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遇到被未成年人侵害,我们该怎么办
性别:未知-离线 天下奇才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破虏将军
功绩 7
帖子 743
编号 83892
注册 2006-9-21


发表于 2010-2-25 08:5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遇到被未成年人侵害,我们该怎么办

http://news.163.com/10/0225/05/60BK3H4G00011229.html
先转帖一则新闻
当我们被未成年人侵害,我们该怎么办,是否有法律保护?请大家指点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tiger1970

白衣伯爵中大夫

Rank: 20Rank: 20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春秋文艺区)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1
功绩 326
帖子 16056
编号 48417
注册 2005-9-10


发表于 2010-2-25 09: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似乎现在没有啥太好的办法......

其实感觉应按照罪行处理施害者的监护人......


顶部
性别:男-离线 主席
(宅狼)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牙门将军
功绩 6
帖子 569
编号 77513
注册 2006-7-31
来自 荆州重镇
家族 轩辕狼党


发表于 2010-2-25 09:2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最好的法子就是揍他爸
不是说养不教父之过吗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三种不同的红色

天水郡公
京东东路经略使
★★★

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轩辕史话区)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骠骑将军
好贴 4
功绩 2325
帖子 8451
编号 106435
注册 2007-2-3


发表于 2010-2-25 09: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那新闻说只能训诫,明显是扯蛋呢。

没看见吗?施害人的爹是工厂的经理,受害人的爹是民工。这才是“只能训诫”的根本原因吧。

否则,15岁,已经可以负刑事责任了。只不过处罚从轻罢了。

年满十四周岁以上,都可以负刑事责任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太平清领道人
(传说中的三公子)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镇北将军
功绩 53
帖子 3501
编号 148918
注册 2007-4-29
来自 东海蓬莱
家族 肉肉门


发表于 2010-2-25 10:0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那个15岁的人真的太变态了,简直不能再称之为人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0-2-25 11: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找个未成年的做了他。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x-dvd
(长者)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车骑将军
功绩 99
帖子 7566
编号 276591
注册 2008-4-25
家族 聚贤山庄


发表于 2010-2-25 11: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上次在ACFUN看到个案子:两个13岁的小屁孩奸杀18岁女孩未遂,但女孩被严重烧伤,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没办法的事,不能因为一两个极端案例,就去改变一部法律吧。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0-2-25 11: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0-2-25 11:09 发表
上次在ACFUN看到个案子:两个13岁的小屁孩奸杀18岁女孩未遂,但女孩被严重烧伤,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没办法的事,不能因为一两个极端案例,就去改变一部法律吧。

未成年可以减少责任,不能完全避免责任。
杀人、纵火、强奸、抢劫等罪还是需要惩罚。

否则真有人会在成年前做一票。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tiger1970

白衣伯爵中大夫

Rank: 20Rank: 20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春秋文艺区)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1
功绩 326
帖子 16056
编号 48417
注册 2005-9-10


发表于 2010-2-25 11: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的观点其实最简单: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是君王。子,是童子。犯,是触犯。法,是法律。庶,是多数,民,是平民。同,是相同,罪,是定罪。
也就是无论是官长,还是年龄太小的,只要触犯法律,就要和平民犯罪同样看待,不能加重,也不能减轻。
(以上的文言文解释当然是玩笑话,不过观点就是我白话文的观点)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天下奇才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破虏将军
功绩 7
帖子 743
编号 83892
注册 2006-9-21


发表于 2010-2-25 18:3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听了大家的发言,看来近阶段是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有位兄台说另外找个未成年做了他,这样做已经是以违法对付违法了,难道就没有一条光明之道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吗?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吃饭猛喷罗大傻

Rank: 4
组别 发配沧州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0
帖子 1043
编号 281918
注册 2008-6-12


发表于 2010-2-25 20:4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假如这个未成年背后有个大靠山,傻子就尽量左闪右避,不要搞那么多麻烦;如果无,对不起,傻子一定追求到底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0-2-26 22: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天下奇才 于 2010-2-25 18:35 发表
听了大家的发言,看来近阶段是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有位兄台说另外找个未成年做了他,这样做已经是以违法对付违法了,难道就没有一条光明之道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吗?

