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疯僧怀旧]永不褪色的丁丁, ——纪念埃尔热诞辰100周年短篇年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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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僧怀旧]永不褪色的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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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僧怀旧]

永不褪色的丁丁


——纪念埃尔热诞辰100周年短篇年终汇总


  第一次看比利时漫画家埃尔热作品《丁丁历险记》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事了,那个时候的版本是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的64开描绘本(即连环画),每个故事分上下集。当时虽然几乎买全,但借出去也多,其中一部分有去无回。如今翻箱倒柜一看,发现并没有留下多少本,只有上集没有下集、只有下集没有上集及封面或封底脱落的又占了大半。
  上世纪90年代末,市面上出现了《丁丁历险记》的盗版全本,无非就是把当年的连环画的两页组成一页,然后做成32开本,这也是当时流行的漫画的开本形式。这些书粗制滥造,让读者看得很费劲。
  2002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正式出版了全彩色16开本《丁丁历险记》(共22册),当时正是我的落魄期(虽然现在的日子也不怎么样),一本都没有买。
  前几年,大陆正式引进了《丁丁历险记》动画片,我只看了一集《丁丁在美洲》,由于情节删减太多,感觉没有书好看,就没有再看动画片。
  因此,可以说我从来没有看过埃尔热手绘的《丁丁历险记》真本,不过并不妨碍我成为此书的忠实读者。
  2007年是埃尔热诞辰100周年,一年来大大小小也写了几篇和丁丁有关的短文,年终把它们集纳整理,掐头去尾、适当增删、另起小标题后凑成一篇贴上,算是给自己今年来的纪念活动收个尾——

《丁丁历险记》的人物


  丁丁:因为曾做过丁丁的同行,对记者一职有切身体会,强烈感觉到,做记者能做到像丁丁这样有突破性,恐怕是前无古人了。
  会使用各种枪械而且精准(用手枪或步枪把飞机打坏的情形就出现过好几次)、会驾驶各类交通工具(包括飞机、坦克)、游泳高手、能不借助保护工具徒手攀岩、熟悉自然科学常识、逻辑判断能力超强、心理素质稳定……这么全能的人,简直就是一名天生的特种兵。有事例为证:在《破耳朵的故事》里,刺客迪亚斯把炸弹扔进阿尔卡扎的办公室,正是丁丁马上拾起炸弹扔了出去。这就是特种兵的业务素质,将掷过来的手榴弹等捡起扔出,是这一行的要求。哪怕掷手榴弹的人是老手,拉线后在手上还拿了1至1.2秒后再扔过来,也得尝试捡起扔回去;实在来不及捡,背向卧倒,张口,等爆炸后伺机反击。
  相反,作为记者,除了在《丁丁在刚果》里有报道任务之外,没见丁丁从事本职工作。听说在《丁丁在苏联》里他写过稿,可惜这一集我无缘得看。丁丁不写稿,却热衷历险,大概是原本就已经出名,已经积攒下不愁吃穿的老本了吧。机智勇敢的他,往往能在危机时刻时坐怀不乱,与其他朋友形成互补,赢得了一次又一次胜利。
  
  当然,作为人来说,丁丁并不是完美无缺。丁丁的缺点之一是报复心比较强,在刚果就和野牛斗得不可开交;在《红钳螃蟹贩毒集团》里,他被杜邦兄弟各用力拍了一次背,也没忘在两兄弟喝酒时反拍回来。
  丁丁的缺点之二是一意孤行且还拉朋友下水。在《神秘的雪人》里,船长声称不愿和他爬山后,丁丁故意给他喝酒,然后激船长上山。虽然平常在船长胆怯打退堂鼓时,用这招还显得有正当理由,但当时用这一招,就已经是置朋友生死于不顾了。后来,两人果然陷入险境。倘若船长为了让丁丁生还,并在割绳子成功后自愿赴死,即使丁丁后来成功救下张仲仁,他也会留下永远的痛!
  还有一些小缺点,如随地扔垃圾等,故事中好多人物都有类似表现。
  PS:正是因为优缺点鲜明,丁丁这个人物才算塑造成功,才算有血有肉,才受世界各地很多读者的喜爱。在我国的一些动漫作品中,主人公德智体兼备,创作者的本意是想用这类人物来为儿童竖立榜样,没想到弄巧成拙。其实,哪怕是从事儿童文学创作,都不能忽略真实性和贴近性。小孩虽然心智比不上成人,但也具备了一定的审美能力和判断力。那些十全十美的动画形象,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反而给了孩子们虚假的感觉,进而造成反感甚至抵制这类角色。
  这种完美无缺的角色,在外国作品中也出现过。如《机器猫多啦A梦》里,作者大概是觉得让大雄稳稳地娶到静香缺了什么,在故事发展到中期时刻意塑造了大雄的假想情敌——出木杉。这个出木杉成绩全班第一,人品好,厨艺佳,体育也强,还是一个美男子,他对大雄是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却征服不了读者的心。深入人心的学生典型,还是大雄、小夫、胖虎和静香4位,出木杉的人气就是没有他们高。可见,各地的读者的眼睛基本上还是雪亮的。
  
