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枫之三国--第一卷 潜龙在渊, 起点首发(连载) 2004.05.14更新
性别:男-离线 桠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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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伯爵太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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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时空裂缝
      
      叶枫是一个普通的高三学生,学习成绩平平。要说聪明,一般人还是比不上的,就是整天不将心思放在学习上,只知道看小说,玩游戏,上网。眼见就要高考了,还有一副事不干己的样子。
   
    “叶枫,走,去踢足球吧!”同班同学林炫喊到。
    “不了,放学后我想看看《三国演义》。”
    “哟,还在看呢,都什么时候了。”林炫笑嘻嘻的说。
    “什么话,我一直都喜欢三国。特别是对赵云崇拜的五体投地,里面的韬略也很值得学习。”叶枫一边争辩,一边露出崇敬的神色。
    “好了,好了,别臭屁了。《三国演义》什么时候看都一样,马上要高考了,这是我们队上举行的告别赛,你到底去不去?小心队长发火!”林炫有些不耐烦。
    “OK啦!我去就是了。”

    比赛在下午放学后举行,叶枫如约到了足球场。这个足球场还算正规,是这个县城唯一的足球场,谁叫这是省重点呢?队友们都到齐了,先举行了个简单的仪式,由两队队长发了个言。也就是告别辞,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什么的,简直屁话,谁不想得第一呀!比赛也就正式开始了。   
    “搞什么嘛,不就是个告别赛,弄得这般麻烦。还举行什么仪式,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叶枫发着牢骚,一脸的不高兴。
    “叶枫,干什么呢,快去防守!”看到叶枫在走神,队长在后场吼到。
    “知道了!”叶枫大声回答到,便慢条斯理的迎了上去。
    ……
   
    比赛打了将近两个小时,结果比赛输了。队员们一个比一个不痛快,很不服气,下来各自埋怨。作为防守队员,叶枫自然被埋怨得最多。叶枫也知道自己今天状态不佳,也就由得他们说。埋怨归埋怨,但终归还是输了,也没什么办法,只好准备各自归家。
    这时,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句:“走,到河里去游泳!”大家的热情又被激了起来,便又合拢到一块,商议了地点,就准备出发。
    “完了,看来今天是看不成《三国演义》了。好不容易是个周末,今晚没课的,看来今晚还要和他们去玩了。算了,下河游泳也不错,反正也挺有意思的,好久没去了。”叶枫暗想。
    现在才六月,天气还不算太热,但下河游泳却早到了时候。才到河边,大家便争先恐后的脱光衣服,跳向河里。
    地点选的还不错,不但河水清澈,两岸的沙滩也很干净,没什么垃圾。叶枫先看了看四周,也就跟着大家跳到河里。尽情的畅游,洗涤身上的汗滞和疲惫。
    好久没这么痛快了,河水清澈,能够在水中尽情宣泄自己心中的郁闷,让身心得到解放。虽然自己对学习不认真,不关心,但这段时间到处弥漫的高考前的压力,还是将心情压得很重。如果说不感到紧张,那是假的,除非是单细胞。毕竟环境如此,不可能感觉不到,环境就是这样改变着一个人的心境,甚至是行为。如果时间能倒流,回到神往的三国时代,是否能容入其中,改变自己,改变历史呢?
    叶枫静静的躺在水面上,想着自己的这些琐事,又不禁想到了三国。
    如果,如果时光能倒流……这可能吗?听说在二战时,德国科学家作过一个实验:在一艘轮船上装上德国士兵,再对轮船通过很强的电流。结果,船中的士兵全部消失。这是不是就是说,强大的电流产生的磁场可以扭曲时空呢?会不会是这样呢?如果是,那么,时空隧道是有可能实现的。可惜,我是不可能看得到了。唉!三国,曹操,刘备,赵云,这些传奇的名字我不可能去熟悉了,了解了。
    天渐渐变暗了,时间不早了,大家也准备回家了。叶枫也从沉思中回到了现实,准备再泡一下,就上岸。
    “叶枫,走吧,时间不早了。”林炫提醒到。
    “知道了,马上就走,你先上岸吧,我随后就来。”
    “那你快点,我在岸上等你。”
    “好了,我马上就来,别婆婆妈妈的,象个女人样!”叶枫大笑着开着玩笑。
    “你……这样说我,还象个朋友吗?”林炫气急,他最讨厌别人说他象女人。可能是他长得白,比较罗嗦的缘故吧。
    “对不住~~~,快去吧,晚上我与你去上网,行了吧。”叶枫陪着不是。
    “懒得理你,还说别人,你自己长得不是挺象女的吗?人又白,皮肤好,男身女相,简直就是一个小白脸!”林炫边走边说,气得不得了。
    “你……小白脸有什么不好。你象个女的,我是小白脸,正好一对。你拿钱来养我呀!呵呵呵呵……”
    叶枫长相确实象女的,眉清目秀。在网上将自己的照片传上去,网友们都说长得是不错,就是太“中性”了。那还是说的婉转,说白了,就是个“小白脸”。
    叶枫也随着林炫向岸上游去,在水里泡久了,有点冷了。
    这时,天更暗了,而且不知何时来了一大块乌云,遮住了大半块天。好象还扯着闪电,隐约还听到雷声。
    叶枫抬头看看天,说道:“快点走,可能会下雨。”
    其实,叶枫并不知道,历史在这一刻就将改变,命运的使者使他充当改变历史的这一角色。
    就在叶枫快要到岸边的时候,一道闪电划破长空,紧接着一束明亮的电光从天而降,直射入河心。
    “啊——!”叶枫大叫一声,感到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从脚直向头顶压来。顿时,头脑一片空白,觉得思维在瞬间变得特别敏捷。并且不断加快,好象要逃离这个肉体,去往另一个世界。
    叶枫的全身被明亮的光包着,张大嘴,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头发也直竖着。岸上的同伴们惊呆了,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直直的望着,没有任何动作。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林炫,他大喝一声:“叶枫!”便飞快的冲过去。可是还没靠近他,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推了回来,跌在地上。
    跟着,最奇异的事发生了:只见叶枫身上的光芒越来越亮,直亮到让人刺眼的地步。当达到颠峰的时候,亮光突然化成一道闪电,直划向天际。而叶枫也随着亮光消失了。
    ……

    叶枫在朦胧之中好象听到有人在说话,很吵乱,昏沉的大脑渐渐有了知觉。好不容易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可还是看不清东西,一片白茫茫的。头痛又一次袭来,叶枫便又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叶枫再一次醒来,这次头没那样痛了,也清醒了不少。眼睛睁开,可是,映入眼帘的东西,却让他吓了一跳。
    这是哪里?叶枫撑起身来,环视了一下四周。
    房间不是很大,屋子里只有几张木制桌椅,很旧了,还有破损的痕迹。最吸引人的是墙上的几张兽皮,叫不出名字,只是有一张好象是虎皮。墙角还有几张弓和一些箭。
    这是什么地方?叶枫不禁有些奇怪。按看到的这些情况说,这家人很穷,从家具中就可看出来。但这样穷的家庭怎么会有兽皮,虎皮可是非常珍贵的!如果将它拿去卖了,可以换很多钱。虽然现在禁止贩卖虎皮,但只要想些办法,没有不可能的事。难道是假的?又不象。屋中有弓箭,难道,难道是深山某猎户家中?那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
    叶枫有些茫然,记得自己是在河中游泳,快到岸边时,好象发生了什么事,醒来就在这里了。是怎么回事呢?叶枫想了很久,头本来就很昏,一想就更昏了。管他呢,到时找人问问就知道了。
    叶枫看看屋中无人,想站起身来。试了几次,不能成功,身体很虚弱。
    “喂,有人吗?喂,这屋中有人吗?”叶枫只有大声叫。
    这时,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到叶枫跟前,看了他一会儿,点了点头。
    叶枫也好奇的看了看这个人。这人是个中年男性,大概有三十来岁,身高大约有一米八左右,身体很强壮。从手臂的肌肉可以看出,他是个经常干体力活的人。但是很奇怪,他的头发很长,盘在头顶;衣着也很怪异,有点象电视中拍古装片平民的服饰。
    此时,叶枫才注意到,自己也穿上了这种古怪的衣服。想起自己在河边上岸时,还未穿上衣服,便不禁觉得脸红。
    这时,那位中年人对叶枫说了一句话,叽里咕噜的,直把叶枫弄的一愣一愣的。
    叶枫没听明白,便问了一句:“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
    中年人听到后,也愣了一下,又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长串,神情十分激动。叶枫就更糊涂了,暗想:这是到了什么地方呀,说的是什么话啊?就算是外省也不至于语言相差这么大吧,看样子也不是外国。难道,难道……,难不成是到了某个与世隔绝的原始部落?看他的服饰,家什就更肯定了!天啊!我该怎么办?!
    那中年人见叶枫还是听不懂,急得团团转。抓了抓脑袋,又对叶枫说了几句听不懂的话,就一转身,奔出门外,不见了。
    叶枫心情十分沉重。在这个语言不通,不知是什么地方的地界,想要回去,那真是太难了。看来,要先学会他们的语言才行。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那位中年人又回来了。他还带来了一个五十多岁,满头银发,同样穿着古怪的老头儿进来了。那老头儿看来有些学识,目光有神,额头饱满。
    老者先看了看叶枫,而后又对叶枫说了几句话。叶枫摇头,表示不懂。老者又说了几句,每一句话发音都不一样。
    叶枫明白了,老者精通多种语言,刚才一定是在试探自己到底听得懂哪种。于是也跟着说了几句。叶枫是四川人,便说了几句四川话。
    老者听后,呆了一呆,便也说了几句。
    这次叶枫懂了些,好象是在说:“原来你是一周(益州)人。”
    叶枫听了很激动。虽然老者的四川话说得不好,很多发音听着别扭,听不太懂,但至少也能懂个大概。
    叶枫说道:“我是四川人,请问,这里是哪?”
    “这……这里是……中山国……”
    “等等,你说什么?中山国,在哪里?怎么没听说过?”
    “中山……国……在冀……冀州……”
    冀州,冀州?怎么这么耳熟?对了,三国时袁绍就在冀州。那么这里应是河北了!怎么会呢?怎么会到河北来了?叶枫更加糊涂了。
    “我要回四川,请问,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公安局,哪儿有电话,我要打个长途电话。”叶枫很着急。
    没想到叶枫的话才一出口,老者就目瞪口呆,好半天才试探着说道:“什么……局?电……话?那……是什么?四川?在……哪儿呀?”
    “哇靠!有没有搞错,就算不知道公安局,电话,你总不能不知道四川吧!我说的就是四川话,你也会的。你会不知道?装糊涂哦!是不是想扣留我当人质,明说嘛!我还没问你们怎么把我弄到这里来的,想绑架我哦!”
    叶枫简直气得发疯,变得语无伦次。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跳起来想向老者扑过去。可是身体还是太虚弱了,刚跳起来就又倒下了。
    老者也被下了一跳,向后退了几步。见叶枫倒下,没有再跳起来的意思,才定下身,战战兢兢的回答道,
    “我真的……不知道呀!你……说的是……一周(益州)吧!”
    现在叶枫才听明白老者说的是“益州”,不是“一周”。现在简直郁闷得要死,老者说的话太难懂了。但为了能回去,只有耐心的问了。于是就在中年人的搀扶下,坐起身问到,
    “益州就是四川,三国时四川才叫益州。我问你,我怎么才能回得去?”
    老者奇怪得看着他,半晌才说道:“那……那很远的……,骑马……,也要好……好几个月……”
    “什么?!骑马?老大,这是什么年月了,还骑马?!”叶枫不禁大笑。
    这下轮到老者奇怪了,看了叶枫半天,直把他看得发毛,才低声说道:“现在不是……中平……中平六年吗?”
    总算这句话清楚些。等等,中平六年,中平六年?!不会吧!叶枫背有些发凉了。
    “现在是不是有个董卓?”
    问完这句话,叶枫自己也觉得好笑。这怎么可能呢?心中希望对方回答不是,说那是历史上的事了。
    “乱臣贼子!人……人……人人得而诛之!”叶枫刚问完,老者便一脸肃然,骂到。
    这下,叶枫彻底绝望了。不会吧!不会是到了三国了吧!天哪,这是怎么回事?
    拒史书记载:中平六年底,曹操起兵,联合各路诸侯讨伐董卓。而后,吕布、王允共诛董卓。此一来,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曹操逐一剿灭各地方势力,统一北方。后来孙刘联军共破曹操于赤壁。刘备入川,败曹操于汉水,至此,三足鼎立的局面形成。接着,吕子明白衣渡江,智取荆州。刘备伐吴,陆逊营烧七百里,败蜀兵于猇亭。刘备损命,白帝托孤。诸葛亮平南蛮,出祁山,都以失败告终。姜维独臂支撑蜀汉江山,屡伐中原,无一建树。最终,司马氏取魏代之,灭西蜀,降东吴,终于结束了三国时代。
    而这个时候,曹操也快要起兵了吧,讨伐董卓的战争就快拉开帷幕。以前老想着回到三国,现在真回来了,还不知是什么滋味。可是,是怎么来的呢?对了,上岸时,好象有电击向身体。一定是超强的电流所形成的强磁场,引起整个磁场的变化,产生了时空裂缝,将自己带到这个时代来的吧。没想到,自己亲自验证了这个实验。
    叶枫苦笑了一下,不禁想到,自己不是一直想回到三国吗?现在好不容易到了三国,那就轰轰烈烈干一翻,也不枉来此一遭。想到这儿,叶枫不禁豪气油然而生,脱口而出作了一首诗:
        “男儿志,在四方,一展鹏翼越九州。
          英雄泪,洒热血,醉卧沙场枕酋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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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2 19:5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错,就是好象入戏快了点,刚一开始就回三国去了。个人认为如果能先写一两章现代生活对主交背景做个交代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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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2 23: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呵,玄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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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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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开头感觉有些像龙翔记 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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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最近上网查询到,网上已有《三国战记》一书,故改名为《枫之三国》,也就是主人公“叶枫”的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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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入贵地

    叶枫来到三国时代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身体本来一向就好,十多天身体就调养好了。在语言沟通方面,也没什么大的问题了。通过了解,这里是冀州中山国的一个小村庄,叫荆竹村。全村只有百十来人,和邻近的几个村一样,平时都以打猎为生。然后将打猎所得拿到城中去卖,一切的生活必需品也都是从城中购得。

    叶枫住的这家人,男的叫王胜,三十一岁,单身。三个月前上山打猎,发现有一个少年光着身子,昏倒在草丛中。便将他带回家中。没想到这一睡就是五天,还以为再也醒不过来了。而这位少年当然就是叶枫。

    叶枫在这三个月里,自从身体好后,就常常跟着王胜上山打猎。三个月下来,也练得身手敏捷。而且王胜家祖上世代猎户,他自己也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好手,特别是一手箭术,无人能及。叶枫跟着他时时练习,对射箭也渐渐入了门。叶枫知道,在这乱世,如无一些防身技巧,指不定哪一天就会命丧他手。所以练习的格外努力。每日鸡还未鸣叫,便起身锻炼,找村中好手一起切磋。村中无人不佩服他的毅力。也很惊讶他的进步神速,对于什么,都会很快掌握,驾轻就熟。

    这一天天刚亮,叶枫随同王胜到城中去卖货。从村子到城中不是太远,只有三十里路,只是山路崎岖,不好走。但对从小就在山中长大的王胜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虽然叶枫对爬山也不是很吃力,这三个月来又常常上山打猎。但跟王胜比起来,那就差得太远了。害的王胜常常停下来等他。但一路上,风景还不错,毕竟是古代,环境还未被破坏。

    大约过了三个小时,叶枫和王胜就来到了城里。举眼望去,城门上的匾上用小篆写着“毋极”二字。叶枫当然不认识小篆,这是王胜告诉他的。

    “毋极”是古名,后来唐代女皇武瞾改“毋极”为“无极”。三国时曹丕的夫人甄宓就出生在此地。

    想起甄宓,叶枫的心就跳了。相传,甄宓非常漂亮,连曹操都称赞“真乃吾之好儿媳!”。而且甄宓不但只是漂亮,还很有头脑。对政治、军事韬略都有一些独特的看法。真是一个男人的贤内助。叶枫对甄宓一直很仰慕,“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拒史书记载:甄宓出生于和光五年,三岁丧父。家有三兄四姐,长兄早终。甄宓自少不好戏弄,年八岁外有立骑马戏者,家人诸姊皆上阁观之,而独不行。诸姊怪之,答曰:“此不是女子之所观邪。”。年九岁喜好书籍、识字,还常常偷用兄长的笔砚。

    就这么个女子,按照现代人的说法,可谓是一个才女。但按照时间推算,甄宓现在也就只有九岁。“我可没有恋童癖。”叶枫想着,不觉大笑。

    “枫,在笑什么呢!”王胜见叶枫发笑,奇怪得看着他。

    “没,没什么。”叶枫挥挥手。总不可能告诉他实话吧。

    叶枫和王胜已经走进了城里。叶枫还是第一次进城,不由得多看了看。四周的屋舍残损,一路过来,也偶见富户。街道上的行人有不少衣衫褴褛,还有一些乞丐还在路边行乞。战争使社会生活破坏得极其严重,而此地乃是袁绍辖下,没有将其治理好,袁绍之过也!

    两人来到一块空地,此处很当道。就在地上铺上草席,将背上背的兽皮放下来。两人坐在一旁,等待有人来买。

    “王兄,不知你对这世道有什么看法?”叶枫还从没有和王胜深谈过。每天他都把时间安排的特别紧,除了锻炼、习艺之外,别的时间也都是练习语言的沟通。现在正好有些时间,又比较无聊,所以就和王胜谈一些关于时事的问题。

    “现今世道很不好,盗匪猖獗。我们平民百姓指望着天下太平,能过一些好日子。”王胜眼中露出悲苦的神色。

    “唉,天下即将大乱,那时必然群雄四起,战乱不断。想过太平的日子,谈何容易!王兄,不知道你有何打算?”

    叶枫叹了一口气,随即询问。

    王胜有些惊奇的看着叶枫,随即摇了摇头。

    “大丈夫立身处世,男儿何不带吴钩!做一翻大事,也让自己不枉此一生!”叶枫突然提高了声音,顿时一股豪然之气油然而升,让人倍觉其气魄非凡。

    “这,这个……”王胜有些吃惊。自己从来就没想过这些事,今天由叶枫说出来,也觉得热血沸腾。

    “王兄,听说最近渤海袁绍正在招兵买马,你我一起去投奔,如何?”叶枫眼中充满恳切之意。

    其实叶枫当然知道袁绍不是成大事之人,他也压根就没想过在袁绍处栖身。之所以去投他,是因为自己现在既无钱财招兵买马,又没能人异士助之,要想成事,谈何容易!而现在袁绍处兵强马壮,手下能征惯战之将、决计千里之士众多。如能在那里打下根基,将来起事之时,也能够有足够的兵马和人才。何况袁绍无能之辈,如能取而代之,以冀州之钱粮兵马,征讨天下,岂非快事!以前也想到过徐州,但现在手中一无谋士,二无能将,徐州兵虽盛,何以立势?再则,徐州地处要害,四面受敌,不能以此为根基。

    王胜看到叶枫眼中神色,顿时觉得此时叶枫有一股英雄之气,令人折服,便肯定的点了点头。叶枫知道,自己武艺太差。将王胜召到身边虽不会有太大的作用,但毕竟多了一个人,也要安全些。再则,王胜是这个时代的人,也比较了解这个时代的风俗,以后处世也好办些。

    其实叶枫并不知道,他的这一翻话已让一个年轻人听到了。那人正坐在叶枫身后的酒馆喝酒,听到此话,不由点了点头,微表赞许。

    “这位兄台,我见你仪表不凡、气宇轩昂,定不是平凡之人!何不与在下共饮一杯?”

    叶枫听此言声音宏亮,中气十足,不由回头一望。想看看是谁在说此话,也看看到底哪位仁兄“仪表不凡,气宇轩昂。”。一眼望去,却发现一个穿白衣的年轻人正站着身向他抱拳。此人相貌堂堂,二十多岁,两眼深邃充满智慧,一副儒士之相。见叶枫回头,那人再一伸手,说了个“请”字。

    “请!”

    直到白衣儒士再说了一个请字,叶枫才明白是对他说的。于是,便留下王胜照管货物,信步走进酒馆。

    “不知阁下找在下有何要事?”叶枫也一抱拳,恭敬的问到。

    “无甚要事,只是见兄台气质不凡,想和兄台共饮一杯。”白衣儒士笑着说道。

    叶枫也不推辞,就和白衣儒士对面坐下。坐下后,叶枫就开始猜想此人的身份。想来想去也不知是谁。看谈吐、气质,象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此人一副文士模样,身体看起来很文弱,不象是习武之人。而且这人也不是很高,自己有一百七十七公分,他比自己还要矮寸许。到底是谁呢?

    “兄台,不知家居何处?”白衣儒士开口了。

    “在下本益州人氏,因机缘来到冀州。现借居于本地荆竹村。”叶枫不知对方何意,只好“如实”回答。

    “我见兄台仪表不凡,定不是池中之物。刚才偶听见兄的一篇高论,不由赞叹。对于天下大势,想和兄深论之,不知兄可否一谈?”白衣儒士喝着酒,静静看着叶枫,等待他的回答。

    来了,叶枫想到,对方一定是哪个知名的智士,郭嘉、田丰一类的。他在考我呢!我可不能回答得太差,丢了脸。

    叶枫想了想,理了一下头绪,缓缓回答到:“如今董卓专权,汉帝没落。朝臣人人自危,王道荡然无存。但这种现象必不会持久,只要有一方诸侯举义旗,必定会得到天下群雄的支持。那时,除国贼,清君侧,只要有一贤臣辅佐,必然会汉室中兴。但如果诸侯各怀鬼胎,不能一举铲除病根,重新让奸臣当道。那么,必然会使天下大乱,群雄四起。那时,汉室的衰亡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止的。”

    “兄台真是高论,我有意结交兄台。谈了这么久,尚未请教兄之大名。”白衣儒士看来很高兴,有意结交叶枫。

    “见笑了,其实这也只是在下的一点初浅看法,很不成熟,很不成熟,哈哈……有机会再和兄切磋切磋。”叶枫被人夸奖,特别高兴,都有些忘乎所以。又接着说道,“在下姓叶,名枫,字子云。尚未请教……”叶枫早就给自己取好了字,因为比较喜欢赵云,所以字中含有赵云的名和字。

    “鄙人姓……”

    就在白衣儒士准备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在酒馆外面却发生了一件事,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他妈的,你不认识我马三爷吗?告诉你小子,我马三爷说一句话,从来没人敢说个不字!你今天不交保护费,别想在这里卖东西!”酒馆外传来一阵叫骂声。

    叶枫不由转头向外一看,却发现有四五个地痞正围着王胜,牙咬得紧紧的,想将人吃了似的。而王胜的拳头也使劲握着,看样子,火气十足,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在他们四周,还有一些行人围着观看,个个都很愤怒。看来平日里,受尽了这些地痞的气,但都惹不起,敢怒不敢言。

    这时,叶枫从酒馆走了出来,笑了两声,惹起了众人的注意,便来到王胜身边。叶枫先对王胜微笑了一下,拍了拍他的肩头,用眼神叫他先忍着。叶枫又转身看着那几个地痞,不说话。

    地痞有四个,一个要胖一点,个子不是很高,也就是一百七十公分还差一点,看来象是个领头的。其他三个要高壮一些,满脸伤疤,是经常打架的结果。不难对付,关键就是要打个措手不及。叶枫分析着。

    “小子,想干嘛,挡你马三爷的道是不?”那个胖的被叶枫看得发毛,大声嚷嚷。

    “你小子挡我们三爷的道,会死得很难看!”那几个地痞也在一旁附和。

    “哪里,哪里,马三爷的大名如雷贯耳,我也早有耳闻。在下正想认识认识。”叶枫皮笑肉不笑的说。

    那几个地痞听了都撇着嘴,“马三爷”被说得飘飘然,更是趾高气扬。围观的群众都摇着头,身边的王胜频频的看叶枫,很惊异。而远处的白衣儒士的眼中也闪过不屑之色,认为自己看错人了。叶枫将这一切都收入眼底,笑了笑。

    “马三爷,我有几句话要说。”叶枫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脸上还是挂着笑容。

    “那说吧,看你小子还算识相,是不是想孝敬三爷呀?”“马三爷”眯着眼睛,脸上全是贪婪之色。

    “是不是想叫我们三爷收你做小弟呀,那可是要拿东西孝敬才行的。”那几个地痞齐声呼笑。

    “附耳过来。”叶枫低声说道,显得神神秘秘的。

    “马三爷”感到意外,想了一下,觉得对方不会耍什么花招,便将脸凑了过去。

    叶枫见“马三爷”将脸凑了过来,当到了伸手可及的地方时,突然一变脸,右手伸出为掌,一巴掌正中“马三爷”左脸。

    “哎哟!好小子,敢打我……哎哟!”又中了一脚。

    叶枫不等“马三爷”和他手下有反应,一连串拳脚将“马三爷”打翻在地,并回头对王胜吩咐一声:“开打!”

