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刚刚看到的一则法律新闻大家探讨一下
性别:未知-离线 天下奇才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破虏将军
功绩 7
帖子 743
编号 83892
注册 2006-9-21


发表于 2008-12-25 14:5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刚刚看到的一则法律新闻大家探讨一下

http://news.163.com/08/1225/03/4TVSRQ8L00011229.html

网友们意见分歧很大,有的说违背了法律的公正,有的说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若一笔抹杀可能把他逼上绝路

请轩辕朋友谈谈大家的看法,但请不要以杀人,强奸等恶性事件作论据,因为性质不一样,没有可比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刘青
(霜之哀伤)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后将军
功绩 29
帖子 1456
编号 279994
注册 2008-5-30
来自 冰封王座
家族 轩辕红包党


发表于 2008-12-25 15:1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错了就错了,没有说考上大学就不受罚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Sphynxyu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左将军
好贴 1
功绩 20
帖子 1229
编号 30540
注册 2005-1-18


发表于 2008-12-25 15:28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刚才看过,对我国的司法真是无语了!
这种判例是否可以说明:
一个学习不好的学生,偷窃4500要被判刑,一个学习好的学生,偷窃4500就可以不用面对刑罚?我倒想请问这位检察官大人,您这么公诉到底有依据没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难道是一句空话吗?刑法的“罪刑法定”是好玩的是吧?
我国规定了卖淫嫖娼违法,现在我国任何一个城市都默许了这种存在。
-----------------我国的法律还有尊严可言吗?

[ 本帖最后由 Sphynxyu 于 2008-12-25 15:35 编辑 ]
顶部
性别:男-离线 Sphynxyu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左将军
好贴 1
功绩 20
帖子 1229
编号 30540
注册 2005-1-18


发表于 2008-12-25 15:31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各位!大家注意!凡考上重点大学的同志可以奖励偷窃权一次!偷窃金额限制为4500元,若是偷窃金额不足,可以反复偷取,偷窃价值多与4500元部分要退还。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15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08-12-28 00:4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任何法律都是人去执行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LXR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前将军
功绩 17
帖子 1657
编号 49952
注册 2005-9-28


发表于 2008-12-28 22: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小时偷针在时偷金。
今天可以偷同学的4500元,N年后当了仆人会不会偷主人的4500W元?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gaobao
(高高)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破虏将军
功绩 7
帖子 740
编号 219093
注册 2007-9-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08-12-28 23:0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基于贯彻刑事政策的考虑,对该同学的犯罪行为着眼于教育比惩治具有更好的社会效果,检察官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但是,该决定确实有违刑法规定——但违反的不是罪刑法定原则,而是平等原则:不起诉决定所附的条件——考上重点大学,在法律上属于不相关的考虑。这是其最致命的地方。因为,不相关的考虑,反映的是执法者的任性恣意——哪怕出于好的动机。而法治防范的大敌正是任性恣意。
可以说,该案的处理,社会效果不错,但没有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我要上网
(发配沧州)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组别 校尉
级别 镇东将军
功绩 41
帖子 4057
编号 67041
注册 2006-4-25
来自 浙江宁波
家族 肉肉门


发表于 2008-12-28 23:1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他的背景可以探讨一下别的都是个屁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15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08-12-28 23: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也不一定就有背景,这样大书特书很可能就没背景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qgnko340


组别 发配沧州
级别 在野武将
功绩 0
帖子 5
编号 300936
注册 2008-12-1


发表于 2008-12-31 04:0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无聊。路过



















3839天天快递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TOP 2009-1-3 01:09 -100 路过费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12-28 17:49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0858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