  白雪:一只可爱的小狗,害怕蜘蛛,是丁丁最早的忠实伙伴。缺点是好酒、爱啃烂骨头,为此良心和恶念还经常打架。白雪还有一点最不好的地方,就是血统论、等级论思想严重。在《丁丁在美洲》里,它明着说了“别指望我会和你们这些印第安狗说话”,体现出了它种族歧视思想。一报还一报,在《神秘的雪人》里,它去和一只狮子狗搭讪,狮子狗主人喝斥其宠物:“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理那些杂种狗!”愤愤不平的白雪,边走边回头说:“杂种狗?指我?”这时,它该体会印第安人的狗的感受了吧。
  
  阿道克: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船长的话,《丁丁历险记》会失色不少。由于丁丁很聪明,做的傻事不多,笑料也有限。船长就不同了,嗜酒、爱骂粗口、孩子气,真是本书的开心果。和丁丁不同,船长喜欢搞恶作剧,如谎称耳聋的卡尔库鲁斯是他的秘书,让其去应付记者;用水龙带射淘气鬼阿布达拉;用鹦鹉去制止卡丝塔菲果演唱等,孩子气的特点表露无遗。
  和丁丁相比,船长不够执着,常常临阵退缩,这也符合他的性格特点。一个试图戒酒却多次都未能成功的人,意志必然不够坚定。当然,他也有比丁丁强的地方,如更会驾驶轮船,对海上的恶劣天气的适应程度是丁丁等人不及的。在《神秘的星星》里,所有的科学家都在晕船,丁丁自己也因风雨太大在甲板上步履维艰时,船长仍镇定自若,称这种程度的风浪只是“小风”。
  
  卡尔库鲁斯:从他在书中的地位来看,应该是当时地球最出色的科学家之一。最大的缺点是耳聋却不愿承认,经常通过口型等自以为是地判断他人的语句,出现了很多笑话甚至是误会。
  和许多科学家一样,卡尔库鲁斯对政治不感兴趣,不希望自己的发明用于战争。在《卡尔库鲁斯案件》里,他的这种情操得到了完美体现。
  卡尔库鲁斯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在《海盗失宝》出场时,他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角色,强迫丁丁等人去他的实验室参观时,连白雪都对他怒目而视。后来,他强行上了天狼星号,也没人理会他。但正是这样阴差阳错,使船长给了他试航潜艇的机会。他得到政府的奖金后,又投桃报李,用这笔钱帮船长赎回了祖先的房产。就这样,他和船长、丁丁成为了好友。
  人生也是如此,多给人家一点帮助,即使从不求回报,也会不知不觉地获得意外收获。
  
  杜邦兄弟:一对麻烦的人,只会帮倒忙,而且嘴不严,从来不能保守秘密。去到哪里执行任务都要换当地人衣服,却因常识匮乏经常出丑,如去西尔达维亚却穿了希腊服装,去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竟然穿清朝时期的服装等,闹了大笑话。不过,杜邦兄弟却是世界有名的名侦探,可以经常弄到一些丁丁都没有的情报。从他们在全书的表现来看,他们并不具备这种能力。看来,在他们的背后应该有一支强大的智囊团。
  可见,杜邦兄弟的形象,塑造得不太成功,因为他们缺少灵魂。
  
  白雪、船长、卡尔库鲁斯和杜邦兄弟作为丁丁的朋友有一个共性,就是都不怕死,关键时刻决不会弃朋友而去。白雪曾为丁丁奋勇斗狮;船长为了救丁丁差点被雪人夺命;杜邦兄弟曾为丁丁和敌人枪战;卡尔库鲁斯虽然没有具体表现,但相信到了危急时刻也会当仁不让。丁丁这几个朋友,都是真正的生死之交。
  