    其实不用叶枫吩咐,王胜早已忍不住了。见叶枫动了手,自己也冲向一个地痞,飞身扑了过去,犹如饿虎扑食。直到“马三爷”倒地,其他几个地痞才反应过来,一起冲向两人。可见叶枫出手之快,动作之迅捷。 这几个地痞,叶枫还不放在眼里。自己以前在学校便常常和学校的打架王“黑虎”切磋,前段时间又在村中和许多壮年猎户过招,现在又有王胜助战,怕个头哇!

    叶枫一脚蹬在一个向他冲来的地痞的小腹上,再向左跨一步,一拳砸在刚刚爬起来的“马三爷”的太阳穴上。“马三爷”刚爬起来,就又倒下了。这还是留了力的,要不,“马三爷”不死,也要打成重度脑震荡,成为白痴。叶枫不停手,连消带打,将那挨了脚的地痞一顿老拳,最后一脚踢翻在地,才暂时停下手来。这时王胜也解决了另外两个地痞,全都躺在地上,呻吟不止。围观的群众拍手叫好,还有一些人对着“马三爷”等人破口大骂。不知是谁先上去踢了“马三爷”一脚,随即,围观的群众一拥而上,群起而攻之,惨叫声夹杂着叫骂声,不绝于耳。

    “住手!是谁在这儿扰乱市纪呀?”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来。

    群众停下了殴打,散开了。叶枫不由向传来声音的地方望去。只见一个头戴冠冕,身穿官服的人带着一队兵士,走了过来。

    叶枫看见这个人就不爽,顶着个大肚子,脑袋又大又圆。额头油光发亮,一对小眼睛贼溜溜直转。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叶枫懒得理他,头朝着一边,吹着口哨。

    “我问你哪,谁在这儿扰乱市纪?是你吗?”那个“大肚子”对着叶枫大声吼道。

    叶枫装模作样的东瞧瞧,西瞅瞅,然后对着“大肚子”说道:“大人,你是在问我吗?”

    “当然是在问你,难道是问狗吗?”“大肚子”一肚子火。

    叶枫决心捉弄一下“大肚子”,又装模作样的将手放在耳朵边问道,“什么?大人你说什么?你说狗问谁?”

    “狗问你!”

    “哈哈哈……”街上围观的人们大笑不止。

    “大肚子”显然性子很急,想都没想便将话说了出来,引得人们尽皆失笑。连从来就不苟言笑的王胜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叶枫也在一旁偷着乐。

    “你……,不准笑,不准笑!”“大肚子”气得脸发紫,不知该说什么,就只好不许别人发笑。可是越是阻止,旁人就笑得更厉害了,连他手下的兵丁也有几个忍不住笑出声来,但马上就住了嘴。

    “大肚子”阻止不了,只好指着躺在地上的那几个地痞,又继续说道:“你竟感侮辱本官,我现在不和你计较。我看你面生的很,是外地人吧。是不是你在这里扰乱市纪,将这几个人打伤的!”

    叶枫顺着指着“大肚子”手看去,见那几个地痞正在地上呻吟。见此,叶枫笑了一下,转身对“大肚子”问道:“大人,你现居何职?”

    “本大人是毋极县尉。”说罢,高昂着头。

    “既然大人是毋极县尉,那么,此地治安该不该你管?”

    “是又怎样,我现在不是正在管吗?”还是那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那么此四人系本地流氓地痞,到处危害乡邻。你身为一方父母官,何以容他们在此胡作非为,却不加以惩戒?今日,我为本县除此一害,你不但不对我表示感谢,还纵容犯法者。却一心只想找到除害者,看样子还想将其治罪。请问,你拿着朝廷的俸禄,上对得起君王,下对得起黎民吗?”叶枫义正严词的向“大肚子”责难。

    “你,你,你竟敢教训本官!反了,反了,你还承认了,打伤了人。来人,将此二人抓起来!”“大肚子”动怒了,气得气喘吁吁。看他那样子,真不知道会不会心脏病发作,就此一命呜呼了。围观的百姓也很气,但又不敢惹那“大肚子”县尉。

    “住手!李县委,你还认识我吗?”就在兵丁准备来抓人的时候,一直在旁边观看的白衣儒士大喝一声,走了过来。

    果然不是简单的人物。叶枫心想到,看来果真出自世家名们。不要以为叶枫真这么大胆敢侮辱县尉,其实从一开始,叶枫便已猜出那位白衣儒士不简单,非富即贵。到时,他一定会为自己解围的。所以,叶枫十分大胆的戏弄县尉,也借此来树立自己的威望。

    “哟——,是甄大人,甄二爷呀!您老人家不是在京为官吗?什么时候回来的?算下官眼拙,刚才没将您认出来……”那“大肚子”走上前不住拍马屁,听了都叫人恶心。

    白衣儒士挥手打断了“大肚子”的话,他也看不惯那县尉的嘴脸。白衣儒士来到叶枫身边,向他点了个头。

    “李县委,此二人是我的朋友。他们为民除暴,你看这个……”白衣儒士边说边用手指指叶枫和王胜。

    “哟,我是说这二位如此英雄了得,特别是这位少年不但身手好,而且才智过人。一看就不是平常人,原来是甄二爷的朋友,怪不得!”“大肚子”对着白衣儒士点头哈腰,看了就不爽。那“大肚子”县尉又接着说道:“这事好办,既然都弄清楚了,那这几个地痞下官自会将其问罪,还得感谢甄二爷的朋友,为本县除此恶霸。”

    哼,变得好快!叶枫更加轻视那县尉。

    县尉带着手下兵丁将几个地痞带走了。临行,一再的向白衣儒士讨好,并一意要请客吃饭。白衣儒士拒绝了,他也只好悻悻然走了。

    这时,白衣儒士走向叶枫,微笑的看着他,眼中充满敬佩。

    “不瞒子云兄,在下甄俨。”

    叶枫不禁吃惊:甄俨?不就是甄宓的二兄吗?拒史记载,甄俨举孝廉,官居大将军掾属曲梁长。可惜在甄宓十四岁时,他就便病故了。没有想到他就是甄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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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4 08:54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过很多类似的小说了,入戏的套路都背地出来,呵呵,不过我们轩辕终于也有了自己的小说了,庆祝庆祝,最大的希望就是坚持下去,完成它,不要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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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洛水飞鱼于2004-03-24, 8:54:55发表
看过很多类似的小说了,入戏的套路都背地出来,呵呵,不过我们轩辕终于也有了自己的小说了,庆祝庆祝,最大的希望就是坚持下去,完成它,不要半途而废。

谢谢兄弟捧场,希望常常关注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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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甄氏家族

    毋极,一个小城。街道上行走着三个人,其中两个年纪轻一点的正在谈论着什么。如果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当中有一个就是本城最大的富户甄家的二公子——甄俨。
    “叶兄,这就是舍下,请进!”穿白衣的年轻公子将手一挥,作出一个“请”字。
    “甄兄,那就打扰了!”叶枫一抱拳,便转头望去。
    甄家很富,仅从门外便可看出。朱红色的大门一丈有余,两个狮头上钉着金色的大环。大门的两旁各有一扇小门,大门口有两个家丁。从街道到大门有几步石阶,石阶两旁各有一石狮,气势相当威武。现在门开着,从门外向里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石桥蜿蜒了几转,不知通往何处。这样的布局让人感到有些奇怪,但也不失典雅。
    叶枫和王胜同甄俨走上石阶,径直朝门口走去。两个家丁向甄俨鞠礼问候。
    甄俨停下脚步,对其中的一个家丁吩咐到:“甄安,今天我带了客人回来。你去向老夫人禀报一声,容后我会去拜候她。”
    家丁答应一声,便急匆匆向府中奔去。
    叶枫和王胜随着甄俨走进宅子。甄宅很大,在前院有一个人工的水池。据甄俨讲水池的水是引城外的河水聚成,故不会成为死水。石桥就在水池上,很宽,可以并排走四、五个人。
    踏上石桥,举眼四望。到处都是绿树环荫,不少花草荫绿有种让人说不出的舒服感。向下望去,水池的水缓缓流动,依稀可以看见有各种鱼在游动。水池中还有假山,搭配着各种花草让人觉得杂而不乱。看来甄府的布局还是花了一翻工夫。叶枫是从现代社会来的,见过不少希奇的东西。对这些虽感到新鲜,但也不会象个土包子,到处望,感到惊奇。而王胜从小就在山中长大,当然不曾见过这些。一会儿看看这儿,一会儿看看哪儿,对什么都感到惊讶。
    不久,穿过石桥,来到一个院落。这个院落相对独立,在整个甄府中别具一格,清新而又别致。
    “叶兄,这就是我住的地方。由于我在京为官,不常归家,个人又比较喜欢清净,便住在此地。”甄俨说罢,就引叶枫和王胜进入院中。
    甄俨一入庭院,就吩咐下人伺候叶枫和王胜沐浴更衣,将客房布置妥当。吩咐完毕,便进入厅堂,坐在一旁品茶。
    叶枫一想,自己到这里来之后,只洗了三、四次澡,而且由于条件限制,洗得很不舒服。现在的样子一定十分落魄,便跟随丫鬟去了。
    洗澡的地方在一间房中的大水池,水池很大,还镶满汉白玉,不少家丁不断的向池中倒入热水。看来甄家的人很会享受。
    叶枫早等不急了,还没等家丁加好水,便开始脱衣服。不想有两个丫鬟走过来,伸手帮叶枫解带。叶枫顿时脸红,对那两个丫鬟说道:“你们走吧,我自己来。”
    “这怎么能行,二爷吩咐叫我姐妹伺候公子的。”一个丫鬟感到委屈。
    “算了,我不习惯别人伺候,还是我自己来洗吧。你们都出去,不用你们来伺候。”叶枫甩甩手说到。
    “这……,二爷会责罚我们的。”两个丫鬟满脸愁容,看了怪可怜的。
    叶枫有些不忍让她们为难,但让她们伺候自己洗澡,实在是……。叶枫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开口道:“没事,你们就说是我叫你们出去的,二爷要是责罚你们,我为你们求情。”
    两个丫鬟互相看看,下不定决心。
    看那两个丫鬟还在迟疑,叶枫假装发怒,不耐烦的说道:“出去,快出去!再不走,我就先责罚你们了!”
    那两个丫鬟一惊,无奈之下,只好掩上门退了出去。
    叶枫不禁苦笑。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封建腐朽的思想泛滥,人的剥削观念极其严重。看来到了这个时代,以后要加以适应才行。
    不多时,叶枫洗完澡,换上了丫鬟拿来的衣服,觉得一身轻松。照一照铜镜,顿时感觉涣然一新。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换上这身洁白的行头,真象变了一个人。叶枫的头发到这就没剪过,三个月的时间,头发长了一些,但更显飘逸。一百七十七公分的身高,俊美的脸庞,加上个性的发型,真是美男子一个!觉得差不多了,叶枫就去见甄俨,也看看王胜洗完没有。
    “哟,子云兄真是俊朗不凡!怎么样,我这身衣服穿着还合身吗?”甄俨见叶枫洗完走出来,不由赞叹了两声。
    “哪里,哪里。承蒙甄兄看得起在下,我与甄兄身材相仿,这身衣服穿着正合身。”叶枫客气的回答。
    这时,叶枫才看见王胜早沐浴结束,换上了一身青衫。现在他正坐在椅子上喝茶,见叶枫出来,忙迎了上来。
    “枫,刚才洗澡时那两个女的就在旁边,我叫她们走,她们不依。我长这么大,从没女子看过我的身体,她们在一旁,怪不舒服的。”王胜满脸通红,低声说道。
    叶枫不禁失笑,好一个憨厚的汉子!
    “子云,你将伺候你的两个丫鬟赶了出来,怎么回事?是觉得不满意吗?”甄俨好奇的问到。
    “哪里,我从小就不喜欢有人伺候,倒不是不满意。”叶枫笑到。
    “子云真乃君子也!”甄俨不禁赞叹。
    叶枫笑了笑,暗想,在现代社会,这种观念不算什么,但在古代却是十分罕见的。这就是现代比古代进步的地方。那么,我又能否用现代人进步的理论,去改变三国的历史呢?叶枫有些茫然。
    “子云,呆会我要去见我母亲。这次回家,只有几天时间。我从洛阳归来,奉旨前往曲梁上任,只是顺路回家看看。我们这几日可以长谈之。”甄俨的话打断了叶枫的思索。
    “甄兄,为何你不辞官,去闯一翻大事业呢?”
    “唉,现今群雄割据,汉室衰微。我只想多为朝廷,为百姓尽自己的一分绵力。如果战乱再起,遭殃的只是百姓。”甄俨眼中充满忧愁,看来他对百姓的疾苦是很关心的。
    “非也,固然战乱四起,百姓遭殃。但如果能将乱臣贼子一并剿除,使天下归为一统,国家才能兴盛,百姓才能富足。如只是消极避战,不能使国家一统,那么连年的割据倾轧,受苦的还是百姓。到时候,虎视中原已久的匈奴、鲜卑必然会承势侵犯。那时,谁又能够有能力去抵抗呢?不如以有用之身,辅佐主君,使天下归一。让外族不敢轻视我中华!”叶枫充满豪气的说道。
    “好!”一个宏亮的声音从门外响起。
    叶枫向外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向屋内走来。只见他也穿着白衣,相貌极其英俊,细看之下,和甄俨有些相象。
    “啊,是三弟呀。快来见过客人!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叶枫,叶子云。”甄俨对那年轻人招呼到。
    “在下甄尧,家中排行第三。听说二哥带了朋友回家,母亲大人让我来请客人过府一叙,也叫二哥一起过去,说是有事要商议。适才在门外听到兄的一翻妙语,不由赞叹。还望不要见怪。”叫甄尧的那个年轻人恭敬的向叶枫施礼说道。
    “呵呵~~……,见笑了。完全只是在下的一点浅薄之见,让二位甄兄笑话了。”
    “哪里,叶兄一席话,使我感触颇深。没想到叶兄竟是有如此远志之人!叶兄,现在随我去见过母亲吧,你我容后再谈。”甄俨很高兴,陪着叶枫向门外走去。
    “王胜,你不一起去吗?”见王胜坐在一旁没动,叶枫不禁奇怪的问到。
    “不了,你们讲的我听不懂,还是你们去吧!”王胜有些不好意思,推辞不去。
    于是,甄俨吩咐下人带王胜到客房休息,就和叶枫与甄尧一同出门去了。
    甄俨的母亲张氏是常山人,夫甄逸,早丧,留下三男五女。可真生得!象生猪一样。叶枫想到。想想这种想法可不太好,又自责了几句。
    正想着,叶枫就已经到了正厅。举眼望去,一位慈祥的老夫人正坐在高堂之上。老夫人大约四十多岁,近五十岁的样子,头发已经白了不少了。看来丈夫死后,为这个家操了不少心。甄俨与甄尧兄弟上前拜候施礼,然后才到右首坐着。
    “晚辈叶枫,见过老夫人!”叶枫上前施礼。
    “呵呵~~,你就是小儿的朋友呀,果然一表人才!”看来老夫人非常喜欢,不禁夸奖。
    “哪里,晚辈山业之人,承蒙甄兄看得起,与晚辈结交,实感幸之。”叶枫感到好笑,来三国这么久,说话也变得文绉绉的,听着怪别扭的。
    “老妇人女流之辈,丧夫又早。长子早丧,余下二子,次子在朝为官,幼子年少。一切家务全由二叔掌控。今见汝,让老妇不仅不想起我早夭之儿也!”说罢,不禁又流下泪来。
    叶枫想起甄家长子甄豫的确很早就死了,但再过几年,甄俨也就会病逝。那时,这老夫人就会更伤心吧!想到这里,不禁向甄俨看了看。真不希望他早死,看他现在的样子还是很健康,可能是恶疾夺取他的生命吧。以后要提醒他注意一下。
    “老夫人请节哀,逝者已逝,生者应更好的活着。”叶枫轻声说道,也不知该怎么去宽解他,只好站着,等待老夫人的回话。
    “好了,不提这些扫兴的事了。母亲,不知今日召孩儿来,有何要事?”甄俨对老夫人说道,一边招呼叶枫在一旁坐下。
    “孩儿呀,你也不小了,这次难得回家,把婚事完了吧!以后也好有人照顾你的生活。”
    “母亲是说秀儿吗?我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秀儿还小……”
    “也不小了,秀儿已经十七岁了,从小就与秀儿家定了亲。你也挺喜欢人家,这次归家不容易,就完婚将秀儿带上上任吧!”
    “谨尊母亲大人的话,不知日子选好了吗?”甄俨不好再回绝,只好同意。
    “下月初四便是良辰吉日,离今天还有十几天,你也好好准备一下吧!该买的都买了,该请的人也都要请到。”
    “是,母亲大人。”甄俨挺孝顺,老夫人说什么,他都遵从意见。
    接下来的事就是商谈婚嫁,以及甄俨在京为官的一些感受等等。叶枫觉得无聊,又不能离开,失了礼数。只好坐在哪儿静静的听,等待这次会面的结束。
    “叶贤侄,你可能厌烦了吧。呵呵……,这些琐事下次再谈吧。让俨儿和尧儿陪你四处转转吧。”老夫人可能觉察到叶枫有点不耐烦了吧,就如此说道。
    叶枫不好意思的笑笑,站起身来向老夫人作了个揖。等老夫人进了内堂,依足礼数,才和甄家兄弟转身出门,离去了。
    “呵呵~~……,恭喜呀!恭喜甄兄大婚,得此娇妻,正是人生春风得意之时!”叶枫笑到。
    “叶兄也笑话我!到时候一定要多喝几杯酒呀!”
    “二哥大婚,到时候一定要多摆几席。要把二哥灌得进不了洞房才好!”甄尧少年心性,说罢就又大笑起来。
    “对了,听说甄兄有一个妹妹,叫甄宓,不知……?”叶枫想从甄氏兄弟这里了解一下甄宓的情况,固有此问。
    “哦?原来叶兄也知道我妹妹甄宓呀!”甄尧十分惊奇。
    “这,我一直都听说甄家有一女,行为举止都与别女不一样,世人都奇之。固有此问,不必介意。”叶枫急中生智,一语盖过。
    好险呀,差点就露馅了,叶枫想到,下次可要注意一下。
    “哎,我这个妹妹呀!我妹甄宓,在家排行最末,母亲最宠她。现今九岁,却不学女工,喜好书籍,还常常将我的笔墨拿去用。从小行为就与众不同,有一个相士说:‘这是大贵之相!’真拿她没办法!”甄尧一脸无奈。
    “不然,喜欢书籍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就象宓儿自己说的,‘古代贤惠的女子没有不读书识字的。’我这妹妹不简单!”甄俨一脸严肃。
    “甄兄言之极是,读书识字是好的。我们那个时代……,哦不,我的家乡就有不少女子也读书识字的。这在我们那里是一种风俗,很平常。”叶枫自觉失言,改口到。
    “哦?没想到叶兄的家乡竟有此风俗!不知叶兄家乡在何处?”甄氏兄弟感到奇怪,齐声问到。
    “啊,这个,我的家乡只是一个小地方,向来与世隔绝。没有几个人知道,不提也罢!”叶枫一语带过。总不能说自己是从未来世界来的吧。
    甄氏兄弟也不在追问,既然别人不说,问了也无趣。
    于是,一路无话,甄氏兄弟就陪同叶枫四处闲逛。叶枫这才觉得整个甄宅之大,逛了半个多小时,却还未走完。叶枫也大开了眼界,还是第一次到这么大的宅子里转,没有人带路,肯定会迷路。
    经过了解,甄氏家族不但家业大,两个女婿常年在外做生意。而且与渤海袁绍很有交情,常常给袁绍供应军需、马匹。家中事物全由甄俨的叔父甄会处理,甄会这几天外出办事,不在家。怪不得今日未见到他。甄家三子五女,长子早丧;次子现在家,即将赴曲梁上任;三子刚举孝廉,现在家等待任命。三个女儿已经出嫁,其中三女刚远嫁渤海一富户。余下二幼女,其中一个就是甄宓。
    回到甄俨住处,王胜早已等不及了。相互交谈几句,又让甄俨吩咐家丁到荆竹村去给村长报个信,便到客房中休息去了。
    一连几天,甄俨忙着婚事,和叶枫相处的时间变少了。但甄尧到是天天都来,相处得越久,越觉得叶枫这个人不简单。

    一日清晨,甄尧书房。
    “三弟,你觉得叶枫此人如何?”
    “此人才思敏捷,很有大志,见识不同凡响。”
    “然也!此人仪表不凡,眉宇之间透射出一股英气。他日必不是人下之人!三弟,这几日我事忙,你代我好好招待他,切不可有所怠慢。”
    “放心好了,我岂是无知之人,不懂待客之道。”
    “二哥,三哥,你们说的是谁呀?竟得到二位兄长如此看待!”门外传来一阵充满稚气的声音。随着声音从门外走进一个八九岁模样的小女孩。走进屋后,又接着说道,
    “我到要见识见识这人是真的有才,还是虚有其表!”小女孩的眼中射出智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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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常山赵云

