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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国志异之鹏程
岑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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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5-9
#1
发表于 2006-2-2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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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异之鹏程
上部 纵横
题记
从小就喜欢听袁阔成播讲的《三国演义》。上了十几年学,成绩马马虎虎,也没正经读多少书。上了大学之后,四年本科,有将近三年时间在逃课,把父母的血汗钱捐献给了网吧,四年大学除了学会玩游戏之外,别的一无所成。
文学算是我的一个梦想,曾经也想写些像样的东西,却常常是半途而废。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头脑简单,既没有丰富的想像力,也没有曲折的生活体验;另一方面也是自惭才拙,上高中时,一篇完整的记叙文都写不完整,现在要写小说?哎,怕给人笑话,实在没那么点自信。
但看别人都在争相展现自己的文才,我还真有的跃跃欲试的冲动,终于在这个丙戊年的春天,在被房东家的猫叫春的嗷嗷声从半夜的美梦里唤醒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提笔在稿纸上写下了《三国志异之鹏程》。
上部纵横源于少年时的英雄梦想,故事背景选择三国是因为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而且光荣的三国志一直是我钟爱的一款游戏,相对来说,那段历史背景也比较熟悉,至于讲述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故事,那就请大家继续向下看了。
写的不好,大家就尽管扔西红柿、鸡蛋,俺好做道西红柿蛋汤;有板砖的也别客气,尽管来,俺好拉回家盖座小楼。哎,没房连媳妇都没的娶啊!
谨以此文记念逝去的大学时光,记念那四五年间的轻狂岁月、有悔青春,记念那些曾经一起逃课、一起泡吧、一起喝酒、一起谈天说地的兄弟,告别那已渐消逝的理想中的壮志宏图,梦想中的完美爱情、幻想中的简单生活。
填词一首以记那淡去的少年壮志,也正可做为此文的题的注解。
定风波*少年志
少年豪气意自雄
弹剑高歌志从戎
手执绿沉霜雪冷
争锋!
单身突阵破围重
男儿身自有鳞翼
乘风!
英雄草莽奋鹄鸿
千行云骑随驰骋
纵横!
扫平乾坤一掌中
序章
乱世,对于那些只求温饱、安闲度日,以尽天年的普通百姓来说,自然意味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意味着无穷的灾难。所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但对那些胸怀大志,不安于闲静的“英雄豪杰”们而言却意味着无限的机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谁会甘心一辈子居于人下,受别人的奴役驱使?谁不想着一呼百诺、妻妾成群、锦衣玉食、公侯万代?就算不能驾座九五,富有四海,君临天下,也要争一个分疆列土,封侯拜相。即使不幸失败,也要败的惊天动地,即使要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
天为英雄生乱世,从来草莽奋鹄鸿。乱世,是改变许多人命运的洪流,冲垮了旧有的统治体系,打破了贵贱等级,使许多人从高高在上的琼楼玉宇跌落到了泥涂深渊;乱世,也是许多人改变自己命运的东风借力,是让许多人从贫贱的泥沼中一飞冲天、青云九万的风雨云雷电。高祖刘邦不过是泗水一亭长,手提三尺剑,斩白蛇而起义,聚众邙砀,抗暴秦、战楚项,八年间一平海内、鼎定六合;萧何、曹参不过县中微末小吏,攀龙翼、附骥尾,随高祖转战南北,终于位及人臣、垂名青史;其他如韩信、樊哙等杀猪屠狗之辈,游手好闲之徒也都是在乱世中才得以展露头角、出人头地、名扬天下。
而如今汉室衰微,黄巾之难虽没有将汉家天下推翻,但已动摇了它的根基,先是阉宦专权、后有董卓擅政,如今又是李傕独霸朝纲,这汉室江山已是风雨飘摇、岌岌可危。各地郡守、州牧独占一方,虽然表面上仍打的是汉家旗号,却都是各怀心腹,对汉朝廷的存亡做壁上观。汉家天下已名存实亡,眼看就是一场汉失其鹿、天下共逐的殊死争夺,这样群雄格局、你争我夺的乱世,正是那些力图改变自己命运的英雄豪杰们寻找机会、大显身手、建功立业的黄金时代!
岑鹏就是这样一个在乱世中寻找机会的人。其实他对那些权力、富贵、荣华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广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不过一饱。那些声色犬马、富贵荣华不过是水月空花、云烟过眼。他不敢自诩高尚,但骨子里也还是有几分清高和轻狂。“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所谓“人死留名,豹死留皮”,他只是不甘心辜负了自己胸中所学、平生之才,而碌碌无为、籍籍无名的徒然一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如果能施展自己的才华,辅佐一位明主扫平四海、一匡天下,为黎民苍生开万世太平,那才是他所追求的梦想;而后“功成、名遂、身退”,携如花美眷退隐山林、泛舟五湖、琴酒歌诗、笑傲风月,超然于尘垢之外,逍遥乎天地之间,那才是他梦想中的完美人生。
他从小就是个有远大梦想的人。
六岁时,与同族的兄弟如祠堂受教,他是年纪最小的。当时为他们讲授学业的是他的伯父—岑晊、岑公孝,那个名动一方,与山阳刘表、张俭等并称“八俊”的一代名士。岑晊让他们每个人写一篇述志的文章,不拘文字多寡,只求明述己志,以考察他们的资质、程度。别人都冥思苦想、不知所措,他不却不假思索、一挥而就,通篇却只有一句“誓有腾飞举,志作北海游”后面署着他的名字“南阳岑鹏,字飞卿”,这倒真叫岑晊惊诧不已、拍案称奇、连声赞叹“此子俨然有青云之志,际会风云,定当一鸣惊人,一飞冲天。”
作为汉兴名将征南大将军舞阳侯岑彭的六世孙,他从小就承继了父母和家族的厚望,从他的名字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天下父母之心自古及近,从来都是一样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可以出人头地、功成名就、光宗耀祖、广大门楣、子嗣昌隆、泽延后世。从他记事起就是在父亲鞭子的督促下读书、习武,三更灯火五更鸡,从来都没有停滞过。父亲常常在酒后为他讲史记里的先贤往圣,每每提到楚汉相争,父亲都会一声长叹“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父亲一直教导他男儿壮志当摩云,人生在世要立不朽之功,成不朽之名,上扶社稷,下安黎庶,清平寰宇,扫除天下。父亲告诉他之所以为他取名“鹏”,字“飞卿”,就是希望他有朝一日可以象大鹏一样一飞冲天、扶摇万里。父亲还说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除了要靠机缘巧合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己的才干。父亲常在谈论汉初名臣的时候说“随贾无武,绛灌无文,皆不足效”,所以父亲从小教他习文练武,就是要他成为文武全才。他也在许多年后才理解父亲的苦心的。
父亲名鸿,字公志。年轻时饱读诗书、胸怀大志,一心要为国报效、造福天下,但一场“党锢之祸”却使他背井离乡、逃亡十几年,直到后来天下大赦他才重返故土。那时他已经年近不惑,在看清阉宦专权、朝政日非,小人道长、君子道消的形势之后,他心灰意冷,决定娶妻生子、老死田园。后来就有了儿子。于是岑鸿又将自己未竟的大志寄托在了儿子身上。