  除了这几个主要角色外,丁丁和其伙伴还有一些出场不多的朋友。其中几位是顶刮刮的,交得一个,不旺此生。
  奥利维拉:在《奇怪是雪茄》出场时,他给人的感觉只是一个会推销的葡萄牙小商贩。到了《在黑金之国》,他帮丁丁混进米勒尔的别墅,就可以看出是一个可信赖的人。到《红海鲨鱼》时,可以看出奥利维拉绝对是一个重情义的好人,他冒着危险收留了丁丁和船长,还让他们装妇人练习头顶罐子整整一天,结果把店里的存货全部摔碎。这样的朋友,不可多得。
  谢思特:如果没有他的帮助,曙光号连油都加不成。后来,他也帮过船长几次。
  祖特:从敌人到朋友的典范。枪击丁丁被打下海,救上来后很感恩。当拉莫纳船员欲害丁丁和船长时,他还出面阻止,结果被打昏。
  
  还有几位朋友,就不像上面几位那样好,但也还说得过去。
  阿尔卡扎:这个人的性格缺陷很明显,生活中怕老婆,而且吝啬(许诺奖给丁丁的财产,从一半到1/3,再到1/10,最后变成了5%);政治方面独断专行,甚至有点独裁,只是比对手塔皮奥卡略强些。曾以为丁丁背叛了他而欲杀之,日久见人心后才和丁丁成了朋友,好在后来他对丁丁等人还算不错。
  本·卡利斯:同样独断专行(动辄用木桩刑威胁人),而且溺爱孩子(竟然为了“阿航”飞机不顺从他儿子的意愿而翻脸),缺点也不少。不过,比起对手巴·埃尔,他又显得更通情达理些。而且,他和丁丁的亲和力非同一般。第一次见面,就能和丁丁说很多秘密。“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和你说这些。我们才刚刚认识,可我相信你。”事实证明,他交了丁丁这样的朋友是三生有幸,丁丁给予他很大的帮助。由于政治斗争的激烈,他暂时还没能很好地报答丁丁。不过,有机会他会报答的,因为他是丁丁的朋友。
  
  还有些人,和丁丁是亦敌亦友,他们可以给丁丁帮助,也会随时要了丁丁的命。
  鲍勃罗:刺杀丁丁失败后被丁丁放走,立刻报恩救了丁丁一次。当时觉得这个人还行,遗憾的是,到了《丁丁和流浪汉》里,鲍勃罗暴露了其唯利是图的本性。
  
  除了朋友之外,丁丁也有敌人,而且还不少,不过好多都是只打一次交道。能和他交手两次以上的人还真不多。
  
  拉斯泰波波罗斯:可以算是丁丁一生的敌人,看来,有些国家没有死刑还真给了这些坏人机会,哈哈。拉斯泰波波罗斯虚伪、贪婪、狠毒、暴虐,无愧于本书一号反角。
  阿兰:在《奇怪的雪茄》里就出场了,为不同的老大卖过命,是一个动不动就打手下的暴力分子。
  鲍里斯(乔根):报复心极强的人,从西尔达维亚国王权杖事件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向丁丁寻仇。在月球火箭上还想取丁丁等人性命,结果把自己打死,是《丁丁历险记》全书中为数不多的当场死亡的人。
      斯庞兹:在波迪里亚被丁丁等人戏弄到声名狼藉,到了圣西奥多罗斯后开始了处心积虑的复仇计划,几乎得手。
  
  另外,丁丁的对手中,也有值得尊敬的人物。
  佩雷号船长:很遗憾,这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人物。不过,在丁丁跳伞到陨石上插旗时,佩雷号一船员欲用枪射之,正是这位船长阻止了他。这位船长宁可输,也决不做出丧尽天良之事,自然能赢得读者的尊敬。

[ 本帖最后由 疯隐僧 于 2008-9-26 2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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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历险记》的幽默手法


  埃尔热创作《丁丁历险记》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蛮久了,和今天的喜剧漫画相比,幽默手法要少得多。因此,看惯了现在动漫的孩子,未必觉得《丁丁历险记》有趣。不过在当时,这部作品已经让读者觉得很好笑了。


手法一:全书的人下盘都不稳且行为冒失。
  看过一部分《丁丁历险记》后,不难发现,里头的人被东西绊倒或撞到东西实在是家常便饭。哪怕是聪明如丁丁,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当然,如果要评“摔王”的话,非杜邦兄弟莫属。这两人不但摔得多,而且摔得重。在《蓝莲花》里的浒浦火车站,两人就先后摔进了医院;在《卡尔库鲁斯案件》里,两个家伙竟然可以在医院里直接摔到住院。此外,两人摔倒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什么嘴啃泥、大屁股墩、滚落尘埃等都挨过了。

