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秦楚之际月表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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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12: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秦楚之际月表考释

秦楚之际月表考释

《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本文简称《月表》),班固以为模式,作《异姓诸侯王表》。二者之间又有一定差别,笔者将二表相比校,参与《史记》相关篇章,将三家注、颜注、《史记会注考证》及《汉书补注》未涉及的部分内容作一考释如下:

1 秦二世二年八月。“沛公与项羽西略地,斩三川守李由于雍丘”。
按     《史记》所有记载均以李由为秦三川守。据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秦》,雍丘属砀郡,非三川辖境。则李由是否以秦三川守官职战死,值得怀疑。从这一段史料来看,凡秦郡守皆自战其地。如秦泗水郡守、南阳郡守、东郡尉等。李由也极有可能不是以三川守官职战死。因为陈胜败后,秦当局曾追究义军过荥阳西击秦之事。而其父李斯的失势或在此月之前。故李由极可能是被秦朝当道处分到雍丘的。因为时间不长,故与起义军作战时仍被记作为三川守。

2 秦二世二年九月。“魏豹自立为魏王。都平阳”。
按   据《史记》相关篇章,魏豹于此时不得自立为魏王。魏豹自此年七月(《月表》)由临济奔楚后,由楚怀王(《魏豹彭越列传》)或项梁授兵数千略魏地,其立为王当是下年十二月项羽破秦于钜鹿之后的事(《魏豹彭越列传》)。而都平阳则是汉元年二月后(《月表》《项羽本纪》《魏豹彭越列传》等)的事。秦灭前魏豹或无都邑,若有都邑,亦当在魏地,即河南东部一带。
     
3 秦二世三年十二月。“(魏)豹救赵”。
按   魏豹未参加援赵击秦于钜鹿战事。《魏豹彭越列传》称,“项羽已破秦,降章邯,豹下魏二十余城,立豹为魏王”。则魏豹未参与救赵。此亦可证之于《张耳陈余列传》,其言诸侯救钜鹿时,也只称“当是时,燕、齐、楚闻赵急,皆来救”,不言有魏。则魏无救赵事,其与赵的联系可能是魏豹日后至赵与反秦联军会师入关。

4 秦二世三年端月。“陈余弃将印去”。
按   据《项羽本纪》,秦二世三年六月章邯降之前,陈余曾有遗秦将章邯书云云。则陈余于破秦于钜鹿后并未不与政事。其去,是以后的事,即不从入关。而非此时事。此因张耳夺陈余军事,并书之。

5 秦二世三年二月。“(沛公)得彭越军昌邑”。
按   据《高祖本纪》,此年早些时候,沛公曾夺刚武侯军,夺魏申徒皇欣、武蒲军,而彭越军的情况与这几支军队不同。据《魏豹彭越列传》,“沛公之从砀北击昌邑,彭越助之。昌邑未下,沛公引兵西。彭越亦将其众居巨野中,收魏散卒”。则彭越并未随沛公西去,仍是拥兵自重的地方武装。此处“得”字不确。

6 汉元年十二月。“分赵为代国”。
按   《汉书·异姓诸侯王表》事在正月,与此均不确。据《张耳陈余列传》,诸侯相王之初,原本无张耳之封。张耳之封为常山王,是二月之事。在常山未封之前,分赵为二国的前提不存在。故分赵为代事在二月之后。