还好,岑鹏并没有让父亲失望,尽管他常常做些调皮捣蛋的事招来父亲的责罚,但他知道父亲还是疼他的。父亲曾在酒后对朋友说“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事就是生了这么一个聪明勤奋的儿子。”
其实岑鹏并不是十分聪明,勤奋就更谈不上了。后来他常常后悔小时候没能完全听从父亲的教诲,惹老人家生气,但当他后悔时已经晚了。
中平四年(西元184年),一场四海扰乱、八方响应的黄巾之乱打破了天下脆弱的太平世象,也搅的无数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南阳也成了黄巾贼横行肆虐的地方。由于岑家所居住的棘阳城城高池深,因而并没有被黄巾贼攻陷,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那座挡的住黄巾贼数次进攻的城池却没能挡的住贪功的官军的屠戮。
那是六月二十七的深夜,月黑风高,明火执仗的官军冲进了已进入梦想的百姓的家宅,杀人放火、无所不为。岑鹏在睡梦中醒来,屋子里已是烟雾弥漫,火光四起。是父亲破门而入,抱着他冲出了火海。父亲提刀杀开一条路,拉着他带着一些幸免的百姓逃出了棘阳。当天光大亮的时候,他们战在山梁上回首看时,棘阳城里依然浓艳滚滚、火光冲天,那是岑鹏最后一起看自己的家乡,那里埋葬了他的童年。
那年岑鹏十岁,父亲带着他翻山越岭、颠沛流离、风餐露宿,好在当时是热天,如果是冬天,只怕他们已经冻死在了路上。父亲打算带着他到江东去投奔隐居在会嵇山中的一位朋友,他们绕宛城、经新野、走襄樊、赴夏口,和许多投奔夏口的流民一起。在路上,父亲还没忘了教他背诵诗文。就在他们走到当阳东南的五里烟云铺时,却又遭到了一伙流寇的袭击,父亲寡不敌众,身受重伤,带着他闯出一条路钻进了山林,一路向南。
在那个秋日的朝阳再次从东方升起的时候,父亲终因伤重停止了呼吸,再也顾不得自己寄托了一世希望的儿子。父亲是带着笑走的,他艰难的叮嘱岑鹏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将来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辅佐明主、匡扶天下,不要辱没了祖宗的威名。那就是父亲最后的希望。
岑鹏没有流泪,在数月的逃亡途中他已流干了泪,父亲骂他没出息,男子汉从来都是流血不流泪的。流泪只是软弱的女人的特权,泪水除了表示自己的软弱、屈服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在那个秋日的朝阳冷漠里,岑鹏埋葬了自己的父亲,埋葬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在给父亲磕了三个头之后,义无返顾的踏进那如烟如幻、如云如梦、云遮雾掩的云梦泽、雾幻山。那时他才开始懂得现实的残酷,梦想的遥远。梦想也许会给你带来暂时的快乐,让你决定前途光明,但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它只会给你鲜血淋漓的伤口。
梦想总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残酷的,如果想要梦想成为现实,那就只有付出血泪的代价,在残酷中杀一条路。
当岑鹏再次踏进这滚滚红尘,走进这滔滔浊世,已是初平四年(西元193年)的秋天。在一个朝阳明媚、朝霞漫天、朝气蓬勃的日子里,他布衣、芒鞋,提一杆破枪、骑一匹瘦马,挽两袖清风、荡五彩云霞,出了雾幻山、云梦泽,跨进了这有情天地、无情世间。
此时的岑鹏已不再是那个矮小瘦弱的孩童,九年的时光已将他浇铸成了一个身高八尺、俊眉朗目、体格强健的男子汉。
他在父亲的坟前跪下,重重的磕了三个头。坟前那株他亲手植下的小树苗已经碗口粗细,他郑重的发誓。
“父亲,孩儿已长大成人了,您老放心吧,我绝不会辜负您的期望。如今孩儿已习成文武,我一定会在这个乱世中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辅佐明主,扫平六合、重定八荒,我要让您赐给我的这个名字声播海内、名扬天下,我绝不会辱没岑家列祖列宗的威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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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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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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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立春
1、
兴平元年,春,正月,辛酉,赦天下。
而那年的历书上是这样记载这一天的:辛酉日,立春。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候雁北。
就是说,从这天起,天地之间又一个新的轮回就又开始了,蛰伏一冬的生机从这天开始,就会重新浸满大地,所有生物都会重新焕发活力,一切都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其实,对于个人来说,哪天不是一个新的开始呢?
岑鹏并不喜欢春天。不喜欢那姹紫嫣红开遍的眩目与妩媚,那是一个叫人眼花缭乱、叫人沉迷、叫人陶醉的、叫人困倦、叫人心生萎靡的季节。他宁愿喜欢秋、喜欢冬,喜欢秋的肃杀、冬的凝重,喜欢风卷落叶的飘零、飞雪漫天的静寂。人生不就是一场风吹叶落的苍凉?怎样的繁花胜锦都免不了花残叶落的结局,终归是沉埋大地、腐朽成尘。
但他偶尔也会喜欢一两种花。比如雪花,飘飘洒洒、入掌即化的雪花。雪也只有从天边落下到落地前那片刻的光景才可以被称为花,一旦落地就失去了所有的灵气,不再是天空中自由的精灵而沦为泥土尘埃,被人们随意践踏。
还有一种血花,这种就极为罕见。对于许多人来说,终其一生也难有亲眼目睹血花盛开的体验。如果你试过一枪洞穿人的咽喉,并在枪尖洞入的一瞬以同样快的速度拔枪,你就会看到灵魂摆脱躯壳的囚笼一下子冲炸出来,每一滴都争先恐后,四散奔逃,“噗”一下子盛放开来,那不及一瞬的光景,那辉煌那灿烂比昙花一现、孔雀开屏还要夺目耀眼,一下子就把你全身上下里里外外所有的细胞都照亮了。
为了雪花,岑鹏在那个小城里住了两天。雪下了一天一夜,他就看了一天一夜。当早上雪停的时候,他就一口气喝了六坛酒,而后倒头便睡,醒来已是日色偏西。
人的痛苦就是因为思虑太多、记性太好。思虑多,困惑就多,你就会陷入迷惑之中,看不清未来的美好;记性太好,过去的那些痛苦、挫折你就无法摆脱,你就会沉浸于过去的阴影之中不能自拔。人的痛苦无非就是痛苦的过去忘不掉,美好的未来看不到,才会一直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所以他喜欢上了酒,之后他的思虑就真的少了,记性也真的不好了。虽然这样使他忘记许多本该记住的事,但他也真的少了很多痛苦。
他喝酒的时候喝的很凶,一碗接一碗,一坛接一坛,象喝水一样痛快。也常常引来别人异样的眼光、言语。在襄阳,他就曾连喝了两坛“荆江水、芜城稻、九酝十酿、历时一年、窖藏三载”的好酒,而引来一群酒客的关注。也有一个鬓发苍白的老人对他说“年轻人,酒是要一点一点品的,你这样喝法,只会喝伤了身子,也浪费了好酒。”
他不以为然,他喝酒不是因为酒的味道比水好多少,只是因为酒能让人醉,人醉了,就不会有那么多思虑,就会忘记许多事,许多自己不愿意记起的事。伤身?总比伤心要好的多。
酒也的确与水有本质上的差别,酒里有一种力量,再冰冷的酒里也是藏着火的,它会将你的空虚、寂寞冲刷的一干二净;会将你的血都点燃,沸腾,将所有的凄寒冰冷都烧成灰,烧成气,烧的无影无踪。只有喝酒的时候,你才会知道:自己是鲜活的,与那些山林草木、冷漠人群不同,你是鲜活的,有血性、有肝胆、有灵魂、有精神、有梦想、有追求......
