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杭州推出网购规章 恶意差评或被罚三万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5-3-12 12: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杭州推出网购规章 恶意差评或被罚三万

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分享到:
0
本报讯

今年全国“两会”,关于规范网络交易的呼声很高。而作为“中国商务之都”的杭州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昨天,《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这是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卖方、买方以及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如果再随心所欲的话,可能就要吃罚单了。

数据显示,去年杭州共接到以网购为主的非现场购物投诉2.2万余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5.63%。

钱江晚报记者注意到,暂行办法给网络交易的各关联方都立下了规矩。对于卖方,胡搅蛮缠让买家改评价,这是绝对不行的。根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或者威胁消费者,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务评价,否则,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买方,令买家深恶痛绝的恶意差评将被严厉制止。根据办法,一旦认定“对他人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恶意评价或者诋毁,或者进行虚假投诉、举报”的,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暂行办法对此也立了诸多规矩。比如,消费者与网络交易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的,可以要求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调解。平台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请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消费争议,或者提供网络交易经营者相关主体资格信息的,第三方平台也将受到处罚。

在网络交易中,以下这些活动同时被明令禁止,否则也要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知名网店、知名应用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知名网店、知名应用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相混淆;

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标识;

恶意实施批量购买后批量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行为,损害他人利益;

虚构网络交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为虚构交易行为而为其提供便利;

利用技术手段干扰搜索、排名结果;

发布虚假商品、服务信息;

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另外,暂行办法还对网络团购交易、有偿搜索等进行了规定。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5-3-12 12: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真正难管的是恶意差评,至于卖方胡搅蛮缠让买家改评价,这是很容易解决的,直接设定评价不能修改就行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黑暗至尊
(郭一刀)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250
编号 290129
注册 2008-8-5
来自 辽宁阜新
家族 梁山泊


发表于 2015-3-12 12: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没在网上买过东西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金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21
编号 493937
注册 2013-10-27


发表于 2015-3-12 13: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3-12 12:16 发表
真正难管的是恶意差评,至于卖方胡搅蛮缠让买家改评价,这是很容易解决的,直接设定评价不能修改就行了

新聞的用詞還是相對到位一點的,就是只能打擊虛假聲明的

比如一個書包沒破,我硬說他破了(或我主動把它撕破),這就叫虛假聲明

但是我嫌材料太低檔了,或是車工不夠平整之類的還是有權利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15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5-3-12 13:5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买家又不需要担保,怎么罚3w???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金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21
编号 493937
注册 2013-10-27


发表于 2015-3-12 14: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3-12 13:54 发表
买家又不需要担保,怎么罚3w???

法院執行吧,又不是馬雲執行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天宫开发商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前将军
功绩 14
帖子 1602
编号 501878
注册 2014-5-29


发表于 2015-3-12 14: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恶意好评怎么办?自己买,自己好评,欺骗消费者,难道不该管?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5-3-12 16: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金炎陽 的帖子

你花10块买个镀金戒指,去和别人花10万块买的钻戒比较,嫌材料差是理所当然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5-3-12 21: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咱记得,罚款超过一定限额(几十元吧),必须由法律规定。

这个草台“法规”居然规定了几万的罚款,绝对的违法的法规。

对买家和卖家严厉打击,对平台遮遮掩掩地百般呵护,这明白着就是在替某宝把潜在的竞争对手扼杀在摇篮中,。。。。。说不定,就是某某自己制定的。

交易本来只要双方即可,第三方其实本是可有可无。因为本质上可有可无,所以才这么有危机感,
顶部
性别:男-离线 白河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36
帖子 1071
编号 406721
注册 2010-12-14


发表于 2015-3-12 21: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先治理了虚假声明再治理差评吧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5-3-13 15: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比如一家商场B,你去购物,他是卖方你是买方,这本来再明白不过的事情了。

但现在,商场玩个花招,说他把柜台租给某人C了,然后商场自封“平台”,再进一步自封“管理权限”,然后再通过在每笔交易的合同上偷偷摸摸或强行硬塞地加上所谓的“纠纷处理条款”,又把自己封为了“调解方”。

在这个游戏过程里,第一步就很有玄机,因为租赁柜台的C和商场B的关系本来就有任意性,B完全可以给自己造个分身C,找个自己人,或者自己另外注册一家公司,这TMD太简单了。