手法二:降低人物的智商。
  有人戏称,船长的智商只有50,其实应该没有这么低。不过,船长有时的表现的确只能用幼稚来形容,如看了15次魔术就以为水可以直接变成酒;被小电鳗电后,别人告知成年电鳗可电死大马时,他竟然说出“幸好我不是大马”……
如果船长的智商只能给50,那杜邦兄弟岂不是只能给30了。他们在书中的表现更为糟糕,只能作为丑角来调剂气氛,对故事情节的发展并不能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
  此外,丁丁的敌人也有不少低智商的表现,这里不再赘述。

手法三:多用讽刺情节。
  如嗜酒的船长竟然是海员戒酒协会的名誉主席;为了争夺红色拉克姆的宝藏,一群人来冒充他的后裔,最搞笑的是还有黑人参与,明显不符合遗传学嘛。在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里,有几个不同肤色的小孩叫他爸爸,用的就是类似的讽刺手法。
  阿尔卡扎在办公室里和丁丁下国际象棋,有人来找时,被卫兵告知:“将军一直在忙国家大事。”
  船长家里的玻璃莫名其妙地碎掉,特意交代杜邦兄弟不要说出去。兄弟俩也说“决不声张”,结果第二天相关报道的报纸满天飞。
  圣西奥多罗斯的官兵通通是墙头草,在阿尔卡扎和塔皮奥卡之间倒来倒去,谁在位谁万岁,谁失势就大喊枪毙谁,没有一点忠诚度……

手法四:现在看来比较平常的动漫画法。
  到今天,表现幽默手法的漫画语言很多。在迪斯尼的动画片里,我们常看到摔下山时脖子会拉得长长的;撞到东西时整个人都会碎;被炸时全身烧焦,只有眼睛是白色的……在日本动漫作品里,我们可以看到吃惊的人眼睛冲出眼眶,像龟仙人的眼睛甚至可以刺坏眼镜;听到一些哭笑不得的事时,人们会一齐摔个四脚朝天;被电击时,连骷髅都会显现出来,等等。
  在《丁丁历险记》的创作年代,画法并没有这么丰富,夸张的手法也有,主要有三种:
  1. 喷汗。全书中,就数这个手法最多,汗滴四溅的密度,决定了吃惊的程度。
  2. 头上有物体旋转。如铃铛、蜡烛等、小鸡等,用来表明人物天旋地转的程度。
  3. 吃惊时帽子飞起来。在当时的观众看来,已经是很好笑的漫画语言了,我当年是每看到必乐的。

  手法五:和汉语有关的幽默。在上世纪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翻译外文作品时,都会附上带有中华文化色彩的东西。如“郝思佳”“冉阿让”“夏伯阳”等类似中国人姓名的译名,还有什么村、什么屯等地名也屡见不鲜。现在,这种翻译手法已经不再流行。不过,在《丁丁历险记》中,仍不时运用这种手法。
  如,在《奥托卡王的权杖》中,丁丁对杜邦兄弟说“健忘症”一词时,竟然被听成“健康证”“煎蚊子”;在《七个水晶球》里,丁丁向阿尔卡扎说到“船长”一词时,被听成了“团长”;更过分的是,在《红海鲨鱼》中,祖特向船长作自我介绍时,船长竟然听成“祖宗”,马上就要动刀……等等。

  全书表现幽默的手法还有不少,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 本帖最后由 疯隐僧 于 2007-12-31 14: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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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斧神工和荒诞不经并存


  如果说《丁丁历险记》的前半部显示出埃尔热的世界知识积累,后半部则展示了他鬼斧神工的想像力。《向月球飞去》和《月球探险》都是好作品,关于超重、失重的描述也很恰当。在月球上面时,丁丁和船长身后突然剧烈震动,原来是一颗陨石落在了后面。之后,丁丁对月球没有空气而听不到声音,以及月球没有大气层,陨石未经任何燃烧以正常大小落下的解释能让读者心服。更为难得的是,埃尔热大胆想像月球上有冰,这正是近年来科学家逐渐取得突破的话题。
  在《卡尔库鲁斯案件》《714班机》《丁丁在鲨鱼湖》里,也有大量充满科幻元素的情节。   

  不过,埃尔热的思想中也有消极成分,表现到作品里就是热衷于宣传不可知论。在全书中,江湖魔术师算命都是异常的准确;印加人竟然可以用木偶折磨远在千里之外的科学家;里格维尔擅长腹语这种类似妖法的技能;卡尔库鲁斯的探测锤更是充满不解之谜。这些神秘到玄乎的情节,对年轻读者的启示未必是正面性的。   