但他并不嗜酒,这似乎很奇怪,难以理解。但他觉得酒就象一味药,你不能太过依赖,什么样的好药吃多了都不好,时间久了也会失去药效。无论什么事,太过迷恋就会形成依赖,早晚会瓦解了自己的意志,使自己变成废人,人最终可以依赖的还是自己。他用六年时间才领悟到这些,并将这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
所以岑鹏只有在心生困惑、决意改变、重新开始征程时才会选择痛痛快快的喝一场酒,喝到自己感觉似醉非醉的时候,就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头脑冷静、神清气爽、精力充沛,所有过去的烦恼、顾虑都无影无踪。
两个月前他醉过一次。醒来之后,他冲入襄阳豪族蔡瑁家里,杀了蔡瑁那个在大街上纵马疾奔,踢翻几十家商贩摊位、踩死四人、撞伤二三十人的儿子蔡天赐,而后又杀散了三百多人的追兵。
本来他是慕刘表“八俊”的大名而去的,没想到馆驿的门军看他寒酸,又是个“无名鼠辈”,根本不给他“混吃混喝”的机会。
在杀了蔡天赐之后,他又听说曹孟德荡平兖州,招贤纳士,是个英雄人物,就起身前往兖州去寻找机会。
走到山阳,就传来曹操借为父报仇之名,东征徐州,坑杀流民数十万,尸体堵塞整条泗水,而后攻取虑、睢陵、夏丘,所过之处,尽皆屠城,鸡鸭不剩、鹅犬不留,方圆数百里,皆成废墟。岑鹏虽然想在这乱世中成就一番功业,实现自己的梦想,但也不屑于与那些倒行逆施、灭绝人性的豺狼为伍。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事,父亲从小就告诫他不能做。他也相信曹操这种人即便能猖狂一时,但绝不会成为一统天下的明主。
于是,他就改道北上,打算到河北去瞧瞧那位四世三公、独霸河北、带甲百万的袁绍、袁本初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一路上,他也正可以做一些平贼灭寇的“侠义之举”,既算是为民除害,也是为了磨砺枪法,而且还可以看看血花。
天叫乱世重侠游。
在那个小城,他听说附近西山狼牙峪一带出了一伙山贼,首领一个叫“狂牛”李大目,一个叫白雀,都是原来黄巾军三十六方中各领一方的厉害角色,原来盘踞在朝歌鹿肠山,最近由于被袁绍围剿,他们才带着残部逃到了这个三郡交界的地方。因为狼牙峪是贯穿南北的要路,所以屡有不知情的行人被劫掠杀害。但在这个乱世中,各州郡守都忙着扩充自己的实力,争夺地盘,有谁会顾及这么一伙儿残害百姓的山贼呢?
出了驿馆,岑鹏牵着那匹瘦马直向西门,路上的雪已化了大半,有些泥泞,街上行人稀少。虽然今天立春,但下午的太阳已经没有了那么多热量,迎面的风还是颇有些冰寒的。也许是体内的酒的缘故,他没有一丝寒意。
城门洞儿那儿有一个穿着破棉袄的老头儿,破旧的棉絮已从棉袄上的破裂的口子里绽出。那老头耳蹲在那里,一脸的皱纹、乱糟糟的斑白的须发,昏黄的老眼微睁着,还挂着两行浊涕,怀里抱着一根竹竿,竿上挑着一个脏兮兮的幌儿,幌儿上歪斜的字还看的分明“王半仙”。
原来是算命的。
岑鹏一时心动,就走了过去。听到脚步声,那老头睁眼瞟了一下,却没有动弹。
“算命,问问前程如何。”岑鹏温和的说。
“拿钱。”那老头儿声音有些沙哑,倒还听的清楚。
岑鹏从腰后解下钱袋,掂了掂,里面还有不少铜钱、金锭,没迟疑就弯腰放在了老头脚边。
老头儿从袖筒里出一只干瘦、黑糊糊的手,捡起钱袋放进袖子里。依然象原来那样坐着,也不多看岑鹏一眼。
“看阁下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鼻如玉柱、眉若春山、骨骼清奇、相貌堂堂、猿臂蜂腰、龙骧虎步、金声玉震......”他说的煞有介事。
又说“观君之面,封侯拜相、公侯万代、富贵荣华不可限量,观君之背更是人王地主、贵不可言、驾坐九五、富有四海......”
岑鹏禁不住冷冷一笑,牵马离开。
出了城门,走出老远,还听那沙哑的声音在念诵,
“火神正东、水神正南、吉星高照、大利西方!”
也许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天定的。
但岑鹏更相信:命在手中,路在脚下,事在人为。
方向是自己选的,路更是要自己一步步走出来的。
翻身上马,他从马鞍边摘下那杆罩着枪套的长枪,蜕下黑色的枪套,露出那杆斑驳的破枪。
枪锋雪亮
泛着青芒
透出血色
映出他孤伶的影子
闪烁着一种梦幻般的光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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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看了
先插句嘴 下星期再来
师父 倒是很久很久没有看见你了
是出关了?还是只是心血来潮?