只是说明法律不合理。

最简单的方法:修改法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x-dvd
(长者)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车骑将军
功绩 99
帖子 7566
编号 276591
注册 2008-4-25
家族 聚贤山庄


发表于 2010-2-26 22: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0-2-26 22:26 发表


只是说明法律不合理。

最简单的方法:修改法律。

这个不能这么说吧,这次是15岁,就把法律改到15岁为限,那下次万一是5岁,岂不是要改到5岁为限。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蒋无痕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86
编号 861
注册 2003-9-18


发表于 2010-2-27 00:3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现代人普遍早熟,应该把年龄改到10周岁,或者按年龄分惩罚力度的档次,比如满16周岁(现在规定是18周岁)完全承担,15-14稍减轻一些,13-12再减轻一些,11-10再减轻一些,等等。要有一个度,不能完全不承担责任。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gaobao
(高高)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破虏将军
功绩 7
帖子 740
编号 219093
注册 2007-9-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0-2-27 00:3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世上90%以上伤天害理的事,法律是管不了的。
被未成年人侵害,至少不是其中最严重的,也不是最普遍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0-2-27 12: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蒋无痕 的帖子

这样很合理。
未成年人完全免于法律惩罚,也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庞桶

鄱阳郡王枢密直学士

Rank: 16
上柱国(正一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2
功绩 310
帖子 5481
编号 6
注册 2003-8-19
来自 上海




QUOTE:
原帖由 gaobao 于 2010-2-27 00:35 发表
这世上90%以上伤天害理的事,法律是管不了的。
被未成年人侵害,至少不是其中最严重的,也不是最普遍的

楼上纷纷,皆隔靴搔痒,兄言可谓一语中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15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0-2-27 13: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0-2-25 09:08 发表
似乎现在没有啥太好的办法......

其实感觉应按照罪行处理施害者的监护人......

其实我推荐一人犯罪,全家连坐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0-2-27 13: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KYOKO 的帖子

还不如一人犯罪,全国连坐。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15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0-2-27 13:5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墨叶 的帖子

恩 最好全地球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0-2-27 15: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未成年人犯罪,施害者的监护人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否则还算什么监护人。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x-dvd
(长者)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车骑将军
功绩 99
帖子 7566
编号 276591
注册 2008-4-25
家族 聚贤山庄


发表于 2010-2-27 16:0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0-2-27 15:58 发表
未成年人犯罪,施害者的监护人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否则还算什么监护人。

经济上的赔偿由监护人承担这没问题,但让监护人去代为坐牢……法理上说不通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15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0-2-27 16: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错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回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buffalo

Rank: 2Rank: 2
组别 限制发言用户
级别 护军
功绩 4
帖子 419
编号 77213
注册 2006-7-29


发表于 2010-2-27 16:1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个确实跟未成年人没什么关系。他犯的这个事进不了监狱也要进少管所,为什么没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gaobao
(高高)

Rank: 5Rank: 5
组别 士兵
级别 破虏将军
功绩 7
帖子 740
编号 219093
注册 2007-9-23
家族 清谈社


发表于 2010-2-27 17:4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庞桶 的帖子

谢桶王
顶部
性别:男-离线 shicanhui

★★★

Rank: 9Rank: 9Rank: 9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怡情岁月区)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平西将军
功绩 84
帖子 2359
编号 88698
注册 2006-10-25


发表于 2010-5-20 13: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80年代有部著名的电影《少年犯》,未成年人犯了罪照样关进少管所,现在没啦?我认为即使有很多理由说明未成年人不能刑事处罚,但也不等于一点事没有让他继续危害他人。精神病人杀了人即使不判刑也得关进精神病院防止他再继续伤人吧。未成年人如果犯了重罪我想还是关进少管所,该教育教育,关到够年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burningmars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偏将军
功绩 4
帖子 400
编号 301470
注册 2008-12-14


发表于 2010-5-20 13:5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要是实在想不过,心理极度不平衡的话。找个机会把那小的拐走打成NC,让自己成为传说中针对小孩的大恶人吧。。。。。。。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12-27 15:02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3417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