  埃尔热还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因此在《丁丁历险记》中出现了很多想当然的、甚至是荒诞不经的情节。其中三处表现得尤其明显:
  情节一:《太阳的囚徒》里,埃尔热直接把哥伦布的遭遇移植到了丁丁身上,利用日食让印加人人心惶惶。这个情节并不精彩,因为印加人的自然知识似乎并没有这么匮乏。而且,这种手法容易让人对作者产生黔驴技穷的感觉,怀疑埃尔热是不是创作源泉枯竭。
  情节二:《神秘的雪人》里,丁丁竟然因为一个梦就要去西藏寻找张仲仁,而且这个梦竟然还灵验了。与其说是丁丁锲而不舍,不如说是埃尔热太理想化。看报道说,埃尔热创作这一集的时候,已经很多年没见张仲仁了,于是就生造了这一集。结合他对朋友的思念,再看这一集时才能体会他的心情,不然会觉得这一集太不可理解。
  情节三:《丁丁和流浪汉》里,塔皮奥卡竟然通过空投威士忌,让皮卡罗斯游击队和阿伦巴亚人丧失了战斗力。之后,阿尔卡扎不费一枪一弹夺取政权,同样不可思议。或许说作者是想表现一种人性化思想,不过这种手法并不是很高明。

  另外,《丁丁历险记》是一部没有爱情的作品,丁丁、船长、卡尔库鲁斯全都是王老五,而且没有任何择偶需求。全书里,顶多就是卡斯塔菲果对船长产生了一点朦胧的感觉,船长似乎还没这个意思。因此,这部作品对于不同思想形态的国家的适应性也强,更容易走出国门,当时的家长们将这部作品推荐给孩子时,也更放心。


逐渐增添的爱心和平等意识


  在《丁丁历险记》里,我最不喜欢看的就是《丁丁在刚果》。杀猩猩、炸犀牛、打长颈鹿、虐豹、一连打死15只羚羊等,无不体现出杀戮的残忍。埃尔热对待动物的态度,和《哈尔罗杰历险记》作者威勒德·普赖斯相比就差得多。那时,他惟一能好好对待的动物就是白雪了。
  此外,这一集中也有一些很无聊的情节,如蟒蛇吞了白雪后,反而被小狗撑坏肚皮。蟒蛇居然说:“我从来没发现我有脚嘛。”看到这里,读者未必都觉得好笑,至少让我产生了一种没话找话的感觉。

  对待动物比较冷漠,那对待人呢?从埃尔热的作品中,不难看出他对不同种族、不同民族的人是具备平等意识的。《丁丁在美洲》里,美国人发现石油后立刻把住在这里的印第安人撵走,而丁丁则明确声明“这些石油属于印第安人”;《太阳的囚徒》里,有关印加人的刻画也比较公平,“如果埃及人和秘鲁人来我们国家,把我们国王的墓都打开,我们会怎么想?”从侧面反映了埃尔热对各国古迹、文物持有的态度;在《绿宝石失窃案》里,丁丁和船长更是难得地为吉普赛人争取正当的利益。这些情节让当代人来看,积极意义同样是很大的。

  由于这部书的创作跨度很长,到后来埃尔热的思想发生了转变。
  黑岛历险后,丁丁把受伤的大猩猩送到伦敦动物园,这是他首次对白雪之外的动物进行无微不至的照顾。到《神秘的雪人》时,埃尔热更是大胆地让雪人拥有了人类的灵魂。雪人扶着大石头目送丁丁、张仲仁、船长一行人离开的那一幕,是全书中最感人的画面之一,让读者感慨良深,回味无穷。正如前文说过的一样,不费一枪一弹、没有流一滴血夺取政权的情节很荒诞。不过,《丁丁和流浪汉》已是埃尔热后期的作品,他的爱心和和平意识在这一集里是体现得最充分的。然而,这种情况很难在现实社会中出现,只能成为埃尔热心中理想的乌托邦。不过,这并不妨碍人们以此去读懂作者的心。

[ 本帖最后由 疯隐僧 于 2007-12-31 1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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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的中国缘


  要问我最喜欢的《丁丁历险记》故事,非《蓝莲花》莫属,其次就是《神秘的雪人》了,原因自然不用多解释。
  由于有朋友张仲仁的帮助,埃尔热创作《蓝莲花》可谓顺风顺水。里头的人物、背景,都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据报道,书中很多中文字正是出自张仲仁之手。
  看到用石灰在墙上书写或直接用纸贴的“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不平等条约”“抵制日货”等标语,不能不让中国读者产生一种贴近感。而且,有些纸标语还被撕了一部分,取而代之的是“不准粘贴”。看来,“牛皮癣”的传统好早就有了,相对而言,“办证”就出现得比较晚。
  这一集里面的几位中国人形象塑造也很成功,都具备了中国人的特点。
 