至于那些一步步的自封,本来ZF的管理部门是很容易也很应该纠正的,商家伪造、自封身份,最起码也是在欺诈消费者。但现实里,这样的事情出现又是很不奇怪的,比如,ZF明文规定不许把犯罪嫌疑人示众,但一些地方屡屡发生所谓的公捕。某些ZF人员和某些商家的关系未必很干净(最近落马的高官,很多就栽在这上边)。

所以,咱从来都回避这些所谓的“平台”。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5-3-13 15:2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种所谓的“协议调解”,实际就是仲裁。但仲裁机构是一种特殊身份,公开的仲裁机构是要正式设立的,因为就民事来说,仲裁具有法院的某些权限和职能。

这类问题之前在调侃岩羊的时候讨论过。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白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308
编号 493938
注册 2013-10-27


发表于 2015-3-13 17: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5-3-13 15:23 发表
比如一家商场B,你去购物,他是卖方你是买方,这本来再明白不过的事情了。

但现在,商场玩个花招,说他把柜台租给某人C了,然后商场自封“平台”,再进一步自封“管理权限”,然后再通过在每笔交易的合同上偷偷摸摸或强行硬塞地加上所谓的“纠纷处理条款”,又把自己封为了“调解方”。

在这个游戏过程里,第一步就很有玄机,因为租赁柜台的C和商场B的关系本来就有任意性,B完全可以给自己造个分身C,找个自己人,或者自己另外注册一家公司,这TMD太简单了。

簡單聊幾句意見
1. 如果把淘看成一家商場,它的產品少說也十萬種,如果說這麼多的產品裡自己全都是賣方,那我覺得不可能,很陰謀地想,它是自產自銷的,那算它能賣上一萬種吧,那90%的時候淘還是擔當平台的,這點沒有問題

2. 淘的糾紛處理條款只是一種內部的協調條款,如果不滿意仍可以走正規政府/法律渠道,淘的內調固然可以說不公正,但也無妨,好比說去一家餐廳吃飯跟服務員頂上嘴了,也至少有兩層調解,經理先來"內調"一下,實在不滿意再喊警察/法院來"外調",這點也並未看出不公正處

淘未有把自己的調解當成終審法院的調解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白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308
编号 493938
注册 2013-10-27


发表于 2015-3-13 17: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5-3-13 15:28 发表
这种所谓的“协议调解”,实际就是仲裁。但仲裁机构是一种特殊身份,公开的仲裁机构是要正式设立的,因为就民事来说,仲裁具有法院的某些权限和职能。

这类问题之前在调侃岩羊的时候讨论过。

就算把淘和網店看成一體的
好比說咱去餐廳吃飯跟服務員吵嘴了,店老闆和經理來勸一下調解一下也正常
再退一步說,就算是路人也有權調解吧

我沒看到任何一方想冒充法院權限職能的行為

咱頂多不理會別人調解便是了,倒不至於說惡魔化這樣的調解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5-3-13 18:1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3-13 17:57 发表

簡單聊幾句意見
1. 如果把淘看成一家商場,它的產品少說也十萬種,如果說這麼多的產品裡自己全都是賣方,那我覺得不可能,很陰謀地想,它是自產自銷的,那算它能賣上一萬種吧,那90%的時候淘還是擔當平台的,這點沒有 ...

你说得倒轻巧,

1)首先,为了获得这个“被内部调解的对象”的资格,先要把货款压在“平台”上,如果“平台”和卖家实际上只是同一真身的两个马甲,那买家SB不?

2)即使不是一个马甲,押钱换个“接受被强制内部调解”的承诺,有啥意义?如果不签这样的“内调协议”,到时候买家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走这个“内调”。

3)关键是,这个内调,其实是“官”说的,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个“条例”,就是赤裸裸的“官派”。官们也知道这事名不正言不顺,所以才利用一切机会寻求加固自己“立规矩”的“道德”依据。

BTW,“分身”这个,还真不是咱说的,涉嫌伪造身份的事件,最近刚刚出过一次。而且这种利用多马甲勾兑利益的勾当,某些官和买办JS玩的特别嗨。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白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308
编号 493938
注册 2013-10-27


发表于 2015-3-13 20: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5-3-13 18:16 发表
你说得倒轻巧,

1)首先,为了获得这个“被内部调解的对象”的资格,先要把货款压在“平台”上,如果“平台”和卖家实际上只是同一真身的两个马甲,那买家SB不?