  叶枫这几日很郁闷,来了甄府这么久,却不曾见到甄宓。虽然从历史上对她有所了解,但还是想亲眼看到她,看她到底有何不一样的地方。
  “小心了,看剑!”见叶枫在走神,王胜一剑刺来。
  “哟,老王,你想要了我的命哟!”叶枫见王胜的剑离自己已不到一尺,忙用剑将其挡住。
  “什么老王,我年龄还不大!”王胜不满意别人这么叫他,满脸不高兴,又一剑挥来。
  “好,好,那就叫小王吧!”叶枫调笑王胜。
  “……,算了,你还是叫老王吧……。”王胜无语了,连刺几剑。
  叶枫顾不上笑,忙将剑势一一化解。趁王胜旧力已衰,新力未继之时,变化剑势,转守为攻。一阵抢攻,将王胜杀得手忙脚乱。这一阵抢攻,开始时效果还不错,后来可就苦了叶枫。自己的气力本就比不上王胜,这一阵抢攻使自己耗力不少,可王胜却不见败退,苦苦支撑。要不是近日来天天锻炼,怕早就落败了。但自己落败也是迟早的事,叶枫不由暗暗叫苦。
  “好!”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打断了两人的较量。
  “哦,是甄兄呀!”叶枫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虚晃一剑,跳出了圈外。跟着向甄尧一抱拳。
  “适来无事,想找叶兄聊聊,不想却见叶兄与王兄正在练剑。观到精彩之处,不觉失声赞叹,望二位不要计较。”甄尧还是一股潇洒劲,笑道。
  “见笑了,适才与老王比武切磋,都是些粗浅功夫,何来精彩之有。”叶枫谦虚道。心中不禁有些惭愧,如果不是你及时打断,我败给王胜,那才叫狼狈。
  王胜也走了过来,擦擦汗,赞叹道:“枫现在如此厉害,我险些都要落败,以后比试可要加倍小心!”
  众人一起大笑。王胜来到甄府几日,也没有初到之时那样拘谨了,和甄尧也是有说有笑。
  “叶兄不但才思敏捷,志向远大。而且身怀武艺,不知是否想过投一明主,辅其霸业呢?”
  “惜未遇明主耳!”叶枫当然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他知道甄尧心中必有人选,想套出他的话。
  “渤海袁绍,字本初。乃司徒袁逢之子,袁隗之侄。四世三公,门多故吏,且兵强马壮,手下谋臣猛将如云。现在在渤海招兵买马,广寻贤才,叶兄何不投之?”甄家与袁绍素有交情,又有生意上的往来,甄尧当然要为袁绍说话。
  “然也!我亦有此意。”叶枫可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到那里去,只是为了扎好根基,开创自己的天地。
  “叶兄如此贤才,到了那里必会受到重用!”甄尧在一旁拍着马屁。
  “我看未必,世间就有不少图有虚名,而无真实才学的人。这种沽名钓誉之辈,怎会得到重用!不知这位叶先生是何种人?”从门外传来一个充满稚气的声音,接着走进一个女童。
  “宓儿,不可胡闹!对客人怎能如此说话,失了咱家的代客之道!”甄尧转过身,见到那位女童,责骂道。
  叶枫感到很惊异,如此言语竟出自一个女童之口,不能不让人感到吃惊。便饶有兴致的看着那女童。那女童也走上前,来到甄尧身边,望着叶枫看他如何回答她刚才的问话。
  女童大约八九岁,一脸稚气,但从眼神中看得出其智慧绝对超过实际的年龄。观其外貌,长得很可爱,现在就看得出以后准是个美人胚子。叶枫不禁想到,刚才甄尧叫她“宓儿”,难不成她就是甄宓?看来历史的记载不错,甄宓从小就表现出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十分早慧。看来得小心了,可别在她面前丢了脸。
  “宓儿,这就是你二哥带回来的朋友,姓叶,名枫。他可不简单,你可不能小看。快去给叶先生道歉。”甄尧教训着那位女童,又接着对叶枫说道,“叶兄,这是家妹甄宓,排行最末。从小就被宠着,刚才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甄宓走上前先向叶枫施了个礼,然后接着说道:“先生,刚才失礼之处请见谅。但我请教的问题,还望先生作答。”
  叶枫与王胜对望几眼,觉得无奈。最后叶枫转过头,徐徐道来:“所谓沽名钓誉之辈,是那些没有真才识学,而不知用功,也不屑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只知利用群众树立自己的形象,借以博得虚名。其自身并无多大学识,即使入仕,也不会受到重用。至于我是那种人,现在我也不好回答,一切只有让时间来证明!”
  叶枫的声音由弱变强,最后一声高呼,充满豪气,使在场所有的人都为之感染。这不能不说叶枫言语的感染力是很强的。也就是这几句话,使叶枫的形象深深映在了甄宓幼小的心灵深处:同样,这次不平凡的会面也使叶枫感到了甄宓的不平凡。
  甄俨大婚的那几天,叶枫一直没见到甄宓,即使在大婚当天,也只是匆匆见过一面。甄俨的婚礼办得很热闹,将城中有头有脸的人都请到了,即使远在渤海的袁绍都派来了使者来恭贺他新禧。甄家的几个女婿从外地赶回来,甄会指导着下人忙个不停。甄俨可真是春风得意之时1
  婚后,叶枫不太方便再在甄俨处住,就搬到了甄尧处,常常与他秉烛夜谈。白天就早早起身锻炼,和王胜切磋。
  一天清晨,叶枫和王胜正在练剑,甄尧走过来约叶枫出去游玩。叶枫想了想,觉得整天闷在屋里也不好,便提议到常山游玩。心中想到到常山去寻访一下,将赵云找到,收为己用。就提议去常山,甄尧想了想同意了。 等一切备置妥当,叶枫就和甄尧等人带上一些家丁,前往常山。
  从毋极到常山不是很远,两三日的行程就到了。虽然一路风景很不错,但叶枫却没心情去欣赏,心中只想着早日找到赵云。
  常山城和毋极差不多大,城中之人也很穷。叶枫也没去关心这些,到了城里,就找到一个客栈住下休息,好养足精神去寻访赵云。
  翌日,甄尧走进房中,相约去山中狩猎。这下王胜可高兴了,自己已多日不打猎,手正痒,便急急忙忙的准备一切应用之物。叶枫一想,赵云也许是山中之人,到山中找找也未尝不可,欣然同意。
  一路山路走过去,倒也射杀了不少猎物,多为野兔、山羊一类,甄尧十分高兴。王胜虽也很高兴,但无奈猎物太小,他却想猎一些大一点的野兽。叶枫的心思却不在这里,他一心只想找到赵云,对于狩猎,不是很看重。然而一路问来,山中猎户都不知赵云其人,心中正郁闷得紧。
  “嗷——嗷——”
  “大家注意,有老虎!”王胜是多年老猎户,一听声音,忙招呼大家聚在一起,摆好架势。
  众人听见虎叫,都非常惊恐。听到王胜的命令,只好强忍紧张,围在一起。王胜既紧张,又兴奋,脸色通红。手中紧握着钢叉,警惕的望着四周。叶枫听说有老虎,也收起心神,准备迎击。
  不多时,一只吊睛白额老虎从林中窜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正“嗷嗷”叫着。
  呵!这老虎真大。从没看见过这么大的,比现代动物园中的老虎要长出半米多。老虎肚子扁扁的,看来已多日未进食了。老虎正蹲在不远处,双目中射出摄人的光芒,蓄势待发。叶枫有点紧张,毕竟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凶猛的野兽,握剑的手不禁微微出汗。
  老虎围着人群来回走了几圈,寻找时机。叶枫总觉得老虎的眼睛随时都盯着自己,心中更紧张。于是就深呼吸,加以缓解。心中默念这瘟神赶紧知难而退,不要扑过来。
  可是心中想的往往与实际相反。就在叶枫祈祷老虎快点走的时候,老虎可能是觉得叶枫这一点比较好突破吧,就飞快的扑了过来。叶枫只好自认倒霉,但也毫无办法。迅速的一闪身,躲过老虎的猛扑,再反手一剑削中老虎的右耳,顿时血花飞溅。叶枫躲过老虎的猛扑,感觉右臂有些疼痛,原来自己的手臂也被老画的利爪划出几道伤口。王胜见状,一声暴喝,一叉掷去。老虎一跳,躲了过去。血腥反而更激起了老虎的凶残,在躲过飞叉之后,又将两腿一蹬,扑向叶枫。
  叶枫根本来不及反应,眼看老虎就要扑中叶枫,叶枫也准备等死了。然而随着“嗖——”的一声破空之声,老虎从空中坠了下来。叶枫定了定神,看那老虎咽喉处正中一箭,老虎也躺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气绝了。
  叶枫想看看是谁救了自己,举眼向来箭处望去却发现一白袍少年正拿着一张弓,从林中走了出来。那少年身高一米八多一点,皮肤细腻,剑眉挺立,十分英俊潇洒。细看之下,眉宇间透露出一股英气。十分英雄了得!
  “壮士好箭法!”王胜的箭法就很不错,他如此夸奖那少年,可见一斑。
  “不知兄台贵姓?在下叶枫,字子云,谢过兄台搭救之恩!”叶枫深深被那少年所吸引,初次见面就十分喜欢。
  那少年走到叶枫跟前,抱拳道:“山野之人,常山赵云!”
  “什么!你就是赵云?子龙,我找你找得好苦!”叶枫万没想到眼前这少年就是赵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你,你怎么知道我字子龙?”赵云十分吃惊,自己的字很少有人知道,何以这个人一见面就道出了自己的字。
  “这个,恩……,唔……,我是听一个朋友说的。我这个朋友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对世间奇人异士多有知晓。他以前对我说过,有一人姓赵名云,字子龙,武勇不凡,是世间难得之将才!故而,我知道赵兄,也一直在寻找你。今日一见,了我平生之愿也!”叶枫太激动了,道破天机。幸好急中生智,编出了这么一个“朋友”。他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迷信,对奇人异士多有崇拜,编出这么个故事,对方多半会相信。
  “哦,谢过叶兄那位朋友的夸奖,在下实不敢当。说来叶兄与在下也很有缘,兄的字正暗合在下的名和字。”赵云果然信了。
  叶枫暗想:当然投缘,我的字就是取的你的名和字的一半。想到这,不禁笑了笑。
  “子龙,你我既然这般投缘,不若另寻他处一叙。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非常喜欢你。今天不打猎了,走,我们到他处叙一叙!”叶枫十分激动,毫不容易找到赵云,可不能就这么放过。
  王胜和甄尧感到很奇怪,为何叶枫见到此人变这般高兴,还要和对方做长久之谈。但他们都很熟悉叶枫的为人,知道他十分平易近人,对下人也没多大的架子。见到此人多半是种相惜之情吧!也就不以为意。
  “叶兄,寒舍离此地不远,不妨到舍下小坐片刻。”赵云也有些吃惊叶枫的表现,但还是热情的邀请叶枫到自己家中去。
  “子龙,你我不必这般客气,叫我‘枫’好了,或者也呼我的字吧!”
  “那我就叫兄‘子云’好了。”叶枫好象不习惯叫‘枫’。
  叶枫吩咐王胜随同甄尧一同回到城中,自己明日再回去。尽管王胜不愿意,但还是被叶枫说服了,只好泱泱离去。
  叶枫和赵云走了一会儿,便看见一间木屋,炊烟袅袅,在这深山中格外有一般滋味。屋前有一个小院,院中有一匹白马栓在一棵树上,正低着头吃草。
  “到我家了。二姐,小妹,我回来了!”赵云对着那木屋高喊,又转身对叶枫说道:“呆会儿子云兄就可以尝尝我二姐的手艺了,我二姐做的吃的,真没的说!”
  “哦?不知子龙还有姐妹!”叶枫饶有兴致的问到。
  “本来我家兄弟姐妹四人。父母早丧,二姐与我还有小妹全由大哥抚养。大哥为了抚养我们,多年未婚,又辛勤操劳。毫不容易我们长大成人,大哥却积劳成疾,前不久病逝了……”赵云的话中充满伤感,不觉落下泪来。
  叶枫也觉得心情沉重,不想赵云还有这么一段伤心事。又不知该怎么劝解,只好将手搭在赵云肩头拍拍,以示安慰。
  “哥,你回来了!”一阵银铃般的声音传来,接着从木屋里走出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穿着紫衣,向这边蹦蹦跳跳跑过来。
  少女长得很漂亮,由远及近,整个面貌也变得更加清晰: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有一张微翘的小嘴。整个脸搭配着柳条儿似的腰身显得格外动人。不用说,这个少女就是赵云的小妹了。
  “是铃儿呀!我回来了,还带来一位朋友。二姐呢?”赵云笑着对那少女说。
  “二姐在做饭,刚才你出去追那只老虎,二姐可担心呢!我却不担心,我一向对三哥的功夫很有信心!追到没有?咦,这是谁,就是三哥说的朋友吗?”一连串的铃声很是悦耳。
  “在下叶枫。今日路过此地打猎,不想遇上老虎。幸好子龙兄及时赶到,将那只老虎射死了,我才保得一命。我与子龙兄一见如故,子龙兄便约在下来府上做客。还未请教……”叶枫将自己做了介绍,还未说完,少女便打断了叶枫的话。
  “哥,你真的将老虎打死了?真是太好了!可是,老虎呢?”少女向四周望望,却连老虎的影子都没看见,不由得奇怪。
  “哦,老虎我没将它带回来,送予子云兄的朋友了。”赵云挥了挥手。
  “哟,我说你呀,自己打不到老虎,却拿别人打到的,真不知羞呀!”少女挖苦叶枫,撇着嘴,一连鄙夷的神色。
  叶枫不禁为之气结,但自己理亏,只好强忍了,望着赵云苦笑。
  “铃儿,不可无礼!”赵云对那少女训斥道。
  那少女满脸不高兴,转过脸去,不看众人。赵云也无可奈何,只好陪着苦笑。
  “子云兄,还忘了介绍。这位是我小妹赵铃,今年刚满十五,却还是任性,真拿她没办法……。现在在屋中做饭的是我二姐,赵容,呆会就可见到她了”赵云对叶枫作着介绍。
  叶枫就向赵铃打了声招呼,可她还是不理。叶枫也就没了办法,谁叫她是赵云的妹妹呢,不敢去开罪她。只好和赵云一起向着木屋走去。
  “哥,你的眼睛怎么有泪痕?”大概是赵云的眼泪未擦干吧,正好被赵铃瞅见了。
  “没,没有……”赵云赶紧抹干眼泪。
  “哥,你是想大哥了吧……”赵铃的语气出奇的忧愁。
  “你知道了……,到家了,不要再说了,免得二姐听了也伤心。”
  “……”赵铃也跟着陷入了沉默。
  赵云呀,我是否能收到你呢?来吧,和我一起共赴沙场,开创一片事业吧!叶枫默默的祈祷,心中有太多的话想要对赵云诉说。
  常山赵云,智勇无双;龙在深山,乘云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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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08:0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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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zsszs于2004-04-03, 8:01:19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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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云龙结义      

      深山之龙未能飞升,何也?未逢其时也!云中之龙,升腾九天,盖因得其力也!力之为何?飞升之龙必有云遮其身,故龙之力为云也!   
        ——龙力论·云龙之说
  常山深处,一间木屋传出丝丝笑语。这也是两个乱世英豪的初次见面,而这次见面,也就促成乱世的一支异军的萌芽。
  “子龙,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你一身武艺呆在这深山之中,不得以发挥,岂不浪费?”
  “现今群雄割据,战火连年。我观群雄皆非成事之人!”赵云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我虽是袁绍辖下之人,但观袁绍毫无忠君救民之心。而北平公孙瓒身居幽燕,常年驻守边境,屡破鲜卑异族,其声名海内皆知。手下骑兵多为白马,曾以此大破羌人,号“白马将军”。我观此人乃英雄也!我欲投之,不知子云兄……”
  “非也!子龙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北平公孙瓒虽骁勇过人,手下骑兵英勇善战,然而自身却非能用人之人;本人更是见利忘义,不恤士卒,愚不可及。我观此人不久必被袁绍所破。”叶枫笑了笑,引用了《三国演义》中的一段话,正暗自得意,心想此话定会让赵云动容。
  “那依子云兄所言,谁可为当世豪杰?”赵云果然被说得有些迷糊。
  叶枫笑而不答,反问道:“子龙可知龙之变化否?”
  赵云不知何意,只好答道:“愿闻其详。”
  叶枫喝了一口水,想了想《三国演义》中的记载,答道:“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春深之时,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龙之为物,可比世之英雄。”
  叶枫几乎将曹操那段话全搬了过来,说到这里,顿了顿,又说道:“龙之无形,见其首而不见其尾;英雄既比之为龙,世人肉眼凡胎,怎可轻易识出?”
  说完,叶枫看了看赵云,赵云正冥思苦想,好象被叶枫的说辞打动了。叶枫笑了笑,不再说话,只顾自己喝茶。能否收服赵云在此一举,历史上的赵云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要收复他不容易!
  “那照你这么说,世间无英雄了?”赵铃不知什么时候从赵云身后钻了出来,抬起脑袋天真的问到。
  “非也,世间并非没有英雄,而是世人皆不识也!”叶枫说完此话,饶有兴致的看着赵云,看看他是否聪慧,能否明白弦外之音。
  赵云好象在下决心,最后一咬牙,站起身来,向叶枫一鞠。说道:“云乃山野之人,今幸遇叶兄,观兄气宇不凡,言辞透露出匡辅天下的大志。我愿追随叶兄左右,为叶兄开创出一片天地!”
  听到了赵云的豪言壮语,叶枫很满意。他知道,自己已经收复了这个英勇不凡的少年。
  “子龙兄哪里的话,你我相见如故,我对你欢喜得紧呀!不若你我结拜,效仿……,哦,不,结为异姓兄弟,一同闯天下,如何?”叶枫差点又说露了嘴泄了天机,连忙改口。
  “子云兄,何出此言?在下山野之人,能追随左右就很荣幸。结拜之事,实不敢当!”赵云大感意外,连忙推辞。
  “哪里,哪里。我闻子龙的英明久已!今日能与子龙结成手足,实是余平生大幸!”叶枫固执己见。
  “三弟,既然叶兄弟都如此说了,你就不必再推辞了,还显得器量不如人了!”从内堂传出盈盈细语,十分轻柔,让人听了十分舒服。
  寻声望去,一个美貌女子从内堂出来,她就是赵容——赵云的二姐。现在她刚收拾完碗筷,听见叶枫要和赵云结义,便走了出来,表示赞同。
  叶枫仔细看了看赵容,十八九岁模样,和赵云长得很象,十分漂亮。叶枫想到,看样子赵容还未出嫁,而甄尧与自己关系又好,他至今也尚未婚配。不若想点办法给他们撮合撮合, 岂不是一件美事!找个机会和赵云说说,看此事能不能成。
  “那,承蒙子云兄看得起,云岂敢推辞!”赵云站起身,拱手向叶枫施了一礼。
  跟着,赵容就将香炉、供品等一应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放在院中。焚香,上祭品,叶枫和赵云一起起誓。叶枫十八岁为兄,赵云十七岁为弟。
  “云失一兄长,今日又得一兄。上天待云不薄也!”赵云十分欢喜,说罢,又落下泪来。叶枫忙加以劝解。
  礼毕,叶枫去拜候了赵云兄长赵恒的灵位,也算是拜自己的兄长。
  这时,叶枫秘问赵云,赵容是否已经婚配?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叶枫悄悄将自己的计划告诉赵云。赵云自是十分欢喜,自己的姐姐年已十八,早到了出嫁的年龄。便答应两方进行撮合,双管齐下,将这件事办妥。
  叶枫顿时倍感轻松。接下来,就是到袁绍处收得郭嘉,打好自己的根基,以便将来逐鹿中原之用了。
  这次结义,也就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诞生。从这一刻起,赵云,这位名垂千古的名将,也就开始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时近冬季,北方的天冷得格外的早。叶枫与赵云住在甄府之中,两人的关系日益密切,常常同榻而卧。而赵云之姐在刻意的安排下,和甄尧的关系也十分融洽,她已深深被甄尧的气度所吸引。甄尧看来也很喜欢赵容,常常带着她到处游历。叶枫对此很满意,赵云看了更高兴,自己的姐姐如今有了着落,自己也就不愁了。
  甄尧宅邸前院,有两人正在过招。此时,一位白袍少年正在抢攻,手中之剑挥舞。剑芒到处,犹如片片盛开的梨花,幻化出一道美丽的风景。另一位青衣中年汉子已被杀得汗水淋漓,不断后退。
  “王兄,小心哪!”白袍少年方说完,剑随意动,一阵狂风暴雨般的进攻,梨花如雨下。青衣汉子招架不住,手忙脚乱。只是一句话的工夫,白袍少年的剑已架在了青衣汉子的脖子上。
  “我服了!第一次输得这么惨。”青衣汉子眼中充满敬佩之色,将剑扔在了地上。
  叶枫近日来常夸赵云武艺高强,世间无几人能与之匹敌。王胜听后很不服气,想自己在村中的时候,包括邻近的几个村的猎户无人不夸赞他身手了得,从来没有人将他打败过。听叶枫这么夸赵云,不由想和他较量一下,看看他是否真如此厉害。可没想到,自己在别人手下走不过五招,便败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不由心中敬佩。
  “二弟的武功果然了得,定会成为千古名将!”叶枫见识了赵云的剑法后,不由夸奖。
  “大哥过奖了,世间比我厉害的肯定还有。对了,大哥,要不要也和我过几招?”赵云一脸肃然,收剑对叶枫问到。
  叶枫暗想,自己和王胜武艺相差不大,如果自不量力去和赵云比试,不惨败才怪。或许利用自己天生的敏捷和多变的战术可以多捱几招,但又有什么用。再则,为将者在谋,而不在勇。自己要想在这乱世立足,闯一翻事业,只有靠自己比别人先进的思想,和过人的韬略。而武功倒在其次。便对赵云笑了笑,摇了摇头。
  “你们呀,别想打败我三哥。我三哥从小习武,又受高人指点。别人在他手下能走过五招的,我还没遇见过呢!”耳边传来一阵阵银铃般的声音,原来是赵铃在调笑叶枫和王胜。
  叶枫和赵云对视一眼,只有摇头苦笑,对这位大小姐可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二弟,铃妹说你受高人指点,不知这位高人是谁?”叶枫饶有兴趣的问到。
  “大哥,别听铃妹胡说。我小的时候便一心习武,立志报国。后来遇见一位世外高人,教习了我一路梨花枪法。而我这剑法也是从这枪法中变化而来的。在我学成之时,那位高人就飘然而去,也不曾留下姓名。到如今,我也不知道那位高人是谁。”赵云有些不好意思,搔了一下头。
  “梨花枪法,好名字!二弟那套由枪法变化而成的剑法施展开来,果真就如盛开的梨花般。非凡之人就应该配有非凡之武功!”叶枫不由称赞,又接着说道:“此等奇事让二弟遇上,二弟真可谓是福泽深厚!”
  “我看子龙的剑法暗合墨家风范,其师一定是一位墨家高人!”门外走进一人,正是甄俨。现在刚大婚不久,不由红光满面,春风得意。其夫人自然也跟在他身后。
  “原来是甄兄,婚后你一直在忙,不曾相见。今日有空到此,坐下喝两杯,如何?”叶枫很意外,又向后看去,见一女子跟在其身后,端庄贤淑,正是他夫人,忙上前施礼:“见过嫂夫人。”
  “叶先生何必见外,先生既是奴家夫君的朋友,就不必多礼。”甄夫人忙还礼。
  叶枫不由感叹:这个时代崇儒的思想还不普遍,妇女遵从三从四德的思想在这个时期也不严重。如果是宋代,女子不轻易见外人。而如今却很容易就见到了甄夫人。甄夫人看来秀外惠中,不仅长得漂亮,看样子也很贤惠,甄俨真是讨了个好老婆!
  “甄兄刚才说二弟剑法中透露出墨家风范,不知从何看出?”叶枫对此很感兴趣,墨家自战国以后就渐渐衰败。到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那以后,墨家也就渐渐不见了踪迹。现在甄俨说赵云剑法暗合墨家风范,不禁被他提起了兴趣。
  “子龙剑法虽看着十分眩目,让人感觉十分华丽。但剑法之中,隐隐透露出墨家的朴素。剑法虽然极其厉害,但招招都是以先保全自身,再克敌制胜为要旨,而不是追求杀伤。本来有不少招式可以一招制敌,甚至取人性命,但必会改变其风骨,变得十分狠辣。子龙整套剑法,处处都透露出墨家的风骨。”
  “听甄兄一席话,使我受益非浅!怪不得……”叶枫真的是长了见识,不想甄俨从剑法中竟看出这么多东西,真不简单。
  “子云过奖了!怪不得?怪不得什么?”甄俨奇怪叶枫的后半句话语。
  “没,没什么呢!呵呵……”叶枫打着哈哈。
  其实,叶枫没说完的那半句话是:怪不得赵云征战多年,身上毫无一处伤口。即使在长坂坡,赵云也能从曹操的重围中,解救甘夫人,抢回刘备的幼子。与赵云交战的将领虽然多数时候,赵云不能一招制敌,但不论对方来多少,也能从容应付。赵云一生征战,从未战败,号称“常胜将军”。看来正是由于赵云的武功暗合墨家风范的缘故。甚至这也影响了他的为人,不贪财,对命令绝对服从,为人正派成了赵云的最好写证。即使如樊氏这般国色天资的女子,也不能打动其心,可谓是真正的英雄!“霍去病以匈奴未灭,无用家为,今国贼非但匈奴,为可求安也!”这句话不禁又回响在耳畔。
  “没想到甄兄也懂剑术!我师的行为、穿着十分怪异。现在细想起来,的确应该是墨家高人!”赵云的眼中透射出对往昔的追忆。
  “哪里,哪里!我只是对墨家典籍、思想有一些了解,所以才能从子龙剑法中看出了一些端倪。如果要我和子龙兄过招,我可不敢,必定一招就败了。”甄俨苦笑。
  “不知甄兄此来何事?”叶枫知道甄俨来找他必定有事。
  “哦,差点忘了。巨鹿名士田丰今日来我府中,他非常有才智,想请叶兄前去见见。”
  “什么!甄兄是说巨鹿田丰吗?为何不早说!快,快带我去!”叶枫听说田丰来了,忙让甄俨带他去。赵云等人也是十分惊愕,看见叶枫如此急匆匆赶去,也就随着他出了门。
  田丰,河北著名智士。如果得他相助,大事不愁也!叶枫心中念着,十分激动,想一睹这位袁绍手下首席智士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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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宝刀名马

