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论坛给大家一个交待, 对TOP处理的不同意见
性别:未知-离线 双木二中

Rank: 1
组别 百姓
级别 在野武将
功绩 0
帖子 26
编号 73504
注册 2006-6-23


发表于 2008-1-15 20:1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请论坛给大家一个交待

不用交待了,忙你们的去吧!

[ 本帖最后由 双木二中 于 2008-1-18 18:21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a_gambler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5
编号 73854
注册 2006-6-27


发表于 2008-1-15 20:4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双木二中 的帖子

你刚才用“林冲”发的内容相同的帖子好象被删了,不知道我的回复你有没看到。论坛应该是一个交流的地方,不应该是一个吵架的地方,打官司没有意义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股神博古特4
(轩辕第一状王)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护军
功绩 5
帖子 462
编号 227578
注册 2007-10-14


发表于 2008-1-15 21: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嚯,太热心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啊。楼主的正身在茶座被罢免以来,似乎处处找机会要借助论坛法规要整治我一下啊,太大气了。

我觉得楼主折算扰乱论坛秩序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a_gambler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5
编号 73854
注册 2006-6-27


发表于 2008-1-15 22:4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看二位是一个比一个小气,还是最终有一个表现得大度一点。
顶部
性别:男-离线 股神博古特4
(轩辕第一状王)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护军
功绩 5
帖子 462
编号 227578
注册 2007-10-14


发表于 2008-1-15 22:5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自打林冲从茶座离职后,至少4次主动投诉我,我一次都没投诉他。我还小气呢,我再大度就退到台湾去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a_gambler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5
编号 73854
注册 2006-6-27


发表于 2008-1-15 22:5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呵呵,看来还是你好一点。其实人都是这样,在气头上时都会显得比较小气一点。时间长了,事情过去了,就渐渐淡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风使 2008-1-15 23:43 -100 再次重申,不相干人等不要参与投诉过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双木二中

Rank: 1
组别 百姓
级别 在野武将
功绩 0
帖子 26
编号 73504
注册 2006-6-23


发表于 2008-1-15 23:2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a_gambler 的帖子

a_gambler同学就不要和稀泥了。何谓大度?大度的话,又为何对精华不精华的事情纠缠不休。这帖是投诉帖,无关人员不要回复,还请遵守论坛的规矩。

更请你凡事都要调查清楚后再发言,去查查我不兼职茶座后,主动投诉股神博古特4的记录吧!真能查到4次的话,再仗义执言也不迟。
顶部
性别:男-离线 股神博古特4
(轩辕第一状王)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护军
功绩 5
帖子 462
编号 227578
注册 2007-10-14


发表于 2008-1-15 23:4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a_gambler 于 2008-1-15 23:43 发表


申请精华的事和大不大度没有关系,那个献和氏壁的人如何?也许我和他一样的迂,但不应该算作小气吧?

至于我对小气的看法则与我和轩辕无的争吵有关,事情过后我认为那是无意义的,吵赢了如何,吵输了又如 ...

这位同学说的很有道理,是能够跳出派别看得清真相的人

我就表个态吧,只要林巨侠不再有意无意的挑衅和招惹我,我将在未来至少三个月内无视他的任何行为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林冲
(教头)

京兆郡公
谏议大夫
★★★★

Rank: 17Rank: 17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卫将军
好贴 5
功绩 872
帖子 6312
编号 56550
注册 2006-1-2
家族 轩辕狼党


发表于 2008-1-16 00:0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8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你要是真有诚意的话,就去发一个声明帖,也让我们见识一下你的胸怀。
你去声明,三个月内,
一、不得在我的任何主帖中发言
二、不得回复我的任何回贴
三、不得在你的任何帖子中有意无意、直接间接、或明或暗的提到我。

我将在你的声明帖里,跟帖做出对等性的声明,然后撤诉。

[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008-1-16 00:12 编辑 ]
顶部
性别:男-离线 股神博古特4
(轩辕第一状王)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护军
功绩 5
帖子 462
编号 227578
注册 2007-10-14


发表于 2008-1-16 00:1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你应该先做出这样的声明,我跟贴才对,因为我的前提是:林巨侠不再有意无意的挑衅和招惹我

至于是否撤诉,我倒根本可以无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林冲
(教头)

京兆郡公
谏议大夫
★★★★

Rank: 17Rank: 17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卫将军
好贴 5
功绩 872
帖子 6312
编号 56550
注册 2006-1-2
家族 轩辕狼党


发表于 2008-1-16 00:3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0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那岂不是因果颠倒了?回答你四个字:绝不可能!
没那种胸怀就不要在不知情人士面前装高姿态,请自便。

凡鸟岂能变成凤凰!

[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008-1-16 00:40 编辑 ]
顶部
性别:男-离线 股神博古特4
(轩辕第一状王)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护军
功绩 5
帖子 462
编号 227578
注册 2007-10-14


发表于 2008-1-16 00:5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笑翻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a_gambler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5
编号 73854
注册 2006-6-27


发表于 2008-1-16 01:0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股神博古特4 于 2008-1-16 00:54 发表
我笑翻了。。。。

请博先生不要再多言。如果博先生不再多言,也请教头不要再多言。

唉,我又违规了,要扣分就扣吧,但请不要又删贴,好让两位当事人都能看到此回贴。

ps:一般而言总是调解不成功才诉诸法律的,希望轩辕设立一个帮助大家调解矛盾的机构,不要一有点什么事就上法院。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qq8239793

Rank: 1
组别 百姓
级别 在野武将
功绩 0
帖子 6
编号 249655
注册 2007-12-13


发表于 2008-1-19 17:2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恋芸 2008-1-19 17:35 -100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3 06:58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1453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