2)即使不是一个马甲,押钱换个“接受被强制内部调解”的承诺,有啥意义?如果不签这样的“内调协议”,到时候买家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走这个“内调”。

3)关键是,这个内调,其实是“官”说的,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个“条例”,就是赤裸裸的“官派”。官们也知道这事名不正言不顺,所以才利用一切机会寻求加固自己“立规矩”的“道德”依据。

BTW,“分身”这个,还真不是咱说的,涉嫌伪造身份的事件,最近刚刚出过一次。而且这种利用多马甲勾兑利益的勾当,某些官和买办JS玩的特别嗨。

1. 在淘寶開店的,遠的不說,軒轅就有好幾個哥,他們也不見得都是馬雲的親戚吧
吃飯會噎到,和吃飯有益健康其實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面

2. 內調就是村規,好比說淘寶顧客張三和賣家李四有爭議了,淘小二來內調,對於張三李四只是一個選擇,而不是一個強制接受調解的逼迫
淘寶不存在壓過工商局(消委會)的權利,好比說一家餐廳食客和服務員吵了,經理肯定來調解,食客和服務員可以接受,也可以不甩經理
事實上經理插手也可能是雙贏,往往是食客打個九折,服務員也罵兩句了事,所謂一邊撿面子,另一邊也不丟裡子,還節省時間程序

經理也不會說"老子說話比警察管用"之類的話,這是一種便民的選擇,而不是一個蓋棺的判決

淘寶沒有"強制內部調解"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如是我闻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护军
功绩 4
帖子 445
编号 510557
注册 2015-2-7


发表于 2015-3-13 20:1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阿里巴巴破发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白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308
编号 493938
注册 2013-10-27


发表于 2015-3-13 20: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5-3-13 18:16 发表



你说得倒轻巧,

1)首先,为了获得这个“被内部调解的对象”的资格,先要把货款压在“平台”上,如果“平台”和卖家实际上只是同一真身的两个马甲,那买家SB不?

2)即使不是一个马甲,押钱换个“接 ...

開馬甲這種作為一個既有的遊戲規則,規則會偏向制定者的一方,這點是顯然的
好比說我在軒轅我必須服從軒轅的規則,這點沒甚麼疑問

事實上也不一定是"平台兼賣家",買家被坑
反過來"平台去購物",去坑那些小本的網店也可以,說不定馬雲也常常自己買東西不付錢然後走調解呢

這種揣測邏輯不能說一定不可能發生,但是既然不相信,那就不要用貝......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5-3-13 22:5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如是我闻 于 2015-3-13 20:17 发表
阿里巴巴破发了....

它好歹还超了几天,那谁在HK发行,刚发就破了2元。

咱不是很理解这其中的杠杆,但推测这样的情况算是赔了,因为发行价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自己推上去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白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23
帖子 2308
编号 493938
注册 2013-10-27


发表于 2015-3-14 09: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5-3-13 18:16 发表
1)首先,为了获得这个“被内部调解的对象”的资格,先要把货款压在“平台”上,如果“平台”和卖家实际上只是同一真身的两个马甲,那买家SB不?

任何民事案子在各方自願的情況下都能走私了,在這個基礎上來討論

比如我賣了個雞蛋給p兄你,你覺得是臭的,我覺得沒臭
那我們就開始協商退多少錢給你,你希望退80%,我希望退20%

然後我們兩個搞了半天協議退了50%

這就叫私了,至於私了過程中,我們是自己談,還是由一個客觀的第三方比如水王來調解的,還是其實水王是我大舅子
這些通通不重要

那怕水王是我親哥,或者就是我的馬甲也沒問題
除非水王把你押起來毆打一番逼迫你接受私了,這是另一回事

私了不具備法律強制性,只是提供一個便捷的解決方案,你隨時都可以不接受這樣的私了,走工商局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5-3-17 15:1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5-3-13 20:04 发表

1. 在淘寶開店的,遠的不說,軒轅就有好幾個哥,他們也不見得都是馬雲的親戚吧
吃飯會噎到,和吃飯有益健康其實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面

2. 內調就是村規,好比說淘寶顧客張三和賣家李四有爭議了,淘小二來內調,對於 ...

好像这些哥们都很幸福的样子

“从此他们一直快乐地生活”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5 15:19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1372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