  “呵呵~~,想必这位先生就是巨鹿名士田丰,田先生吧!在下叶枫,字子云。久仰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实了却平生夙愿,万幸也!”叶枫一进正厅,看见一位三十多岁的儒士,额头饱满,眼神深邃,就知道是田丰,便上前行礼。
  田丰有些惊奇,忙起身回道:“过奖了,区区虚名,不值得如此。”
  “田先生过谦了。试问天下谁人不知先生大名!先生博览群书,见识卓越,韬略奇谲,名重州郡。先生早年被征召至太尉府,举茂才,迁升为侍御史。后来看到朝廷腐败,政治黑暗,便弃官归家。”叶枫一口气将田丰的事迹道了出来。
  田丰被说得飘飘然,也很诧异眼前此人竟这般熟悉他,不由注目仔细观察:此人身长七尺有余(一米七七的高度嘛。~~~),仪表俊美,略显女性之色(在现代就说是小白脸,汗~~~),身形气质带着文弱书生之气(在现代是学生嘛~~)。但眼神之中却透露着坚毅与自信(到了三国这个较为熟悉的时代,本就想闯一翻事业,现在一路顺风,当然自信。笑~~)。整个看去,就知此人不凡。
  “呵呵~~没想到叶贤侄竟也知道田先生,看来不用我再介绍了!”正坐在高堂的甄母呵呵笑道。
  “晚辈见过甄老夫人!刚才失礼之处还望见谅。”叶枫忙转身向甄母施礼。
  甄母摆摆手,招呼叶枫入坐,叶枫便在甄尧旁边坐下。甄尧也不曾想到叶枫竟如此了解田丰,本来还想介绍的。不由得更加对叶枫感到钦佩。
  田丰也回过神来,对甄母说道:“我与甄家相厚多年,也不必有什么隐瞒。我自辞官归家后,便深感世道的昏暗,本想就此归隐山林,不问世事。但不想前几日袁公遣使送来不少金银,遗书于我,想请我出山相助。我思之再三,深感王室蒙难,形势危急,惟有借袁公之力,加以匡救。便想答应,为袁公谋事。我与甄家多年相厚,顺道来此辞行。”
  “田先生此去袁公处,事事须加以提防。想那袁公麾下逢纪、郭图之辈,毫无容人之量,只会相互诋毁,惯能进谗言。田先生太过刚正,恐不容于袁公。”甄母提醒道。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尽全力为天下扫尽奸佞,匡扶社稷。虽不能免奸佞之徒的背后诋毁,但为了天下苍生,惟有以死谢之了!”田丰的话充满悲壮。
  “非也!大丈夫何不留有用之身,为天下百姓、苍生谋取生存之道。让自己非凡的才智在这乱世得以施展,开创一片太平盛世呢?”叶枫起身反驳田丰的话,在他看来,生命是最宝贵的,不能因别人的陷害,以及主君的昏庸而让自己的生命白白浪费。这大概就是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吧,也是与古人最大的差异。
  “子云之言甚是,余受教了。”田丰不禁赞服叶枫的观点,这也是他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不由心中赞叹叶枫见识不凡。
  “子云,这次田先生来此辞行,要去投袁公。我也即将上任,不知子云有何打算?”甄俨看着叶枫。
  叶枫早已经想好了,现在田丰来了,正好可以一同前往袁绍处。去晚了,郭嘉就跑了。便笑着答道:“现今天下大乱,作为堂堂七尺男儿,应当为天下苍生做一翻大事。我现在就想随同田先生一起去投袁公,让自己得以施展才华和抱负。”
  “那太好了!正巧前几日妹婿从幽燕购回一批良驹。来日我为子云兄选一匹好马,送君前行!”甄俨很高兴。
  “得子云同行,丰深感庆幸,愿一路能与子云共论天下大势!”田丰也十分高兴,一路过去能和叶枫深谈实在是非常令人愉快的事。
  深夜,甄尧客房。
  “大哥,为何投奔袁绍呢?想那袁绍昏庸无能,不是什么明主,到他手下真是浪费!”赵云很不理解今日叶枫的言行,白天人多又不好问。
  “就是啊,为什么呢?”王胜在一旁附和道。
  “二位有所不知:先如今我势单力薄,手中一无兵,二无可以谋事之人。要想成就一翻事业,必须有雄厚的资本。现今,袁绍在渤海招兵,我等去头奔于他,也可壮大自己的实力。河北多名士,今日的田丰就很不简单。如能多收河北之士为己所用,将来也更能成事。”叶枫耐心的向他二人解释。
  赵云和王胜听的头头是道,不禁赞服。
  “夜了,睡吧。明日还要去选马匹。”
  翌日的天气特别好,叶枫早早起了床,打了一会儿沙袋,和王胜练了几趟拳脚,便见甄俨走了进来。甄俨招呼叶枫和赵云等人去马场看马,由于赵铃那丫头太贪睡,还未起床,就不叫她了。于是众人就骑马向马场驶去。
  叶枫可真不会骑马,到这个时代已经四个多月了,几乎天天练习,可还是不习惯。马的脊椎扭来扭去,要不是有马镫和马鞍,早就摔了下来。到时候选马,选到了,却不能驯服,那才叫扫兴。
  马场离甄府不远,只骑了十多分钟就到了。甄俨下马走向马场门口,守门的向他行了个礼,便打开了栅门,放叶枫等人进了马场。
  呵,真大呀!整个马场依山畔水,举眼望去,一望无际,看不到边。马场上时时可以看见马群飞驰而过,践起滚滚沙尘。特别是有一匹雪白的头马,带着一大群马匹疾驰。时时昂起头,发出一声长啸。其声高亢入耳,引得山谷回声阵阵,马场上的母马全被吸引了。叶枫深深被那匹头马吸引了。甄俨见状,便让人捉住那匹头马,将其牵至叶枫跟前。
  好一匹良骥!此马长得高大魁梧,十分健壮,浑身雪白的毛不带一点杂色。那头马昂着头,使劲地拽着,四只蹄不住蹬踏着地面,践起不少尘土。
  “好马!如此宝马,真可谓世所罕见!”连赵云也不住夸口。
  “哦?如此好马,可比得上二弟的‘白龙驹’?”叶枫调笑着赵云。
  “此马完全可与‘白龙驹’相媲美!”赵云一脸严肃。
  其实,叶枫完全知道赵云的“白龙驹”可不是一般的好马。据赵云讲,三年前,赵云在山中打猎,发现一只小马驹在深山林间穿梭。赵云感到很奇怪,一般来说,深山之中不可能有马。马一般都长在广阔的草原,而深山之马一定是其异类,不是平凡的马。赵云便一路追去,一直追了一天一夜,才将其捉住。后来赵云将马带会饲养,取名“白龙驹”。在以后的日子里,越发觉得此马不简单,其速度不但飞快,而且极其灵巧、敏捷。骑上它,完全可以在深山林间穿梭自如,简直到了人马合一的状态。赵云既然说眼前此马可以和“白龙驹”相媲美,虽然说的不一定是真话,但一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想到此,叶枫便想上马一试。却不想还未跨上马背,那马便四蹄乱蹬,连牵马的马夫都有些拉不住,叶枫便被马抛了起来。好在叶枫身手敏捷,就势一个后空翻,稳稳落在地上。却也惊出一身冷汗,也把赵云等人吓了一跳,生怕叶枫被摔伤。还好无事,才将心落了下来。
  “公子爷,此马奔驰如风,故名‘疾风’。但性如烈火,脾气十分暴躁,一般人都难以近它,更别提骑上它了。”那牵马的马夫恭敬的说到。
  叶枫不禁暗道可惜,旁边的王胜听了很不服气,气鼓鼓的向那马走去。边走嘴里还骂道:“我就不信,我驯服不了这畜牲!”
  叶枫也不加阻拦,也想看看王胜能否将它驯服。便站在一旁注目观看。
  王胜走到“疾风”的身边,伸出健壮的手臂,一把抓住马鬃,使劲向上一跃。可是刚跨上去,那马又蹦了起来。王胜死死抓住马鬃不放手,可是“疾风”越蹦越厉害,最后,王胜也被摔了下来。王胜可没那么好运,本也想做个空翻,却事与愿违,屁股落地,摔得十分狼狈。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叶枫忍着笑,来到“疾风”跟前,看着它。这时王胜已爬起身来,嘴里嘟囔着什么,一点也没痛的样子,看来皮够厚。甄俨见叶枫不死心,劝他重选一匹。叶枫笑了笑,没开口。如此宝马,就此放弃怪可惜的。
  叶枫与“疾风”对视了一会儿,将手轻轻放在马首上抚摸。不一会儿,“疾风”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叶枫心中默念道:不要让自己的才华浪费,跟着我,让我们一同征战天下,尽情的驰骋吧!
  “疾风”好象听懂了叶枫的话,顺从的低下了马首,鼻中“呼呼”喘着气。叶枫也不知道到底将它顺服没有,但也不管这么多,在众人惊恐的目光中骑上马背。见“疾风”没有再蹦,叶枫一声大喝,跟着,“疾风”象心有灵犀马上便奔了出去。留下众人傻呆呆的看着。
  叶枫驯服了“疾风”,骑着它,饶马场狂奔了好几圈,速度真是快到了极点,身边的事物向后飞驰着。自己的意念、想法和“疾风”简直达到了一致。本来叶枫不擅骑马,但乘上“疾风”没有一丝不舒服,难于驾御的感觉,让叶枫切身感到了什么叫“人马合一”。
  “恭喜子云,获此良骥。从此乘上此马沙场征战,真是如虎添翼!说来此马与子云也算有缘,子云名‘枫’,此马也名‘风’,真是天意呀!”甄俨十分高兴,见叶枫试马归来,还未及下马,便向叶枫道贺。
  “恭喜大哥获此良驹!”赵云也来道贺。
  “还得感谢甄兄赠此良骥才对!”叶枫抱拳向甄俨感谢。
  叶枫将“疾风”牵在手中,十分高兴。王胜也挑了一匹青鬃马,正在那里给马上鞍。由于赵云有他的“白龙驹”,便只为他小妹赵铃选了一匹白马。这次选马没有叫赵铃一起来,回去那妮子准会耍小性子,为她选一匹算是补偿吧。
  果然,一回到家,赵铃就怒气冲冲的赶来,满脸的不痛快。叶枫和赵云好说歹说,才平了她的怒气。赵铃看见为她选的马,也不再理二人,骑上马在院中来回奔驰了好几趟,幸好院子较宽敞,也就由她耍马技。
  叶枫不由暗暗赞叹,观赵铃的骑术已达非凡境界。竟能仅用双脚就可控住马身,手中还有一支银枪,舞得密不透风,真不象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女。据赵云讲,在家时,赵铃便常常骑着“白龙驹”漫山遍野的瞎窜,练得一身好骑术;其武艺也是赵云亲自教授,虽不及兄长,但也不凡。叶枫咋舌,今后可不敢去惹那小妮子,自己的武艺太差,弄不好会被那刁蛮的丫头刺一窟窿,那才叫倒霉。王胜在一旁也暗暗吃惊,从此不敢小看赵铃。
  清晨的太阳照得人暖洋洋的。现在已近初冬,北方的天气也变得很冷了。一有太阳出来,整个人都觉得十分舒畅。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二位甄兄,再会了。”叶枫抱拳向甄氏兄弟辞行。话里有许多说不尽的伤感。
  “家姐之事,还望甄俨兄多多斡旋。”赵云将甄俨拉到一旁,眼中看着赵容与甄尧两人,低声说道。
  “放心吧,此事包在我身上!子龙尽管放心去吧。”甄俨充满信心。
  赵云又和甄俨商谈了一会儿,赵容又把赵云和赵铃叫了过去,加以嘱咐,让他兄妹此后万分小心。毕竟,三人从小就未分开过,这次离别,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说着说着,不由掉下泪来。不远处的甄尧走上前来加以劝解。
  甄俨策马来到叶枫身边,从随从手中接过一物件,递与叶枫。叶枫接过细看,原来是一把刀。那是当初要求甄俨给打造的,是东洋刀式样。然而,后来一直没什么动静,还以为甄俨给忘了,也就不以为意。却不想今日离别之时,甄俨将其拿出来,送与自己,更别有一班深意。
  俗话说:“百日练刀易,万日练剑难。”叶枫到这个时代来的时间不长,要想在其他兵器上取得成就,很困难。只有依靠这招式相对简单,重气势的“百兵之雄”来弥补了。
  叶枫抽出刀身,顿觉光芒四射。刀长三尺许(一米),刀背极厚,入手十分沉重。细看,刀身十分晶莹,纹理细腻,可以清晰的映出人的面孔。翻看刀刃,极其锋利,如用头发搁于其上,说不定都会“吹毛即断”。真是好钢,好刀!再看刀身近护手处,有隶书刻着两个字。仔细辨认下,乃是“定利”二字。
  “愿子云就如手中之刀所书的那样:一定乾坤,无往不利!”甄俨见叶枫正瞅着那两个字,解释到。
  “谢甄兄吉言。今日一别,不知何日才相见。请听我一言,甄兄事事都亲力为之,操劳过甚。还望甄兄多注意身体,多加保重!”叶枫收起刀,觉得有必要给甄俨提一下醒,见甄俨默默点头,心便放了下来。
  叶枫和赵云、田丰等人在马上挥挥手,掉转马头飞驰而去。向着自己的前程迈开了脚步。
  “子云来我府中为时不短,我观此人真豪杰也!”甄尧见叶枫走远,不由夸赞。
  “此人绝不简单,非是池中之物。”甄俨满怀着憧憬,或许他就是改变这乱世之人吧。
  夕阳的余辉斜斜的照来,在广阔的大地上有五条被拉得长长的斜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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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9 17:27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呵呵,亚疯加油啊,在后面最好能更加独立一些,不用受到龙狼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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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我可从未看过《龙狼传》~~怎可说受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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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少女情怀 

    渤海郡。
  “子云,到渤海了。”田丰停下马来,转头向叶枫说道。
  “元皓,咱们进城吧。”叶枫也停下马,吁了一口气。
  叶枫等人骑在马上慢慢向城中驶去。跑了几天的时间,骑马骑得两跨酸疼。现在总算到了,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
  渤海不愧是大城,比毋极城要大得多。街道很宽,不少人在街上摆摊、贩卖货物。街上行人之中,衣着鲜艳的人有不少。他们都在街上闲逛,有时也瞧瞧路边的小饰品。赵铃从小在山中长大,真是没见过这些,又是少女心性,到处瞅,十分兴奋。有好几次想下马去买小玩意,但都被赵云劝住了。却惹得赵铃一脸的不高兴。
  叶枫看见赵铃老是瞅路边的一家首饰店,便心中有了主意。
  “哎哟!我肚子好疼。哪儿有茅房,我要去方便一下。”叶枫手捂着肚子,装出一脸痛苦的模样。
  “怎么了,子云?能不能坚持一下,就要到袁公府上了。”田丰急急追问。
  “大哥,怎么了?肚子怎么会痛?”赵云也很着急,骑着马过来。
  “我看多半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吧,上趟茅房就好了。”王胜策马上前扶着叶枫。
  叶枫把赵云拉在一边,对他使了个眼色。赵云也是聪明人,向正在生闷气的赵铃看了一眼,便全明白了。于是说道:“我陪大哥去趟茅房,你们先去吧,我们去去便来。顺便我也要去方便一下。”
  “那我们就慢点走,你们可要快点跟上来呀!”田丰嘱咐到。
  叶枫和赵云两人答应一声,便转身离开。不一会儿,两人就策马消失在一个街角。
  田丰等人慢慢骑着马,赵铃不住向后望,看看兄长回来没有。田丰也很着急,这次见袁公,可不能发生什么事。
  不多时,王胜听到了马蹄声,转身观望,正是叶枫和赵云。众人也松了一口气。赵铃马上又拿出一脸不高兴的模样,转过头,不理两人。
  “小铃儿,你生什么气呢!”叶枫来到赵铃身边,悄悄问道。
  “哼,你们都欺负我!”赵铃怒气未消。
  “小妹,我们什么时候欺负你了?”赵云策马过来,感到十分冤枉。
  “你们不许我干这,也不许我干那。我还是回去算了,反正你们都闲我烦。”赵铃说着说着,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可吓坏了叶枫,赶紧从怀中掏出一件金灿灿的物件,在赵铃眼前一晃。再笑着问道:“小铃儿,你看这是什么?”
  赵铃也觉得眼前有什么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件金钗。脸上转怒为喜,十分激动,一把抢过金钗,拿在手中细看。
  “小妹,这可是大哥专为你买的。怎么样,喜欢吗?”赵云笑着问赵铃。
  赵铃不说话,一朵红晕爬上脸颊。
  “小铃儿,你知不知道,这金钗可贵呢!给银子时,我心里一阵阵疼。呜呜~~”叶枫装模做样得在那里哭着。
  “扑哧——”赵铃被叶枫逗乐了,笑嘻嘻得说:“怎么,心疼了?心疼就别乱花银子呀!”
  “那好吧,小铃儿,你将金钗还我,我去退给人家。”叶枫一脸严肃,伸出手来,要拿回金钗。
  “别,别呀。送给别人的东西怎么有拿回去的道理?”赵铃一把将金钗握在怀中,生恐别人夺了去。
  “小铃儿,我什么时候说要送给你了?我只是拿来给你看看。”叶枫又在一旁调笑赵铃。
  “就是呀,小铃儿。子云是送给他心上人的,你怎么拿了去?”田丰一直在后面听,这时也上前逗她。和叶枫相处几日,田丰也学会逗人了。
  “你,你们……。还给你们,哼!”赵铃扔下金钗,重重的砸在地上。狠狠的瞪了叶枫一眼,不理众人,骑马飞快的跑了。
  这下轮到众人傻眼了,没想到赵铃的性子这样强,居然会丢下金钗跑了。顿时个个眼瞪着眼,没了主意。
  叶枫下马拾起金钗,将之揣在怀中。这时赵云下马走到身边,拍拍叶枫的肩。说道:“大哥,放心吧。我这小妹虽脾气大了些,但过会就会没事了。现在我去追她,免得她惹出什么事来。”
  说罢,赵云上马追去。叶枫也只有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上马,继续向袁绍府宅走去。
  过了不多时,叶枫一行人便来到袁绍府宅的大门口,落鞍,下马。田丰上前请袁府家人代为通报,一行人便在袁府门口等候。
  赵云已经将赵铃找了回来,那丫头始终不说话,怎么逗她也不加理睬。叶枫感到十分头疼,怎么才能让这位大小姐消气、开口呢?的确是很麻烦。
  “欢迎,欢迎。前几日绍遣使作书请田先生出山相助,不想先生今日便到。某近日神情恍惚,食寝不佳,未得与先生相见,于心怏怏不快。今幸得相见,大慰平生渴想之思。”叶枫正想着如何让赵铃开口说话之时,从袁府门内走出一人,拱手向田丰施礼。
  叶枫回过神,见一人身高八尺,四十来岁,体格雄伟,留着胡须;细看,面貌十分英伟,神色之间透露出威严。拿现在的话说,此人简直长得又帅,又具有魅力。在袁绍身后跟着不少随从,前呼后拥,好不气派!
  这就是袁绍了。史载他有姿貌威容,能折节下士。而河北之士有很多都随之归附,遂能打败公孙瓒,一统河北,与曹操相抗衡。要不是他不听田丰、沮授之言,以至在官渡败北,随之被曹操所灭。天下大势尚不可定也!
  “明公起义兵,除国贼,匡复社稷。丰虽不才,愿为明公出些许绵薄之力。”田丰答礼。
  “先生过谦了。以先生之才,为某谋事,实在感激不尽。某定当起义兵,挥师入关,尽诛国贼,扫清朝廷,以安天下!”袁绍再施礼。
  人皆说袁绍繁礼多仪,虚文无当,今见其人,果然如此。但见他此时言辞似还有忠君爱国之义,却不想虎牢之前,驻军不发,迟疑不进,真是有悖自己的承诺!
  这时袁绍才注意到叶枫几人,忙询问。
  “在下益州叶枫,字子云;这是义弟常山赵云,字子龙;这位壮士是毋极王胜;那位女子是义弟之妹赵铃。我等闻袁公起义兵,便随同田先生一同来投奔将军。”叶枫代答到。
  “哦,既然是来投奔于我,我且收下,日后立有战功,另行升赏。”袁绍有些冷漠的说道。
  叶枫听了十分不满意,赵云等人脸上也露出不快之色。
  田丰见状,忙向袁绍施了一礼,说道:“这几位壮士全是毋极甄府甄氏兄弟的朋友。临行前,丰到甄府辞行,甄氏兄弟再三嘱咐于我,要将几位壮士推荐给明公。几位壮士皆非平常之人,望明公善加用之。”
  听到田丰的一翻说辞,袁绍大喜,才对叶枫等人重新审视,大笑说道:“某与甄家相交多年,甄府介绍的人绝对没有错。你等为何不早说!现在先在帐前听用,待到立功之时,再加升赏!”
  “遵令!”叶枫等人一起答到。
  “来人,送几位壮士去休息!田先生一路鞍马劳顿,先到府中休息,沐浴更衣后,再作详谈。”随着袁绍一声令下,来了几个兵卒,为叶枫等人牵马,引他们去住处。
  叶枫不禁有些看不起袁绍,什么折节下士,都是作给别人看的。对有名之士,可能会做到这一点;对那些无甚名气的却毫无礼贤下士的风范。怪不得袁绍留不住人才,从郭嘉、苟氏叔侄,到许攸、张颌等人,无不离他而去,全投奔了曹操。最后兵败,一蹶不振,那是活该!这就是袁绍不如曹操的地方。如果自己没有甄府这层关系,袁绍指不定要让自己到什么普通的军营当一名小小的伍长、队长之类的,那才叫倒霉!叶枫一肚子火气,又不好发作,只好随袁绍派来的兵卒到自己落脚休息的地方。
  不多时,叶枫一行人来到住处。房舍还算大,布置的不错,大概这是为田丰留的。在马棚栓好马后,叶枫倒卧在长椅上休息。一路上可把叶枫累得够呛。田丰是个文人,也不太习惯长途奔波,一脸的疲惫。但他却依然保持着姿仪,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
  “元皓,别折磨自己了,躺着休息吧!”叶枫调笑田丰的迂腐。
  田丰只是笑了笑,依然端正的坐着。叶枫只好苦笑,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再难为他。
  这时,走来两个丫鬟,请叶枫沐浴更衣。叶枫和赵云等人招呼了一声,便自顾去了。
  叶枫来到浴室便将两个侍女支了出去。将她们打发走之后,自己脱光衣服,跳到浴池之中。先畅快的游了两圈,才靠在一旁,细细的搓洗。
  叶枫不禁想起了他的那个时代,自己就是在河里游泳时来到这里的,转眼过了五个月了。自己的头发也长了不少,勉强能将头发扎起来,盘在头顶。刚来时,对这里十分不习惯,现在也渐渐习惯了。不知家里的人和亲戚朋友们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想着他?或许走了这么久,他们也象自己一样,习惯了。
  想着想着,叶枫不禁流下了一滴泪。如今自己在三国这个乱世,是生?是死?是改变历史车轮前进的方向,还是被无情的历史撕碎,化为灰烬?不能想象,也不敢去想。现在能做的,只有用自己的智慧和比古人更先进的思想去奋斗,开创自己的天下!
  叶枫鼓足了勇气,长啸一声,将积压在心底的郁闷都释放了出来。又将身上从头到脚洗了一遍,便起身,将身上擦干净,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当拾起脏衣服时,从衣服里掉出一支金钗,叶枫将其捡了起来。这是准备送给赵铃的,这丫头脾气很大,怎么办呢?
  叶枫坐在椅子上喝茶,赵云去沐浴去了,赵铃杏眼圆瞪,怒气冲冲,还没消气呢!叶枫本来想与她和好,但看见她那个样子,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出口了。
  王胜已到房内睡觉去了,鼾声如雷;田丰沐浴完毕,正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手拉着胡须,不知在想些什么。
  “子云,你怎么看袁公?”田丰终于睁开了眼睛,却没想到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如此。
  叶枫愣了愣,说道:“很好啊,我看袁将军很欣赏你嘛。莫非,元皓有什么意见?”叶枫装傻,他想让田丰自己说出来。
  “唉……!”田丰叹了一口气,又闭嘴不说了,重新闭上了眼睛。
  叶枫很失望,没有想到田丰又不说了。但他不着急,好戏还在后面。总有一天,田丰会自己说出来的。再说,这是袁绍的地方,得小心隔墙有耳。叶枫便继续喝着茶。
  夜,很深,很静。凄冷的夜风吹来,让人不禁更觉寒冷。
  田丰到袁绍府中仍然未归。叶枫倍觉无聊,起身来到院中。
  叶枫静静的注视着这院子的一草一木。虽然是黑夜,但头顶的明月很亮,时近十五,月亮快圆了。看到它,不禁又想起了家乡。故乡的人是否也看着圆月,想着他呢?虽是同一圆月,但时空将人的距离拉得很远很远。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叶枫看着明月,情到浓时,不禁吟出了苏轼的著名诗词。
  “叶大哥,是你吗?”一阵充满忧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枫吃了一惊,转身看去,见一女子身穿紫衣,正站在他身后。
  “原来是铃妹,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叶枫看见是赵铃,便关心的问到。
  “你不是也没睡吗?”赵铃悠悠的说。
  “我,我想家了……不知家里的人怎么样了?”叶枫的话里充满惆怅。
  “叶大哥也想家呀!叶大哥是益州人吧,那里美不美?”
  “那里,还好吧。只是离开了家人和朋友,心情不太好。”叶枫不知该怎么回答,要说美,现代的环境破坏严重,怎及古代;要说不美,可怎么也说不出口,谁不说自己的家乡美呢?
  “叶大哥的家人是什么样的?我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他们呢?”
  “他们……,还是别提了,我早已和家人失散了。或许他们都不在这个世间了吧。”这话可把叶枫问住了,失散到是真的,说不在这个世间也是经过斟酌了的。他们本来就不在这个年代,也就是不在这个世间,不在这个时代。
  “叶大哥刚才吟的诗好美,是你做的吗?”
  “这个,算是吧。”叶枫晕了头,这首词是苏轼所作,自己是盗用。却没想到被赵铃听见了,也只好承认,可心中却暗道惭愧。
  “叶大哥,我也想家了。以前在家时,大哥最疼我,不让我受半点委屈。现在我很想他……”赵铃说着说着眼泪掉了下来。
  叶枫这下着了急,他从没看过赵铃流泪,一直以为她很坚强,又刁蛮。却没想到这次倒真哭了,忙扶着赵铃的双肩,说道:“铃儿,对不起。今天我不应该逗你,这支钗是我送给你的。我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不要再想你大哥了,免得伤心。”说罢,从怀中掏出金钗,将它放在赵铃手中。
  “叶大哥,你是说真的吗,这支金钗是送给我的?以后会好好照顾我?”赵铃望着叶枫,期待回答。
  “当然,这支金钗是我送给你的;我与子龙是结义兄弟,他的妹妹当然就是我的妹妹,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叶枫温柔的对赵铃说道,“来,我为你插上。”
  赵铃没动,她又问道:“叶大哥,你说我是三哥的妹妹,也就是你的妹妹。你是当照顾你妹妹那样照顾我?”
  叶枫感到很奇怪,明摆着的事,何必多问!他只好再次作了肯定的回答。然而,他却没看见赵铃眼中再次闪动的泪花。
  “不,我不要。你把金钗留给别人吧!”赵铃方才说完,就将金钗再次扔在地上,转身飞快的跑了。眼泪也随着跑动所带起的风,洒落。
  叶枫一个人站在当场,摸不到头脑。怎么了,哪儿又得罪她了?这丫头的脾气太怪了,但也用不着将金钗扔了吧。
  叶枫弯身捡起金钗,擦了擦。对着那金钗调笑道:“你呀,你呀!是你长得太难看,人家大小姐不喜欢你。送人都不要,还将你往地上扔了两次。你这辈子完了,还是回到娘胎重新长个样儿吧。”
  叶枫刚将金钗调笑了一阵,突然,脑中一个机灵,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道:“该不会是这丫头喜欢上我了吧!”
  叶枫顿觉头痛,如果是真的,自己真不知该怎么处理。虽然自己长得不难看,但在现代社会中,却从没交过女朋友,自己真的在这方面没有一点经验。还是顺其自然吧,想到这,叶枫将手中金钗放入怀中。
  这时,前院嘈杂之声传来,好象是田丰回来了。赵云的声音隐约传来,好象是在叫自己。听到这里,叶枫便急匆匆离开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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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慧才郭嘉