徒儿总是记得师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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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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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苍茫,只透着凄寒。
大地都铺着一层霜雪,昨天的雪虽是下了一天一夜,也不过积了四指多深,毕竟春天近了,才一上午的光景,大部分的土地都已是湿漉漉的,现出了黑黄的本色,曾经洁白的雪已渐渐消融,剩下的已不足以掩盖这块疮痍满目的大地。所以使得这乍暖还寒的残景更加凄寒。
雪残比雪降更凄寒。
——“虎豹双雄”都是这样想。
吴涯虎、莫池豹骑在马上,都感到深深的寒意,这就跟寂寞一样,真正的寂寞也是透骨的冰寒,冲动时热、寂寞时寒,人生就是时寒时热,到不寒不热。
他们从军三十年,冲锋陷阵、爬冰卧雪、挽甲周旋、蹈刃屠城,什么样出生入死、枪林箭雨的场面没见过?每次只要骑上了马,握住了刀,他们就会斗志昂扬、精神抖擞、勇往直前,义无返顾,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们也不会眨眨眼皮,更不会心生寒意。
但今天,一入狼牙峪,加上这四野苍茫、夕阳惨淡、寒风低啸,他们两人都不禁心生寒意,并不约而同的回想起年轻时跟随皇甫将军,在西北大破羌兵,在广宗剿灭百万黄巾时的慷慨激昂、痛快淋漓来。
跨马抡刀,纵横驰骋,杀顽强的敌人,破坚固的城池。
那是何等的轰轰烈烈、壮怀激烈!
将军百战身名裂!
吴涯虎、莫池豹手裂过,脚裂过,嘴裂过,腿裂过,但他们的威名却非但不裂,反而越来越盛!西北军中提起“虎豹双雄”,谁不要竖起大拇指,赞一声“英雄好汉”。
他们深深怀念那些尽情挥洒自己汗液、血液、精液,尽情放纵自己热情、激情、情欲的那些光辉岁月、美丽光阴!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分动人的财宝,玩迷人的女人。
那又是何等的恣情快意、意气风发!
那时他们是多么的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只不过,今儿不知怎么,一入狼牙峪,他们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凄寒!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老了
吴涯虎、莫池豹心中都闪过这样的念头。
人生百年如流电
弹指一挥间
红颜老尽、华发丛生,如今他们已经不在是那样的英雄年少了。
“要能像吕温侯一样就好了。”吴涯虎说,“他正当壮年,就有了这样的声名,骁勇善战,天下无双,当年的楚霸王也不过如此,日后若能得势,扫平天下也未可知。”
“就算不能一统天下,封王封侯也不在话下,凭他座下赤兔马,掌中方天戢,打遍天下无对手,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只要他辅佐谁,谁就可以所向无敌,有他率领的精骑,谁挡的住?如果我们能年轻二十年,跟着他这样的英雄南征北战、争雄天下,那该是何等的痛快,就是死,也心甘情愿。”莫池豹笑了笑,笑声里满是沧桑、无奈。
“老了,我们。”
他终于长长吐了口气,说出了这一句。
如果不是走这么一趟,他们也许不会有这么深的感触。
他们是为了吕布才走这么一趟的。
十七个月前,吕温侯兵败长安。在与司徒王允合谋诛杀逆贼董卓不到两个月后,遭到了董卓余党李傕、郭汜纠集的数十万西凉兵的反扑。因为有人开门迎贼,吕温侯寡不敌众,匆忙之间,只带了自己的小妾和残部不足百人逃出了武关。而把自己的妻子女儿丢在了长安城中,幸亏城门校尉庞舒及时将她们藏在了自己家中,才使她们免去一场灭顶之灾,没有象王司徒的家眷那样被满门抄斩,暴尸街头,也没有象别的官员妻女那样沦为营妓,受人淫辱,供人取乐。
如今长安城中稍稍安定,庞舒又打听到吕温侯投身在河内张扬治下的消息,于是就安排吴莫二人轻车简从护送严夫人和吕小姐前往河内。吴涯虎、莫池豹久闻吕温侯的大名,却无缘一会,如今有机会护送他的家眷,为这位传说中的“战神”效劳,他们自然是求之不得、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日后如果能跟随吕温侯这样的英雄,那也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况且,保护女人,本就是男人的天职,何况还是几位美丽的女人。
严夫人,虽然已年近三旬,但娴静温和、风姿绰约,依然是风华正茂,有着令所有正常男人心动的容颜,更有一种雍容的气度,那是一种与她的身份地位相称的威仪。
小姐吕雯年纪不大,却已出落的亭亭玉立,正如一朵含苞的娇嫩的花儿,惹人怜爱,叫人疼惜,就是那两个丫鬟桃红、梅香也都是眉清目秀、样貌可人。
也许是为了讨这几位美人的欢心,路上,这些护卫它们的年轻的官兵有意无意谈论最多的就是她们的亲人“战神”吕布。每个人都在自己耳闻中的吕布的“英雄事迹”说的绘声绘色、神乎其神,如吕布怎么样马踏十八路诸侯的联营、一个人战败上百员上将、杀的诸侯望风而逃,仿佛他们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似的。至于吕布那些不光彩的事他们则只字不题。
但严夫人似乎对自己丈夫的“丰功伟绩”并不感兴趣。吕雯也只是安静得陪着母亲,但听到父亲那些辉煌战史时,她还是会流露出自豪的神情,毕竟他们谈论中的“战神”吕布是自己的父亲,有这样以为英雄的父亲,是该值得骄傲的,不是吗?
倒是桃红和梅香会跟那几个年青的兵卒嬉笑着说个没完。那些个年青的兵卒会用誓约般的口气说他们一定要成为吕温侯那样的英雄,桃红梅香也会笑着说,“你们谁要能成为吕温侯那样的英雄我就嫁给谁。”他们也许都没有注意到听到这些话时严夫人脸上那种古怪的表情。
年青的男人们都希望成为吕布那样的英雄,而年青的女人们都想嫁一个吕布那样英雄的丈夫。
总之,年青人关注的都是英雄吕布。
而不是吴涯虎、莫池豹这样满脸写着沧桑的老人。
尽管吴涯虎、莫池豹年青的时候也曾是在万马军中纵横一时的英雄。
但他们老了。
而英雄总是年轻的,英雄是不能老的,老了就不再是英雄了。
但老也有老的优势,因为他们比别人多经历了三十年风雨的历练,所以他们也比别人多积累了三十年的经验,这也是庞舒将这样重要的任务托付给吴涯虎、莫池豹的原因。他们这次是护卫几个柔弱女子的安全,而不是去冲锋陷阵、逞勇斗狠,冲锋要的是血气方刚、勇往直前,而护卫则需要老成持重、谨小慎微。
他们一路上都小心谨慎,他们尽量避免山高林密的险路,走那些宽阔的官道,这样虽然要多走些路,却避过了容易藏贼纳寇的地方,所以一路上他们虽多经受一些风霜之苦,却没遇到什么大麻烦。
本来他们是打算绕过狼牙峪,向东多走几十里,再向北行百里,渡黄河,入河内的。但几个年青的士卒连连抱怨说,放着捷径不走,非要多走几百里路,况且这么冷的天,这样泥泞的路,这不是成心折腾人么?