  张仲仁:无疑是本集的主要人物。他也是全书中,丁丁给予最高评价的朋友:“他是我认识的人中间最好的一个。安静、谦逊,有着金子一样的心。”他和丁丁初识的那段对话也是经典:
  “我以为所有的白鬼子都是坏蛋,就像在义和团战争时杀害我祖父祖母的人那样。”
  “并不是所有的白人都是坏的,因为人民之间互不了解。很多欧洲人就认为,中国人都是狡猾凶狠的人,拖着一根长辫子;所有的中国女人都是小脚。其实,是他们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中国人民……”
  理解万岁,在今天,中国人要和外国人和睦相处、平等交流,依然需要以“理解”为出发点。
  在丁丁离开上海时,他和他的很多中国朋友都流下了泪水,王仁杰和张仲仁更是送到了船边,这是丁丁在其他作品和朋友告别时所没有的情景。可见丁丁和张仲仁等中国朋友的情谊之深,现实生活中埃尔热和张仲仁的交情,恐怕也是如此。

  王仁杰:“龙的传人”负责人之一,以反对鸦片贩子为己任。为人沉着机智,多次救丁丁于危难之中。最让人难忘的是,他被平野松城抓住后,面对平野的逼问拒绝回答,还面带轻蔑的笑。有时,在敌人面前沉默或眼光望到一边去,就是对其最大的轻视,根本不屑和他说话。高顺被曹操俘获后就是这样的表现,结果慷慨成仁。   

  迪迪:王仁杰之子,在父亲与丁丁见面之前,负责保护丁丁在上海的安全。枪法准(打破丁丁装有麻醉剂的茶壶)、身手好(在丁丁被机枪扫射时一下将其扑倒)、速度快(丁丁上黄包车时他站在一旁,待丁丁到目的地时他已经在门边了,可见脚步之……),具有一定的武术基础(从玩刀的那几下把式可看出一点东西)。最后被暗算发疯,给丁丁等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给予了他最大的仁慈,别的中致疯药箭的人基本上很难控制,迪迪疯后依然很听父亲的话,可见中毒程度较浅。

  方世英:虽然在故事里他没有说一句话,但是从其被绑架到释放,从释放到医治好迪迪的表现来看,他也是一个不和日本帝国主义分子合作的人。   

  挑夫:拉黄包车的弟弟被美国人欺负,丁丁拔刀相助。后来丁丁被通缉,他立刻伸出援手,帮丁丁出城。他的行为除了表现出中国人的仗义之外,还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指导思想在里头。

  除了这几个人物,其他中国人也有刻画得比较形象的,如面黄肌瘦的平民,不思进取的烟民,敢怒不敢言、背地里却支持丁丁、在其和日本人明争暗斗占上风时在街边笑议的市民,都比较符合那个时代中国人的特点。连在好多作品中表现很糟糕的警察,在将穿清朝服装的杜邦兄弟赶出派出所时,都显得很可爱。
  不过,《蓝莲花》也客观地表现了我们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太爱看热闹。令人捧腹的杜邦兄弟在街上走时,后面就跟满了人。

  《蓝莲花》里的丁丁,竖的敌人不止一个,作者对这些人也用尽了讽刺手法,让他们变成一个个丑角。尤其是日本帝国主义分子平野松城、田边完石、山藤等人,在丁丁面前的表现都极其拙劣,不但让他一次次逃脱,还被偷走装甲车。田边完石气急败坏地说:“我受够了,下次他会偷走我们一支军队。”就是他们失败心情的真实写照。
  此外,在公共租界里的那帮外国人,也没能逃脱埃尔热的讽刺之笔。警察局长戴森、美国实业家吉篷、仗势欺人的印度阿三都不是什么好人,好在丁丁在和他们的较量中均得以全身而退。

  本集最大的冷幽默,就是把丁丁等人把日本逼得退出国际联盟。拔出萝卜带出泥,丁丁他们救出方世英后,顺带发现了一些秘密文件,把平野松城制造铁路爆炸事件、为日军侵略中国找借口的证据挖了出来,事情败露后,日本不得不撤出部分军队,并因此退出国际联盟。这种把历史事件和虚构故事联系起来的手法,在外国作品中不时可见,如阿甘一个修电灯的电话就让尼克松名誉扫地的情节就属此类。

  《蓝莲花》里,我最喜欢的台词,居然是从日本坏蛋平野松城嘴里说出来的:“听说中国人都是不怕死的?”如果我是王仁杰,恐怕早就忍不住说“是”了,看来还是没他老人家从容啊……

  《神秘的雪人》(又名《丁丁在西藏》)里,几乎过了大半集丁丁他们才到达西藏,有关当地风土人情的描写自然有限,看起来就没《蓝莲花》那么有贴近性和亲切感,不过也不失为一部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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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09:53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Yahoo!