  “颍川郭嘉有礼了!”眼前一个儒士微笑着,拱手施礼。
  叶枫万没想到眼前此人便是郭嘉,本想过些天去拜访,但没想到他亲自来了,不由万分激动。
  从院中归来,赵云来找叶枫,说是田丰回来了。而且带回来一个人,说是有要事相商。田丰带回来的那个人就是郭嘉,从进门见到田丰的时候起,便发现此人的不同。不但目光深邃,充满智慧;而且一眼看去,整个人显得非常洒脱。只要有眼光的人就会知道此人不凡。
  叶枫快步上前,执着郭嘉的手,动情的说道:“奉孝,在下想你好苦!”
  “你,你知道我?”郭嘉有些意外,想自己隐形匿迹,与英雄豪杰只是秘密相交。由于不与普通人来往,在世间并不知名,没想到眼前此人年纪轻轻,却知道自己。
  叶枫不由大笑:“郭嘉,字奉孝,颍川阳翟人。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富有远见。虽在世间并不知名,但只要是有识之士皆认为是为奇才。一心想辅助名主,倾其智力,成就一翻大事。不知奉孝可曾遇见名主否?”
  “子云真乃神人也!没想到子云也知奉孝其人,我原本还以为要做一翻介绍,不想子云早知奉孝也!”田丰在一旁赞叹叶枫的识人。
  叶枫暗想:我知道的还不只这些呢,我还不是从书中知道的。如果知道我来自未来,不知你们会怎么想。
  “叶兄果知我也!在下今日见过袁公后,一直在家,不久元皓来访,与我深谈良久。元皓告知在下叶兄见识广博,不是一般之人,便前来一见。不想果如其言!”
  叶枫笑了笑,看来田丰真的立了一大功。便想考一考郭嘉的才识,微笑问道:“奉孝见过袁公后,如何视之呢?”
  郭嘉也知叶枫在考他,便也笑着答道:“明智之人善于细心衡量并选择君主,故凡有举措,都很周全,也就可建功立业。袁公欲访效周公礼贤下士,却不知用人之机。头绪多而缺纲要,好谋而无断:如与之共济天下,成王霸之业,大难!”
  叶枫笑而不言,望着田丰。田丰抿着嘴,象是在思考什么,下着决心。
  终于,田丰开口了:“子云,我想通了。袁公非是成事、济天下之人,今日观之,愈显其虚礼无实,有贤不能用之。子云,如果你有什么话要说,尽管讲吧!”
  叶枫长吁一声,徐徐道来:“我辈生于乱世,本该立下大志,结交天下豪杰,共图大事,平定天下,开创一片太平盛世。怎会想到袁公重名而不重贤,不能在其下展其才华;欲自起义兵,惜缺之钱粮,更乏能士,奈何?”
  郭嘉高深莫策的笑了笑,有深意的看着叶枫,笑道:“子云不必瞒我,我知子云不是甘为人下之人,心中必已有大计了!”
  叶枫大讶,郭嘉不愧为一代智星,短短的接触便已知自己心中想法。是否告诉他呢?最后决定不再隐瞒,将心中之计和盘托出,想知道郭嘉看法。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奉孝深知我心!的确,我已想好一法。我观天下不久必将大乱,那时,我在袁公麾下随军征战,立下威望;再借机自立,如何?”叶枫急切想知道郭嘉的想法。
  “不可,不可!子云如此做法,必会失天下人之心,让天下皆以为子云乃是反复无信之辈!”田丰尚未等叶枫把话说完,便急忙阻止。
  叶枫不由皱了皱眉头,如果真如田丰所说,那真的是太不妙了。就是不知郭嘉怎样看,不由向郭嘉望去。
  郭嘉还是一脸笑容,见叶枫望向他,开口道:“我以为此计可行。我观袁绍定是不甘只距渤海,到时必四下征讨,而又不去国诛除贼,不懂得收揽人心,必会引起世人的不屑。那时,子云便可以借机以大义起事,必成也!”
  田丰还是不放心,问道:“到时就算起事,在此地多为袁公旧部,各势力又十分强大,怕是不易立足……”
  “非也,袁绍好谋无断,属下谋士将吏互相倾轧,不足为惧;至于北平公孙瓒虽勇猛,但处于强敌包围之中,自保都十分困难,无甚大碍;其余如刘虞、韩馥之辈,更是无用之人,早晚必亡。”郭嘉谈笑间就将各个势力数落得一钱不值。
  田丰紧缩眉头想了一会儿,半晌才说道:“奉孝真乃慧才也,我之不如。”
  看来田丰也想通了,果然也不愧为智士。叶枫很满意,既然两大谋士都赞成了,看来事可定了。
  叶枫开口道;“大计已定,具体的施行还望奉孝教我!”
  郭嘉笑着,缓缓开口:“子云要想成事,必先举义旗,以号召天下之士。趁渤海袁绍,辽东公孙瓒气力未继之时,一举灭之,乘时一统河北、辽东。再挟三州之势,将三州之众南下争雄。燕代自古以来盛产宝马名骥,将士多善征伐;并州之兵多雄壮;再借之以冀州钱粮,使有才之士各得其所,到那时,谁不为其所败?”
  叶枫听了一席话,顿感身心畅快,不禁赞叹:“奉孝真乃吾之子房!”
  田丰插口道:“如果想以义征讨天下,必然要得到天下人的支持,以天子之令,平定四方,才是可为之道。”
  叶枫点点头,知道田丰所说的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可谈何容易呢?且不说是否能击败曹操,单只是在河北立足便困难重重。虽郭嘉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做起来不易。
  叶枫缓缓拔出战刀,指刀向天,口中念道:“国贼未除,奸逆当道,岁岁人心浮动。望苍天怜我世人,佑我用此刀扫平天下,还苍生一个清平世界!”
  “誓死追随!”田丰、郭嘉与赵云一起起誓。
  北方的早晨总是很冷,但这也阻挡不了叶枫早起锻炼。先做了一会儿基本的练习后,叶枫拔出定利刀,舞的呼呼有声。
  想要舞动这把刀可不容易,叶枫也是练习了很久才做到的,他可不想让这把刀就此在他手中变成废铁。故而练得特别起劲。
  赵铃一整天都呆在房中,连赵云都不让进。
  想起昨夜对赵铃说的那些话,她现在不知怎样了。自己又没什么办法,只好随她去吧。
  “叶将军,袁公传令,今日午后到校场阅兵。”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传令兵,恭敬的向叶枫行了个礼,说道。
  “尊令,今日午时,准时到校场!”叶枫向传令兵回话。
  传令兵走后,陪叶枫练刀的赵云走上前来,小声问道:“大哥,河北之兵多骄狂,到时候,我怕……”
  闻听此言,叶枫不禁皱了皱眉。一支军队太过骄狂,可不太好,到时候一定要想些办法,压一压它的威风。便爽朗的一笑:“放心好了,我自有办法。”
  午时三刻,校场。
  河北的军士极其雄壮,军容肃整。旌旗展展飘扬,士兵们的盔甲在阳光的映射下,更衬托出军势的雄壮。袁绍头戴金盔,身披金甲,站在阅兵台前列,威风凛凛。脸上不时露出笑容,十分自满。叶枫等人也全身披挂,站在袁绍身后,默默注视着校场。
  “元皓,你看我军士如何?”袁绍望着身边的田丰,嘴角挂着自得的笑容。     “主公之军士雄壮异常,是为争夺天下之本。但就怕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田丰拱手答到。
  袁绍眼中闪过一丝不悦,转头望向叶枫,问道:“依子云看,如何?”
  叶枫不想拍袁绍的马屁,想了一下,开口道:“主公之军十分雄壮,但如果能加以训练,必会更加精锐,无往不利。”
  “哦?如子云所言,可否一试?”袁绍显得十分有兴趣。
  “愿意一试!”
  “好!高览、叶枫二位将军上前听令!”袁绍见叶枫同意,急忙传令。
  “属下在!”叶枫和一个身体雄壮的大汉快步上前。
  “我命你二人各挑选一百名军士,日夜操练,十日后在校场演武,决一高下!”袁绍扔下两支令签。
  “尊令!”叶枫和高览齐声答道,捡起令签。
  叶枫退到一旁,这才仔细观察了高览。高览大概二十五六岁,生得十分雄壮,比叶枫要高半个头,皮肤微呈黑色。脸型正方,一对虎目透出精锐之气。不愧为河北名将!
  这时高览见叶枫望着他,鼻中哼了一声,转过头去。叶枫不觉暗暗好笑,看来高览看不起他。由此可知,袁绍手下大多数人都不服他,十日后的比斗可要立些威才行。
  校场阅完兵,叶枫就随同田丰回到家中。而赵云和王胜去挑选军士去了。一路上都不说话,田丰有些担忧,皱着眉。
  “子云同高览对战,我有些担忧。据我所知,高览随同袁公征战多年,立下赫赫战功,不论是武艺还是兵略都不简单。而子云从未领过兵,我怕……”
  “那你是不相信我了?认为我一定会被打败吗?”叶枫不以为然。
  “这……,那倒不是……”田丰不知该如何回答。
  “非也!我觉得子云必定会胜利!”从门外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是奉孝呀!快请进!”叶枫见是郭嘉来了,起身迎接。
  “元皓不要太担忧了。我观高览虽勇,但智不足。为人十分傲气,这次必为子云所败!”郭嘉对叶枫很有信心。
  “哦?奉孝也知此事?”叶枫十分好奇。
  “虽然我不在袁公麾下,但这次校场阅兵,以及子云与高览十日后的比斗却早已传开了。现在全城轰动,不少人认为子云必为高览所败呢!”郭嘉哈哈大笑。
  “呵呵~~~~,高览乃河北名将,的确不好对付。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如果连高览都不能取胜,如何能领兵征讨天下呢?”叶枫笑到。
  正说着话,王胜回到府中报告已挑选好士兵,由赵云将兵卒带到了城外的一块空地去了。叶枫便辞退田丰与郭嘉,骑着马随同王胜前往城郊空地。
  不多时,叶枫骑着马来到城郊驻兵处,赵云早已在营门外等候多时。在他身后站立着不少士兵,个个看来都十分精神,叶枫很满意,下了马。
  赵云迎上前来,施礼说道:“大哥,我已挑好士兵,共一百名。三十骑兵,三十短刀兵,四十长矛兵。”
  叶枫点点头。这次校场演兵,袁绍给自己和高览同样的兵力,同样的兵种。在这一切都相等的情况下,要是还不能击败高览,自己也就别混了。
  高览是河北名将,乃是河北四大庭柱之一。虽然他曾被赵云从背后一枪挑了,但作为高览本身,他还是有相当强的战斗力。对于战斗的指挥,一定不弱。对付他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叶枫默默思索对付高览的方法。
  “各位将士听令,迅速列队!”叶枫走上前,下令道。
  可是,当叶枫下完令,兵卒们一个个懒洋洋的走来走去,好半天没有列好队,脸上都露出不服的神色。还有几个在私下嘀咕,不知在说什么。叶枫将这一切都收入眼底,皱了皱眉。
  “你们几个,在说什么?出列!”叶枫指着那几个私下说话的,一声大喝。
  那几个兵卒互相望了望,走了出来,但脸上还是一副不服之色,根本就没将叶枫放在眼中。那几个兵卒出列后,正在列队的兵卒们也都停了下来,想看看叶枫如何处理这几人。
  “你们几个,在说什么!”叶枫怒叱,英俊的面孔油然升起一股杀气。
  那几个人都低下头,不再说话。只是有一个似乎是带头的,还看不清形势,脸上不服之色更甚,扬起头反问:“你凭什么指挥我们?看你乳臭未干,弱不禁风的样子,真怕你拿不动枪!”
  旁边的赵云和王胜早已忍不住了,手按在剑柄上。叶枫以目止住。
  “本将能否指挥你们,用不着你管!”叶枫冷笑着,拔出战刀,指向那人,大声叱道:“你侮辱将帅,论法当斩。来人,将其拖出,斩首献上!”
  这下兵卒们都为之一呆,那个开口的人也一惊,脸上的汗冒了出来。有几人想求情,但看看叶枫神色不善,就都住了口。
  其实叶枫也不想杀人,但这是将帅立威之时,可不能心软。叶枫给旁边的赵云使了个眼色,赵云心领神会,走上前一把将那兵卒提起,将其拖出营门外,就如捉小孩一般。那兵卒开始想挣扎,却怎么也脱不了身,求饶不行,便开口大骂:“臭小子,我叔父不会放过你!”叶枫只盯着其他兵士,充耳不闻。不片刻,赵云已将那人头颅提了进来。
  这一下,其他兵士心头一震,在叶枫刚再次下达列队的命令时,都已迅速站好,整齐划一。而对于这一切,叶枫十分满意。给了这些骄狂的军士一个下马威,以后指挥起来也就更加容易了。
  “本将尊袁公将令,对尔等加以操练,今后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奋勇作战。如有不尊军令者,斩!”叶枫充满威严的说出这段话,在最后一个“斩”字加重了语气,使底下军士顿感将令的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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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5 08:4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好,哑枫!我每次都第一时间拜读新作,讨伐董卓,开篇铺叙一笔带过,只写出与本书情节相关的,实在是比较高名,看到很多人写三过小说,这一段大部分是照搬三国演义原文,或改编的,你的小说算是非常独特的,积极努力写完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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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兄弟到起点去支持我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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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针锋相对

  清晨的太阳懒洋洋的照射在大地上,渤海的校场也沐浴在阳光之中。
  校场四周遍布的旌旗随着晨风扬起旗角,威威战鼓在鼓手的敲打下,发出令人为之震撼的声响。硕大的校场空空如也,只有两队人马远远的对峙着,场面分外紧张。一方的将领全身披挂,跨下一匹乌黑的良骥,更衬托出骑马之人的威威雄风;而另一边的领兵之人却刚好相反,跨下一匹白骥,不带一点杂色。马上之人未穿甲胄,只是一身白衣,处处透露出文弱。相比之下,更象一位儒士,而非领兵的将军。
  “高将军,在下一向敬佩足下的勇猛。今日一战,不论胜负,在下愿与高将军深交之。”叶枫骑在马上抱拳高声说道。
  “哼,量汝黄口小儿有何本领,打赢我再说吧!”高览鼻中哼出一口气,有些瞧不起他。
  叶枫笑了笑,也不再说话。
  三通鼓毕,阅兵台上走出一人,大声宣布道:“袁公有令,为了避免损伤,双方将领只许指挥,不许参加直接的战斗。此次演武只是比较双方的指挥能力,士兵溃散败退者为负。现在演武开始!”
  话语刚毕,高览便将士兵列好阵势,将骑兵排在前列,中央为长矛兵,最后为刀兵。主要兵力在中央集结,分作若干鱼鳞状的小方阵,按梯次配置,前端微凸,整个阵型成锥状,排列紧密,是典型的进攻阵型——鱼鳞。
  叶枫看了看,不禁赞叹对方的将才,同时心中也有了计较。叶枫将手一挥,手下士兵便散开排列,行列之间的距离和间隔被拉大,同时又形成了数个小的战斗群。这就是《孙膑兵法》中所说的疏阵。
  高览此时才发现对方并不是一无是处,同时提高了警惕,暂缓了进攻。乘于马上静观对方的动静,寻找战机。
  叶枫也不急于进攻,他在等待,等待高览先动,那样才能找出阵型的破绽。所以一开始他就排出防御性的阵型,静观其变。他有信心,因为高览是名将,而他只是个无名小辈。到时候,高览定会忍不住进攻的。
  就这样对峙了一会儿,高览有些等不住了。他按思自己怎么也是名将,对手是个无名之人。如果就这样等下去,那么自己的声望定会受损,说自己怕了对方。为了自己的名誉,只有拼了!
  想到这里,高览将腰间佩剑拔出,向前一指,同时口中大喝一声:“进攻!”
  高览手下的士兵早就等的不耐烦了,虽迫于军令不敢有怨言、私语,但心中想法早就写在脸上了。现在闻听“进攻”号令,骑兵便敞开缰绳,纵马疾驰,向前冲锋。同时,整个阵型也向前推进。
  “终于等不住了。”
  叶枫轻声说了一句,嘴角挂着微笑。
  两百米,一百五十米,一百米……,叶枫默默计算着对方骑兵离自己队伍的距离。将要到七十米时,叶枫果断的挥手让自己的士兵向后退,只留一部分长矛兵在前抵御对方的进攻。
  这时骑兵已临近,两个阵营的士兵已交上火。盾与矛的比拼,结果只有两败俱伤。承担抵御骑兵冲击的士兵只有一部分,骑兵们规则而又犀利无比的冲击,一次次凶猛的冲击着叶枫军。以至于被攻击的一方,只有疲于防御,毫无攻击的力量。一时间,战争的天平好象偏向了高览一方。
  果然是强兵,果然是名将!
  叶枫不由暗暗佩服,同时缓缓将手举起。
  “变阵!”
  叶枫冷冷喝道,同时将手重重挥下。
  随着叶枫的一声命令,疏阵迅速变化为三个方阵。中间长矛兵稳稳的驻守阵地,抵御对方的进攻,同时将对方机动兵力拖住;两翼的前列为骑兵,身后跟着刀兵,迅速绕过对方先头部队,快速前插,直绕到对方阵型的两侧。
  高览的骑兵由于已经和叶枫交上手,阵型已混乱,无力去阻止。而对方的士兵多数没参加战斗,也就从容的执行着将令。结果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的士兵向自己阵型侧翼绕去。
  叶枫的刀兵绕到两侧,攻打对方的侧翼,使对方的阵型不稳;而骑兵则继续前插,一直绕到对方阵型的后列。顿时,高览的阵型开始散乱。这就是破“鱼鳞”阵的方法,这还是叶枫从兵书上看来的。
  这时,高览已大感不妙,忙下令让士兵后退。可是,毕竟为时过晚,叶枫已将一切都算计到了。叶枫的骑兵已经绕到了阵型的后列,并开始了进攻。这个时候如果后退,那么就会全军溃败。高览只好下定决心冲破敌阵,下令让全军向叶枫队伍的薄弱处——迎击骑兵的长矛兵进攻。一时间,叶枫的长矛兵倍感压力,如果不是平时训练的加强,定会败退。
  叶枫稳稳坐在马上,再将手一挥,长矛兵便聚在一处,背靠背的战斗。冲开敌阵的士兵纷纷向外涌出,一时,高览的阵型更为混乱。
  叶枫知道到了时机,便一拔战刀,大喝一声“进攻!”
  闻听将令的刀兵迅速列成三角锥形,向敌阵横插进去。两队刀兵就如两把尖刀,割破敌阵,配合骑兵的冲刺,将高览的士兵分割击散。战争的天平似乎又偏向了另一边。
  曾经所向披靡,甚至可以抵挡北方游牧民族进攻、使黑山军张燕也为之心寒的高览,现在表现了一个名将应有的能力,他很快就重组了阵型,向叶枫军发起了新一轮的进攻。
  一轮轮冲击,一次次拼死进攻,使整个战场的局势再次逐渐趋于平衡。并且将整个阵型变为圆形,稳固了防御,使叶枫的士兵不能轻易突破。
  叶枫不愧是天生的将才,看见这种情况,暗暗集合了一部分精锐的兵力,分列两队。并且下令让进攻的士兵后退。高览军乘胜追击,后退的士兵节节抵御,处境十分不妙。
  这下方圆可破也!
  叶枫微微一笑,挥手下令,早已准备好的两支突击队乘时而出;而原本正在后退的士兵也就转为进攻,配合突击队将阵型已乱的敌军发动猛烈的进攻。这一下,高览的士兵被突如其来的进攻彻底摧毁了阵型,被对方整齐规则的进攻压得透不过气来。  
  阵形的混乱,让战士们的士气开始消沉了下来,崩溃的前兆悄悄地让人忧心的出现。这次的高览没有了那超人的本领,想重组阵型,却没有成功。虽也组成了几个临时的小阵,但在骑兵的冲刺下很快就被击散。叶枫的骑兵冲刺很有效,很快就将短促积聚起来的阵型一个个冲散,最后沦为各自为战的散兵游勇。
  一排排的长矛错落有致的展开,利用兵器长的优势,逐步的逼向了主要手持短兵器的高览军刀兵,距离的差异令高览军战士根本无法展开个人的武艺,手中的刚刀唯有徒劳的格挡敌人的长矛,却不能够对敌军产生致命的威胁。
  纵然有灵活勇敢的战士,机警的掩杀近前,却又遇到了敌军的刀牌手——盾牌保护自身,刚刀用来进攻。
  无力感,让这位来自河北名将也逐渐感到了沮丧。他知道,他已经输了。他已经没有回天之力了。看来自己真的是错估了对方的实力,才使自己有了如此的惨败。
  这次校场演武叶枫胜了,袁绍从阅兵台上走下来,笑呵呵的拉着叶枫坐在他身边,不住的夸赞。赵云和田丰也走上前向他道贺。不少袁绍手下的谋臣、武将还上前吹捧,直把叶枫说的飘飘然。
  叶枫现在很得意,举眼望向四周,在场众人都脸露笑容,眼中充满敬佩之色。看来,这些人已经肯定了叶枫的才能,不会再有不服了。
  在一个角落,叶枫看见了高览,见他垂头丧气,低头不语,叶枫心中有了计较。
  “这次演武子云获胜,来人,赏……”袁绍非常高兴得了一位能将,想下令加赏。
  “主公,这次小将能够取胜,实乃侥幸。小将初次领军,不识战阵,还是需要能征惯战的、经验丰富的悍将加以指导。高览将军随主公征战多年,饱经战火的洗礼。如真正上了战场,小将恐怕还不是高览将军的对手。希望主公不以成败论英雄!”叶枫打断袁绍的话,站起身向袁绍恭身施礼说道。
  “好!真英雄也!这次演武高将军也功不可没。来人,给叶将军和高将军各赏黄金三百两!”袁绍十分赞许叶枫的不居功自傲,便分别向两人加赏。
  “谢主公!”叶枫和高览同时起谢,同时,高览向叶枫投来欣赏的目光。
  叶枫明白,现在高览对自己已经没有了敌意,嘴角不由露出微笑。然而他却没看见,阴暗的角落有一个人正在冷笑,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这次子云战胜了高览,身价可谓是暴涨,现在子云仅次于颜良、文丑,已俨然是袁绍帐下第三将领了!”回到府中,前来拜访的郭嘉开怀笑着,大声称赞叶枫。
  “就是啊,今后袁公定会对大哥另眼相看。到时候,大哥也就会有更多的机会树立自己的威望。”赵云也是一脸欣喜。
  “呵呵~~哪里,哪里,见笑了。高览也是不可多得的将才,这次取胜全是由于对方对我估计不足,临场应变得力的缘故。”叶枫谦虚着说。
  “只是子云是否知道,前些时候,你斩的那个军士的背景可不一般。”一直未开口说话的田丰语中带有忧虑。
  “哦?有这回事?”
  叶枫有些惊奇,记得当时那个士兵却也说过,他的叔父不会放过自己。当时也只是这么听听,却并为往心里去。现在听田丰再次说来,不由多了一层焦虑。
  “管他呢,我们还怕他不成!”
  王胜在一旁忍不住打杈,要知道王胜平生最恨这种卑鄙暗算的小人。记得他和叶枫遇见甄俨的那次,就差点先和几个地痞打了起来。
  “话虽如此,但也不可不防。听说那个军士是袁公手下首席谋士审配的侄子,原是一名牙将,只是因犯了军规,被降为屯将。现在子云杀了他,他叔父定不会就此甘休了的。听说审配这人极善妒,子云可要小心了。”田丰有些担忧。
  注:三国军队编制,大致是部,曲,屯,队,什,伍六级.伍辖五人,设伍长;什辖二伍,共十人,设什长;队辖五什,共五十人,设都伯;屯辖二队,共一百人,设屯将;曲辖五屯,共五百人,设曲长;部辖二曲,共一千人,设千人督,亦称牙将.
  原来是这么回事。叶枫沉默不语,审配这人极善献媚,为人又不正。如果被他算计,那可不是太妙。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当下豪爽一笑不再将此事放在心上。
  驱散走不开心的话题后,众人积聚在大厅重新说笑着,这时门外走进一个下人,恭敬的对叶枫说道:“叶将军,高览将军来访。”
  叶枫微微动容,忙起身大声招呼高览进门,欣喜之色显露于形。
  “败军之将,何敢劳此大驾。高某特来此为今日不恭之言请罪。”高览一脸羞愧之色,恭身向叶枫施礼。
  没想到高览竟如此直爽,竟称自己为败军之将。这让叶枫有些意外,忙扶起高览。
  “高将军过谦了,在下说过,这次获胜,实属侥幸。他日如在沙场之上,我还要仰仗高将军多加指点。‘请罪’一词实不敢受。”叶枫十分喜欢高览这样的人,当下就将其迎进屋内,请于上座。
  “叶将军,今后有何吩咐,只管开口。只要是在下力所能及之事,定当尽力!”不但不计较自己的不恭之言,还受到如此厚待,让高览心生感激,当下便立此誓言。
  “好,有高将军这句话就好!今后如我真有事要将军相住,还望将军不要推辞。”叶枫闻听此言,也十分激动的说道。
  叶枫当时也就是这么说说,却不知道,在以后的一次事件当中,却真应了这个誓言。真可谓是历史总是由巧合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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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讨伐董卓

