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浅论儒学较之墨学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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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0 04:4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粗浅的把墨家的哲学和儒家的哲学作一番比较,个人观点,希望各位一起来探讨
墨家哲学的核心是兼爱,所谓兼爱指的是爱的无差别,当然这个无差别分两个方面,横向的来说爱本国人如同爱他国人(当然也包括敌国),爱自己的子女如同爱他人的子女(当然也包括陌路人),纵向的来说爱父母如同爱子女,爱君主如同爱奴仆,注意,墨家哲学是十分强调这种爱的绝对平等的。但这种爱从何而来,为什么爱不同的人可以用相等爱墨家人却始终无法道明,这就造成了墨家所说的爱的无根性,人是有私欲的,为什么可以凭空产生这种爱呢?这也是我所说的墨家人爱唱高调。当然墨家人面对爱的无根也采取一些措施,当然这些措施在我看来是十分荒谬的,墨家哲学强调鬼神的存在,以鬼神这种神秘力量去诱导人们信任光扬这种平等的爱,这其中就带有很强的诱骗强制的因素。墨家哲学从私欲到兼爱是一个跳跃的过程,这样的跳跃又没有较合理的逻辑可以因循,显然墨家哲学是非常的不完善、不合理的
反观儒家哲学就较墨学完善合理的多,儒家人也谈爱,但这和墨家人所说的爱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儒学对爱的本原谈的要比墨学深入的多,儒家哲学认为“爱”和“欲”一样本就存在于人本性中,欲是人等同于禽兽的一部分,而爱则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一部分,爱也是一个人与生俱来就拥有的天性,只是人刚出生由于“欲”的制约这种性格表现很少,但毕竟还是存在,儒家人称之为“端”,而儒家人所要做的,就是要通过儒家哲学的教化把这种潜藏在人本性中的东西引导出来,使之光扬从而遏制甚至清楚“欲”对人的不良影响,成为儒家人心中道德规范(君子),这样的解释显然较之墨家鬼神的论点更合理。另一个和墨学的不同儒家哲学强调爱的差别性,爱友国人自然要强于爱敌国人,爱本国人自然要强于爱友国人,爱邻舍自然要强于爱陌路人,爱亲戚自然要强于爱邻舍。作为本人,父亲的权威自然要大于儿子的权威,君主的权威自然要大于奴仆的权威,所以这些爱同样也存在着差别,爱的差别性显然对于一个人的要求较之墨学的强制性显然更自然。当然儒家人也不忘对这样的爱进行完善,孟子提出“老吾老及人,幼吾幼及人”便是在爱的差别性的基础上提出了爱在横向范围内(虽是推广仍要分老幼)的推广性,在做到最浅层次对亲人关爱前提下,再把这种爱推广出去,做到及人,注意这和墨家的兼爱是有区别的,及人的前提是对自己亲人关爱。在我看来墨家没有来源,跳跃凭空产生的爱是多么显然是十分可笑的。爱的推广性这也是儒学较之墨学更完备的地方。
综上可见,墨学较之儒学有如被砍下的园木桩无根也无枝叶,而儒学则如一棵葱绿的大树,有一套完善的根茎叶体系,较之墨学有着更强的生命力,当然儒学本身的鄙陋也很多,本篇只是儒学和墨学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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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0 10:28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墨家的兼爱具体怎么样偶也不清楚  但应该和孟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相通的不过说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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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0 11: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是,墨家强调的是“无我”,根本就不讲个人。而儒家讲究的是推己及人,实际上是把仁义道德都看作“自私”的派生物。当时还有个杨子,跟墨子完全相反,他是只强调自我,把“我”之外都看作无物。孟子抱怨当时情况是天下不归于墨则归于杨,认为:逃于墨则必归于杨,逃于杨则必归于儒,在他看来,只讲自我的杨子都比完全不谈自我的墨子高明。

实际上董仲舒讲的儒学和孔子孟子讲的已经不是一回事,朱熹王阳明就离得更加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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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16:0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太同意楼上的意见,墨家人所强调并不是真正的“无我”,恰恰相反,墨家人是十分功利的,《墨子》中的“经上篇”說﹕“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这里就可以清楚的看出墨家强调利天下的真正目的其实还是要“利己”,为自生的取利避害才是墨家思想的真正归宿。从利天下这个看似极高尚命题的提出(很有点共产主义的味道),最终到“利己”的归宿,墨家思想其实是带有很强的功利主义的因素的。
儒家人则不同,他们没有一开始就提出像墨家“利天下”这样好高骛远的主张,而是脚踏实地提出爱人要从最浅层最容易去企及的爱亲人做起,逐渐的再把这种关爱推广出去,而且儒家的这种主张的出发点和真正归宿并不是楼上所说的“自私”,因为我们在儒家的经典中可以看到,自身的利益决不是儒家人所最关心的东西,“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不仅仁和义,很多在儒家哲学中强调的东西在儒家人心中,都要比自生的利益来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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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曹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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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17:3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能够让人高兴的就叫“利”;能够让人厌恶的就叫“害”。和“利己”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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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17:51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墨子是从民众角度出发的,孔老二则是从君王角度出发的~~~
此仁非彼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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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20:4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曹仲德于2004-04-21, 17:37:09发表
“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能够让人高兴的就叫“利”;能够让人厌恶的就叫“害”。和“利己”有什么联系……