丁丁的拳术流派


  本章瞎侃成分居多,看时请保持娱乐的心态。
  在22集的冒险旅程中,丁丁遇到需要搏击的时候举不胜举,这就涉及了当时在西欧的武术流派。

  《黑岛》里,丁丁被拉脚放倒,匪徒曰:“这是柔术,我的朋友。”
  丁丁一脚将其蹬翻:“这是踢打术!”
  《714班机》里,卡尔库鲁斯自称擅长英国拳术、法国拳术,还表示虽然当时流行的是柔道和武术,但他认为法式踢打术才是真正的格斗。

  以上提到的各种武术,就是书中明确提到的流派了。现实社会中,这些流派的风格是什么么样的呢?
  柔术:据日本有关史料记载,柔术起源于古代战场上的厮杀。柔术是通过事先设定对手可能采用的攻击招式(即“型”),来确定自己的防守动作及程序的格斗术。柔术中也有主动向对手进攻和反击的技巧。
  柔道:相传是研究过天神真相派柔术和起倒派柔术的嘉纳治五郎吸取了柔术各派之长,改造创立的摔交擒拿术。柔道采用互相之间可以自由进招的“乱取”(随意)方式进行练习。采用乱取式后,柔道与精妙的立技相辅相成,得以迅速、广泛的普及,如今已经是国际体育项目。
  卡尔库鲁斯说当时流行柔道,此言非虚,因为我在不同时代的外国作品中都发现了这个。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正是利用柔道把死敌莫里亚蒂扔下了悬崖;威勒德·普赖斯作品《恶战杀人鲸》中,主人公哈尔用柔道把暴虐的船长扔进了油锅。看来,柔道传到欧美还挺早。

  英国拳术:没听说过,估计和现代拳击运动有关,因为那个时候正是拳击的发展期。
  法国拳术:听说过“法式拳术”(又有“法国拳击”一说),手部动作占了大部分。
  法式踢打术:据说是把双腿运动大量运用到法式拳术中而形成,该拳术中腿法的比例很大。受外语水平的限制,我无法判断法式踢打术是不是我听说过的“法国腿拳道”。法国腿拳道是一门手脚相结合的打斗艺术。其中,“腿”,指脚法;“拳”,指手法;“道”,指艺术。“腿”“拳”“道”,是否正等同于“踢”“打”“术”,让行家去验证吧。
  有外国人士评论,法国腿拳道强调对速度和准确性的要求较高,对功力训练则放在第二位,因而一直难以在和泰拳的全面较量中占上风。
  在生活中,我并没有见过会用法国腿拳道的老外。不过,在电影《我是谁》里,和成龙在天台上决斗的那个擅用腿法的白人打手让我眼前一亮,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国腿拳道?

  武术:这个不用多说了吧,哈哈。从埃尔热的创作时间来看,他在上世纪70年代后的作品很少。而李小龙正是在那个时候火起来的,火到英文“功夫”一词都随之诞生。而在李小龙之前,中华武术在欧美的传播状况,我就不清楚啰。不过,丁丁的身手中,是有那么一丁点中华武术的影子的。

  好了,现在我们来看看丁丁到底属于什么流派——
  首先,丁丁绝对不是乱打。在《蓝莲花》里,他在被关入密室、无法逃避的条件下把3个印度阿三打得断手断脚。以他的身板,不可能凭力量取胜,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以一敌数并取胜,决不是不会拳术的人能做到的。
  在黑岛上,丁丁一脚放翻匪首,并说出了“踢打术”一词。他的拳术流派会不会是法式踢打术(或法国腿拳道)?不太可能,虽然丁丁是比利时人,虽然比利时离法国很近,可能受拳术文化的辐射,但是,丁丁在多次打斗中使用腿法少之又少(好像就平野松城挨过他一脚),多数时候都是勾拳或摆拳,这占了他打法的绝大部分。无论是法式踢打术还是法国腿拳道,腿法的比例都很高。因此,丁丁擅长的不会是这两门功夫的任何一种。
  从丁丁用拳多的表现来看,他最擅长的还是类似拳击风格的拳术。
  除了拳以外,丁丁不时会施展他的一招制敌术。就是身子在空中横起,用头猛烈冲击对手。在中华武术中,有很多种身子完全腾空,然后一招制敌的招式。其中,“金刚撞钟”和丁丁那一招有异曲同工之处。至于丁丁那一招是不是通过学中华武术而获得的,没证据啰。
  我一直有一个邪恶的判断,就是张仲仁也许不会武功,因此未能以身作则影响埃尔热。要不然,推荐埃尔热把《蓝莲花》画成武打片多好,哈哈。

