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是李敬玄的马甲,麒麟子执法不公将我封禁,是汉王李明授意的吗?
性别:未知-离线 李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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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3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李敬玄的马甲,麒麟子执法不公将我封禁,是汉王李明授意的吗?

我在回帖中仅仅回了一句:耍流氓就直说嘛,装什么
麒麟子就赶紧跳出来把我封禁一周。
我这句话,怎么着也没到轩辕禁言的水准吧?

汉王李明自己不操作,却让你来当刽子手,以为大家看不出来他不敢让我说话么?

为此,我在此帖投诉麒麟子滥用职权,希望高层判断我的投诉是否合理合法,酌情予以处罚。
或者直接承认自己就是流氓,不准我说话,那我也可以不说。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5-3-19 10: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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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李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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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3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很好,都学会钳制言论了,这样一搞,对你不利的维权言论就都无法出现了,你就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侵权了。已经被你侵权的MOD作者,你分一个零头给他;之后将要被你侵权的MOD作者,你完全可以分钱都不分了。


轩辕论坛真是越来越长进了,以前干点坏事还得偷偷摸摸,想点借口,搞暗箱操作,现在直接不准人说话,蛮横无比,那跟流氓又有什么区别啊?
这是从暗娼转为明娼的做派嘛


在一个衰得不行论坛上居然搞禁言、搞和谐,你以为是国家维稳啊?你以为你这里是什么好地方?大伙非得待在这儿不成?


鉴于汉王李明及其背后的秦王扶苏之类,对网络MOD商业化侵权作者一事,毫无诚意悔改,且其言论中透露的意思是还会继续这么干下去。
我建议不但是《曹操传》MOD,甚至包括《金庸群侠传》MOD,其他游戏的MOD,直到轩辕管理层出来道歉,且汉王李明公布财务报表,跟已移植的MOD的作者谈好分成之前,都暂且不要在轩辕更新。
否则徒然替人作嫁,自己辛苦,别人赚钱,还不拿你当根菜,何苦受这个气?


做MOD的地方又不止轩辕一家,有这点资源他都敢店大欺客,真是搞笑,大家大可以去江东、柔居,或者自创论坛来做,没必要受人欺压还说不了话。


最后再说一句:情怀什么的不用提,我本身就是互联网从业者。
汉王李明要移植曹操传MOD,只需招两个程序员,顶多再招一个UI来进行UI上的微调,一个月的人力薪资成本不会超出3万元。
曹操传MOD移植到APP上且能进入畅销榜比较靠前的位置,虽然吸金能力跟刀塔传奇、少年三国志那些月流水过亿的完全没法比,但保守估计,每个月弄个一二十万的流水还是可以的,然后他又不会拿多少出来分给MOD制作者,基本自己独占,跟他的成本相比,收益是很明显的。


图钱就直说,别装什么情怀,耍流氓到底,不失为真小人。


再就是这汉王李明的态度能否代表轩辕管理层的态度,是否得到秦王扶苏支持, 还望高层出来分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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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关注中。如果楼主是因为那贴被封,轩辕的操作还真是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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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在登闻鼓无端骂人,无需任何人授意均要处理,我只是维护秩序而已。

会正常发言你就发言,动不动就耍流氓、忠犬一类词汇,只能纳入人身攻击,即便有理也不能骂人。

如果投诉本版主,你可直接联系顶爷,说过很多次了。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5-3-19 10: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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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李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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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4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原来“耍流氓”这种程度的词也是人身攻击

南康公主因为忠犬一词被封无异议。李敬玄仅因耍流氓一词就被封,还有没有规则了
我对麒麟子的语文水平或者道德水平感到悲悯了。

现在不是我会不会好好说话的问题,是作为管理员的麒麟子会不会不要逞官威,好好说话的问题。
请大家来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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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李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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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4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很好,都学会钳制言论了,这样一搞,对你不利的维权言论就都无法出现了,你就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侵权了。已经被你侵权的MOD作者,你分一个零头给他;之后将要被你侵权的MOD作者,你完全可以分钱都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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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暗娼转为明娼的做派嘛


在一个衰得不行论坛上居然搞禁言、搞和谐,你以为是国家维稳啊?你以为你这里是什么好地方?大伙非得待在这儿不成?


