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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左将军 |
功绩 | 13 |
帖子 | 1326 |
编号 | 1838 |
注册 | 200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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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开读诏赦仪,前期翰林院官承制草诏,讫礼部告示百官,于皇城守宿至日内,使监设御座香案于奉天殿,尚宝司设宝案,于御座南用宝案于诏书案,东侍仪司设宣读案,于午门外之东,西向设龙亭香案于正中,百官拜位于香案之南,文东武西异位重行,知班二人通赞二人,位于文武班之北,俱东西相向,宣读官展读官位于宣读案之左右,皆西向,乐工设乐于丹墀中之南,其余侍卫陈设俱如朝会仪,鼓初严礼部捧诏书入置于宝案,百官具服,执事者就位次,严百官序,立午门外,三严,百官就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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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句读果然不容易的,没有的话看的俺眼都花了。
然后我从你这个“开读诏赦仪”查到了《明史》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里面有”迎接诏赦仪“,好像就是拿龙亭做皇帝替身,南向,众官面北朝龙亭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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