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样认为情感是可以理性分析的,但是公主的理论不是很严谨,以下是我的观点
我对人的感情发明了一个概念,叫做“Principle of Least Action”,其实是借用物理学的一个概念。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一个人最稳定的状态就是最自然的状态,无拘无束想做什么做什么。但往往周围的环境不允许我们这样,我们把自己从自然态变到任何一个其它状态,都会或多或少的需要一些“action (能)”的输入。Action 输入的越多,我们感觉越累,长期处于一个高输出状态,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是不稳定的。反之,action 输入的越少,自己就会越习以为然,这样会利于感情的稳定。一个处于感情中的人,他/她感受最直接的是两个指数:
1. 自己付出的 action,给自己带来的 disutility (不满)。我们有些时候也称它为 ”action”的代价 (cost of action)。
2. 自己从感情中得到的 utility (满足)。
“稳定状态”,这个概念很模糊,基本上是一种精神状态,但是什么样的状态算“稳定”很难定义。有人可能稍有波动就不稳定,有人可能历经波折一直很稳定,有人天生情绪敏感,有人天生冷漠无情。按照上面“action (能)”的说法,也就是:“action达到情绪平衡点所需要的量,对不同人来说是不一样的”,100个人就有100种“稳定状态”。而后面的平衡性推论是建立在“action值对每个人是等量影响”的假设基础上进行计算的,显然并不准确。
在多数的情况下,两个人在无约束的情况下,或多或少都会产生一些好感。开始的时候,因为双方接触的时间不长,往往双方都想把自己比较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两个人都会把各自的缺点进行或多或少的遮掩。让两个人产生感情或产生肉体关系的,正来源于这种双方对彼此的好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双方接触较短的时候,自己的 “action” 给自己带来的 “disutility” 相对比较少,所以 “action” 在这个阶段比较“便宜”(便宜定义为 cost/代价 比较低)。由于 action 便宜,所以双方都会为对方的投入较多,互相都把自己最高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那么彼此从这段感情中得到的也将会比较多。
也许A对B的好感是单方面的;也许A对B产生一点好感,B对A产生很多好感,按照上面的理论,公式为 cost(代价)=disutility/action且C值越小越好。上面说刚开始action便宜,这里又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刚开始双方disutility值可能都比较小,但付出的action却不可能一样: 假如A的action=2/disutility=8;B的action=4/disutility=8,推出A的cost=4;B的cost=2, 在得到同样结果的情况下,B付出的更多,所以action并不“便宜”。
两个人相处一段时间以后,自己的 “action” 给自己带来的 “disutility” 就会逐渐增加,毕竟一个人让他/她一直累着,她早晚会疲倦的。双方迟早为对方最高层次的好感逐渐消失,两个人之间退化为第二层好感,再退化为第三层好感,and so on... 之前提到两个人相遇之初都会遮掩缺点,但遮掩缺点是一件很累的事,久而久之两个人必然疲倦与此,所以两个人的缺点也开始逐渐暴露。对于对方的缺点,开始双方可以包容,但由于包容也需要 action,也是一件很累人的事;久而久之两个人又必然疲倦与此,所以对对方的包容也越来越少。这种感情持续到最后,结果往往只有一个,分手。
也许有人根本就没想进一步发展,不过这里暂时假设两人都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愿。按段论述,基本上是说: action值平稳增加,disutility值加速增加,所以cost值增加。理论上是没错,不过每个人的包容能力/对disutility值的承受能力不一样,所以感情结束是分先后顺序的,也许A想分手B还没有想。
讨论了关于“感”的规律之后,我们下一步说说“情”的规律和意义。“情” 在我理解里,是一种主动愿意为对方付出的一种冲动。那么在 Least action 原理中,情的作用应该是把有情人对一些 action 的 cost 变得小于或等于 0。只要情还在,一个男人可能会永不疲惫地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一个女人也许会永无怨言地给她的男朋友收拾房间(这里的“永无怨言”是指她真的很高兴那样做,对任何人包括对自己都没有怨言)。
“主动愿意为对方付出的一种冲动”其实还停留在“感”的范围,一个男人见到美女可能会有“主动愿意为对方付出的一种冲动”,但两人之间并没有“情”可言。 “情” 在我理解里,是内心深处一种恋恋不舍,难以忘怀的情结,一个人对任何事物都可以有“情”,可以是养的狗;可以是旧居;可以是自己的作品;甚至可以是虚拟的事物。对人的“情”和对其它事物的“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在回想起时心情都差不多。
现在我们回到之前的那个例子,看看如果随即抽来的那对男女,在有感有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男女关系会如何演变?两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以后,永远给对方展现自己的极限,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随着时光飘过,两个人的关系也依然会从第一层好感退化为第二层好感,也许第二层还要退化到第三层。。。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即便最后“感”的成分完全没有了,他们之间还有情的成份。有情,就代表着这个退化序列不会无限递减。他们互相的 action,早晚退化到双方只对对方付出 zero cost actions (0 代价付出),肯定就不会再继续退化了。
由于在这个点,双方都处在“least action state”(最小输出态),这个点也是一个感情的平衡点。对于一对情深的男女,也许从开始到这个平衡点,也许并没有退化多远。他们可以在这个点上,享受比较长时间的和睦,对于这种有“感”有“情”的和睦关系,我们不妨称之为“感情”。对于有些情不是那么深的男女,他们到这个点发现退化了太多,也或许还没到这个点,但最终的结果还只能是分手。
下面我们问一个问题:假设说两个人之间的“感”和“情”都足够深,双方在输出方面处于平衡点上,且对对方的输入感觉比较满意,这样的男女关系就无懈可击了么?我认为:当然不是。他们之间这个时候所需要的是“爱”。什么是爱?这个问题的确比前两个要难回答得多,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在日常用语中经常会用到这个字。但在男女关系中,如果读者接受我对“感”和“情”的理解,那么“爱”就是让一对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的最后成份了。“爱”是一种责任。
因为上段说过的原因,“情”无法按此公式计算。另外又是在上面说过,因为人与人的不同,双方输出输入差很多,不可能处于平衡点。
“爱”,作为一种责任,其实就是双方尽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于爱,我们不能像“情”那样来要求 0 代价,爱是一种愿意为对方承担任意高的代价的责任、勇气和信念。这就好比父母对孩子那样,无论孩子出了什么事情,父母对他的付出总是那么的无条件。当然,我们不能奢望男女关系可以到绝对“无条件”的地步。举一个例子,体会“情”和“爱”之间的区别:两个人在一起,有情的人会时不时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一些问题;有爱的人会永远要求自己考虑任何问题的时候,都至少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
爱和感相似的地方是,它们都需要一种较高代价的投入,只不过感是暂时性的,爱是责任性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爱”看作为凝固了的“感”。男女初恋阶段的“感情”,如果能够转换成“爱情”,这就是一个关系趋向成熟的象征。由于“感”和“爱”都需要有代价的投入,它们两者又都需要“情”来调配。有感而无情的男女关系,当感枯竭的时候,这段关系也就该结束了。有爱而无情的关系,男女双方都将疲惫而枯燥地,苦苦地维持这段关系。比如说,当他们为了孩子,维持着那段早已无情的关系。当“情”出现问题的时候,由于action 中的一些负代价成分少了许多,维持“爱”的实际投入也随之加大,这时会出现“爱”也跟着一期出现问题的状况。
责任和“爱”并没有直接关系,没有爱也可以负责任,因为爱本来就不是一种理智的东西,而责任是理智的产物,与其说维持“爱”,不如说维持“情”。
暂时先写这么多
[ 本帖最后由 tonyget 于 2008-4-2 02: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