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nononono于2004-05-23, 11:08:09发表
说得那么清楚都说没说,只能怀疑你根本没有看我的贴子。
再贴一次结论部分:
三、结论
从台湾土地改革的全过程及后来的发展,可以和出以下的结论:
1、工业化进程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部门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而非通过剥削农业部门的积累来实现。因此,工业化是一个自动展开,而非可以刻意启动的自然进程。
2、发展农业部门的一个有效,甚至可能是无法回避的途径是实行大致公正的土地所有权平均化的土地改革。
3、土地改革要成功、顺利地实施,主持改革的领导人在土地上没有既得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4、虽然土地改革以土地所有权平均化为最终目标,但农业部门现代化最终是要走向土地兼并,并将剩余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工业部门中,从而展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在此进程中,土地的自由买卖,及人口能够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农业和工业部门之间自由流动,是土地兼并不会造成社会动荡的关键因素。
至于后面的内容,是最近写的贴子,与这个题目本身没有什么关系了。准确来说,应该是“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国的农村问题”。
我也再贴一次。
题目既然是《台湾土地改革的启示》,中心是什么呢?
1同3好似不需要经过“台湾土地改革的启示”吧?
还有
2同4有个疑问:关于“土地改革以土地所有权平均化为最终目标”
土地改革不是应该以土地总产出的提高为其最终目标吗?
兼并土地所必经历的阵痛
其必要性是不是因为有以后土地总产出的提高的期望体现所在?
好似记得是这样的。
2、4能不能这样理解?
展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前提是自然的土地兼并,
让农民下岗,迫其无产阶级化,
而在此土地兼并进程中,自然的”土地的自由买卖,及人口能够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农业和工业部门之间自由流动,“是避免兼并土地所必经历的阵痛的关键因素。
不过,
这跟房产权、垄断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