  东汉始于刘秀,刘秀虽为帝胄,但出身布衣。后以布衣之身中兴汉室,号为光武。东汉其后之帝皆年幼,朝政长期为宦官、外戚把持,造成皇权旁落。至桓、灵二帝之时,社会动荡,灾荒连年,民不聊生。宦官十长侍把持朝政,大将军何进被害。朝廷征召西凉董卓进京,十长侍被诛,朝政至此归于董卓。
  董卓独揽朝政,废少帝,立献帝,冒天下之大不韪。朝中大臣,稍不如意,便加诛黜。卓性极其残忍好杀,睚眦必报其不能自保,朝中之人尽皆寒蝉。其专横跋扈可见一斑。
  中平六年十二月,陈留曹操发檄文,约各镇诸侯共讨董卓。天下诸侯应之,举兵奔洛阳而来。至此,长达近一个世纪的乱世拉开了帷幕。
  初平元年,德州平原县境,一队骑兵奔驰在宽阔的管道上,卷起一地沙尘。骑兵大概三千人左右,排着整齐的队列疾驰,即使在高速的行军中也能保持队型,可见其训练素质之高。
  队列前排,当先一人身穿白衣,十分俊朗。跨下雪白的坐骑,载着主人疾驰,不显一点疲态,表明这是一匹宝马。白衣人身旁一男一女,男的全身银盔银甲,收执银枪。飘动的白袍使他更显的威风凛凛;女的也是全身披挂,紧裹于身的银甲丝毫不减弱她的风韵。
  “大哥,这次诸侯举兵讨伐董卓,不知道是不是能打胜?”全身银甲的男子纽头问道。
  “天下诸侯心意不一,想取胜易,想诛灭难!”白衣男子紧锁眉头,浅浅答道。
  “袁绍那家伙居然叫我们为后续部队,真是看不起人!”身旁女子一脸怒容,十分不满。
  “好了,铃儿,别发牢骚了,既然是袁公将令,遵从就是了。”白衣男子劝阻道。
  此白衣人便是叶枫,他身旁自然是赵氏兄妹。经过与高览的一战,叶枫身价倍涨,在袁绍军中有了一定地位。这次曹操在陈留起兵,发檄文讨伐董卓。袁绍积极响应,便带先头部队三万余人先行一步,留下大将颜良、文丑驻留,以防张燕。叶枫是后续部队,为了赶时间,便分出骑兵由自己带领,步兵由高览和王胜领军,田丰和郭嘉是文官,不便乘马,也就留在后列步兵队中。
  叶枫望了望赵铃,赵铃此时神色自然,十分平静。经过这么多天,铃儿也该想通了吧!叶枫内心隐隐有些不忍,但也没什么办法,一切就这样吧。
  “大哥,你看那是什么?”赵云的话使叶枫回过神来。
  叶枫停下马来,顺着赵云手指的方向望去,发现在天与地相交的地方,有滚滚沙尘。看情形好象是有兵马在交战。看到这,叶枫传令探马前去侦察,同时下令手下骑兵迅速前进,自己也和赵氏兄妹加快了马速。
  风,卷着血腥味向战场的每一个战士刮来,使人欲呕的气味摧残着每一个人的神经。大脑也因长时间机械挥动着的手,而变得麻木。
  随着时间的消逝,敌人的进攻变的缓慢,但己方的战士也因长时间的劈砍,战力消耗十分巨大。抵御能力也大大下降了,士兵节节后退。
  难道就这样结束了吗?
  望着不断倒下的士兵,手中的双剑也颤颤发抖,自己的霸业真的就此结束了吗?白面汉子深感自己的无力。
  “大哥,黄巾贼太多了,还是快撤退吧!”长须汉子满脸血迹,来到白面汉子的身边,方才说完,又挥刀劈翻一个上前偷袭的敌人。
  “他妈的,气煞俺也!大哥,我护送你突出重围!”黑脸汉子口中骂着,手中长矛也不停息,凶猛的刺向每一个上前的敌人。
  “唉,天不佑我!二弟,三弟,快快撤离!”那个被叫作“大哥”的白面汉子看着自己死伤近半的部下,长叹一声,指挥着部下撤退。
  兵败如山倒!
  随着士兵们的撤退,头裹黄巾的敌军蜂拥而至,在后面追打着败兵。敌军数目众多,不一会儿,就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将三人围在垓心,和自己的部下分了开来。长须汉子和黑脸汉子十分骁勇,虽然被围,但却丝毫不让敌军近身,击杀了不少上前的敌人。而围住他们的敌军好象缺乏弓箭,一时间,只是围住他们都不敢上前,双方就这么僵持着。可是手下士兵却不那么走运,他们被分割包围,多数都战死当场,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天将亡我呼!”
  望着层层包围,铺天盖地而来的黄巾,正不知有多少。白面汉子持剑举眼望天,悲愤高呼。
  正当白面汉子绝望之时,层层包围的黄巾军后阵忽然大乱,只见一将银盔亮甲,带着一队骑兵,冲阵而来。
  梨花,片片梨花飘落。银枪所过,溅起漫天鲜血,夹杂着雪白的梨花,十分眩目。而银枪将整个就沐浴在这花雨之中。
  原来战斗也可这样美丽!
  叶枫望着那一片花雨,深深被那眩目的色彩所吸引。
  “我乃常山赵子龙是也!”
  随着银枪将的一声高呼,所过之敌皆惊,随即就被索命银枪取得性命。
  好了,我也该出场了。
  叶枫微微一笑,手中战刀一指,早已整装待发的骑兵松开缰绳,策马直冲敌阵。手中战刀挥舞,誓将斩其酋首。
  经过赵云的冲杀,敌军的阵型早已不稳,现在再被骑兵一冲击,敌阵顿时混乱。黄巾军本就不是什么正规军队,多是由一些平民山贼组成,没有受过训练。如果是奇袭还有的一拼,但现在在这正面的沙场上,经过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战阵中刀光剑影,血肉横飞。叶枫的战士们排着密集的队形,骑兵冲刺着,挥舞着战刀,象切西瓜一样向着敌军的头颅砍去。赵铃更象一位女瘟神,凡她所过之处,无人生还,一个个黄巾倒必马下。
  而先前败退的士兵们,看到己方援军到来,早已丧失的斗志重新又燃烧了起来。配合着叶枫的军队,打击着敌军,同时迅速向己方将领靠拢。
  叶枫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望着战场上抛洒的鲜血,弥漫着的令人着呕的气味,心中既是恐惧,又是激动。鼓足勇气,挥舞着战刀,向敌阵冲去。
  “杀!”
  在叶枫的激励下,战士们发挥出平时训练时的成果。相形之下,看到这一幕的黄巾军不由感到头皮发麻,被叶枫的军队乘机杀退了过去。   
  “不好,官兵的援军杀来了!”
  “啊,救命!”
  “快撤退!”
  “不,让开,我可不想死!”   
  黄巾军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在这种情况下,整个军队都变成疯狂。人性的卑劣也体现了出来。为了自己能逃脱,一些人在绝望中互相砍杀,真正是兵败如山倒!
  叶枫不由有些作呕的感觉,心中不忍。
  “啊!”
  鲜血随着肩部割开的伤口流淌出来,叶枫受伤了。不知是战场战士们的热血激战激励的作用,还是流淌的血腥激发了野性的本质,叶枫发怒了。战刀立劈横斩,飞溅的鲜血不一会儿便染红了白衣。
  “降者免死!”
  麻木的劈砍并没有使叶枫忘记应该减少战场的伤亡,劈翻一个上前的敌军后,“降者免死”的口号便传到了战场的每一个角落。
  “我等愿降!”
  绝望的黄巾军现在只能投降,没有办法。在短短的半个多时辰,本来已经胜利在望;但转眼就沦为战俘,命运真是作弄人。
  ……
  “平原县令刘备谢过将军相救之恩!”白面汉子一拱手,向叶枫施礼。
  “哪里,现今黄巾横行,身为将帅理应以诛贼平天下为己任!刘备……,莫非将军就是平黄巾的刘玄德呼?”
  其实叶枫早已知道此人就是刘备,但为了使人不觉得奇怪,故意发问。这时也就仔细观察刘备,发觉他长相十分俊朗,由于多年的征战,脸上不免挂着世事的沧桑。但眼神中却透露出对前景的憧憬,和坚毅的意志。
  “备自涿郡剿戮黄巾,大小三十余战,颇有微功,因得以今职。”刘备的话使叶枫回过神来。
  “唉,真是世道不公!想玄德公有此大功,却仅得县令。如此可谓埋没英雄也!”叶枫此话倒是动了真情的,想当初读《三国演义》时,每读到此,尝吁叹不已。
  听到此话,刘备身后的关羽、张飞两人面露喜色,心中十分得意。只是刘备还是那样,脸色毫无变化,不愧为一代枭雄,喜怒不形于色。
  “不知将军今何往?”刘备问道。
  “今董卓作乱,天下诸侯共往诛之。在下乃渤海袁公帐下之人,现正领兵前去和主公会合。不知玄德公有和打算?”
  “现今我军兵败,平原县也不可久留,我想去投旧日好友北平公孙瓒。”
  叶枫本想留下刘备,让他和自己一同前去讨伐董卓。但一转念,深觉不应让刘备这人久留身边,反正到时候他会和公孙瓒一同前去的。便执手与刘备告别,自己和赵氏兄妹继续向洛阳奔去。
  经过这一仗,叶枫的兵力有所增加。原先的三千人的先头骑兵,除去此战损失的部分,加上新投降来的,现在有五千人。本来还不止这点,但投降来的有优劣之分,将老弱病残的遣散乡里,剩下的也就不多了。
  这次短暂的会面,是两个毕生的盟友与对手的初次相见。不平凡的人,也就在这不平凡的会面中,开始了自己一生的征战。
  汜水关前,诸侯营帐连绵起伏两百余里。战马嘶鸣,战鼓擂擂。早起操练的军队将整个场面渲染得更加激烈。似乎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闪电,预示着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就要开始了。
  叶枫加紧速度,终于在诸侯会盟推举盟主之前赶到了。先到袁绍处交令,然后在帐中歇息,等待命令。
  经过几日的等待,众诸侯陆续皆至。叶枫也有幸认识了各路诸侯。刘备也和公孙瓒一同到来,一来就和叶枫叙谈,对他十分赞扬,看样子一心想收为己用。叶枫还见到了曹操,初见曹操,便觉此人的不简单。其人身长七尺(汉代的七尺,折合现代尺寸,大约一·六一米),细眼长髯。不管说什么话,脸上总是带着微笑,魅力不凡。总之,一眼望去,就知道此人必是个英雄!
  待诸侯都到齐了,曹操宰牛杀马,大会诸侯,商议进兵之策。
  “今奉大义,必立盟主,众所约束,然后进兵。”河内郡太守王匡说道。
  “袁本初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汉朝名相之裔,可为盟主。”曹操也跟着附和。
  “岂敢,岂敢。某何德何能,担此盟主。”袁绍面带喜色,口中却再三推辞。
  “非本初不可!”在座各路诸侯都推袁绍为盟主。
  袁绍哈哈大笑,应允。
  翌日,筑台三层,遍列五方旗帜,上建白旄黄钺,兵符将印,请袁绍登台。袁绍乃整衣佩剑,慨然而上,焚香参拜。盟誓曰:
  “汉室不幸,皇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虐流百姓。绍等惧社稷沦丧,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戮力,以致臣节,必无二志。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鉴之。”
  读毕,歃血。因为此词慷慨激昂,众人都泪流满面。叶枫不禁心中暗笑:现在这般做作,到时候真正发兵之人却没几个。真是可笑!
  袁绍升帐坐于其上,两边都以官职、年龄列坐。叶枫作为袁绍爱将,自然也在另一席入坐,大块的吃肉,大碗的喝酒。这个时代的酒是米酒,喝了三四碗,一点也没什么感觉。怪不得看古装片,古人喝酒都是端大碗,却很少一两碗就喝醉的。
  叶枫正吃的高兴,这时曹操站起身来,大家的目光不由都向曹操望去。
  “今日既然立有盟主,各诸侯将帅都各居其位,共扶汉室,同讨逆贼。请不要对诸侯的兵马多少,实力强弱有所计较。”曹操端着酒,朝在座各人扫了一眼,缓缓说道。
  不愧是一代枭雄!
  叶枫不禁暗暗赞叹。曹操就是一个知人善任,赏罚分明,提拔人才不拘一格的人。他信奉“唯才是举”,不少大将、谋臣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并以此征讨天下。在历史上很少有和曹操相提并论的人物。
  “绍虽不才,既然诸公推某为盟主。那定会做到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国有国法,军有军规,望诸公切不要违犯!”袁绍表示自己定会公证执法,不会偏私。
  哼,你弟弟袁术不发军粮,造成孙坚兵败。那时怎么不见你公证廉洁,简直是口中一套,心中一套!
  叶枫越发看不起袁绍,推他为盟主,简直是失败之举。如果盟主是曹操,或者是孙坚,那要比他好的多!
  “吾弟袁术总督粮草,应付诸营所需。现今须有一人为先锋,抵汜水关挑战。其余各人各据险要,相互接应。”袁绍见众人无异意,便继续说道。
  “坚愿为先锋,定当夺关!”这时,长沙太守孙坚站起身,走出席,大声应道。
  “好!早闻孙文台骁勇不凡,可以前往!”袁绍壮其言,拨令签于他。
  糟了!孙坚此行必败无疑!
  叶枫心中暗道,不想让号称江东猛虎的孙坚就此兵败。可是阻止已晚,孙坚已离席,引本部兵马杀奔汜水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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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某项的书影响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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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蒹葭苍苍于2004-04-30, 2:31:11发表
受某项的书影响而作。

对不起 ~~
我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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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夺取汜水

  巍巍汜水,天下雄关。夜幕的降临使这座名闻天下的关隘,显得更加威伟。坚厚的城墙,深挖的壕沟,愈发显出此关的易守难攻。
  此时的诸侯营帐也笼罩在夜幕之中,这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候——黎明。大多将帅都早已歇息,只有少数营帐还是灯火通明。四周静悄悄的,只有隐约传来的马嘶声才能划破夜的宁静。营寨点着火把,照亮了大营的各个角落。负责守夜的士兵正在巡视营寨,凡是夜间四处走动的人,都要报上口令才可通行。
  战场上血迹班驳,尸横遍野,一张张狰狞的面孔冲击着内心最后的防线。
  望着蜂拥而至的敌军,叶枫感到胆寒。想抽出战刀,却怎么也使不出力量,将其拔出。
  敌人已经迫近,高举的刀逼近额头,已经可以感到刀锋的寒气。想逃,却怎么也迈不开脚。只有自己孤立无援的站着,等待死神的降临。
  “不要,不要杀我!不要!!”
  叶枫梦中醒来,却发现身上衣服早已被汗水浸透。原来是南柯一梦,这个梦太真实了。抹抹额上冷汗,心中犹有余悸。
  “大哥,作噩梦了吧。”一只手掀开帐帘,探出头来,正是赵云。
  叶枫无可奈何的笑了笑,摇了摇头。
  “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第一次杀人嘛!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时,也是十分害怕。但现在却没那么怕了。”赵云笑了笑,安慰叶枫。
  “前些日探马回报,孙坚已在阳人击败胡轸。不知现在孙坚的情况如何了?”叶枫显得有些忧心。
  “大哥,还别想这么多了,天快亮了。还是趁现在多睡一会儿吧。”
  “还是算了吧,我早点起来练一会儿武艺。子龙可有兴趣陪我?”说罢,叶枫起身穿衣,将放在身旁的战刀拾起。
  自从有了这把刀后,叶枫便从不让此刀离开身边太远。无论是吃饭,还是睡觉,都将此刀放在旁边。因为他知道,作为领兵的将军,自己的武器就相当于自己的生命。丢失了战刀,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有幸能做大哥的陪练。”赵云也是兴致勃勃,提剑跟随叶枫走出营帐。
  轰轰轰轰——
  “大哥,战鼓响了。”
  “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们还是快去大帐吧!”
  说完,叶枫就和赵云快步前往诸侯大帐。
  随着战鼓的敲响,整个大营开始变得嘈杂。各个营帐的大小将领,军士兵卒,纷纷向外涌出。一切开始变得那么不谐调,黎明的寂静被彻底打破了。混乱、慌张充斥着大营的每一个角落。是将领乘马,是士卒的拿兵器,虽然一切的一切都那么混乱,但又显得那么有序。
  “大事不妙,昨夜有使来报,文台于梁以东被华雄部将徐荣、李蒙所围,现已兵败。诸公有何良策?”袁绍一脸疲惫,看来昨夜没睡好。
  帐下诸侯都不语,无计可施。袁绍向下扫视一遍,看见公孙瓒的身后立有三人,正在那里冷笑。
  “公孙太守背后是何人?”袁绍感到奇怪,向公孙瓒发问。
  “此乃我幼时同舍好友,平原县令刘备。”公孙瓒代为回答。
  “莫非破黄巾刘玄德呼?”坐于上座的曹操突然起身,高声问道。
  “然也。”公孙瓒拉刘备出来拜见,并将他的功劳和出身细细说了一遍。
  “既是汉室宗亲,取坐来。”袁绍又接着说道,“某非是敬你的官爵,而是敬你是帝胄也!”
  刘备遍上前称谢,坐于末位。关羽、张飞也就跟随他立在刘备身后。
  忽然,营外探马来报,华雄引铁骑,来寨外挑战。
  真是狂妄!
  本来作为一个统领全军的将领,他的职责在于指挥作战。象华雄这样单独来挑战的,简直就是个一勇之夫!不应该统领大军。
  “华雄欺我军中无人!帐下诸将军,谁可与之一战?”袁绍向下巡视一遍,发问。
  “小将愿往!”原来是袁术手下的俞涉。
  找死!
  叶枫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果然,俞涉刚出寨门不久,传令兵就来报,说他已被斩。
  接下来,潘凤出战,也被斩。
  这时,叶枫瞥见刘备身后的关羽神色不自然,一脸傲气,十分轻视帐中的将领。
  看到此,叶枫想保举关羽出战,便闪身出来。
  “哦,子云有心前往?壮哉!”袁绍见叶枫闪身出列,便准备点他出战。
  糟糕,这下坏了!
  叶枫没有想到自己是袁绍爱将,闪身出列,袁绍一定会以为是想出战。如果拒绝,那势必让人看不起;而接受,自己实在没有把握战胜华雄。
  一直在身旁的赵云看到了叶枫脸上的难色,于是马上跟着闪身出列,拱手说道:“杀鸡焉用宰牛刀!待小将出马,必斩华雄!”
  “好,既是叶将军之弟,必也不凡!就令汝出战!”
  叶枫向赵云投去感激的眼神,赵云报以会心的微笑。
  对于战胜华雄,叶枫对赵云还是有相当的信心的。既然关羽能“温酒斩华雄”,那赵云又何尝不可!
  赵云跨上白龙驹,手提银枪,奔寨门而去。叶枫虽知道赵云必胜,但心中还是不放心,乘上疾风。跟着出了寨门。
  初升的太阳斜斜照射在白袍小将的银甲上,反射的光芒令人眩目;银枪尖上那一点寒光更使人心颤。凝重的空气使人感到快要窒息,身后传来的阵阵鼓声更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我想,你不是我的对手。”
  “哼,有何本事尽管使出来。本都督不理会你的胡言乱语!”
  白袍将嘴角挂着微笑,缓缓举起手中银枪。杀气顿时凝聚在枪尖。
  一人,一马,以无可比拟的速度,迫近。
  刀枪相交,两马相错。
  梨花飞舞,整把刀都被卷入花海。
  刀势威猛,刀刀都打在银枪之上。
  漫天杀气,弥漫于战场上的压抑冲击着心底防线。
  寒光闪烁,刀枪相交之时的阵阵清脆声灌入耳际。
  渐渐的,执刀人的刀不稳了。战战兢兢的舞刀挥砍,换来的只是徒劳的抵抗,为着生命的延续的最后挣扎。
  这是执刀人一生之中第二次感到了死神的临近,无力感很快就席卷全身。但他没有放弃,抽刀,格挡,劈刺。这一连串的动作在一瞬完成,而攻击的方向正好是对方必救之地。
  白袍将抖动银枪,拉起缰绳,跨下龙驹仿佛与他心意相通,高高抬起前蹄,仅用后腿站立。
  枪,如灵蛇一般,串入刀势。
  借着龙驹向下俯冲之势,银枪将的枪带着风的呼啸,冲破执刀人最后的防御,刺入人身体最致命的部分。
  执刀人知道自己错了,而这次的错误将会导致自己生命的终结。
  鲜血随着银枪离开咽喉的那一刹那,飞溅。
  鲜血飞溅的那一刻真美,执刀人也看到过不少人鲜血飞溅的场面。但这次,是最后一次了。
  好……,好枪法!即使……,和我家……温侯相比,一定也差不多吧。
  执刀人倒下时,心中不禁佩服对方的武艺。想自己一生之中,除了败在那个有如天神的人,也就是他就是最厉害的了。现在败在他手中,心服了。
  “报——,赵将军枪挑华雄,现在董卓军大败,请盟主定夺!”
  “好!子龙立此大功,某定当加赏!”袁绍一脸得意,挥退传令兵。
  “现在请本初速速进兵,攻下汜水关。”曹操面带微笑,意志饱满。
  “这个……,好,速速发兵!”袁绍想了一下,传令道。
  汜水关不愧为天下雄关,把守关隘的是李肃。李肃不是一员骁勇的武将,但是他的谋略却不弱。作为辅助华雄守关的将领,董卓当然不会用无能之辈。李肃确实也没有负重望,虽然没有什么大的胜利,却也借着雄关的威势,将汜水关守的滴水不露。无论是强攻,还是用计奇袭,都不能撼动分毫。诸侯显得有些无计可施。
  叶枫在汜水关前走来走去,观察着关隘的各个角落。现在攻关暂时停止,士兵们都在休息,等待下次的进攻。
  “大哥,在看什么?”身边的赵云走上前来,对叶枫的举动感到奇怪。
  “二弟,依你看此关该如何攻取呢?”叶枫不答反问,转过头,包含深意的望着他。
  “这个……,如果是我,决不会强攻。”赵云顿了顿,继续说道,“汜水关是天下名闻的关隘,如果守将死守不出击,要想攻克它只能用智。”
  “那又该如何呢?”叶枫追问。
  “如果是我来领兵,一般情况下定会采用麻痹对方的战术,让对方出击。但是李肃却不是轻易上当之人,要想引他出来,可要大费一些周折。”赵云紧缩眉头,想不出什么办法。
  “哈哈哈~~,子龙不必想什么办法了。我已想好一计,定破此关!”叶枫大笑,充满自信的拉着赵云向营地走去。
  夜幕渐渐降临,叶枫视察完营地,回到营帐。帐中早已有人等着他。等候他的人见他回来,快步迎上前来。
  “二弟来了呀!”叶枫一进帐门,便见赵云来找他,知道他对白天之事有疑问。
  “大哥,你还未告诉我怎么破汜水关呢!”赵云有些好奇叶枫白天为何如此自信。
  “呵呵~~,子龙不必发问,到时就知!”叶枫还是一脸自信,阻止了赵云继续发问。
  “来人!”
  “叶将军有何吩咐。”营帐外走进一位偏将。
  “我叫你准备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已经备好。”
  “那你先出去吧。”
  “遵命!”
  偏将行了个礼,转身向帐外走去。但即使是军令的森严,也不能掩盖他脸上疑惑的表情。
  ……
  “秦时明月,汉时关。汜水关不愧为天下名关!”叶枫兴致饱满的站立在汜水关的城墙之上,望着关下苍苍大地,不由分外感慨。
  这次的夺关,可谓费尽周折。现在终于如愿以尝的站在关隘的城墙上,心中的激动,是无法比拟的。这也是自己利用未来丰富的知识,第一次获取战争的胜利,比以前的纸上谈兵,意义更加重大。
  “哈哈~~,子云立此大功,实当庆贺!”一阵充满魅力的大笑从身后传来。
  叶枫转过头,见曹操身着紫杉,向自己走来。便向身边亲兵吩咐了几句,也向曹操迎了上去。
  “曹公过誉了,这次夺关实属侥幸。”叶枫谦虚回答。
  “子云不可谦虚。这次夺取汜水关,我等诸侯皆无办法,惟独子云想出‘木龙’之计,我等如今才能在关上谈笑。”曹操充分展示了他那魅力不凡的微笑,一般人如果见到他的微笑,定会深深被其吸引。但叶枫却知道在微笑的背后藏着阴狠与狡黠,不会轻易就被他的微笑欺骗。
  “实不敢当!这‘木龙’之计也只可用一次,赌的就是对方对此物的好奇。要是对方不上当,也没什么用。”叶枫继续谦虚。
  这次能夺取汜水关,的确也象叶枫所说,赌的就是对方的好奇。叶枫曾亲自视察过汜水关的地形和防御布置,深感如果是强攻绝对不能轻易攻下此关,一筹莫展。便从脑海的记忆里搜寻古今中外有名的攻城战,想从中得到灵感。忽然脑海跳出古代欧洲著名的特洛伊之战,深觉此法的可行,便秘密命令一位偏将召集方圆百里的木匠,连夜赶制了一条木制的巨龙,外部精雕细凿,细加着色;内部中空,藏着一百名精锐的士兵,并让军中士兵传播“天降祥瑞,龙化为木”一类的话。待到第二天攻城之时,将此巨龙抬出,并宣称此龙系出深山,是使人到山中找到的。由于事先已经在军中传播“天降祥瑞”一类的话,军士们顿时深信不疑,对木龙顶礼膜拜。
  这一下,汜水关上的守兵十分疑惑,便将此事报告给李肃。李肃见到后,也感到疑惑,于是他派人去探察。得之事情的始末后,李肃深感这是一个讨好董卓的好机会,便冒险出击,要将木龙抢过来。而叶枫早已料到,便下令撤退,将木龙留下,任其夺去。
  待到深夜,藏在木龙里的士兵从龙腹钻出。杀掉把守城门的哨兵后,放下吊桥,大开城门,放出约定的信号,引叶枫的兵马入城。
  等李肃从睡梦中惊醒,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叶枫早已将城中的战略要地占领。李肃军异常混乱,想挽回是不行了。为了保命,李肃也只有在亲兵的保护下,撤离了汜水关。
  “叶大哥,你在这里呀。三哥叫我来找你,好象有事禀报。”赵铃一身戎装,从城墙的石阶向上边走边说。
  “哦,这就是昨晚那位英勇的女将军吗?”曹操转身看见赵铃,饶有兴致的问道。
  “呵呵~~,这是义弟之妹赵铃,这几天她一直缠着让我派给她任务。被她缠烦了,昨晚便叫上她一起参加了汜水关的奇袭战。让曹公笑话了。”叶枫在一旁解释。
  “哈哈~~,既然英雄不在年少,那又怎可有男女之分!”曹操大笑。
  “哈哈~~,言之有理!”叶枫不禁心中赞赏曹操,不愧为一代豪杰,见识果然与众不同。
  曹操就是一位敢于打破常规的统帅,他不同于袁绍、刘表等旧的贵族阶级,曹操有着一种在当时十分超前的意识,对人才的提拔、运用可谓是不拘一格。虽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这就是曹操用人原则的最好体现,他今后也一直遵循着这个原则,这也是他借以挣霸天下的资本。
  同样与那个时代的思想格格不入的叶枫,不禁对曹操有种相惜之情。同时,更加不敢小看这个比自己要矮上多半个头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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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人中吕布