鉴于汉王李明及其背后的秦王扶苏之类,对网络MOD商业化侵权作者一事,毫无诚意悔改,且其言论中透露的意思是还会继续这么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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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说一句:情怀什么的不用提,我本身就是互联网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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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传MOD移植到APP上且能进入畅销榜比较靠前的位置,虽然吸金能力跟刀塔传奇、少年三国志那些月流水过亿的完全没法比,但保守估计,每个月弄个一二十万的流水还是可以的,然后他又不会拿多少出来分给MOD制作者,基本自己独占,跟他的成本相比,收益是很明显的。


图钱就直说,别装什么情怀,耍流氓到底,不失为真小人。


再就是这汉王李明的态度能否代表轩辕管理层的态度,是否得到秦王扶苏支持, 还望高层出来分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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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李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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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4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汉王李明,不要藏头露尾
让麒麟子动手自己不露头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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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忠犬”这个词封一周,没问题,毕竟是人身攻击,但“耍流氓”也封一周,这就太过了。

PS,敬玄老弟,你先消消火。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19 1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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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合并了,无论阁下支持哪位诸侯王,有什么观点,什么立场,都不能作为人身攻击的理由。

即便是谁有不对,王府自有决断,无法认同阁下用“耍流氓”的标准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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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李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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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5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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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3-19 10:48 发表
“忠犬”这个词封一周,没问题,毕竟是人身攻击,但“耍流氓”也封一周,这就太过了。

我相信麒麟子这点语文水平还是有的
可能太急于表忠心,或者汉王李明指示得太急,不顾吃相了

算了,麒麟子一个马前小卒,还是汉王李明来说说,为什么这么怕我说话吧

我这两天还真打算下你那个游戏,看看你背后的代码是不是完全照抄,那样你连一分钱人力都不用出了
一个皮包公司捞一笔就走,还让广大MOD制作者以为你能认真开发,败坏他们的名声,将来他们还要担法律责任

这事我跟你杠上了
推荐你来的秦王扶苏也免不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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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5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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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5-3-19 10:51 发表
我合并了,无论阁下支持哪位诸侯王,有什么观点,什么立场,都不能作为人身攻击的理由。

即便是谁有不对,王府自有决断,无法认同阁下用“耍流氓”的标准来衡量

王府有决断,我作为论坛坛友,当然也可以说话
除非你代表贵坛对我说,我们就是流氓,我们就是不准你说话,那样的话我当然也可以不说
但你现在不是没这么声称嘛。

你无法赞同我说的“耍流氓”,我还无法赞同你说的“王府自有决断”呢
于是你不赞同我说的话,就可以把我封了?
好淫威,好面皮。

耍流氓只是对一种处理问题的方式的表达,谈不上友善,但也绝对没有到人身攻击的程度,还不解封?

呵呵,现在轩辕真搞笑,夜里发帖须审核,平时一小时不准超过6帖,搞得越来越像和谐维稳了,一般越衰败的事物,才越需要这等措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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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0:5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桓宣武 于 2015-3-19 10:57 发表


呵呵,现在轩辕真搞笑,夜里发帖须审核,平时一小时不准超过6帖,搞得越来越像和谐维稳了,一般越衰败的事物,才越需要这等措施,哈哈

这两点跟这件事情完全没关系,都是之前加的限制,防止广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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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桓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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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0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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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5-3-19 10:59 发表

这两点跟这件事情完全没关系,都是之前加的限制,防止广告机

好吧,我失言了,这句话收回。
若是冲撞了都头还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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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起码是我当版主以来,诸王就没有权力直接指挥版主做事。

诸王想做的事在枢密院被驳回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楼主作为轩辕老人也会认为诸王对论坛版主的管理是指令式的么?版主团队的个人立场自由,已经是轩辕特色了吧。

楼主你要我裁决这次版务操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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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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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P 于 2015-3-19 11:02 发表
轩辕起码是我当版主以来,诸王就没有权力直接指挥版主做事。

诸王想做的事在枢密院被驳回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楼主作为轩辕老人也会认为诸王对论坛版主的管理是指令式的么?版主团队的个人立场自由,已经是轩辕特色了吧。

楼主你要我裁决这次版务操作么?