吴涯虎、莫池豹何尝不知道这样做的辛苦,他们两个骑着马都有些疲惫不堪了,何况是要步行的士卒呢?但他们也是处于安全的考虑,毕竟相对于安全而言,辛苦一些并不算什么。可那些年青的士卒并不这么想,他们认为是吴莫二人老了,胆小怕事,他们是官军,山贼们不过是一些乌合之众,欺负一般百姓还行,怎么敢欺负到官军头上?就算有几个山贼不知死活,跳出来,又能怎么样?正好可以显显他们的身手,杀几个为民除害。所以年青的士卒坚持不肯绕路,双方僵持不下,只好请夫人定夺。
严夫人在听士卒们说过了狼牙峪,再走几十里就是河内境界之后,也许是急于见到自己的丈夫,因而不等吴莫二人解释,就决定取道狼牙峪。
世上有许多事都是由于一次不当的选择而铸成大错的,一个小小的过失却可以造成不可收拾的灾难。
而今天他们遇到就是这种情况。
狼牙峪是两山夹一道的险要地形,道路在两山见绵延十几里,时宽时窄,还有及格曲折,两边山岭灌木丛生,虽然说不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却也相当险峻。
他们小心戒备,警惕的注视着两边的动静。索性走了十几里,并没有任何异常,所以那几个年轻士卒才会提议在一个开着几丛梅花的山坳里的河沟旁,稍事休息,避避风寒,生堆火,暖暖身子,饮饮马匹,吃点干粮。
严夫人也因为一路颠簸,想透透气,活动活动筋骨,让桃红梅香给她烧点开水,润润喉咙,因而车辆就停在了山坳里。
就在他们生火、打水、吃干粮时,敌人出现了。
一上来,才照面,就下死手,李六、冯七、赵小乙、胡二牛全都被杀了。
吴涯虎、莫池豹刚才还在寻思是不是自己真的年纪大了、胆子小了、太多虑了,这时又暗自咬牙后悔刚才没能坚持自己的意见,意志铸成大错,但后悔还有什么用呢?他们仓促应变,抄起刀枪的时候,两个到河沟旁打水的士卒也倒在了河水里。
除了一向胆小怕事的朱小猪和已吓得两腿发软的毛小猫,还有两个已魂飞魄散、蜷缩在马车边哆嗦不已的桃红梅香外,这一行人里活着的也只剩下车里的人和吴涯虎、莫池豹了。
贼人来的突然,行动迅捷、下手狠辣,这绝非一般的蟊贼所能为的,吴莫二人这些人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
可是贼人的阵势,还是超出吴莫二人的想像。
包围他们的也不过十三四个人,真正面对他们的也只有两个。
这两个显然就是这干蟊贼的头领。
饶是吴莫二人久经沙场,却也没见过这样凶悍的山贼。
凶悍的是那个身高九尺,膀大腰圆,眼大如牛,虬髯如怒的壮汉,土黄的破衣下绽出黝黑的肌肉,手中一柄车轮大斧、斧刃上还留着刚刚倒下的官兵的血肉,使得这壮汉象地府里的黑煞神一样狰狞可怖、杀气腾腾。
而旁边那个身高不足六尺、一袭白衣、细眉长目、两撇鼠须、瘦长脸、姜黄面的汉子则根本不象个山贼,看他端肩缩颈,不时发出一两声清咳的样子,倒象个没几天活气儿的痨病鬼。但就是这个痨病鬼显然才是山贼真正的老大,直觉告诉吴莫二人,这个痨病鬼比那个煞神般的壮汉还要难对付。
也就是这个痨病鬼,一双眼睛在端详了那两个缩在车边的丫鬟之后就盯住了马车,那双眼睛幽光闪烁,似乎可以透过马车,直盯到车中人的肉里去。
世道果然是变了,山贼真的劫起了官兵!
虽然一路上吴莫二人都在尽量避过有山贼的地方,但当他们真正被山贼包围时,他们还是颇有些愤慨的。尽管山贼和官兵本就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的,但他们毕竟是官军,官军拿贼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而山贼劫杀官军可就是大逆不道、无法无天,虽然他们一路上也曾预料过会与山贼交锋,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被杀贼打了埋伏,杀的这么惨!
山贼一上来就杀了他们个措手不及,他们几乎全军覆没,这样的形式明摆着不是鱼死就是网破,除了拼个你死我活,难道还有别的出路?但拼命前他们还是决定交涉一番,他们毕竟是官军,他们理直气壮,他们名正言顺,而贼人理所当然的是要胆虚、畏惧、害怕的,就算他们山贼们不会怕他们两个,也还是会怕吕温侯的吧?毕竟天下无双的吕温侯的名头是够响、够亮的,而吕布本人也是够猛、够强、够英雄的。
但可惜,这本就是乾坤颠倒的时代。吕布虽然名头响、武艺精,但也不是到哪里都吃的开罩的住的。
如果吴莫二人知道对面这两个山贼的底细,他们就会明白,今天他们没有别的选择,除了死!
在别人看来吕布是战神、是英雄。
但在李大目看来吕布算什么?
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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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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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算个屁!
提起吕布,李大目就会咬牙切齿、怒不可遏,狠狠的猛啐一口,双目如怒,不屑的骂道,“吕布算个屁!如果不是仗着他的马快,我才不怕他呢,当年我在十万大军的重围里杀了个七进七出,抢出地公将军的法体,死在我手斧下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他吕布算个啥?屁!”
这不是吹牛,李大目从小到大都没怕过谁。
就算是条狗冲他瞪瞪眼睛,他也会跟狗对着瞪眼,直到把狗下的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开。有一次,他抢了张屠户家里那条大黄狗食盆里的肉骨头,那条大黄狗义愤填膺、怒不可遏的在他臂上咬了一口,他就追了那条狗四乡八镇、三十一条大街、六十二条小巷,最后把那条狗追的口吐白沫、四肢瘫软、哆哆嗦嗦的蜷在一条小胡同里,被他结结实实的一口咬掉了那条肥尾。
对狗尚且如此,何况是人呢?