  与汜水关同样名重天下的莫过于虎牢关。虎牢关早已超越了一个关卡的定义,由于这座关隘离洛阳只有五十余里,它的意义已非一个关卡所能包容的了。虎牢关是洛阳与中原的接口,是通往洛阳的必经之路。而且也是帝王所在的洛阳最后的防线。
  正因为如此,虎牢关比之其他任何关隘的建设都要复杂的多,抵御敌军的能力也要强的多。反之,夺取了虎牢关也要比夺取汜水关的意义重大。诸侯联军也正为此而感到心忧。
  “董卓屯兵虎牢,易守难攻,可先令一半的兵马迎敌。观其动向,再做定夺。”曹操提出自己的看法。
  袁绍略一沉思,点头同意。便令王匡、乔瑁等八路诸侯前往虎牢关迎敌,曹操引兵救应。
  叶枫不愿错过这一场好戏,也领五千骑兵前往助阵。
  虎牢关不愧为天下名关,高耸的城墙,遍布的哨岗,让人有种无力攻夺的感觉。关前的护城河又宽又深,仅仅开了一个小小的城门。而且城门不象一般的关隘那样与城墙在一条线上,而是整个城墙城门一块向前突出十多米,内有三道副城门,在紧急的时刻可以放下,抵御进攻。整个就是一块堡垒!
  “进攻!”
  诸侯军吹响了进攻的号角,随着一声号令,攻城战开始了。
  由于弓箭手的阻击,使诸侯军的大型攻城工具没有跟上来,冲在前面的将木板铺在护城河上,好使自己的军队过河进攻。董卓派出一部分战士向城外投掷石块和发射弓箭,很轻松的就把诸侯军阻挡在外面了。
  “攻打城墙!”
  见城门不易攻下,诸侯军果断的下令向城墙展开进攻。
  战士们又在护城河上架起了木桥,扛着攀爬工具,向城墙接近。
  在攻击持续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城上突然倒下了一锅锅滚烫的黑色液体,紧接着几支火箭同时向下射了过去。
  “是油!呀——!”
  “啊——!”
  “不好了,敌人倒油了!”
  “快逃呀,敌人用火攻了!”
  一锅锅滚烫的油浇在战士们的身上,发出“兹兹”的响声;火箭射在沾满油的身体,一遇油便燃烧了起来。顿时战场上哀声漫天,哭叫四起。一直在后阵的叶枫也嗅到了皮肉被烧焦的气味,胃不由翻了几翻。
  身边的赵铃也皱起了眉头,被眼前的场景搅乱了心神。   
  诸侯军的惨叫此起彼伏,烈火在人群中燃烧,整个军队都陷入了疯狂与崩溃。这样的战斗虽然杀伤力不强,但是其对人内心的震撼力却是巨大的。整个城下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即使离前线还有相当远距离的叶枫也有些忍不住,想要呕吐。
  攻城器械终于上来了,巨大的冲车撞击着城门;一队队士兵前赴后继,填补死伤的战友。
  可是虎牢关的城门怎可如此容易就被攻破,大量的战士挤在城下,面对着虎牢关上具有强大杀伤力的武器,只能作为活靶子,一切只不过是徒增杀戮。
  “义父,让孩儿出战吧!”此时城墙上观战的吕布,早已忍耐不住战意不断的增长。诸侯军如同隔靴搔痒的进攻,在他眼中是如此疲软。
  “呵呵~~~,奉先,我早已知道你的手发痒了。去吧!”董卓挪动了一下肥胖的身子,笑呵呵的同意了吕布的请求。然后又转过头,观看城下的战事。眼神中带着残忍的笑意。
  一阵如雨的乱箭,使诸侯军又留下几百具尸体,向后撤退了几百米。随后吊桥放下,城门打开了。
  一队全身包裹着铁皮的骑兵排着整齐的队列,率先出城了。训练有素的铁骑在城外迅速分为两队,排于战阵两边。
  千呼万唤始出来!
  紫金冠,连环甲,玉带,红袍。
  吕布出战了!
  ……
  枪,刺。
  戟,挑。
  ……
  方悦知道自己来错了,可惜太晚了。
  坠鞍,落马。
  叶枫默默的注视着吕布,心中的寒意犹未消失。太厉害了,自己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方悦已经落马。第一次看见这么厉害的人,不由向身边的赵云望去。
  赵云神色冷漠,平静的脸上不带一点笑容。的确,他遇到对手了。
  叶枫拨转马头,向全军下了撤退的指令。因为铁骑兵已经在吕布的指挥下掩杀了过来。
  西凉铁骑不愧为最优秀的骑兵,铁骑不但是士兵,战马也包裹着铁甲。虽然影响了速度,然而一旦冲了起来,它的杀伤力不是那么容易抵抗的。这一点有些象欧洲的重骑兵。 但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机动力又要比重骑兵强的多,可以说,这个时期,可以克它的兵种不多。
  就这样,成千上万的士兵在铁骑的掩杀下,倒在了虎牢关前。直到死,张大的双眼也不能相信这样一个现实:不论是刀砍,还是矛刺,都不能穿透敌军的身体,甚至是马匹的身体。
  战场上血肉横飞,一片哀声。英勇的战士用身体捍卫着自己的荣誉,苟且者挥刀砍开退路。一个人人性的优劣,在战场上的表现,是最好的体现。
  叶枫毫无办法,为了减少伤亡,便挥刀砍翻两个后退的士兵。同时指挥骑兵边退边抵御铁骑的进攻,以自己的行为来激励战士。
  赵云手中银枪挥动,连刺带挑,击毙不少敌军。虽然在不断涌来的敌军面前,这也只是车水杯薪,不既于事,但也起到了激励战士奋勇抵抗的作用。
  一直在叶枫身边的赵铃,手中银枪乱舞,在敌阵中穿梭。枪挑,冲刺。犹如一位女武神降生。
  长时间的冲杀,叶枫感到了疲惫,果断下令撤退。赵云负责断后,由于赵云的勇猛,撤退时没受太大的损失。
  诸侯军一直撤退了三十里,和前来接应的军队相会后,才安营扎寨,约同各军统帅、将军到大帐中商议应敌之策。
  “吕布勇猛非凡,我等不能匹敌。公等有何良策?”
  “吕布倒是小事,西凉铁骑兵实在厉害,不能与之为敌呀!”
  “不知叶将军有何良策,借以退敌?”
  叶枫一直静静的坐在一旁,思考退敌之策。现在见有人发问,便拉回思绪,略一沉思,开口道:“吕布十分英勇,我看天下间难有与之匹敌之将。”
  叶枫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而一直在旁边没开口的赵云突然站起身来,欲言又止。叶枫也明白他的心思,可是不想让他去冒险。但看到赵云坚毅的表情,点了点头。
  ********
  在阳光的映射下,银枪闪动着,发出令人夺目的光亮。同时闪动的寒光也令人感到杀气的逼人。
  赵云骑于马上,手执银枪,与吕布对峙着。
  吕布手中微微冒汗,这样的对手很久没有遇到了。心中的激动,使手中的画戟也微微发颤。
  “你就是枪挑华雄的人吗?”寒冷的语气让吕布自己也为之颤抖。
  “除了我,还会有谁?”赵云冷漠的注视着吕布,用同样寒冷的语气回答。
  “哈哈~~~,英雄!没有想到,除了我还有一个你!”吕布突然哈哈大笑。
  “你错了,你不是英雄,因为,你不配!”赵云依旧冷漠。
  这时,吕布眼中闪过黯然与无奈,但也就是转瞬即逝。
  “不要多说了,出手吧!”吕布一轮画戟 ,摆开架式。
  闪电,两条闪电。一红一白相遇于战阵之中。
  枪戟相碰,两马相交。
  梨花飘落,战阵花雨。
  雪花乱扬,漫天飞舞。
  枪来戟往,杀气冲天。
  赵云侧转马身,一记回马枪,如灵蛇般直奔吕布咽喉。吕布微一侧身,避过这一致命之击;再一抬手,画戟小枝挂住枪尖,略一使力,荡开银枪。
  双方你来我往斗了五十回合,吕布的进攻猛烈、狠辣,赵云的枪法却也未显疲态,一枪比一枪紧,一枪比一枪快。但赵云的鬓角出汗了,面对这个绝世的虎将,能拼个五十回合不显败迹,可谓是绝无仅有的。
  双方的士兵停止了喝彩,一个个都被两位悍将的较量深深吸引,看得目瞪口呆。叶枫却看不下去了,握紧了手中的战刀。
  两马,双人,从诸侯阵中冲出。
  “二弟,我来助你!”
  “大胆贼人,休伤我三哥!”
  刀,自上而下的劈落。
  枪,挂着风声的乱刺。
  这一刀一枪的配合十分严谨,不论是出手的时机,还是部位,都把握的很有分寸。这一组的进攻,即使对方是再勇猛的将领,也势必会败。
  吕布微一皱眉,抽回画戟将身体圈住,嗑开乱刺的枪;再将缰绳往旁边一拉,连人带马都侧转过身,从而躲过致命的一刀。整套动作做的十分连贯,完美无暇。
  好!不愧为绝世虎将!
  叶枫不由为其暗暗喝彩。
  赵云趁此间歇喘了一口气,吕布真的是很厉害,其实从一开始,自己便处于被动防守的位置。看来今日想胜他,难矣!赵云抖抖枪头,使微微发酸的手臂的肌肉得以舒展。
  吕布也不好受,虽然自己大多数时间在进攻,但是长时间的进攻已经将自己的锐气消耗不少。然而,对方的防守也确实很强,屡屡将自己的攻势化去,不时还加以反击。对方一枪紧似一枪的进攻,好象从不停息,也确实让自己很疲劳。现在以一敌三,形势对自己更加不利了。吕布嘴角挂着无奈的笑容。
  看来,我要使那招了……
  吕布的眼神变了,本来的冷漠变成麻木;凌厉的杀气没有了,但却分外让人感到压抑。
  叶枫暗暗心惊,虽然此时感觉不到杀气,但第六感告诉他,此时才是最危险的时刻。
  赵云的额角冒出冷汗,因为他知道,此时的吕布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自己能不能抵挡住呢?没有把握。
  “啸——”
  戟,伴随着长啸降临。让人分外感到它的威势。
  枪起,刀落。荡飞。
  枪再起,戟透过。强突入内。
  血,飞溅。洒满沙场。
  “大哥!”
  “叶大哥!”
  鲜血随着伤口向外溅出,叶枫看着伤口。不能相信!
  不是致命伤,叶枫一手捂着伤口,另一只手抓住缰绳,不使自己落马。
  在赵云短促的的命令下,叶枫被赵铃护送离开。现在对战的又只剩下两人。
  你在逼我!
  对不起,师父,今天我要解禁了……
  弥漫在战场上的杀气全消失了,此时的赵云更象一具木雕,让人感觉不到生气。然而,却更让人感到寒冷。
  秘技……
  赵云重新和吕布注视着,卷起的风沙拍打着脸颊,让人感到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即将来临。
  吕布眼神中闪过异样的色彩,轻声叹息了一声,一拉马转身飞驰。片刻,便就进了城内。
  这一转机显然赵云事先没有预料到,待到自己明白过来之时,吕布早已驶出老远。虽然白龙驹是宝马,但赤兔马也不在其下,想追上是不可能了。不愧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赵云只好收敛心神,轻声叹了一口气,拨马回到阵营。
  就这样,三国时代最厉害的两位悍将,终究没有用尽全力交手。以后也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不失为一大遗憾。
  ********
  “大哥,伤势怎么样了?”赵云从战场归来,还不及换下甲胄,就直奔叶枫营帐。
  “啊,是二弟呀。没什么,皮,皮肉伤……,呃……”见是赵云来探望自己,叶枫强忍伤势起身,却不免又牵动了刚包扎好的伤口,浸出血来。
  “叶大哥,你别动,快躺下。”赵铃见叶枫牵动伤口出血,十分心疼,忙让他躺下。   
  “大哥,看来你伤的不轻。还是好好听小妹的话,别动了。”赵云来到床边蹲下,十分关切叶枫的伤势。
  “咳,是我太大意了……。吕布,不愧为世之虎将!”叶枫轻触伤口,犹心有余悸。
  “哈哈哈~~~,吕布虽骁勇,然而却是有勇无谋。来日再战,只要略施小计,必叫他死无葬身之地!子云何必为此感到担忧?”帐外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
  “原来是曹公,快请进帐商议!”叶枫大感意外,没有想到曹操会在这个时候来找他。刚才刘备已经来过,并送来伤药,对他表示慰问。现在曹操也来了,自己真是奇货呀。叶枫不禁苦笑。
  “不知子云伤势如何?”曹操一进帐便关切的询问叶枫的伤势。
  “劳曹公惦念。些许小伤,无甚大碍。呃……”叶枫强撑起身,想下床施礼,无奈又牵动伤口,只好作罢。
  “叫你别动,你还动!”赵铃有些生气叶枫的不听话,将其重新扶于床上躺下,眼角的泪花闪动。
  “子云快快躺好,不可在牵动伤口。我这里有上好的创伤药,请子云敷上。”说罢,曹操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交与赵铃。
  又一个送药的!但叶枫还是不免有些感动,曹操的魅力的确不凡,连自己这样一个从未来来的人,也有些被他的言行感染。
  “刚才曹公说过有破吕布之计,但不知……”叶枫收敛心神,询问破吕布之计。
  “呵呵~~,请子云取行军图一观。”曹操笑而不答。
  “这个……”叶枫脑中充满疑问,但还是吩咐赵云将行军图取来,将其展开于床上。
  “子云,请看此处。”曹操面带微笑,看着叶枫。
  叶枫注视了片刻,突然一个机灵,明白了曹操的想法。同时,也不禁赞叹曹操的军事才能。看来,自己要学习的还很多。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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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伏兵峡口