7 (1)汉元年二月。(义帝)徙都江南郴。(2)汉元年三月。(韩广)都无终。
按    义帝之都郴,韩广之都无终,均非。此二地为二人之死难地,而非其都。
(1)《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皆以义帝徙长沙郴县,似乎郴县是长沙郡治。而据《黥布列传》,“项氏立怀王为义帝,徙都长沙。”又,“其八月,布使将追杀之郴县”。迄今为止,治汉以前历史者均未指认作为具体地名的长沙地望所在。秦有长沙郡,据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秦》,郴在长沙郡南端,长沙郡治为临湘,即今天的长沙。项羽徙义帝时曾有托辞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若以郴为上游解,则过于牵强,以今天的长沙为上游解,则近之。考虑到秦郡名称往往来自于具体地名,如代郡、钜鹿郡、邯郸郡、砀郡,不能排除当时长沙既为郡名又为郡治地之名。吕思勉先生以为“郴在楚极南,项羽即欲放逐义帝,亦不得至此,然则《黥布传》云都长沙者是也。《项羽本纪》之郴县二字,盖后人侧注,误入本文。”(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此论颇有理。正因为义帝之都为长沙,项羽欲灭之乃动用了临江、衡山、九江数国之力,若开始就在郴,则临江或不当预其事。而吕先生以为郴为后人侧注误入本文,或不确。因为司马迁也有排比失当的问题,类似情况在《史记》中多处出现,故不得归咎于后人。另,在《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提到长沙,汉定天下后,吴芮被封为长沙王,估计都是这个地方。
(2)据仓修良《史记辞典》,无终即今天津蓟县,非辽东地。当时的燕将臧茶为燕王亦都蓟。很难想象在一地会安排两国的国都。《项羽本纪》曰:“臧茶之国,因逐韩广之辽东。广弗听,茶击杀广无终。”韩广既然不肯就封,自然是在当地被臧茶击杀。

8 汉元年三月。“(义帝)都彭城。(项羽)都江都”。
按  《月表》前已言义帝徙都江南郴,至此仍称其都彭城,当是项羽之国前,未及徙。其所谓都郴事,或只是计划上的,而不是实际上的。至于项羽之都江都,或是义帝未迁时事。今人陈直《史记新证》以为:“《秦楚之际月表》,义帝元年二月,项羽都彭城。同月,又都江都(武英殿本,据宋刻)。此条重要史料,细字夹杂在表文内,学者多不注意。仪征刘毓崧先生有《西楚霸王都江都考》,见青溪旧屋集。”刘氏文未见,估计项氏之都江都只是一个极其短暂的行为,待义帝迁徙后,其都彭城当无疑问。另,张文虎《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卷二称:各本此格下衍都江都一格。”据此,项羽都江都一事,非孤本抄讹,而是广泛被后人从《史记》中传下来。此事的可能性极大,不当简单视之为传抄错误。估计在义帝迁出之前,项羽在江都或成立了一个建都机构。

9 汉二年六月。“汉杀(章)邯废丘”。
按  《高祖本纪》称“引水灌废丘,废丘降,章邯自杀”;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称“(都昌侯朱轸)以骑队卒先降翟王,虏章邯”。此云杀,则章邯之死有汉杀、自杀、被擒三种说法。依《功臣表》的说法,既然已被擒,其自杀的可能性较小。估计为汉杀。因为章邯在秦朝时期就属罪大恶极之人,项氏分封后,又抗拒汉军,旧罪加新罪,一并处罚。故汉杀章邯亦可以理解。

10 汉三年十二月。“汉将韩信斩陈余”。                                            按   《高祖本纪》、《张耳陈余列传》、《淮阴侯列传》均称“斩陈余”,然陈余非战死,据《张丞相列传》,陈余为张苍所擒。《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北平侯张苍条下亦称“得陈余”,则陈余之死与章邯同,系被俘后由汉斩之。

11   汉五年十二月。“汉虏(共)驩”。
按   此有误。据《高祖本纪》临江之击定在五月前,其曰:“故临江王驩为项羽叛汉,(皇帝)令卢绾、刘贾围之。不下,数月而降,杀之雒阳。”《韩信卢绾列传》亦曰:“汉五年冬,以破项籍,乃使卢绾别将,与刘贾击临江王共尉,破之。七月还 。”则破临江之役可能从十二月持续到七月前或五月前。事实或正如此。但卢绾、刘贾并未击破临江,最终,汉遣常胜将军靳歙出马,才得以成功的。《傅靳蒯成列传》称“别定江陵,降江陵柱国、大司马以下八人,身得江陵王,生致之洛阳,因定南郡。”而在刘贾与卢绾的传记中,均无此等明确战功记载。靳歙的战功表明,卢、刘的临江战事不顺利,故汉五年十二月虏共驩的可能性不存在。。

12    汉五年一月。“分临江为长沙国”。
按   此有误。据《荆燕世家》,“共尉已死,以临江为南郡”。则临江国地属汉,未分与吴芮。又据《汉书·地理志》:“南郡,秦置,高帝元年更为临江郡。五年复故。”《汉书·高帝纪》汉五年“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为长沙王”,无南郡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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