麼評我先不談,我就談"中差評繞道"行了吧
中差評繞道違反淘寶規則,這點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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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6: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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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是我闻 于 2015-5-2 13:21 发表
没有明文规定商家不可以回访吧?

PS.即然一定要死拿着条款,你找个不允许商家回访的条款出来吧。否则,商家的行为也是被许可的。
对于一个被许可的行为,纠缠不休是什么情况?

我沒說過商家不允許回訪吧,

回訪有很多種,用善意訪也是訪,用雙截棍訪也是訪
回訪有很多性質,其中很多耳聞眼見的方式都是不行的,
比如上文密林兄說的拿刀桶是不行的

我記得我上面說得一直是不准"中差評繞道",不准寄壽衣
寄壽衣算明文規定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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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7:0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卖家找你沟通是许可的吧?你不评不就完了。
你的行为无禁则可,所以不反对你坚持。
商家的回访行为也是无禁则可,同样也不应该受到非议。
至于骚扰和恐吓有其标准的行为定义,这个可以交法院去处理。

你不想应付,为什么要别人非得接受你认可的“中评”合理呢?

无中生有:法无禁则可行,算不算,因无生有?
歪曲事实:明明淘宝的系统非常明确的倾向了要求商家得到好评。你确以买家的认同争议的歪曲其正当性。

无中生有,歪曲事实都占齐,这样的行为鉴定为“造谣”很恰如其份。
再加上纠缠不休,应该算得“生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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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7: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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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线仙 于 2015-5-2 17:09 发表
卖家找你沟通是许可的吧?你不评不就完了。
你的行为无禁则可,所以不反对你坚持。
商家的回访行为也是无禁则可,同样也不应该受到非议。
至于骚扰和恐吓有其标准的行为定义,这个可以交法院去处理。

我100%同意這一段,100%!
我沒想明白你直接拿我同意的話來反駁我甚麼?

能不能拿些我不同意的觀點來反駁我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5-5-2 17: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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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8: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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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阳你还没看出这是谁啊

这是说你敲文将军那帖子里,文将军说你“造谣”是有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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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官方没搞清自己和卖家的关系,清退类似末位淘汰制,问题是淘宝官方并没有给卖家发工资,双方不是雇佣关系,用末位淘汰制没有道理。淘宝就像一个菜市场,卖家是小贩,一个小贩卖的菜不新鲜、态度差,口碑差,消费者会选择不去他的摊位买菜,菜市场的管理方没有权力因小贩态度差就把他赶出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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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8:4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现在很多商城对于城内的店家的服务和产品质量都是有要求的,你不高兴可以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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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22: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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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5-5-2 18:07 发表
炎阳你还没看出这是谁啊

这是说你敲文将军那帖子里,文将军说你“造谣”是有理的呢

我不太肯定,但覺得這是小販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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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22:2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是要对人不对事么???讲道理呗!不是逻辑好么?

“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是不是造谣?

PS.另外,我最烦那种充大艺巴狼的了,P都不懂,说这说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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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23:4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有的店不在乎中差评,刚才看到一个店,差评500多,中评1600,加起来2000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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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 14: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43 线仙 的帖子

不不不,我是说既然是老朋友了就不要针对性这么强嘛,我还在想要不要再发帖“徒手拆高达请进”你就在这又说开这话题了

来先回答我几个问题,那帖之前一直在讨论刷单,然后炎阳冒出一句“中货不准给中评”才引起的事件,那么,究竟是什么时候文将军给了炎阳“文将军认为中货不准给中评”的印象呢?
嗯,上面最后一句我承认有点绕,不过表达能力不足,我继续

来来来我回答下你的问题

QUOTE:
原帖由 线仙 于 2015-5-2 17:09 发表
无中生有:法无禁则可行,算不算,因无生有?
歪曲事实:明明淘宝的系统非常明确的倾向了要求商家得到好评。你确以买家的认同争议的歪曲其正当性。

既然“淘宝的系统非常明确的倾向了要求商家得到好评”,那么炎阳说文大将“中货不准给中评”为什么是无中生有呢?而且,文大将“中货不准给中评”和淘宝“中货不准给中评”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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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淘宝只确认了有评价的权力,并没有在条款中具体指出该如何评价。所以谁依这一条做为中评、好评的合理依据,都是无中生有。
第二 事实就是事实,由确认事实的双方认定。在认定事实存在后,又去拿淘宝“只规定了行为,未规定结果定性”的条款来反对事实结果。这就是歪曲条款否定即定事实。

在这里面一些逻辑专家
在推理上违反了:同一律。在这里表现的是我可以按我的想法评,商家不能按商家的想法做,即:B处引用A论证为无即可,在C处引用A论证为无即不确认。
在名实方面,刻意模糊了行为和结果的关系,用行为的概念偷换结果的定性。

在另一方面,还有不知是假糊涂还是真糊涂的冲出来瞎扯。
在脑容量不达标的情况下,加上笔者有意混淆是非,这几万字不那么容易理清楚。请自重。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5-5-3 15: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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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贩 于 2015-5-3 15:00 发表
淘宝只确认了有评价的权力,并没有在条款中具体指出该如何评价。所以谁依这一条做为中评、好评的合理依据,都是无中生有。

我笑的满地乱滚,等我缓过劲来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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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地滚,也滚不出淘定规定什么是好评,什么是中评。
即然喜欢洒沷放叼,就别装出一付讲道理的样子。


PS.大人说话,小孩子还是别来捣乱,这么满地滚,满地乱爬有失体统!!!家教何在???

[ 本帖最后由 小贩 于 2015-5-3 16: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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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 16: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5-5-3 15:00 发表
第一 淘宝只确认了有评价的权力,并没有在条款中具体指出该如何评价。所以谁依这一条做为中评、好评的合理依据,都是无中生有。
第二 事实就是事实,由确认事实的双方认定。在认定事实存在后,又去拿淘宝“只规 ...

有權評價沒有標準,也就是不存在中評好評的依據了
好比一個游泳池給錢就能進去,至於進去游甚麼姿勢,沒注明就是愛怎麼游就怎麼游了,愛仰泳的仰泳,愛蛙式的蛙式,你不能說你喜歡蝶式,就讓別人也游蝶式對吧
任何人要指責旁人游得不標準,都是村規強加,就這麼簡單

小販兄就要說了,你有怎麼游的自由,但我說要你游得不對,你也不能管我對你的"規管過程"

這就是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子非我安知我不知的詭辯
我只能拿出這句: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我固不能管你怎麼想,誠如你固不能管我怎麼游,全矣

[ 本帖最后由 黃炎陽 于 2015-5-3 18: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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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5: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随便发个图


图片附件: 等等等.jpg (2015-5-17 15:16, 7.36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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