  初春的风轻柔的吹拂,暖暖的。叶枫在赵铃的陪同下来到帐外,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对自己的伤有好处。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几乎天天经历着风险与杀戮,身上的伤口也平添不少。真是可怕的时代!叶枫不禁暗暗苦笑。
  “叶将军,吕布带着铁骑到阵前挑战!”正当叶枫回思往事的时候,一个偏将滚鞍落马,飞快的奔过来,扰乱了兴致。
  叶枫点了点头,传令准备迎击。自己仰天一声长叹,转身准备进帐。
  “真的要去吗?”
  “铃儿,放心,不会有事的。”
  “可是,你的伤……”
  “放心吧,你叶大哥不会这么容易就倒下的。”
  赵铃不再说话,默默的将披风披在叶枫身上,从她忧郁的眼神可以看出点点泪花。
  叶枫的心情也不好,这些日子处下来,发觉对赵铃有些不舍了。特别是自己受伤的这段时间,赵铃对自己照顾的无微不至。常常端茶送水,包扎换药。虽然这些事有专管勤务的亲兵负责做,但她却嫌他们笨手笨脚,不愿让他们来做。跟从前刁蛮任性的性格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但叶枫此时不愿想这些,狠了狠心,向着帐外迈出坚毅的步子。
  西凉铁骑不愧是三国时代战斗力最强的兵种!
  西凉铁骑依仗骑兵全身包甲的优势;又以迅猛的冲杀,冲散敌人的阵形;随后纵横突击,撕裂敌军、分割消灭。即使面对敌军的弓箭、戈矛,也能从容应付,不停歇冲击。这种战术是西凉铁骑惯用的招式,也是最有效果、杀伤力最强的战术。吕布就曾用此战术将曹操打败过。但是说到底,西凉铁骑的创始人应该是董卓,没有他,吕布也不可能会用这种战术。
  所以,三国时,骑兵最厉害的莫过于董卓,其后才是吕布。另外曾运用骑兵大破同样善用骑兵的游牧民族的公孙瓒也是不凡。
  现在在阵前的正是吕布,他正带着铺天盖地的铁骑,数目是五万,现在正在阵前叫阵。由于诸侯方前几仗输的太惨,现在能够出兵的并不多,几路诸侯的兵力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七万。但是,这些优劣不一的普通士兵,又怎么及得上训练有素,经过战火洗礼的西凉铁骑呢。再说,诸侯军早就见识了吕布的厉害,都不敢轻易派将;心中又十分惧怕铁骑的威力,没人敢出兵。相形之下,实力和气势又都输了一大截。
  由于叶枫伤势未愈,只能坐在一辆马车上;看到诸侯如此无能,本来因伤而苍白的脸,更因愤怒越发苍白。
  叶枫缓缓将手抬起,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叶枫的骑兵不多,加上新近征调的,只有区区万人。然而这万人骑兵却是袁绍的全部骑兵,这次的战斗只许胜,要是败了,后果也是可以想到的。
  果然不出所料,浑身包甲的西凉铁骑面对着比自己兵少、战斗力远弱于自己的普通骑兵,展开了屠杀。
  “别怕,跟我来!”
  赵铃一马当先,挑翻一个铁骑,率领手下骑兵避过铁骑的锋芒,利用机动力强的优势,直绕到铁骑阵型侧面和背后,加以冲击。
  在叶枫骑兵的激励下,诸侯纷纷出兵配合。但是,诸侯本就心意不一,士兵的训练更是有优劣之分。除了少数强悍的诸侯,其余的都不堪一击。
  就在战争的局势又开始向吕布偏移的时候,一队身骑白马的千人队,不知从何处冲了出来,直抵战场的中心。
  终于出来了!
  叶枫十分在意这队骑兵,那就是公孙瓒的白马兵团,是他最精锐的部队。虽然数量不多,但却会对整个战场的局势加以改变。
  “驰骋幽燕的儿男们,不要被人小看,要知道我们曾打败过不可一世的羌人;我们的强悍,连塞外的游牧民族也不敢小觑。拿出你们的勇气,战斗吧!”
  公孙瓒的这番话还是很鼓舞人的,闻者无不感到热血沸腾。
  为了不负自己最精锐的部队的称号,白马兵团在冲杀;为了能够被选入白马兵团,普通的士兵扑向了强悍的敌人。群情激奋,白马兵团是荣誉,是他们的神,是不败的象征!
  在公孙瓒骑兵凶猛的冲击下,战局有了些改变,吕布铁骑的阵型被冲散了。
  来的好!看看到底谁才是骑兵的王者!
  吕布笑了,那是充满期待和自信的笑。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机会证明自己才是最棒的。
  吕布不愧是绝世虎将,在他的带领下,阵型被冲散的铁骑很快就得到重组;而面对他的诸侯将士,不论是谁,都感到发憷。但看到赵铃勇猛无畏的杀敌,将士们出于不愿意在女人面前丢脸的考虑,纷纷鼓足勇气,冲锋在前。
  差不多了。
  叶枫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的损伤实在是太大了,便静静举起了手,作出了撤退的指令。
  ********
  在离开战场几十里远的一个峡谷,两个人正站在崖口,向战场的方向望着。
  “主公,您看叶将军能不能将吕布引到这里来?”一个身皮红袍的年轻武将正向一个锦袍人询问。
  “子廉,放心好了。此人可不能小看。”锦袍人微微一笑,深邃的眼神中藏着什么,叫人不能轻易看透。
  “曹公,一切已经布置妥当,现在只等吕布前来。”一个白袍银甲将上前禀报。
  “干的好!赵将军辛苦了。来人,赐金!”被称为曹公的人对银甲将赞赏了一番,便要加赏。
  “无功不受禄!来这里时,大哥吩咐我一切听从曹公的命令,这些只是我应该做的,万不敢受金!”姓赵的将军拒绝受赏,并不领情。
  “哈哈~~,好!这才是赵子龙将军!子云常向我夸奖赵将军的人品,今日一见,果如其言!”曹公虽大笑着夸奖赵云,但眼神中却透出一丝不喜。
  “冲呀!英勇的西凉健儿们,展示你们的骁勇,用你们的铁蹄把敌人粉碎吧!”吕布一马当先,口中激励着士气,不停的挥动手中画戟,前挑后刺,犹如战神临世。
  与吕布对战,连撤退都是一件苦事。诸侯军被吕布的铁骑追击,死伤很惨。只有骑兵利用机动力的优势,能够从容的撤离。而其他士兵却只能在铁蹄的践踏下毙命。
  叶枫很不忍看这一幕,但是为了胜利,也只能心狠一些了。
  快了,快了,快到了。
  叶枫心中默默计算着离崖口的距离,现在已经可以看见崖口了。
  “通知各路诸侯,计划启动;传令全军,退入峡谷!”
  叶枫冷静、简洁的传下命令。
  随着叶枫的命令,数万大军纷纷向峡谷涌入。
  “哈哈~~,冲呀,敌军已经没有退路了,快追!”吕布哈哈大笑,好象胜利已经掌握在手中了。
  “温侯,我看就这样冲进峡谷内,有些不妥……”身边的副将李肃有些担忧。
  “哼,有何不妥。我会怕?”吕布满不在乎。
  “温侯,我怕此去会中计……”
  “哈哈~~,你处处小心,事事谨慎,但还是将汜水关丢了。败军之将,何必多言!”吕布一阵抢白,使李肃垭口无言。
  自从李肃丢了汜水关后,董卓大发雷霆。要不是吕布和他关系较好,代为求情,怕他的头颅早就不在了。自己只是副将,而吕布一向自负其勇,他的话当然不会听;再说自己的命都是吕布救的,李肃也就无力再加反驳。
  “李将军你率领后面的部队,到时候看我是怎么让他们全军覆没的!哈哈~~”吕布又大笑起来。
  李肃摇了摇头,只能听天由命。
  吕布跟着败军冲进了峡谷。进去之后才发觉这个峡谷很宽,可以容纳好几万人。两边山崖很高,草木林立。向上望去,天呈一线。这是个伏击的好地形!
  直到此时,吕布才感到了一丝不妙。但自己又不好撤退,李肃就在身边,到时候肯定会笑话他。
  管他呢,伏兵要来就来吧。我就不信,以我如此精锐的西凉铁骑不能打败他们!
  吕布还是十分自信,一声大喝,让部队跟上来。
  这个时候叶枫很不好受,前面的道路坎坷崎岖,前进非常困难;而后面吕布的军队追的非常紧,不断的有战士死于敌军刀下。这些西凉人都是在马上长大的,骑术十分纯熟。面对崎岖的道路,他们娴熟的骑术优势便体现了出来。他们紧用双脚控马,手中战刀挥舞,把落后的敌军象切西瓜一样的劈砍。顿时,战场上鲜血四溅,诸侯军溃不成军。
  “主公,是不是可以发动进攻了?”借草木遮住身形的将军问道。
  “子孝,别急,再等等。”锦衣人冷冷回道。
  锦衣人默默注视着战局,他处的位置很高,可以清晰的把握整个战争的局势。现在他明白时机还未到。
  正当吕布处于杀戮的快感的时候,忽闻传令兵报,身后有敌军袭来。吕布大惊,急忙传令让还未进谷的军队暂缓进谷,已经进谷的军队迅速撤退。
  中计了!
  吕布有些后悔自己的自负。但现在也无暇去思考这些,从容的指挥军队撤离。虽立场敌对,但他也不禁叹息对方发动袭击的时机把握不好,没有等自己的军队全进谷,才发动袭击。
  “混帐!是谁擅自出兵的!”锦衣人十分生气,在他看来,这次的伏击完美无暇,却被擅自的行动破坏了。锦衣人微闭双眼,向手下诸将环视一眼。
  对于锦衣人的询问,正肃立于下的将领们没有一个人开口。此时锦衣人眼中的杀气正盛,谁敢去惹啊。
  好半天,终于有个蓝袍将军走上前,小心翼翼的说道:“主公,那好象不是我们的军队……,我们谁都没有违抗军令。”
  “哦?这样……。元让可知他们是谁?”锦衣人的神色缓和了些。
  “好象打着袁盟主的旗号。”蓝袍将恭敬的回答。
  “……,好了,那就趁此机会,迅速出战!”锦衣人沉默了片刻,下令道。
  “冲啊!给我杀!”一个乘着黑马的将军高声激励着部下,自己也挥动战斧,向前冲去。
  “高将军,幸亏我们来的及时。现在吕布军一定会大乱的!哈哈!!~~”
  “哈哈~~,王将军,我们这次一定要打败吕布!”
  “哈哈~~,就是,吕布一定料不到我们会赶来。”
  说罢,两人就如猛虎一般直扑敌阵。
  来的两人正是高览和王胜。他们两人作为后续部队,领着步兵朝洛阳赶来,经历了不少时间。高览一直就手痒痒,想上阵杀敌。但是由于所领军队是步兵,所以费了不少时间。现在刚赶到战场,从一路上诸侯军中的伤兵的口中知道诸侯军兵败,于是一路朝峡谷赶来。恰好在峡谷口与吕布军相遇,便展开了厮杀。
  到底这次追击是对是错?
  田丰有些茫然,看情形,诸侯军兵败。这是无疑问的。但是……,真的这么简单吗?田丰不禁想起了郭嘉的话:“你们这次追击,必然会破坏已经定好的计谋!”
  “元皓,感到迷茫吗?”田丰身边的年轻谋士询问道。
  “奉孝,你真的认为这次兵败只是预设的计谋吗?”田丰转头看着身边的郭嘉。
  “咳,诸侯军真的这般无用吗?难道就没有智谋高超之士,设下这个伏击圈吗?”郭嘉叹了一口气。
  “如你所言。我也对此有些疑问,只是……”
  “唉,只是我不隶属袁公麾下,只是叶将军的幕僚。官小言微,高览将军不听从啊!”郭嘉感叹道。
  “……”田丰也不知该说什么,现在已经这样了,只好随他了。
  “哼,这么点军队就想打败我?可笑!给我冲!”吕布一声闷喝,挑翻一员上前的敌兵。
  就在吕布还在欢喜之时,突然,峡谷两边战鼓擂动,一队队士兵从草木中冒了出来。弓箭手们张弓拔箭,在将领的一声喝令下,万箭齐发,直朝吕布军中射来。
  凌厉的箭势转瞬即到,铺天盖地的箭矢如雨而下。尽管包着铁甲,但铁骑们未包铁甲的部分还是被箭雨击中。顿时人仰马翻,鲜血飞溅,被射中的骑兵甚至来不及呻吟就已毙命。
  “快,快撤退!”吕布果断下达了命令。
  可是,一切都晚了,峡谷顶上的战士们抛下了硕大的滚木和巨石,将马上的骑兵砸落,同时也封住了峡口。哀号声,怒叱声,将整个峡谷填满。庞大的马身与慌乱人影在杂乱地摔跌、撞击,情况惨烈至极。
  “英勇的战士们,现在敌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展现你们的勇猛,用自己的行动获取荣誉吧!”叶枫从马车上站起身,高声激励着士兵。
  反攻开始了,刚才还在撤退的军队,现在开始了进攻。战士们尽拣铁骑未包甲的部位砍杀,顿时,铁骑不断倒毙。一切变的是那么快,还是一场追击战,只是双方的角色互换了。
  “敌人攻来了,快逃啊!”
  “救命啊,我不想死!”
  “你被挡着我,快让我出去!”
  ……
  西凉铁骑大乱,出于对生存的向往,他们也顾不上军人的荣誉,和自己的战友抢夺生存的希望。
  对这一现象叶枫深有感触,觉得今后自己治军,一定要在这方面加以强化。灌入荣誉意识,使士兵明白荣誉高于一切。
  “擒住吕布,不要让他跑了!”
  “抓住他,抓住吕布大大有赏!”
  ……
  诸侯军中声扬抓住吕布的喊声此起彼伏,战士们都奔着吕布而去。
  “哼,想抓住我,妄想!我有赤兔,能奈我何?”
  吕布一纵赤兔马,赤兔马也象有灵性一般,尽拣兵少好走的路,载着吕布突围。
  “吕布,纳命来!”一个白袍银枪将从斜坡下冲下来,直取吕布。
  “是你!现在没空和你打,让路!”说罢,一纵赤兔,手中画戟挥舞,想冲破包围。
  “吕将军尽管突围,我等自当殿后!”吕布的亲兵高声吼道。
  “好……,好兄弟!”吕布有些感动,看着这些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一咬牙,纵马突围。
  白袍将被吕布的亲兵缠着,分不开身来,也只好由着吕布脱逃。
  赤兔不愧是宝马。在峡谷口,吕布先是一拉马缰,随后向前一突,整个马都跃了起来,从半空中飞过障碍。然后赤兔马稳稳下落,载着吕布离开战阵。
  “温侯,快撤离吧!”见吕布突围而出,率领后续部队的李肃前来和吕布汇合,护着他一同撤离。
  “李肃……”吕布现在也不知该说什么,有些后悔不听他的担忧。
  “温侯,别说这么多,敌人冲上来了。快走吧!”李肃指挥着撤退。
  由于李肃的后续部队尚未进谷,所以损伤不大,会同吕布后,就从容撤离了。而在谷外的高览军却只顾向谷内冲,根本就没注意到吕布已经撤离。
  这场伏击战可以算还是比较成功的,要不是高览意外的赶来,这次伏击必叫吕布全军覆没。但即使未全胜,但也令吕布军受到重创,攻打虎牢,直抵洛阳也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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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奇袭洛阳

  夕阳真美呀,红彤彤的,挂在天际的晚霞也将脸映红了。叶枫在帐外望着天空,被这一美丽的景色吸引了。他身边跟着一个大汉,看闪闪发亮的盔甲便知是一位将军,威风凛凛。
  “真美!也不知是不是心情的原因,击败吕布后,同样的景色今日看来格外使人陶醉。不知高将军怎么看?”叶枫望着天空说道。
  “叶将军,高某实在不知这是次诱袭。破坏了将军的计谋,实在罪该万死!”威风凛凛的将军屈下一条腿,低下头颅请罪。
  “算了,如果没有你的及时到来,我军会损失的更惨,更不用说攻占洛阳了。”叶枫神色凝重,扶起了高览。
  哎,可惜!本来是次彻底消灭吕布的西凉铁骑的机会,没有想到……。曹操也真够狠的,我军几乎覆没,他还不出击。难道……,一丝寒意透过叶枫背心。
  “大哥、高将军,袁公升帐找诸侯商议大事,请大哥和高将军速速前往!”从身后传来赵云的声音。
  叶枫叹了一口气,理了理衣角,和高览随同赵云离开。
  “哈哈~~,这次能击败吕布,各位都功不可没。现在设宴庆祝三日,大家尽情欢宴吧!”袁绍哈哈大笑,十分高兴。
  “盟主,虽吕布已破,但并未诛黜董卓。还是先将国贼剿灭,再行欢宴!”坐下一人站起身,高声说道。
  “文台,虽董卓未被诛,但也只是迟早之事,现在诸侯军势如破竹,设宴庆祝有何不可?”袁绍有些不高兴,但对方是孙坚,也不得不给些面子。
  “不可,主公岂不闻一鼓作气之说?现今诸侯军势盛,而吕布新败,锐气已失。如这时进军洛阳,必可一举攻占!”田丰走上前,劝袁绍进军。
  袁绍微微皱眉,向下望去,问道:“各位有何看法?”
  座下各诸侯面露难色,互相观望,心中有些不情愿进军。
  “盟主,现今我军久战,将士多有疲乏;再则,经过前几仗军士阵亡许多,损失惨重。现在不是进攻的时候。”韩馥站起身回道。
  “韩冀州所言极是,待诸侯军稍加整顿,再行进军方可。”袁术也赞同韩馥的意见。
  “就是,不可现在就进军。”各诸侯均附和。
  “某也认为不可现在就进军。既在座各位都言之不能,那就暂歇进兵,待军士稍加休整,再谈进兵之事。”袁绍显然同意韩馥等人的意见。
  “本初,还记得当初是怎么盟誓的?如今帝室蒙难,国贼当道,正需要我们入京剿除国贼,立扶汉室。怎么能以自己的得失而将社稷弃之不顾?望本初速速传令发兵!”曹操终于开口了。
  “这个……”袁绍陷入沉默,毕竟这次诸侯联军的盟主虽然是自己,但曹操作为联军的发起者,说话的分量自然很重;再则,曹操和他的私交也不错。所以不得不考虑曹操的意见。
  “报——,盟主,大事不好!董卓已将盟主叔父一家尽皆诛杀!”从帐外飞快的跑进一个传令兵,在帐中下跪禀报道。
  “啊——!叔父——!”袁绍闻听此言大叫一声,倒在座椅上;袁术闻听此言后,也为知一震,但却没有象袁绍一样反应巨大。
  诸侯看见这种情况,吃了一惊,纷纷冲上前抢救。半晌,袁绍方才苏醒。
  叶枫冷冷的看着这一切,感觉袁绍还是有一些人性的。而同样袁隗也是袁术的叔父,现在他被董卓杀了,袁术却没有多大反应。由此可知,袁术真的是毫无人性,用现代的话说:真是人渣!
  “诸位,如今某叔父被害,实无心情再商议进军之事。诸位且各自归帐,此事容后再议吧!”袁绍尽显疲态,在侍从的扶持下离开了。
  “主公……”田丰还想进言,却被一旁的叶枫拉住了,摇了摇头。
  叶枫约同田丰和赵云一同离开,借以排解心中郁闷,大好的时机就这样被浪费,真是可惜。接下来,董卓就要离开洛阳,而洛阳这个历史名城也将被火海所包围。真是惋惜,但也没什么办法。谁叫自己寄人篱下,手中无兵无权呢?
  “子云,为何事忧心?”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枫回过神,转身一看,原来是曹操。他身边跟着曹仁和曹洪。
  “哦,是曹公呀!找我何事?”叶枫朝曹操施了个礼,问道。
  “呵呵~~,也没什么要事,只是想和子云一起走走,不介意吧!”曹操面露微笑。
  “哪里的话,能和曹公同行,得到曹公的教导是在下的荣幸。”叶枫恭敬的回答。无疑,曹操很有魅力,一般的人很难拒绝他的要求。
  叶枫就和曹操一路同行,也就聊些平常的话。但叶枫知道曹操此次来找他,必是有要事找他商议。既然曹操没有开口,自己也就不问。
  “子云,不知对今日之事有何看法?”曹操转变了话题。
  果然来了。叶枫心中暗笑。
  “曹公是说……”叶枫装糊涂。
  “我是问你,对进攻洛阳有什么看法?”叶枫今日在帐中商议事情一直没有发言,现在曹操果然来找他了。
  “呵呵~~,袁公不是说的很明白了吗?”叶枫含笑答道。
  “那么,子云也是认为不应进军了吗?”曹操微闭双眼,看着叶枫。
  “既然袁公说的明白,我只是袁公帐下一员小将,又怎能不听从呢?”叶枫依旧保持着微笑。
  “咳,想不到子云也是这般怕事之人!”曹操叹了一口气,斜着眼看着叶枫。
  激将法!好!
  叶枫脸上带笑,口中说道:“难道,曹公想自行其事?”
  “哼,国贼未诛,我等怎可坐享安逸!我即刻发兵,进攻洛阳!子云要是怕事,可以留下,看我去诛除国贼!”曹操的神色之间突然透露出大义与威严,让人折服。
  叶枫不禁一呆,看来这时的曹操心中还是有心存汉室的想法的。只是后来看到汉室的覆没已经在所难免,而且长期把持着权力使他腐化了吧。心中对曹操的崇敬又多了一分。
  “好,曹公既有此志向,我当助之!请曹公先行,待我整点兵士,随后就来!”叶枫被曹操的言语打动,决定出兵。再则他也不想看见古城洛阳就此被董卓一把火烧掉。虽然擅自出兵罪责很大,但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我果然没看错人!子云尽管出兵,要是盟主怪罪下来,我替你承担!”曹操夸赞道,同时也给叶枫打底气。
  叶枫向曹操谢过,便分手道别。
  “子云,你真的要出兵吗?”待回到营帐,田丰微皱眉头问道。
  “元皓,此次是联军攻占洛阳,击败董卓的大好时机。我岂能放过!”
  “可是,大哥,违抗军令,擅自出兵的罪责……”
  “好了,不要说了,我不能看见洛阳被董卓一把火烧掉。我要尽快赶到洛阳!”叶枫打断赵云的话,斩钉截铁的肯定自己的想法。
  “什么?!子云是说董卓要烧洛阳?!”田丰听到叶枫的话,感到十分惊讶。
  坏了,又泄天机了!
  “那是当然!现今吕布新败,锐气已失。董卓必知抵挡不住诸侯的进攻,定会迁都逃离洛阳,以逼锋芒。以董卓的性格,他也定不会留下一个完整无损的洛阳给诸侯军。而将洛阳一把火烧掉,是最好的选择。”帐外走进一个人,正是郭嘉。进帐后发表了一篇长论后,又继续说道,“子云,你看我说的对吗?”
  “正是,正是!奉孝真知我心也!”叶枫正为该如何回答动脑筋时,郭嘉的出现为他解决了难题,心中十分感激。
  “洛阳乃是古之帝王建都之地,汉室的宗庙皆在此地。切不可让董卓将洛阳焚毁,废汉室龙脉!”田丰神情十分激动。
  “就是如此,我一定要赶快去洛阳,让董卓没有机会火烧洛阳。”叶枫摸摸下巴,点了点头。
  自然,叶枫想的可不是保全汉室的宗庙。他想的是这样一个历史名城,岂能让董卓任意破坏。既然自己到了这个时代,就应该为这个时代做出一些贡献。
  “那就好,就趁现在打到洛阳去吧!”一直未说话的王胜也十分支持攻打洛阳。
  “对,叶大哥,现在就去打洛阳。我也一起去!”赵铃也上来凑热闹。
  “哈哈~~,当然了,忘了谁,也不会忘了带上铃儿了!”叶枫哈哈大笑,引得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赵铃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红晕爬满脸颊。
  “可是,子云能调动的兵马并不多。如何能与董卓抗衡呢?”田丰有些担忧。
  “兵不在多,而在精。现在袁公已将全部的骑兵划入我的指挥。除却伤残者,能用的应该有一万人吧。虽少了些,但这些士兵都是久经战阵的,十分英勇。这次攻打洛阳一定要尽量隐蔽自己的行踪,让对方摸不清我们到底有多少人,奇袭洛阳,打董卓个措手不及。再则,有曹公相助,我想击败董卓不是难事。”叶枫充满自信。
  “恩,有道理。这次奇袭洛阳,一定要力求速战,逼退董卓就是胜利。”田丰想了想,表示赞同。
  “那就这样定了!元皓留下负责奇袭队与诸侯营的联系,及时报告诸侯阵营的最新动静。其他人随我进攻洛阳!”叶枫站起身,下达了命令。
  ********
  夜,月已被乌云遮盖。这样的天气很适合行军。
  在前往洛阳的小径上,也正有一支排成长蛇阵的军队正在黑夜中行军。队列的中央位置有一人头戴金盔,身披锦袍,身边各有一将保护着他。从此人不怒而威的神态,充满魅力的微笑就可以看出他就是这支军队的最高指挥者。
  “主公,你相信叶将军会出兵吗?”锦衣人身边穿红袍的年轻将领问道。
  “子廉,放心吧。我相信他是一个守信之人。”锦衣人微笑答道。
  “但是主公,万一他来不了,被盟主抓住呢?”另一个穿红袍的年龄长一些的将领问道。
  “子孝只管放心,如果他连这点本事都没有,也不足以让我看重。”锦衣人脸色变的严肃,冷冷说道。同时心中也在想:如果他就这样被袁绍处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罪不致死呢,也很好。想到此时,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
  ********   
  “高将军,大事不好,叶将军擅自出兵,朝洛阳而去!”一个偏将冲进高览的营帐,向高览禀报。
  “哦,是吗?快,快去报告给主公!”高览正在看兵书,闻听此言,忙将手中书扔掉,提剑准备与这位偏将一起出帐。
  “你可将此事透露给别人吗?”还未走出营帐,高览突然冷冷的问道。
  “没有,主公近日胸中忧愁,不许旁人打扰。从昨日主公叔父的噩耗传来,到现在都没有和人接触过。主公吩咐过,凡军中之事,都由叶将军和高将军共掌。所以,我只将此事报告给高将军。”这位偏将极力讨好高览。
  “那就好,今后有什么事都先向我汇报。你走前面。”高览好象松了一口气。
  “那是自然,今后还请高将军在袁公面前多多为我美言。”偏将十分高兴。
  “好说,好说。”
  “叶将军也真是的,未得主公允许……呃……,高……将军,你……呃……”垂死者至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死。
  飞溅的鲜血将营帐画出点点斑驳;随着抽出的宝剑缓缓划落的鲜血,滴在地上,将地面染红。垂死者在地上挣扎,惊恐的双眼盯着杀人者,好象在找寻自己非死不可的原因。
  高览默默将宝剑插回剑鞘,怜悯的看着躺在血泊里的人,冷冷说道:“你不应该知道的事,你却知道了;你不应该说出来的事,你说了。真是对不起,你应该死。”
  垂死者好象听明白了什么意思,嘴角抽动了一下,好象是在苦笑。在一阵急促的抽搐后,垂死者终于停止了挣扎。
  “高将军,什么事?”可能是听到了偏将临死前的惨叫,帐外迅速集结了不少人,其中一个人在帐外问道。
  “没什么,有一个偏将可能是被董卓收买,来刺杀我。现在已被我杀了。”高览用平静的声音回答。
  “什么!大胆贼人!高将军可有受伤?”帐外群情激愤,同时又十分关心高览。
  “没什么,量这贼人也伤不了我。你们来几个人将这贼人抬下去葬了,其他人就可以离开了。”高览命人退下。
  “是!”从帐外走进三四个人,将尸体抬出。
  “传令兵可在?”待尸体被抬走后,高览喝道。
  “在,不知高将军有何要事?”从帐外又走进传令兵。
  “叶将军接到主公密令,有要事要带兵前去。你速传令各营将校,切不可将此事宣扬出去,违令者,斩!”高览冷冷喝道。
  “遵令!”尽管传令兵脸色充满疑惑,但还是不折不扣的去执行命令去了。
  “做的好,高将军!”待传令兵离去,从内帐走出一人,右手捋着胡须,目光深邃,充满智慧。
  “元皓,叶将军此去能成功吗?”高览转过头,忧虑的问道。
  “你应该对子云有信心!”田丰微笑着回答。
  “我看,诸侯中只有孙文台有报国之心,可以请他助之。”
  “呵呵~~,我早已想到了,现在即刻就去。”说罢,田丰便离开了高览营帐。
  唉,叶兄,你此去是对是错,我也不知道。但我能做的已经做到了,能给你拖延多久是多久,但愿你能成功。
  高览默默注视着田丰的离去,心中感想良多,不禁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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