他是个孤儿,父亲战死,母亲改嫁,他从小靠乞讨过活,在与狗、与人的争食过程中,他明白一个真理:人活着,要想不被别人欺负,你就得先去欺负别人;要想不怕别人,就得让别人怕你;别人横,你要比别人更横;别人狠,你要比别人更狠!反正是烂命一条,谁怕谁?
在黄巾军里因为他敢打敢杀,成了地公将军张宝手下头号猛将,因为他只知道自己姓李,没有名字,人们就根据他眼大的特点叫大李大目,他善使一柄车轮斧,因而赢得了“狂牛怒斧”的称号。张宝阵亡之后,他就带着手下残余的弟兄,同刘石、左髭丈八、青牛角、郭大贤、于毒、于氐根、白雀等人的队伍汇合盘踞在了朝歌鹿肠山,聚众数十万,与黑山张燕遥相呼应,声势浩大,威震一方。
但数月前,袁绍联合吕布进讨鹿肠山,杀的他们七零八落,青牛角、刘石等人就死在了吕布戟下。如果不是白雀带着十几个人救了他,从后山逃了出来,他们就已经被吕布一网打尽了。本来李大目是宁死不逃的,他先前与吕布交手,伤了大腿,一心要与吕布决一死战。还是白雀对他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才没有自寻死路,跟着逃了出来。人哦,谁不愿意活着呢?
在鹿肠山上,李大目对白雀并没什么好感,因为白雀胆小怕事,一直主张分散兵力,免得太过张扬,引起地方上的注意,而在吕布攻山的时候他也一直主张避其锋芒,不可硬拼。在山贼里同样看不起那些怯懦软弱的人。
但自从被白雀救了之后,李大目才发现白雀是个非常有主见有远见的人。他们没有到山高林密的地方安身,而是到了狼牙峪这个三郡交界,贯通南北的地方。到了这里之后,他们已经劫了不少过路的行人、车辆,每次都很成功,但象今天这样劫官军护送的车辆还是第一次。
由于白雀安排的周密,官军还没来的及反抗就倒下了大半,现在剩下的只是两个老卒而已。虽然李大目对这样突然袭击、避强击弱的方式并不完全赞同,认为有失光明磊落,不是英雄好汉所为,但白雀说“人,要活下去就得不择手段。只要能达到目的就是好方法。我们本来就不是英雄好汉,我们是贼。”
吴涯虎并不知道他们的底细,他一摆手中大刀,厉声断喝:
“你们这些蟊贼草寇,吃了熊心,吞了豹胆,也不睁开眼皮看一看,管家的车辆你们也敢劫,识相的闪看条道路,让我们过去,我们相安无事,不听良言相劝,叫你们刀下做鬼!”吴涯虎当了三十年冰,说话自然气盛,一副大义凛然、义正词严的架势,但在如今的情势下就多少有点虚张声势的味道了。
“哈哈哈哈哈”李大目一阵狂笑,震的山谷回音,每个人耳朵里都嗡嗡响,“官家?!”
“呸!”他狠狠啐了一口,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将大斧在地上一顿,“奶奶个熊!老子劫的就是官家,别以为你们穿着官衣就是穿了老虎皮,人人都怕你们!我呸!我呸呸呸!真老虎老子都不在乎,何况你们这些朝廷的狗腿!也不打听打听我‘狂牛’李大目怕过谁,老子天生就爱和官府作对,就是皇帝老儿来了,老子也照劫不误!倒是你们,老东西,识相的就丢下兵刃跪在老子面前磕三个响头,喊三声祖宗,老子一高兴,大发慈悲,就赏你们个囫囵尸首,不然,今天老子就把你们这老骨头剁成肉泥烂酱!”
听到李大目的名字,莫池豹心中一寒,他虽然看出来对方来头不小,却也没想到会是那个当年黄巾军里的“狂牛怒斧”,他们围剿过黄巾军自然知道李大目的厉害,遇到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说什么也都是没用的。
“大哥!拼了吧,豁出命去,也不能让夫人小姐落在他们手上!”
吴涯虎苍眉一竖,大刀舞出一片雪光,豪叱道:“咱们跟这帮贼子们拼了!”
血已染红了雪地
雪地上淌着血
吴涯虎刀如雪片,雪片飞舞,冷气飕飕;莫池豹枪如团花,团花朵朵,缤纷夺目,他们踏着地上未干的血渍,踩着未消的残雪,冲向敌群。
从这时候起,吴涯虎和莫池豹就没想着能活着出去。
他们只希望可以让夫人和小姐冲出去,活下去。
不要怪乱世的故事里总是充满了你死我活、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战斗。其实,人生就是一个战斗的历程,战斗是生存的本能,战斗为了生存,要生存,你就必须战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生存能力去挤掉别人、别的生物的生存机会。不过乱世里的战斗更直接、更尖锐、更突出一些。
或许也比较“光明磊落”一些。
在白雀动手之前,吴涯虎和莫池豹的局面还不算糟糕。
他们毕竟是征战沙场多年的老将,那些个蟊贼们根本不在话下,他们几个照面就放倒了四个拥上来的小贼。
小贼们“呼啦”退潮般退回了李大目身后。
李大目冷哼道:“老家伙,手底下有两下子啊。”
“困兽之斗,垂死挣扎。”白雀用一种慢条斯理、漫不经心的语气说着,他一双微眯的长目闪着幽明的光,用纤长的手指抚着上唇的焦黄的髭须,嘴角挂着一丝猥亵的笑容,“上了砧板的肉,进了狼口的羊,还能跑了不成?天色不早了......”
