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重组改制,在今年1月重签全体员工重签了合同(具体合同见下面)
我想问下:
1.重签的合同是否是受新劳动法保护的?
2.没重签合同,如果我现在离职,合同未完,则需要赔偿违约金。但现在重签后,是否还需要付违约金?
3.我一个同事,在07年出国培训,因此签订了10年合同,现在改签后,如果未到服务器离职,是否符合新劳动法中辞职但培训费需个人赔偿的条款?
4.同样是我这同事,在甲方工作时,从甲方分得房子一套,同时,按在甲方的政策,还可以享受到2W元的住房补助。现在乙方没有这个补助了,是否可以要求在续签合同的同时,要求获得那2W元的补助?(注:分房子时,工作关系还属于甲方,刚分完就划分到了乙方)
附:改签合同全文: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
甲方: *
乙方:**
丙方: ***
根据集团公司重组改制的要求,甲方进行改制并将主要经营业务转移至乙方。该项业务转移工作于2007年12月31日完成。
由于上述甲方经营业务转移至乙方,使得与业务相关的员工也需要转移至乙方。甲方原与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也需要变更为乙方与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体的变更,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1.自2008年1月1日起,甲方与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体,由甲方变更为乙方。
2.丙方同意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体由甲方变更为乙方。丙方承诺按原与甲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3.乙方同意接受原甲方与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同意作为承继方,承继甲方在原劳动合同中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4.有关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所需要办理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手续工作,由乙方完成,甲方与丙方同意予以必要的配合。
5.甲方与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与本协议共同使用有效。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协议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