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5-1-26 16:41 发表
因为在嵩山,没有人去嘛,算他们是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吧,这上面写的是50石,也就是500斗。按上面的每斗约100文,大概就是五万文。宋朝我记得好像是700多文折算一贯,那就是近八十贯。这是正税。
加耗算他20多贯,这就是100贯。
京西路运费几乎等于正税,这个算七成吧,再加70贯,170贯。
人头税三口算3贯吧,杂税啥的估计怎么也要个20几贯。
这样合计这三口之家一年200贯的税收吧。
还是在网上查,大中祥符八年 1600文一两;咸平中800文一两,景德二年不足1000文一两。我们取1000文一两吧,100两也就是10万钱,合计大约1500贯的样子。
七年赋税,一年200贯,七年1400贯----这给的100两银子(1500贯)钱基本交税啦。
在默认8楼数据和算法完全正确的前提下,问题是:“算他们是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吧”,有这么“算”的么?
咱们先来看看一家农户要实现自给自足需要多少土地,据《飞狐外传》记载:
“这块地只有两亩几分,但锺阿四种菜为生,一家五口全靠着这菜园子吃饭。凤老爷把锺阿四叫去,说给五两银子买他的地。锺阿四自然不肯。凤老爷加到十两。锺阿四还是不肯,说道便是一百两银子,也吃得完,可是在这菜园子扒扒土、浇浇水,只要力气花上去,一家几口便饿不死了。”
考虑到广东水资源丰富、日照充足、每年可耕作时间长,所以农作物单位产量比中原一代更高;再考虑到广东人身材偏矮小,饭量小吃得少,认为锺家虽然人口多但食物消耗总量不高于乔家三口。咱们把锺家自耕田面积翻一番再翻一番,分配给乔家十亩地,总该够了吧!
一百亩地,乔三槐两口子耕得过来么?当年就实现机械化生产了?好吧,就算他耕得过来,十亩地的产量就够自给自足,多余的九十亩地的产量他不会拿去卖么?怎么税收按一百亩计算,收成就不按一百亩计算了呢?抑或乔家居然是大地主,手下还有一群佃户?那他天天收租就够活的很滋润了,还用担心钱够不够花的问题?
总之,“算他们是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吧”,不能为了凑数而凑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