墨家认为利天下的目的是利己,但利己有什么好处呢?于是墨家就做出了如下解释“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认为由于利的取得,就能让人取得愉悦,由于害的取得,则而让人感受到痛苦。可见墨家人认为道德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摆脱痛苦、取得愉悦,这其实和杨朱很相像,一个是主张通过“利天下”的手段最终来达到利己的目的,另一个则主张是通过“不利天下”的手段最终来达到利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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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20:5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皓月如水于2004-04-21, 17:51:11发表
个人认为:墨子是从民众角度出发的,孔老二则是从君王角度出发的~~~
此仁非彼仁也~~

你的后半句有些本末倒置了,儒家主张仁义并不是从君王出发,而是认为能够实行仁义的人更有资格去成为君王,更有资格进入国家上层参与国家的治理,当然这一点后来又被统治者反置过来,为他们的统治所服务。但如果硬要把这个谬误强加给孔子和一些正直儒家人,是不是有些牵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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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1 23: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神狮子于2004-04-21, 20:47:39发表
墨家认为利天下的目的是利己,但利己有什么好处呢?于是墨家就做出了如下解释“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认为由于利的取得,就能让人取得愉悦,由于害的取得,则而让人感受到痛苦。可见墨家人认为道德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摆脱痛苦、取得愉悦,这其实和杨朱很相像,一个是主张通过“利天下”的手段最终来达到利己的目的,另一个则主张是通过“不利天下”的手段最终来达到利己的目的。

关键是:“墨家认为利天下的目的是利己”这个论断的依据是什么?

论证这个结论之前,基于此结论的一系列议论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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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2 17:5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神狮子于2004-04-21, 20:59:22发表

QUOTE:
原帖由皓月如水于2004-04-21, 17:51:11发表
个人认为:墨子是从民众角度出发的,孔老二则是从君王角度出发的~~~
此仁非彼仁也~~

你的后半句有些本末倒置了,儒家主张仁义并不是从君王出发,而是认为能够实行仁义的人更有资格去成为君王,更有资格进入国家上层参与国家的治理,当然这一点后来又被统治者反置过来,为他们的统治所服务。但如果硬要把这个谬误强加给孔子和一些正直儒家人,是不是有些牵强呢?

是啊,孔子的是人文儒学,但后来就变成了政治儒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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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2 19:5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曹仲德于2004-04-21, 23:47:12发表
关键是:“墨家认为利天下的目的是利己”这个论断的依据是什么?

论证这个结论之前,基于此结论的一系列议论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是我疏忽,没看清你的疑问。
首先,墨子说“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良宝也。”从中可见,墨子把“利”看成实行“义”的本质,实行仁义就是为了让人得到好处,当然到这一步我们还是看不出这又能让自身得到什么好处呢?
于是墨家人接着解释道:“藉为人之国,若为其国,夫谁独举其国以攻人之国者哉?为彼者犹为己也。为人之都,若为其都,夫谁独举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为彼犹为己也。为人之家,若为其家,夫谁独学其家以乱人之家者哉?为彼犹为己也。”意思就说,帮助他人的国家,为他人的国家出力,就好像在帮助自己的国家一样。如果你这么做了,谁还敢单单动用自己国家的力量去胡乱征讨其他国家。帮助别人,为别人出力就是为自己。当然帮助别人的国都和家庭也一样。
最后墨家人为利己的必要性做了一下澄清:“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显然墨家人的利己是从自身的愉悦出发的。
由行仁义到利人,由利人到利己,最终是为了自己摆脱可能的痛苦,从而取得愉悦,这就是墨家人的功利主义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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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0:0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来得多说几句了,墨家所言的“利”和儒家所言的“利”是不同的:

儒家意义上的“利”就是‘私利’“利己”一类,所以孔子“罕言利”,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欲利”,孟子也对梁惠王高谈“何必曰利”,这一思想进一步发展到“正其义不谋其利”“君子重义轻利”等等,直接把“义”和“利”作为对立物。

墨家意义上的“利”则是一种中性的描述,前面已经说了,墨家看来什么是“利”呢,就是能够使人喜欢的东西(“利,所得而喜也”)。那么,什么又叫做“义”呢:利人就是对人有义(“义,利也”),这里是把“利”和“义”看作完全统一的。

《墨子》好言“利”不是在说什么“私利”的问题……“义”和“利”本是一体,“爱人”和“利人”本是一体,“兼爱”(“兼相爱”)和“交利”(“交相利”)本是一体,这是《墨子》里面反复强调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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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18:3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呵呵,可能你我对“功利”理解的层面不同。我说墨家功利主义,也是一种中性的描述阿,在这点上我也没有持有过的贬抑的态度,不可否认,墨家提出的“利”较之儒家有着更广泛的指喻,但其中也的确包纳了私利的因素(不与公利冲突的私利同样也应归于私利的范畴),利己也好利人也罢,把利人作为吸引鼓励别人采取同样作法的手段,把“有好处”作为实现道德价值的目的,把利与义结合在一起,这已经就是一种很明显的功利主义了。墨家所关心不是仁义的本身,而是由“义”引申出的更现实、区别于道德价值的东西,所以墨家人连“义”的来源都懒得去说明了。另外,我指摘墨家相较儒家的弊端,也不是仅从点出发的,而是从墨家整个哲学系统的不合理,不连贯以及不可行性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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