  顺便说说丁丁几个好朋友的拳术吧:
  首先是船长。虽然他很大块,但是却没受过专业的、系统的训练,因此显得外强中干,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反应迟钝。
  在《卡尔库鲁斯》案件里,丁丁被鲍里斯推门撞翻,然后叫船长“拦住他”,反应时间已经足够了,我们的船长却被一记直拳打得眼冒金星,清醒过来还说:“这家伙的拳头硬得像驴蹄。”后来再碰这个对手时,他还得借用喷雾器才能打赢。
  在《红海鲨鱼》里,船长在劝一名无理的乘客不要干扰飞机驾驶员时,毫无防备,又被一拳打翻,跟在后面的丁丁立刻出手打倒了那名乘客。
  看吧,在同样的情形下,丁丁能反应过来,船长却不行,这就是练过与没练过的区别。
  虽然船长不会武功,但“一力降十会”的武谚同样也会在他身上灵验,毕竟有这么大块的身板嘛,虽然年纪大了点。在全书里,他雄起过两次,也体现了一定的杀伤力。一次是酒醉后,把阿兰打得四脚朝天,之后还用酒瓶子追着一班匪徒满街跑。还有一次是上印加人的死刑台之前,船长被3个人押着,结果他先踢了一名印加武士的胫骨,然后一头撞翻另一个,再一脚踢走第三个,一下子就打退了三人。他这三次攻击全是直接攻击人体的弱点,还是在双手被绑的情形下完成的,难得难得。如果不是被绊倒,他应该还能再逃远些。
  可惜,他也就这两次威风些,其他时候还是挨打的多。

  再看看卡尔库鲁斯的功夫。在《714班机》里,虽然他声称自己擅长各类拳术,并兴致勃勃地示范了一招法式踢打术,结果出脚的时候丧失平衡,滚落尘埃,声上的小物件撒了一地。看来,他不是老了、生疏了就是在吹牛。
  在《七个水晶球》里,他戴上拉斯卡·卡帕克的手镯后,被印加人袭击,发生搏斗后被俘。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失败,说明他也没有多厉害。
  教授也雄起过两次,一次是把月球基地的大个子安保人员挂到了衣架上,一次是打了卡雷达公司的经理。制伏前者,说明他还是有点实力;而那位经理先生手无缚鸡之力,打赢他不能证明太多东西。
  总体感觉,教授受耳聋、年纪的影响,格斗能力极其有限。很可能是理论上的巨人,实战中的矮子,和本人一样。

  《丁丁历险记》里,除了徒手搏斗外,还有一次冷兵器和热兵器配合使用的海战。那是在船长的口述中,他的祖先弗朗西斯·阿道克和海盗红色拉克姆两批人的战斗。由于对西洋冷兵器战争并不熟悉,我也说不出更多东西了,希望有一天能填补上这方面的空白。



[ 本帖最后由 疯隐僧 于 2007-12-31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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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10: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儿时的偶像啊,最喜欢他的发型!希望楼主尽快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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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10:2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儿时也看过〈丁丁历险记〉,好怀念。。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样的小人书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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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13: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儿时丁丁已经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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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留着做08第一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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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17:33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儿时对《丁丁历险记》印象最深的是白雪,那时候,白雪就是某家心目中西洋狗的代名词,后来才知道学名应该是猎狐梗。直到现在,某家最喜欢的狗仍然是中国土狗和猎狐梗这两种,有机会的话准备各养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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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18:3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小时读了<法老的雪茄>小人书,就下册.读完后满大街找这个系列的书.
后来买全了....丁丁系列也就成了我心中的经典首位....
膜拜楼主.顺便请求允许转载.

[ 本帖最后由 GA_Frank 于 2007-12-31 18: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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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GA_Frank 于 2007-12-31 18:30 发表
小时读了<法老的雪茄>小人书,就下册.读完后满大街找这个系列的书.
后来买全了....丁丁系列也就成了我心中的经典首位....
膜拜楼主.顺便请求允许转载.

转帖没问题,只需注明原作者,可以的话,连首发论坛也提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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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20:1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这边就只能在后排默默支持大师鸟,嗯,写滴不错,不过看完,觉得丁丁似乎更像007而不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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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发现错别字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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