他抬头看了看惨淡的斜阳,冷冷淡淡的说着。
“哼!好久没碰到像样的对手了,今天可该痛痛快快的杀一场了,我浑身的劲儿都没出使呢。”说时,李大目横斧向前。
这样以来就只有李大目一人战吴莫二人,李大目虽然力大斧猛,但因为伤势并未痊愈,行动始终不是那么灵便,因而他的“狂牛怒斧”无法发挥到极致。吴涯虎莫池豹使的都是玉石俱焚同归于尽的招数,而李大目现在可不想着轻易的丢了性命。“一夫舍命,万夫难敌”何况是两个招法老到的“虎豹”呢?因而李大目尽管气急败坏企业也无法在片刻之间就结果了这两个老东西。
可吴莫二人想要放倒李大目也没那么简单,如果他们年轻二十年,也许今天的形势就大不相同了。现在虎已没了牙,豹也没了齿,尽管雄心尚健、猛志犹存,却也是李不从心了 ,只与一头“狂牛”战了个势均力敌、旗鼓相当。
可惜旁边还有一只待机而动的“白雀”。
他一抬手,袖筒里暴闪银芒
银芒映着雪光,使吴莫二人昏花的老眼,分不清那些是苍茫雪光,那些是致命的银芒。
就在一迟疑间,吴涯虎身上已被叮了七点银芒,血立刻染红了雪。
莫池豹错愕惊诧之际,李大目一式力劈华山、接着拦腰解带、枯树盘根,莫池豹整个人就被分成了六块。
血染雪地
触目
更惊心
白雀之所以叫白雀,有人说是因为他擅长打“麻雀战”,敌人多了他就跑,敌人走了他就追,打了就散,散了再打。还因为他喜欢穿白衣服,所以人们就叫他白雀。
也有人说是因为他袖筒里藏着一只“白雀”。那是一直银制的麻雀,只要扣动麻雀的双腿,就会从雀口里飞出致命的“雀舌”。
还有人说,是因为他那话儿白生生的象麻雀一样羞怯。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但他好色却是真的。
莫池豹已死,吴涯虎重伤倒地,朱小猪、毛小猫想趁乱逃走也被砍翻在地。
现在是该获取猎物的时候了。
任何的战斗,都是为了最后的收获。
李大目抢上前去,一把扯掉车帘,伸手就扯出一个人。
女人。
一个女人尖叫着被扯了出来。
李大目扯住他的头发,扯的他脸向上仰,那女人一面哭着,泪却因仰面而只停留在双颊边和鼻梁上。全身不停的颤抖,恐惧的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在喉咙里艰难的呜咽着。
那车边的两个丫鬟早被眼前的惨景吓的瘫在地上,此时看到主人被扯了出来,也只敢呜呜地悲鸣:“夫人......”
李大目咧看大嘴,笑了:“这是你们夫人?”
丫鬟只敢点头。
“好!”李大目嘿嘿笑道:“老子最爱玩儿官夫人、官小姐,真是细皮嫩肉,都能挤出水儿来!今天老子也开开荤,乐呵乐呵!”
白雀也舔了舔嘴唇,“妙极!”
他已经有点热血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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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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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声音打断了白雀靠近那几个女人的念头。
“放手!”
一个声音冷叱道。
所有的山贼都是一惊,李大目和白雀转脸看时。
只见一个女子,从另一辆马车上跳下来,马车旁正好盛开着几枝寒梅,掩映着这女子的容颜。
桃红和梅香也算是眉目清秀,严夫人更是月貌花容,但跟这女子一比,就都被比下去了。
虽然那还是个不过十四五的少女,但她文静、高挑、俏丽、柳叶眉、杏核眼,比美化还艳的唇,两颊的肤色,在雪意苍寒里透出一种火色。
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文静的姑娘,给人的感觉,却在温凉里隐伏了刚烈,仿佛燃烧的雪,暖里蕴着寒,又仿佛冰封的火,寒里藏着暖。
“嘿”白雀忍不住道,“放开她?那就是你了?......你愿意替代她?”
李大目禁不住放开了严夫人,严夫人跟桃红梅香拥泣在了一起。
吕雯身处此境,依然傲若寒梅。
“哼!你们吓唬不了我。”吕雯冷笑道。
“你不怕?”李大目色迷迷的向前凑了几步,“叫你知道知道老子叫你快活的厉害!”
“怕?哼!如果你们知道我爹是谁,恐怕害怕就不是我,儿时你们了!”吕雯似乎对自己的父亲的威名充满信心。
“什么?”李大目当时愣住,不在前进。
“你爹?哼,天王老子我们都不在乎,你爹又算什么?”李大目有些不屑。
“我、爹、就、是、温、侯、吕、布、吕、奉、先!”吕雯说的一字一板,仿佛她坚信这几个字的威力可以化解一切似的。
果然,所有的人都呆住了。
“你说,你爹是吕布?那个胯下赤兔马,掌中方天戟天下无双的吕布?”白雀脸上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疑惑。
“没错!我就是吕布的女儿,她就是我娘,我们这次就是前往河内找我爹的。”吕雯好像认定只要说出自己父亲的名字就可以化险为夷,她刚才还在怪吴莫二人为什么不表明她们的身份——她们是“战神”吕布的亲眷。
但下面的事情就是她想不到的了。
“哈哈哈哈哈哈”那白雀忽然仰天狂笑,他的笑象鬼哭狼嚎般苍凉、悲壮、凄厉、阴森,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果然是黄天有眼,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吕布杀了我们那么多兄弟,杀的我们七零八落、无处安身,今儿老天竟把他的老婆、女儿送到咱们手上,兄弟们!今儿咱们要好好庆祝一番,吕布的老婆咱们人人有份!咱们大家轮着玩儿、慢慢玩儿,今天咱们就吃肉、喝酒、玩吕布的女人!”白雀难得这样兴奋。
剩下的山贼一阵阵欢呼雀跃、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吕布虽然号称“战神”,“胯下马,掌中戟,纵横天下。”可此时此刻,他也无法预料到自己的妻女要面临一场什么样的灾难,即使预料到,也是无能为力了。
李大目大步向吕雯走去。
吕雯的脸色一下变的苍白如雪,身子颤抖着靠在了马车厢上,她的眼睛里满是恐惧,用一种带着哀求的声音道,“别,你别过来......”
她精巧的鼻梁与微抬的下颌、雪白的颈项、起伏的胸脯、纤秀的腰肢构成一副绝妙的图画,那起伏的美态会令每个人正常男人怦然心动 。那哀婉的声音不象是乞求,倒象是召唤,在这样的女子面前,那个男人会真的止步呢?
他们都没有看到她眼中的那一丝冰寒,紧咬的下唇和在身侧捏着衣襟的纤手。
“慢着。”白雀出声止住了李大目的脚步。
“怎么?”李大目先是不解,但很快就明白了白雀的意思。
“这女娃子你想要?”
“当然,这样的姿色倒也是世间少有,何况还是个处子......”白雀阴恻恻的笑着。
“可是......”李大目还想抗声,但他看到了白雀眼中的那点寒芒,只得酣酣的笑了笑。“自然应该老大你先,你先......”
白雀从袖筒里伸出那纤秀的白净的手,在衣襟上擦了一把,一双细目只在吕雯起伏的胸前和纤腰间打量。
李大目悻悻的站在后面和那些靠过来看热闹的小蟊贼们准备目睹一场好戏,心里都暗暗的遗憾那初近芳泽的不是自己,也还抱着点幻想: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呢?
白雀在仔细端详了一阵儿,确定面前的美人象羔羊一样毫无危险,然后就用一种狼一样的姿态和速度冲了上去,他要将那软玉温香的娇俏身子拥入怀里,用他的全部力量将她挤碎、吞噬,在他冲锋的时候,山贼们甚至还发出一声欢呼。
接下来听到的就该是那可怜女子的哀号哭救了吧?
