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郭文 于 2010-5-21 14:40 发表
很多人表示北宋初年寡妇再婚是不打紧的,但是《水浒》书里面的时间,已经是徽宗宣和年间,程颐、程颢兄弟的理学已经成型,杨时和游酢也都不遗余力的传播该学说。女人被休弃已经很丢脸了。张氏是一个极为守妇道的人,更视之为耻辱的。其实教头心里并不想休妻。从他在晁盖上山后立即表示请晁盖派人下山接回自己的妻子、岳父的情节来看,他当时休妻是违心的,想的是保护自己的妻子。可是这种方法只能徒增伤感,全然无用。
神宗年间,新学是官方理论,而苏轼声名远过于二程,到元祐年间,新学、蜀学影响都大于二程的洛学。而崇宁以后,蜀学、洛学都被和谐。
到宣和年间,洛学根本不可能有多大影响。洛学反弹是在高宗南渡以后的事了。
至于说以被休弃为辱,那是作者所处年代的道德观,而不是小说年代中的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