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xeaxe 于 2012-10-8 18:59 发表
如果就游戏规则本身实现了公平,这个的总和也可以视为社会博弈体制是公平的。我的观点是要强化这个游戏规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那么在游戏规则中相对弱势的一方才可能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实质正义。
这里谈不上什么公平不公平,我只是要提醒一下,今天的所谓用法律博弈、用法律惩罚贪官什么的,跟古代封建王朝的没有什么区别。在古代,一个平民同样可以在理论上用法律捍卫自已,与上层进行博弈,或者成为上层。
另外在现实方面,在该王朝的政治承平时期,这一点也得到了某种体现:犯罪行为被抓,平民的部分权利得到保护,贪污的官员被惩罚(尤其朱重八杀得那叫一个干净啊),少数上层统治者受到警告,甚至是惩罚,就连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时不时还来个罪已诏。
从实际效果看,这一点跟今天的某些“法治国家”何其相似?
所谓的“用法律去牵制统治者”,不过是统治者的麻醉剂和洗脑宣传,别忘了法律是由统治者制订,为统治服务的。统治者大力的宣传这些,就是要让民众放弃抵抗做顺民: 好嘛,现在咱们是上等人了,有素质的人了,你们这些平民有意见的话,不能再对老子动刀动枪,咱们坐下来讲法律吧.......
用“法律“来对统治者进行博弈,其实只是一个童话,真正有能力与强力机器进行博弈的,只有力量。 统治者就是希望民众沉迷于做“有素质、有法律意识”的上等人,而放弃力量手段。
中国长期遵循的是暴力更迭的循环,所以在一定层面推进法治建设,对未来是有利的。
但是要有限度,反抗的精神作为最后手段必须得存在,否则就真成了一群高“素质”的顺民了,在思想上不能迷信,遵纪守法,尊重法律,而不迷信法律,这样才能对统治者保持起码的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