我个人希望顶王裁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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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0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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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5-3-19 11:05 发表

我个人希望顶王裁决下

这个不大好吧……你说要裁决最多是让顶爷和麒麟子沟通下,直接干预不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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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f19930803 于 2015-3-19 11:09 发表

这个不大好吧……你说要裁决最多是让顶爷和麒麟子沟通下,直接干预不大好吧

TOP本来就可以。
我个人也希望TOP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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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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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5-3-19 10:51 发表
我合并了,无论阁下支持哪位诸侯王,有什么观点,什么立场,都不能作为人身攻击的理由。

即便是谁有不对,王府自有决断,无法认同阁下用“耍流氓”的标准来衡量

这话没道理,而且摆王府上台也不符轩辕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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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19930803 于 2015-3-19 11:09 发表

这个不大好吧……你说要裁决最多是让顶爷和麒麟子沟通下,直接干预不大好吧

麒麟子的判决代表轩辕的终审判决么?

难道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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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Z_Artemis 于 2015-3-19 11:10 发表

这话没道理,而且摆王府上台也不符轩辕的管理机制。

可能是说的太快了,应该是判断,我也不玩这些游戏,只是希望参与者说话别太出格
这件事本身,我也没啥观点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5-3-19 1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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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LZ气过头了,轩辕又没给麒麟子发工资……

不过“耍流氓”定位为人身攻击,行封禁处罚是否合理?提请麒麟子援引论坛条规,或以往判例。

[ 本帖最后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19 11: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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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1:4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 即便封李敬玄 有理有据 有章有法 也不是这个时候

但话又说回来 你认为汉王有那个本事命令超版做这种事吗

[ 本帖最后由 克里斯韦伯 于 2015-3-19 1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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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2: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双方都有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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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2:1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好吧……我不大懂论坛的处理机制,我对于此事就不发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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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楼主没有要求我仲裁,不过我认为封禁处罚过重。相关措辞还不到需要封禁处罚。既然已经对帖子扣分警告,我认为已经足够了。

枢密副使覆盖经略使裁判。

相关ID“李敬玄”,取消封禁。并呼吁既然是讨论,大家注意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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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4:0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麒麟子 于 2015-3-19 11:13 发表


可能是说的太快了,应该是判断,我也不玩这些游戏,只是希望参与者说话别太出格
这件事本身,我也没啥观点

搞出矛盾来就装小白兔,可以说是你一贯的特点啊。
别装了,“耍流氓”这个词都封禁一周,你让大家怎么相信你没啥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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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4:0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TOP 于 2015-3-19 12:41 发表
虽然楼主没有要求我仲裁,不过我认为封禁处罚过重。相关措辞还不到需要封禁处罚。既然已经对帖子扣分警告,我认为已经足够了。

枢密副使覆盖经略使裁判。

相关ID“李敬玄”,取消封禁。并呼吁既然是讨论, ...

好。丁页解了我的冤案,赞一个。
但麒麟子屡次作出判决失误,引起多位坛友不满,是否也应予以处罚呢?

根据国家行政精神,官判了民间的冤案,不但民应该昭雪,官也应该受罚。

就我这次而言,我对麒麟子代表的利益方,及麒麟子的行为,十分之愤怒与疑惑。
我个人建议,为了轩辕论坛的名声,对麒麟子进行惩罚。

[ 本帖最后由 李敬玄 于 2015-3-19 14: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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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4:1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克里斯韦伯 于 2015-3-19 11:49 发表
我认为 即便封李敬玄 有理有据 有章有法 也不是这个时候

但话又说回来 你认为汉王有那个本事命令超版做这种事吗

很好,丁页都认为禁言处罚不当,你反而想要给我加莫须有的罪状,恨不能封我而后快
阁下是汉王李明的部下,还是他公司的员工?

奉劝你一句,老板是暂时的,业内口碑是长久的,不要因小失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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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敬玄 于 2015-3-19 14:13 发表


很好,丁页都认为禁言处罚不当,你反而想要给我加莫须有的罪状,恨不能封我而后快
阁下是汉王李明的部下,还是他公司的员工?

奉劝你一句,老板是暂时的,业内口碑是长久的,不要因小失大啊。

反对你的人都是汉王的部下,员工,你的神猜精神不错
这件事情大部分人都知道是论坛的发贴机制作变了,你在标题上没有得到证实就加莫须有的东西在汉王头,你这又叫什么。之前岳传一说还感觉你有两下子,现在呵呵了

[ 本帖最后由 57city 于 2015-3-19 14: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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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 李敬玄 的帖子

要是有针对“麒麟子”管理员的投诉,最好能另外开帖举证,或者说明。

这个帖子就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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