每个人都这样想。
果然,一声凄厉的哀号刺痛了每个人的耳鼓。
丫鬟梅香桃红早就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严夫人也只能抱着头,不愿目睹耳闻自己女儿的惨状。
这一声甚至将地上已“死去”吴涯虎都惊活了。
山贼们却看见自己的头领白雀用一种奇怪的姿态,用一种古怪的身法,用一种比他扑上去更快的速度后退、飞退、疾退,猫窜、狗闪、兔滚、鹰翻、蛤蟆跳......他用尽所能用的一切手段后退,在他后退时,血洒了一路。
就在山贼们惊愕之时,那娇小姐手中持着一柄精芒四射、冷若冰霜、滴着血的短剑又冲向了围在一起的山贼。与此同时,重伤倒地的吴涯虎拼出最后一份气力一跃而起,一刀砍翻了一个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的小贼,接着划伤了意乱情迷,神情呆滞的李大目,“快跑!”
也许是那痛刺醒了李大目,他本能的转身,躲过了凶险的一剑,山贼们哗啦一散。
吕雯快步冲到母亲面前,低叫“快跑!”严夫人跳了几步,腿一软,已扭着梅香倒在了地上,此时的桃红不知是那里来的力量,拼命狂奔,但她还没逃出谷口,数点银芒已没入她的背间,桃红仆地,鲜血一下子然后了她的背衣,也在雪地上开出大片嫣然的桃红。
白雀五官挪移、面目扭曲,使他本来就苍白的脸色里更多了几分惨怖,他左手捂在肋下,血从指缝里渗出,染红了胸襟。那一剑如果再靠上一点刺进他第三、根肋骨间,那他就已经是死雀了。
李大目抬腿将吴涯虎踹翻在地,接着一斧就将他头颅劈碎。
吕雯、梅香、严夫人还没逃出多远,但那些小蟊贼们也许是被吕雯的气势震住,都不敢上前阻拦。只是眼睁睁看着。
李大目丢下大斧,快步追了上去,对付几个女人,还用的着斧头么。
吕雯为了掩护母亲逃走,挥剑拦挡李大目。李大目生怕出手太重伤了这“娇柔”的美人儿,虽然他现在已经知道这女子并不“娇柔”。他手忙搅乱,已至于被吕雯在臂上又刺了一剑。
如果是一般人一定会被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所震撼,而不敢继续侵犯。
但这些都是被现实挤压的只剩下了兽性的人。
虽然两处受伤,但李大目非但不退,反而狂性大发,他伸手抓住了吕雯持剑的腕子,稍一用力,短剑落地,吕雯娇小的身子已被他拥在了怀里,吕雯挣扎时所激发的女子而且是处子独有的幽香与无依的柔弱,更令李大目亢奋起来,他已恨不得将怀中的女子生吞活剥。
“放下她!”白雀叱道。
“老白,把她交给我吧!”李大目咧开大嘴,露出黑黄的牙齿,肥腻的舌头。
“什么话!”白雀怒道。
“你这......”李大目也不忿起来,“本来是该你先的,可你降不住这丫头,怪谁?现在人是抓的,该我先。”
“放下她!”白雀再次叱道。
李大目还想抗声,白雀的右手已笼回了袖子里。
李大目虽然不甘心,但也只得压住那几乎要喷涌而出的欲火,忙不迭的说,“好,好,好,你先你先......”
就在这时,暮色里忽然响起了一声马嘶。
一匹黑马闯进了山坳,题翻了一名山贼,马蹄荡起残雪,雪沫四溅,马上人手中一杆长枪,枪锋雪亮,已有两名追赶梅香、严夫人的山贼被洞穿咽喉。
李大目丢下吕雯,拾起大斧,怒吼一声,挥斧而上,那人用枪杆向外一搪,枪斧相交,火星四溅,而白雀则乘机扣住了吕雯的脉门,将她揽在怀里。
李大目斧如狂风,一斧一斧以开山裂石的力道劈下,将自己强压的欲火都化成了惊涛骇浪。对方枪如急雨,连连挡开李大目的攻击后,也许是决定李大目来势凶猛,难以抵挡,忽然盘马后撤,李大目杀的性起,怎肯把手,提起大斧,迈开长腿就追。
“小子,想走?没那么容易,把命留下!”
却不防那人在冲出数丈之后,猛的拨转马头,又猛的象一道黑色闪电呼啸而至。李大目还没来得及招架,只决定喉头一紧,接着寒,跟着又一松,只见自己咽喉里已喷出一股血花来。然后他巍峨的身躯就“轰”然倒地。
那人那马就停在白雀身前三丈左右的地方。
“放开她。”那人用一种冰冷如枪锋的声音说。
白雀这时才看轻那人。
那是一个黑色的人,黑色的披风被晚风吹的猎猎作响。他的脸象他手中的枪一样冰冷,他用一种居高临下、俯视苍生的姿态望着怀抱佳人的白雀。
“是男人就别躲在女人背后,用女人做要挟。放开她,我给你一次公平的机会,只要你能接我一枪我就放你一条生路。”那人的预期依然冰冷,仿佛他是主宰别人命运的神祗。
“我一向言而有信,言出必行。”
“公平?这个世道有什么公平可言?强存弱死,弱肉强食,谁强谁就能生存,只要你强你就可以主宰一切,不够强你就注定被别人踩在脚下。哼!你厉害,我无话可说。我不如你,我服气,我认命,不就是个女人么,你要?就给你!我这条命都可以给你,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拿!”
白雀身子一抖,伸手将怀中的吕雯抛了起来,隔着两丈八尺的距离,冲那人扔了过去。
那人不假思索,马已飞出,接着身子凌空而起,伸左手将吕雯拦腰抱住,他眼中闪过一丝温情。而此时吕雯背后数点银芒已如影随形,破空而至。那人冷哼一声,身子急转,向一侧斜坠。
白雀一击不中,接着连连抖手,数点银芒激射而出,但突觉胸口一痛,一种彻骨的冰寒已袭遍全身,那人手中那杆长枪已呼啸着穿透了他淡薄的身躯,并带着他的身躯冲出十几步“嘭”将他钉在了山岩上。
在他断气前他看到:
那人稳稳立在地上,左手抱着软玉温香的吕雯,左颊上一道血痕。
血滴在吕雯右手上。
她右手上不知何时又多了一把精芒四射、冷若冰霜的短剑。
剑架在那人的颈上。
“别动,动一动,我杀了你!”
白雀忽然有个一种感慨:女人真是危险的动物,危险系数与美丽程度成正比。
他忽然想起一个词:红颜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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